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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101个爱情故事22篇------10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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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6 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首往事,我不得不感谢那本《读者文摘》。如果没有她的倾心相爱,我就走不出那场灾难。
征文征出的生死情

  那是1991年4月份的事。当时的《读者文摘》(现名《读者》)正举办"十年征文"活动,首次刊登的3篇征文作品中有一篇题为《我的财富》的文章,作者是青海乐都县的一名普通女性,名叫王国玫。文末注有作者的详细通信地址。
  从这篇质朴无华的作品中,我读出了她的才气与优秀,尤其是文中的"我",远道购书风尘仆仆的形象,一如我梦想中的女孩。说来奇怪,一向不爱与人通信的我,竟鬼使神差地给她写了一封信,信中直截了当地告诉她:"读过你的作品,我有一种预感,你将作为我的伴侣,分享我人生的苦难……"心高气傲的我发出这封霸气十足的信后,突然间又后悔自己一时的冲动:未免太冒昧太荒唐了吧--要是人家是有夫之妇,要是人家男儿身女儿名文章也是糊弄人,那该怎么办?我心下一急,忙奔往邮局打算取出那信,不料迟了一步,邮局已经关门。
  很久之后,我居然收到了一封寄自青海的来信。娟秀的字体令我抨然心动,特别是精心折叠的信笺,恰似一只展翅欲飞的鸟。信中她不无讥诮地问我:"……为了创作,我已荒废了学业,你能忍心因为其他,让我荒废更多吗?"我不由一阵心悸:天哪!才是一位高三学生!我只好克制自己对她的迷恋,简单地写了一封祝她考上大学的信。
  其实,当时的她每天都能收到读者来信数十封。为不冷落热心的读者,她白天上学,晚上读信复信,几个月里邮资就花了好几百元。父亲特别节俭,骂她乱花钱;严厉的老师责备她不上进;好奇的同学们羡慕她朋友遍天下……结果呢?她以15分之差名落孙山。
  这可闯了大祸。一直将她当"秀才"而且在人前吹嘘她一定能考上大学的爷爷在考分公布的第二天竟给气死了。于是,她像罪人似的长跪在爷爷的棺木前,哭成了一个泪人。
  爷爷出殡后的第二天,四面楚歌的她收到了我写给她的第三封信。在第一封信中我称她为"王国玫君",加上了一个君字;第二封信我称她为"国玫君",减了一个王姓;这第三封信依次递减理所当然成了"玫君"。也许是这个称谓对她具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震撼力,她终于向我敞开了少女的心扉。她在信中告诉我:"因为我的那篇文章,全国各地读者来信逾千封,多数是男孩写来的,其中不少欲';图谋不轨';,却又遮遮掩掩,能像你这样直奔主题的,实在绝无仅有。而且,你是惟一没有向我索求照片的求爱者。看来,你很相信自己的感觉,以为我并不丑陋。"我也去信告诉她:"是的,我确信你是一位不媚俗的漂亮女子。但是,在你我未曾谋面之前,我不希望将你拘泥于一张照片中,以此凝固我的想象。"我是一个赌性很强的人,说到做到,后来一直到结婚,我没有得到她的一张照片。从这点上,我也看出了她是一位很自信很特别的女孩。
  但在中秋节前夕,我主动给她寄去了一张照片和一盒歌带。在题字"去向何方"的照片中,目视前方的我站在一排紧闭的大门前,脚边放着一个旅行袋,看上去就像一个远行后尚未找到归宿的人。歌带上录有一首我清唱的歌--《我想有个家》。后来听她说,接到这份礼物时,正是中秋节,更巧又是她的生日。这意外的惊喜使她相信爱的天空有神的指引和安排。那天,她把自己关在房子里,一面听着《我想有个家》的歌声,一面看着题照"去向何方"中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终于泪流满面。其实她也知道,这张照片是我当时处境的真实写照。
  生日中的她为我写下了这样的诗句:"……我等你,等到花开花落,等到月缺月圆,等到形容憔悴,等到梦想成真!我相信你会来,也许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早晨,也许在一个日落西山的黄昏……"
  一段时间里,这种离奇的恋爱受到双方身边不少人的嘲弄和嗤笑,尤其是她父母,竭力反对这桩婚事,但最终拗不过她。我们已经相约了一个见面的日子。
  当时,长沙--兰州的航班刚开通,在长沙工作的同学决定为我购买一张机票。于是,我将抵达兰州的时间告诉了她。谁知道后来机票没买上,而坐火车怎么也赶不上约定的时间,结果让她苦等了一整天,陪伴她的同学气得大骂:"准是个骗子!"同学走了,她固执地等着!
  在西行的列车上,心急火燎的我坐立不安。临近乐都,我的心更为忐忑。毕竟,我不能完全摆脱世俗的考虑:我的贫穷与寒碜是否经得起她家人的审视?除此之外,我更担忧的是,一旦见面,两个完全陌生的人会不会各自露出大失所望的神态?总之,这段恋情,会不会像青春岁月里的许多梦,以浪漫开始,而最终却无一例外地幻灭呢?
  黄昏,在我们相约的站牌下,我一眼看见有位穿黄风衣的女孩正义无反顾地向我走来。一定是她!难以相信,她果真如我梦中一样的美丽,像她的文章一样质朴。
  "你,才来!"她望着我,眼中亮着晶莹的泪花。
  我好感动。在此之前,我们虽然天各一方地相爱了许久,却未曾谋面,想不到竟然一见如故。我一把握紧她的手,干言万语哽咽在喉头……
  一个星期后,我带她回湖南,随行的还有她父亲。
  在我供职的那所学校里,她父亲环视着不足20平方米的小住房以及室内简陋的陈设,脸上露出了鄙夷和不悦。晚上,他单独对女儿说:"你全看见了,啥都没有,与他过日子不容易。明天跟我回吧。"她毫不犹豫地说:"爸爸,你和妈妈当初不也是白手起家的吗?请相信我们吧!"父亲无言以对。
  这年冬天一个很平常的日子里,我和她在一位朋友的茶座里举行了简单而别致的婚礼--拼上几张条桌,摆上一些水果点心,来宾人手一杯葡萄酒,祝辞过后,大家像沙龙聚会一样尽兴地聊了一个通宵。
  婚后,我离开学校,与她开办了一家书屋。
  次年10月,一个小精灵伴着初升的太阳呱呱坠地。我们给这个缘于一篇征文的儿子取名文心。
  正当我们沉浸在小家庭的欢乐中时,灾难却不期而至。那天,我送一位朋友去火车站,归途中淋了一场暴雨。当天下午,我开始发高烧,继之肚子疼痛难忍,并伴有呕吐现象。早年,我因突发性肠梗阻动过一次手术。莫非这次是旧病复发?经医院检查,果真!
  经过一个星期的保守治疗,病情不仅没有缓解,反而更加严重。撕心裂肺的疼痛,一阵阵的呕吐几次使我昏迷过去。最终;我被送上了手术台。剖开腹腔,肠子已经广泛粘连,面对这一团乱麻,医生无从下手……4个小时后,从外地赶来的专家和主刀医生通过会诊,最终无奈地缝合了刀口,手术失败。
  因肠粘连而导致的肠梗阻如果不予解除,意味着病人从此不能排解大便,其后果可想而知。哭干了眼泪的妻子最后选择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长期输液,延缓我的生命!
  我在昏迷中不知度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冥冥中,突然从地狱中醒来的我,看见爱人一手搂着儿子,一手为我按摩腹部。激动之下,我全身痉挛,大肠剧痛,随之是一阵痛快淋漓的狂泻。"通了!"我嘶哑地叫道。妻子一见这情景,顾不上收拾我屁股下的脏床单,扑过来脸贴着我的脸,任泪水痛痛快快地流了个够。
  一位料定我必死无疑的医生不相信这个奇迹,事后解释道:有可能是他爱人几天几夜坚持不懈的腹部按摩起了作用。我想也是这道理。
  俗话说一病百病。极度虚弱的我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失去了免疫力,几乎同时染上了肠结核和心包积液。治疗心包积液必须用激素药,而激素药会导致结核扩散。无奈之下,医生不得不使用激素药,否则,心包积液会导致病人膏盲。心包积液治好后,扩散的结核杆菌侵入了我的五脏六腑和每一寸肌肤,腹膜结核、骨结核、淋巴结核……各种结核记满了我的病历。随之,大量抗痨药致使肝肾中毒。各种强制治疗一天到晚折磨着我,腹腔抽液,骨髓穿刺,石膏定位……我开始颓废消沉。
  书屋距医院不过几十米,王国玫一会儿跑书屋,一会儿跑医院;喂过孩子又喂我,忙得团团转。夜深人静时,她强睁着眼皮给我这位睡昏了头的病人读一些振作人心的小文章。
  每当我问起医疗费时,她总是轻描淡写地说:"你别急,还能对付。"
  那时候我哪里知道,为凑每日将近200元的医疗费,她已经借遍了所有能借的亲戚朋友,最后不得不向他父亲伸手。第一封电报拍过去,没有回音,第二次第三次都没回音。她终于死心,发誓不再回青海。不料一个月后,一笔两万元的汇款寄了过来,附言栏内有八个字:早日康复,发愤图强!捧着这张汇款单,她突然理解了葛朗台一样悭吝的父亲的一片苦心。
  后来我才知道,住院期间,在我妻子四处奔波八方呼援的感召下,人间温暖纷至沓来,演义出无数动人心弦的故事,足以影响我的一生,并为我后来的创作奠定了一种激昂的基调。
  可当时,病榻上的我对此浑然不知。当爱人为筹款将书屋变卖后,我万念俱灰,待病情稍有好转,就执意回到乡下老家,栖居在几乎与世隔绝的一间土坯房子里。妻子拗不过我的犟脾气,只得随我。在这间潮湿昏暗的房子里我们一住就是两个春秋。
  每天,她像服侍坐月子的女人一样服侍我,还得上医院请护士为我输液。哄睡儿子安顿好我后,她又忙里偷闲地走向村头庄稼地,拾一捆烧柴,拣一把青菜……曾经浪漫如诗的她变成了一位忍辱负重不露声色的强女人。她不再落泪,不再诉苦。看着她进进出出忙碌不停的身影,我感觉她就像一位忠实的女仆。
  我的心开始悄然流血--"我有一种预感,你将作为我的伴侣,分享我人生的苦难!"那最初的情书就像一条通栏标题定格在我的眼前。可是,老天无眼,这哪儿是"分享",分明是她独自承担。一个弱女子的双肩何以承载我诸多的山一般沉重的苦难?!我决定狠心撵走她!
  怀着放飞一只小鸟的悲壮,我开始在她面前怨这怨那,甚至动不动就摔碗。开始,她一忍再忍,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低头无语,尽量遂我心愿。菜淡了,忙加盐;咸了,又重炒……可是,我的挑剔越来越频繁,我的言语越来越蛮横无理。忍无可忍的她终于与我顶撞起来:"婆婆妈妈的,像个男人吗?"我说口而出地吼道:"你重新找男人去!你滚,给我滚!"她惊讶地望着我,然后扭头冲进房里,关上门悄悄地哭。哭够之后,她又没事似的走出来,行使她"仆人"的职责。
  这样反反复复数次后,她终于悄悄地离开了我。那是一个细雨霏霏的早晨,她像平常一样,照例给我端上一碗鸡汤,照例将房子收拾整洁……不同的是,忙完家务,她不知从哪儿掏出一盒巧克力送给儿子,说:"文心,妈妈上街去了,你陪爸爸好好玩。"然后骑上单车走了。平常,她也是这时候上街买菜或者请医生去的,所以我没在意。
  可这天,她没有及时回来。我知道她走了。晚上,儿子哭着找我要妈妈,我只得拥着儿子哄他:"妈妈打工去了,很久很久才会回来。"不懂事的儿子在我怀中哭着嚷着睡着了,梦中还在一个劲儿地叫妈妈。
  这一夜,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百感交集。回味与她相恋相爱的每一个日子,我肝肠寸断。这场浪漫的婚姻就此了结了吗?原想,让她远离我的灾难会使愧疚的我轻松一些;却不料,她果真离去之后,我悲怆的心也随之被她携走,不知飘零何处。
  连续几个晚上彻夜不眠,使我日渐好转的病情又加重了。我忍受不了这种夜不能寐牵肠挂肚的折磨,开始派人打听她的下落,青海、广州,所有能联系的地方都联系了,没有她的消息。试想,如果你挚爱的妻子突然失踪,你会是什么感觉?我知道,当时的我,痴痴呆呆的,几乎要疯了。几位好友见我这样,便筹集了一笔钱,决定分头寻找。
  正在这节骨眼上,她从长沙打来电话。我在公用电话亭听到话筒中她问候我的声音时,竞当众泣不成声:"你快回来吧……"已在服装厂上班的她答应了我的恳求。
  她要回来的消息儿子并不知道。可我一直觉得奇怪的是,好久不向我要妈妈似乎彻底忘记妈妈的儿子,这天早上正在凳子上摆火柴棍玩,摆着摆着,他突然站起身子,嘴里叫道:"妈妈!妈妈!"然后就像小狗一样钻出门外,往街道的方向奔去,跑了一里多路,年迈的爷爷才将他追回来。
  傍晚,爱人到家后,听说这事,搂紧儿子忍不住哭道:"儿子,你是妈妈心头上的肉……"原来,当时正好是妻从长沙启程回家的那一刻。
  深夜,等儿子睡着后,我一把抓紧她的手,袒露了我撵走她的真实心迹。她恍若梦醒,一头扎进我怀中……
  后来,在她精心的护理下,经过长时间的治疗,我彻底病愈,重新开始文学创作。
  以后3年,在债务如山的日子里,我和她始终患难与共,风雨同舟,一步步走出了困境。
  回首往事,我不得不感谢那本《读者文摘》。如果没有她的倾心相爱,我就走不出那场灾难。

 楼主| 发表于 2004-5-16 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101个爱情故事22篇------101篇

第二十三篇
其实小乔早已经知道了,这么多年了,她一直活在戏文里,她以为玉奇是她的霸王,这样她终于错过她本该爱着的人。
霸王别姬

  这事多年了,她一直活在戏文里。她以为他是她的霸王,因此她错过了她本该爱着的兵卒。
  小乔24岁那年在上海已小有名气了,那时围绕在她身边的优秀男子无以计数。和小乔同在一个戏班的童云很爱她,但由于种种阻碍,他是无论如何没有勇气告诉她的,他对她没有把握。
  童云来戏班3年,依旧还只是跑跑龙套。只有上演《霸王别姬》那场戏时,童云才能同小乔站在同一个戏台上。但童云那时还没有能力饰演项羽这一角色,童云只是项王身边的一个兵卒,在临收场的前5分钟他才上场,站在项王身边,看虞姬从容地拨过项王的宝剑然后戳入她自己的胸膛。当小乔扮演的虞姬凄凉美艳地倒入项羽的怀中时,童云则走出,吹起冲杀的号角。
  这只是5分钟的戏,但却让童云如此醉心,因为只有这5分钟,才是他和小乔的,他可以理所当然地站在小乔的身边,专注地看她。明亮的灯光里,小乔挥舞着团扇与水袖,唱腔极为华美。而她的那张脸,被浓艳的油彩粉饰得有一种不尽情理的美艳,如同一朵花开在最美的一刹那就那样永久地凝住了。
  那时,喜欢小乔的人极多。新闻记者也总是追着小乔不放,以至于连小乔一些极为细微的私人生活都在报纸上曝了光。为此,小乔极为苦恼。在演戏的间歇,童云偶尔碰见小乔在后台等场,也总围不到跟前,总有些记者跟在小乔身边询问一些很无聊的问题。小乔在化妆镜前坐着,不大说话,只是淡淡地笑。
  后来,报上开始谣传说,小乔与扮演项王的玉奇有恋爱的迹象,对此,玉奇只是不置可否一笑了之,小乔也未特别声明什么。那年小乔25,玉奇27,都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但做为艺人,一旦踏入婚姻,艺术生涯也就快走完了,特别是小乔与玉奇都正达艺术颠峰期,有人就推测说他们也未必会结婚。
  童云眼中,小乔和玉奇是有些不同了。在演那场戏时,童云匆匆一瞥"虞姬"诀别"项羽"的那个眼风,深情妩媚。童云的眼睛潮湿了,他知道这是真的了。那段日子,这出《霸王别姬》已炉火纯青,成了戏班的压轴大戏。 
  童云更加沉默了。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总喜欢带着《霸王别姬》里的那个道具,就是那支小号,一个人的时候来回摸索,或者吹一吹。在静夜里,那号角声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凄怆。
  这号角声和这繁华的旧上海是不谐调的。那时小乔和玉奇刚从舞场出来,玉奇拦了一辆黄包车,车跑到半路下开了雨,车夫打开了遮雨布,雨水噼噼啪啪地溅在遮雨布上,玉奇搂紧了小乔,小乔的身子微微动了一动,便更紧地靠住了他。她想,这就是她的霸王,这么多年来,她之所以拒绝那么多男人的爱,只是因为他。自从18岁她与玉奇开始同台演出那场《霸王别姬》起,她对他就动了情愫,她就开始沉浸在古老的戏文里,玉奇就成了她的英雄。
  黄包车夫弓着背吃车地蹬着车,他的衣裳早湿透了,到处都是青浩浩的雨水。小乔忽然感觉累了,她想结束戏子生涯去做玉奇的女人。
  玉奇一直把她送回阁楼,那晚,他没走。拉上厚厚的丝绒窗帘,把雨隔在了另外一个世界。这里是温暖的,两个人的体温,脱去了油彩,她和他都不再是戏子了。玉奇有些恍惚,小乔在盛妆之外,竟是如此的清水芙蓉。
  那晚,上乔在疼痛中隐隐地听到了几声凄怆的号角,像是童云吹的,很快这种意识便被玉奇带来的温暖掩去了。3个月后,小乔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不得不退出戏班。迫于各种传媒的压力,小乔催促着玉奇结婚。也不知怎么,玉奇反而懒懒的,玉奇不想这么早要孩子,有了孩子,还怎么有心情演戏?小乔犹豫,那时,她已经能够感觉出腹内那个小生命的躁动不安了,那是她的骨肉啊。
  那时,《霸王别姬》还在上演,虞姬一角已被一个叫水秀的女子所取代了,年轻的水秀禁不起玉奇的注视,那种霸王的威武让她崇拜不已。童云瞒了小乔关于玉奇与水秀恋爱的消息,他是怕小乔受了不如此的打击。他此后常去看她,为她买一些滋补品,却说是玉奇要捎来的。他爱她,却不能得到她,他知道她的心在另一个男人身上,而那个男人却终究不是她的霸王。
  其实小乔早已经知道了,这么多年了,她一直活在戏文里,她以为玉奇是她的霸王,这样她终于错过她本该爱着的人。如今,云淡风轻,她的生命整个都空了,她活着还有何意义?她想死,她要演那出戏,她要抽出那把宝刀戳入胸膛,让她的血染红戏台子。但是,终究不可能,她站在悲凉的风中,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下来。这时,童云过去,递给她一块手帕。
  1941年12月,小乔生产的时候,炮声轰轰地响起来,世界终于动荡、坍塌了。小乔仿佛看见了天地万物都在旋转,她看见玉奇那张英武的脸,在扭曲变形,她抽出他的宝刀,戳入自己的胸膛,她听见了童云在吹着号角。她在痛苦的挣扎中,已明白这一生就要走完了,面对生命的终极,她想一切都不重要了。随着一声婴儿嘹亮的啼哭声,小乔此时终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她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战乱结束,童云带着一个小女孩去看戏,女孩问他:"爸爸,是《霸王别姬》吗?"
  童云无语,泪如雨落。
 楼主| 发表于 2004-5-16 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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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篇
一直到车启动的一刹那,我才突然明白我该做什么,我把脸贴在车窗上。
爱情黑马

  读过一则外国小幽默:一个孩子很奇怪地问他祖母当年怎么会看上那么矮小的祖父,老太太无可奈何地耸耸肩说:"孩子,我们是坐着谈恋爱的,当我们站起来时,已经晚了。"
  我与卿同病相怜。
  其实开始时我就一直纳闷:怎么每次和林约会都正巧赶上他白天没空?直到我们从月光下走到阳光下时,我才蓦然惊觉:林太黑,确实黑得惨不忍睹,--而我却以肌肤如雪为最大优点。当我不得不面对这个触目惊心的事实时,我足不出户地思索了三天,当我想得头脑发昏仍毫无结果时,一位好友以"旁观者清"的姿态对我宣告:你这只小白鼠已经很难甩掉那位黑猫警长了。
  我愕然。随之是不服。其实心里很明白,于男人而言肤色和容貌绝不是重要因素,然而一落实到自己身上总归有些愤愤不平:凭什么别的女孩拥有都是白马王子,而派给我的却偏偏是匹黑马?不过,理性终于略胜于虚荣,我保留了林的候选资格,他的位置相当于《杨修之死》中的那个鸡肋:弃之有味,食之--太黑。且慢慢抱着瞧罢!
  但是林却自我感觉良好,对自己的危险处境似乎全然不知,常以"脸黑心不黑"来自我安慰,并用"脸厚皮薄"来恐吓我注意他的自尊。我才不吃他这一套,瞅准机会就敲他一下,让他正视自己:你就是黑,黑,黑!
  因为黑,和他走在大街上,朋友们戏称我们是现代派黑白绘画的天然模特;因为黑,穿衣服得小心翼翼:';白色显得他更黑,黑衣却显不出他白,--反而有浑然一体海天一色的趋势,穿黄色像五月的石榴皮,穿绿色则如黑土地长出了玉米秆,穿红色又成了典型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因为黑,和他合影也倍感辛酸,我能把最白的人衬黑,他却能把最黑的人衬白,为此人们总喜欢挨着他,而他傻呵呵地笑着说愿意利用自然条件为人民服务。这个呆子!
  一次,他埋怨我给他买的衬衣褪色得太厉害,我附合道:"可不是么?该褪色的东西老不褪色,不该褪色的倒褪得挺勤快!"说完盯着他的脸微笑,他气得刹时间面容变得黑紫黑紫。还有一次,让他陪我到姨妈家取东西,回来的路上他问:"你和姨妈躲在里间那么大一会儿说什么私房话?"
  我瞪他一眼:"知道是私房话就不该问。"
  "是不是说我黑?"瞧,多心虚!
  "没有。"我灵机一动:"可我姨妈还是让我跟你吹。""为什么?"
  "姨妈说';叶子,找个矿工虽然工资高,可是太不安全。咱不看重钱财,可得图个心稳当啊。"
  他黑口白牙朝我恨恨地笑。一会儿,他忽然很认真地看着我:"我是矿工。""我刚才是和你开玩笑的。"我提醒他。
  "可我真是个矿工,金矿的矿工。"他盯着我:"我要把爱情淘成纯度百分之百的金子。"
  于是,他搜集了发表过我作品的所有刊物,装订整齐,复印成册,配上雅致的封面和插图,送给我一份让我终生难忘的生日礼物;于是,他跑遍了全市的邮市,把我"妻离子散"的残票一-配齐,让我的集邮册整洁漂亮焕然一新,让我的邮票们合家团聚共享天伦;于是,他制定了每周五十公里的自行车旅行计划,无论风霜雨雪,他风尘仆仆的身影总是在我门前如期而至,决不旷工。
  但是我依然没有明确的表态。不是不动心,而是有些害怕:害怕这烫手的爱情会像海市唇楼一样来去匆匆,害怕太狂热的感情会像昙花一样在最美的一刹那凋落。我是个贪婪的女人,我要那种如火如荼的浪漫,更要那种细水长流的平和与长久。
  而他只是默默地忙碌着,从不问我什么或要我答复什么,他默默地邮购"505"元气袋为我治疗慢性关节炎的双腿,默默为我的台灯换线路和插头,默默地把茶杯的破盖子换上新的,默默地把我开了线的皮鞋拿到街上修好,再整齐地放在我床下……
  我也总是默默地看他忙碌着,不动声色。尽管最有耐心的朋友开始警告我:"再鲜美的鱼饵时间长了也会失去了诱惑力。"可我依然沉默无言,我实在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对他讲那句他最想听的话。
  那天晚上我早早上了床,因为明天要去邻市考试,我必须赶上五点钟的长途汽车。正睡意香甜时,突然一阵沉着有力的敲门声把我惊醒,门外传来林熟悉的声音:"快起来吧,四点半了。"
  我一下子坐起来,在暗夜中泪如泉涌。
  我们默默无语地走在黎明的大街上,我的泪水不断地涌出来,他用温热的手掌为我擦拭着眼泪。
  车还没走,车站很静。湛蓝的天空中洒满金黄色的小星星。我们默默无语地站着,一直到车启动的一刹那,我才突然明白我该做什么,我把脸贴在车窗上。
  他走过来。头发上亮晶晶地挂着夜行的露珠。
  "我爱你。"我说。引擎轰鸣遮住了我的声音,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的泪水也涌出来,--他看到了我的口形听懂了我的话。
  他依然很黑,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有爱情,只要有这份丝丝入扣的爱情,骑着黑马而来了,一样是我心中不可替代的王子啊。
 楼主| 发表于 2004-5-16 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101个爱情故事22篇------101篇

                        第';二十五篇
石头生活在泥土中,而玉,只配生活在水里。当她不经意地滚入红尘,谁也无法预料她此生的命运。
孤独的纸灯笼

  一个女人最终的命运,大多决定于她的爱情。
  没有爱情的女人,是一盏孤独的纸灯笼。风一吹就会自燃,雨一打就易憔悴。她静静地垂挂在灯火阑珊的角落里,用昏黄的光芒淡淡地照耀着自身。
  桂香如酒的八月,我去报社送稿时,认识了关玉。
  那时她一身白衣,正背对着我和一位名编辑闲谈。那位编辑之所以有名,是因为他的诗写得特好。国内的权威诗歌月刊隔三岔五都会有他的大名。我那时正在沼泽里艰难跋涉、清浅而沉重的生活负荷使我压力重重难以喘息。
  名编辑特爱向女孩子们诉苦。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关玉皮肤微黑,最好看的是她的眼睛。水灵灵的,挺有神。言谈举止中流露出一种特别清澈的天真和纯稚。这使我一直以为我比她大,一问,她比我还长四岁。
  她信手接过我的稿子,看了看,并不说什么。淡淡地丢给名编辑。名编辑拿过来翻了翻,也不说什么,淡淡地丢到如山的稿子上去。两人会心一笑,充满暖昧的轻视和不屑。
  我的背上淌过一道寒流,头也不回地走出编辑部。生存的挫折、生活的辛酸、地位的卑微,奋斗的血痕……我依然完整而健康地保持了我生命的骄傲和尊严。谁也不能有效地伤害我,无论他以何种方式。
  第二次去编辑部送稿时,名编辑却显出一种异乎寻常的热情--我并没有打算把稿子送给他。他不由分说地接了过来,边认真地品读边很有分寸地夸赞,并说即期刊用。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友善弄得不知所措。
  那天,编辑部其他人都没上班。我们聊了一下午。他渐渐深入地谈起了她不幸的家庭,无爱的婚姻,"河东狮"般的俗妻……快下班时,虚掩的门"呼"地一声被撞开,关玉的白衣迎风飘了进来。她绷着脸搬了把椅子,在我对面冷漠地坐下。一言不发;
  我直觉地感到:她对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强烈的敌意。
  我站起身,告辞而去。走了不远,便听到编辑部里传出激烈的争吵声。关玉为什么要这样?我妨碍了她什么?他们是什么关系?……毫无目标地猜想着,披着深深的暮色回到家里。夜里,我辗转难眠,因为关玉。倒不是她的蛮横和无礼,而是担心她的美丽和洁净。她虽然比我大四岁,经历的沧桑可不一定有我的多,这个明若朝阳媚若花的女孩,将承袭着怎样一场未来的风雨呢?
  又去了两次报社,没见到关玉。和名编辑倒聊了不少。他的倾诉越来越深刻.行为也越来越活泼,直到我把如雷似电的耳光打在他道貌岸然的脸上。在他怔怔的眼神里,我洗了洗手,茫茫然走出报社,我又想到了关玉:那个大我四岁无暇似玉的女孩又陷到如何一种情境中去?以他们来往的频繁程度和名编辑轻浮的言行举止,想象的现实是不堪面对的啊。
  一天,在地摊上买旧书时,我和一双手同时伸向一本八四年的《读者文摘》,又同时在空中住了手。相视彼此。
  是关玉。
  我心一动,沉默着把脸转向别处。
  "你家住哪里?"她轻柔地问。隐含一丝歉意。
  我忍不住回过头,微微一笑:"十七中。"
  女孩子就是这么容易和解。买完了书,便手挽手兴致勃勃地逛街。这时我才更深地发现:这个简明如画的女孩子甚至缺乏一些最起码的手段与心机。这使她的可爱与娇媚也显得十分苍白无力,能展示自己却不能保护自己。鲜花没有利刺,无疑是一种缺陷。不知她的秀趾是否涉足于那铺花的歧路?她柔弱的小手是否触及那潜伏的坚石?
  我一定要问问她。
  一提到那个名字,她的脸色就阴沉了下去。
  "不要提他!"她严厉而任性地说。
  "你要小心。"我避开她的锋芒:"以我的愚见,他是个伪君子。"
  良久,她的泪水慢慢溢出眼眶:"谢谢你……两个月前,我们已经彻底断交了。"
  "那就好。"我长嘘了一口气。
  再见关玉时,她要我陪她去找一位在某驻地部队服役的战士:"他挺好的,很会写文章,人也坦诚,可靠。老家是山东的。"
  "是不是春心动了?"看她那股投入劲儿,我不由地调侃。她不好意思地捶打起我来。
  那个男孩果然很好。健壮、魁梧、聪颖--有些太聪颖了。是关玉所把握不住的聪颖。
  关玉浑然不觉。她沉醉在幻想的幸福梦里。
  "关玉,他是不是挺喜欢你?"回去的路上,我问。
  "你怎么知道?"关玉一脸惊讶。
  "他看你的眼神不一样嘛!"
  "嗯。"关玉含羞笑道:';他比我小三岁,我老下不了决心。"
  "三岁怕什么!女大三,抱金砖呀。"我大笑。喜悦中又夹杂着一丝顾虑。三年,多大多小并不重要,可怕的是历程。谁知道三年中会发生什么变化?而关玉则暗暗许诺:"三年后他复员回山东,那儿很穷,可我愿意跟他回。"
  我默默地凝视着她:我能对她说什么?说你不要找他那太冒险?说你要多用些心机把握死他予说爱情也需要世俗的智谋?……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不会做的。这个纯善至极的女孩在某种意义上讲简直是不食人间烟火。
  我什么也没说。因为自卑。因为无奈。三年后,我结了婚,二十八岁的关玉仍在和那个男孩热恋。一天,她喜孜孜地打电话给我:"他考上了军校!"
  "能分回来吗?"我沉沉地问。
  "他分不回来,我可以当随军家属啊。"关玉咯咯的笑声燎得我心痛起来。那个男孩极为通达的神情和言语涌到眼前。尘缘未卜,世事难定。关玉关玉,你的命运倒底如何呢?而我的种种担忧、牵挂和焦虑,又怎么好对你讲呢?
  数月之后,夭折了这段美如玉脆亦如玉的爱情的关玉,沉静地在信中讲述了事件的波浪和情节。她是被弃者。三年,妾若磐石君若水啊。
  关玉没有流泪。只有深深的泪痕。
  仍是微黑的肤色,仍是美极了的眼睛。关玉走在路上,是一盏诱人的灯笼。而没有爱情的女人,是一盏多么脆弱的纸灯笼啊。
  "关玉,你还相信爱情吗?"一天,我问。
  "相信。"关玉的眼中晶莹透亮:"我用我整个儿生命去相信。"
  有时我常常想:关玉真是个不合时宜也不可救药的女人。她是一块玉。但还不如一颗顽石,因为这世界风行顽石--混沌的、冰冷的,光滑的顽石。石头生活在泥土中,而玉,只配生活在水里。当她不经意地滚入红尘,谁也无法预料她此生的命运。

 楼主| 发表于 2004-5-16 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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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篇
我的慕容,你可知道有个男孩也有同一天进行着爱情的伏击,在与你相约邂逅么?
爱情伏击

  5点27分。这一夜,我已记不清是第几次看手表了。
  今天是星期天,慕容该不会不来南湖边跑步吧,一夜我都翻来覆去地这样想。叶晓敏昨天亲口告诉我,慕容每天早晨6时准时到湖边跑步,从不间断。
  我就这么盯着手表一秒秒地计算着时间,我要计算精确得不差一分一秒在那个必经路口遇见她,而且要装作纯属邂逅,偶然以巧合,这就是我追求的效果。
  5点40分,我轻手轻脚地下床。同寝室的伙计们一个个都还在睡梦之中,我下铺的东子大模大样地酣睡着,脸上居然还带着一丝笑意。我不禁有些可怜起自己来,大礼拜天的。
  但我很快又狠狠批评自己:你在捕捉机遇啊,爱情那东西,不正像生命中一次捕捉命运吗?何况,那个慕容在心中曾千呼万唤过啊!
  我顿时有了一些美丽的悲壮。
  认识慕容是我读大二时,那天傍晚我和东子跟两个外语系的女孩一块围坐在学校后面的南湖侧畔聊天。准确地说,开始只是东子和他的老乡叶晓敏在叙说往事,他俩倾情追忆,笑意盈盈。我无聊地当了一会儿听众,转头去看同晓敏一道的女孩,这个漂亮的身高1.70米的女孩正低头坐在一旁,一颗颗地往湖水里掷石子,显然,她也对东子和晓敏的家乡话没有太大的兴趣。
  "看他们说得这么投入,咱们也介绍认识一下,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
  "我叫慕容。"她抬头望着我。很快我俩就毫无顾忌地交谈起来。
  那晚和慕容分别时,蓦然间我却升起来一丝眷念,我突然认定她就是我寻找了许久的女孩。以后我们再没有相见的机会,我们系和外语系上课不在一个教学区,吃饭不在一个食堂,简直是没有邂逅的机会。我常常饭后独自散步,从东区走到西区,只是为了看慕容一眼,但每次总是怏怏而归,我只能把思念埋在心里了。
  就在昨天,晓敏来找东子,两人鬼鬼祟祟讲了一会话后,她似乎很随意地告诉我,还记得那个叫慕容的女孩吗,她可是每天坚持晨跑,早晨6点钟准时经过南湖那座石拱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顿时心里狂喜,我干嘛不去长跑,我可以恰巧6点在小桥旁遇上她,我的心为这个设想鼓舞着。我立即去体育用品卖店,用300元买了双耐克鞋,这钱是我攒下来去旅游的。
  南湖在西区,我可以用15分钟跑到那里。我系紧鞋,找出从未穿过一次的运动服,感觉上有些潇洒,然后我起跑。清晨的空气格外清新,林间时时有鸟儿的鸣叫,一阵畅意,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现在才知道校园的清晨的美丽呢?
  我很快跑到湖边那石拱桥旁再看看表,6点差5分。慕容该不会跑过去了吧,我有些担心了。
  远远地传来一阵脚步声。
  会不会是她来了?我不禁有些紧张起来。
  脚步声快拐过那片松林了,我慌蹲下去,把运动鞋带解散再系紧,再解散系紧,直到脚步声在身后响起。
  回头望去,果真是慕容。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白色的运动鞋,英姿勃勃,长发飘逸。
  "嗨!"我及时站起身打招呼。
  邂逅,经典的邂逅!
  "早!"她微笑着,牙齿洁白。
  我跟了上去,和她并肩沿着湖边向前跑去。
  "你坚持早晨跑步多久了?"她问我。
  "没多久。"我搪塞道。幸好她没有接着问下去,我们跑了一段路后她停下来说:"跑不动了。"
  我装作宽厚轻松一笑,其实我也跑不动了。
  我俩一起走着,她披散了扎在脑后的头发,微微有些喘息地说:"对了,我前天看见你打篮球了。"
  "是吗?"我有些意外。
  "你那场比赛一共投进了13个球,还犯了3次规。"她伸手拂了一下垂到脸旁的发丝对我说。
  那是在东区篮球场打的一场系际比赛,她居然看了我前天的篮球赛,还数了我投中的球!我的血有些往上涌,脑子开始发热了。
  回到寝室,东子已经醒了,他懒洋洋躺在床上听音乐。对我眯缝着眼睛说:"邂逅回来了?"
  "嗯。"我随口应了一句,脱鞋上床。
  "真舍得啊,穿耐克鞋跑步;真难得啊,破天荒起大早跑步!"东了阴阳怪气气地对我说。
  "你那场比赛一共投进了13个球,还犯了3次规。"我的耳边反反复复响着那甜柔的声音,我兴奋异常,觉也睡不着了,翻身下床。这也许真是破天荒,我把寝室打扫得干干静静,还去打满了开水,为东子买来了早点。满屋子伙计们全怪怪地瞧着我,唯有东子旁若无人地享用我的供奉。
  此后,我每天都在盼望着清晨的到来,边续几天,风雨无阻,我每次都准时在南湖石桥边遇见慕容,一起跑步,然后告别。
  就在又一个周未的下午,我打篮球时把脚给崴了,脚疼得几乎不能沾地。东子走过来笑着对我说:"明天早晨不是邂逅不成了?"
  我没吱声,用红花油揉着肿起老高的脚腕,别说跑步了,明天走路都成问题。
  "哎,看你痛得呲牙咧嘴的可怜样,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吗,也许会减轻你的痛苦。"
  我继续用力揉着脚腕:"说吧。"
  "你早晨到湖边跑步有几天了?"他忽然问道。
  "6天了,怎么啦?"
  "你知道慕容去湖边跑步几天了?"
  "晓敏不是说她天天去湖边跑步吗?"
  东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很神秘地对我说:"她也是6天啦,明白了吗?"
  "不明白。"我说的是实话,我怎么知道慕容跑了几天?东子像看怪物一样瞧着我,一笑。
  第二天,才5点,我忍住痛下床,又穿上我的耐克鞋,一拐一拐地向湖边走去。我几乎是忍住扎心的痛,原来只跑20分钟的路程,我却走了近50分钟,我在用多大的毅力一丈量那一米又一米的路程啊!因为那石拱桥上有我心爱的姑娘会准时出现在那里,我不能让她失望。
  当我"跑"到南湖边时,慕容经在那里原地小跑了,她一见我一脸汗珠,忙关切地问我摔跤了吗?看着那急得绯红的脸,我突然来了一股豪气,我一把牵住她的手,一路跑去……
  我的脚好得出奇的快,第二天我飞快地去大街上买了一束鲜花,一拐一拐地从校门口进来,路上行人纷纷驻足观望,我心里却无比欢愉。我一路走去,从东区到西区,已经望得见她的宿舍了,望得见那个给予我太多勇气的心爱的女孩了……
  多年之后,妻子回忆起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那一个清风拂面的早晨。她说:"向你批露一个秘密吧,我们第一次在南湖石桥边的邂逅,我可是第一次早起跑步的,晓敏告诉我你每天早晨坚持锻炼,于是我决心在那里与你相约邂逅,后来我每天坚持下来了,竟然发现早晨跑步是那样的美丽。"妻子又说:"你当时真的是好嚣张,光天化日之下,捧着一束玫瑰,就那么一瘸一瘸地冲到我的寝室里来了。"
  我笑而不语,我为守住我的秘密。我的慕容,你可知道有个男孩也有同一天进行着爱情的伏击,在与你相约邂逅么?我突然想到:爱情原来是人生中一次相约邂逅啊,也是一次成功的情感伏击。

 楼主| 发表于 2004-5-16 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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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篇
成熟的爱,该是一棵茁壮的椰子树吧?果实累累,枝繁叶茂,温暖笼罩他们共有的家。
年轻的冰淇淋

  她年轻的时候,很喜欢吃冰淇淋。
  常常在冬深时分,看完夜场电影出来,风极凛冽,她裹在他的大外套里,瑟瑟发抖,忽然就想吃冰淇淋。
  他叫她在原地等,然后便跑出去,在夜深静寂的街上,一家家拍小店的门,良久,才终于找到一支,气喘吁吁地回来。
  那冰淇淋都不知冻了多久,里面沙沙的全是冰渣,她却一直甜到心底,不由得对他说起自己半生的梦想:
  她想要一栋建在山坡上的大房子,户外青草如茵,夏日午后的阳光下,她穿着及地的碎花长裙,坐在长廊上的摇椅里,小几上摆满她最心爱的冰淇淋:香草一球球的浅绿,巧克力的郁香、灰紫如梦的香芋……
  他问:"那我在哪儿呢?"她嗔他一眼:"傻瓜,你是买冰淇淋给我的人啊。"
  他没有大房子,她也嫁了他。结婚后像开闸放水,数不尽的事一涌而入,将所有时间的空隙填满。工作、家务、孩子,纷乱里她已经很久没有吃冰淇淋了。
  女儿两岁生日是在麦当劳过的。巧克力圣代放琥珀光泽,见女儿吃得津津有味,她禁不住推他:"给我也买一个吧。"
  他不动:"好贵。女儿吃吃就算了。"
  她犹自不甘:"记不记得,你以前跑三条街给我买冰淇淋,从来也没有说贵。"
  他笑了:"那是什么时候呀。"她当下气得怔住。不过几年时间,他冬夜里疼爱的眼神还在她心头柔软地甜,难道他对她的爱便已如烈日下的冰淇淋,融化无痕?
  她的沉默维持到第四天,他终于投降,带她直奔一家冰淇淋专卖店,顺手选了一种,售货员笑容可掬:"先生,这种350元。"
  两人都大吃一惊,他不知所措地看看她,犹豫地伸手摸钱包,她一把抢过来,连声:"不买了,我们不买了。"售货员善解人意地笑:"这是男孩子讨女朋友欢心时才会买的,居家过日子的人不必吃它。"
  两人落荒而逃,走好远,彼此看看,都是一脸一身的尴尬,她噗哧一声笑出来。是笑他刚才的狼狈,还是笑自己的无稽?年少时的爱,不过是一支冰淇淋吧?七彩多端,千姿百态,入口时一刹那的冷香与惊艳。却有谁能靠它居家过日子?
  曾经捧来冰淇淋的手,此刻是每天下班买菜的手;曾经憧憬过童话的心,此刻是等女儿成长的心;梦中缤纷家园,抵不过凡俗日子的一饮一啄、柴米油盐。
  成熟的爱,该是一棵茁壮的椰子树吧?果实累累,枝繁叶茂,温暖笼罩他们共有的家。她不自禁将手插入他的臂弯。

 楼主| 发表于 2004-5-16 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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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篇
那样的年代,所有人都像核桃一样,把感情藏在坚硬的壳里。
核桃之恋

  是春天吧,微风过处,四散的草香熏人欲醉。
  道旁的锁链上,坐着一个年轻的女孩。
  女孩一身绿衣,长发飞扬。她把玩着手中的一只核桃。核桃击打在锁链上,咔咔咔响。
  女孩背后,人来人往。偏偏是那个男人经过时,女孩手里的核桃掉下来,滚到了他的脚下。
  这些,就如张爱玲小说里的,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于千万人中,遇见了所要遇见的那个人。
  都以为会有一段爱情。
  却什么也没有发生。
  他们一起喝了三个月的茶。除了感情之外,什么都聊过了。
  那晚,两人默默相对,终于无话可说。
  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有相见过。
  女孩的家人做主,她很快嫁了一个商人。她有身孕之后,商人死了。这些,男人都不知道。
  20个春天之后,初长成的年轻女孩,常常坐在道旁的锁链上,学着母亲的样子,用一只核桃咔咔咔地敲打着锁链。
  女儿在处女作上,如此写道:这只是一段核桃之恋。这辈子母亲碰到过,却遗憾地失去了。那样的年代,所有人都像核桃一样,把感情藏在坚硬的壳里。据我所知,母亲这辈子都无法忘掉的那个男人,至今未娶。
 楼主| 发表于 2004-5-16 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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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篇
在尝试做个白马王子的日子里,他除了明白自己心,没得到什么,而那颗心,男孩知道,是眼泪侵蚀成的女孩的脸,如同初相见的时候。
现代爱情故事

  电话里,男孩对女孩说:我爱你。
  女孩低头不语。
  长久的沉默后,男孩着急了:求你了,说句你也爱我,哪怕骗骗我好。
  女孩告诉男孩:我要白马王子。
  什么是白马王子?男孩有点诧异。
  女孩说:白马王子就是能爱我,且能给我一切的人,他有事业有爱情。我能享受人生。
  男孩说:那是完美的爱情故事,可不是每只青蛙都能变成王子的。我也许不能给你一切,可我能保证我的爱情。
  女孩摇了摇头说:那是我想要的,而且我也会得到的。
  男孩无言以对,渐渐熄灭的烟头烁痛了男孩的手指。就在挂电话之前,男孩伤心的对女孩说:我试试看能不能成为白马王子。
  那是一个秋天的夜,温暖的城市吹起了冰冷的风,冷风吹红了男孩的眼,泪水弥漫成雾,贴在冰冷的窗。
  夜里,男孩想起了从前女孩说过的往事,我在认识他之前,爱过一个人,可是,却分手了,但这次分手,却是那人成就了一切,那人忘不了女孩,女孩却不想要残缺的爱情。男孩对着女孩的照片喃喃自语:可那人却是白马王子。
  男孩和女孩通了最后一次电话,男孩去了遥远的南方,却不是他最想去的女孩所在的城市。
  几年后,男孩还是没能成为白马王子,女孩却嫁了人。男孩失去了她的音讯,不知道女孩是否找到了白马子。
  现代爱情故事,不再唱着古老的歌词;现代爱情故事如同烟灭在烟灰缸里,渐熄灭的烟唯一的作用只是将朦胧的眼催出眼泪,却留不住什么,在拼命挽留的手掌里,只留下黑色的印迹;现代爱情故事,残酷却毋庸置疑,遥远却真实。
  就在男孩得知女孩结婚的哪个夜里,男孩静静的坐在电视机前,喝着啤酒,吸着烟,然后渐渐睡去,在尝试做个白马王子的日子里,他除了明白自己心,没得到什么,而那颗心,男孩知道,是眼泪侵蚀成的女孩的脸,如同初相见的时候。
 楼主| 发表于 2004-5-16 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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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篇
在尝试做个白马王子的日子里,他除了明白自己心,没得到什么,而那颗心,男孩知道,是眼泪侵蚀成的女孩的脸,如同初相见的时候。
现代爱情故事

  电话里,男孩对女孩说:我爱你。
  女孩低头不语。
  长久的沉默后,男孩着急了:求你了,说句你也爱我,哪怕骗骗我好。
  女孩告诉男孩:我要白马王子。
  什么是白马王子?男孩有点诧异。
  女孩说:白马王子就是能爱我,且能给我一切的人,他有事业有爱情。我能享受人生。
  男孩说:那是完美的爱情故事,可不是每只青蛙都能变成王子的。我也许不能给你一切,可我能保证我的爱情。
  女孩摇了摇头说:那是我想要的,而且我也会得到的。
  男孩无言以对,渐渐熄灭的烟头烁痛了男孩的手指。就在挂电话之前,男孩伤心的对女孩说:我试试看能不能成为白马王子。
  那是一个秋天的夜,温暖的城市吹起了冰冷的风,冷风吹红了男孩的眼,泪水弥漫成雾,贴在冰冷的窗。
  夜里,男孩想起了从前女孩说过的往事,我在认识他之前,爱过一个人,可是,却分手了,但这次分手,却是那人成就了一切,那人忘不了女孩,女孩却不想要残缺的爱情。男孩对着女孩的照片喃喃自语:可那人却是白马王子。
  男孩和女孩通了最后一次电话,男孩去了遥远的南方,却不是他最想去的女孩所在的城市。
  几年后,男孩还是没能成为白马王子,女孩却嫁了人。男孩失去了她的音讯,不知道女孩是否找到了白马子。
  现代爱情故事,不再唱着古老的歌词;现代爱情故事如同烟灭在烟灰缸里,渐熄灭的烟唯一的作用只是将朦胧的眼催出眼泪,却留不住什么,在拼命挽留的手掌里,只留下黑色的印迹;现代爱情故事,残酷却毋庸置疑,遥远却真实。
  就在男孩得知女孩结婚的哪个夜里,男孩静静的坐在电视机前,喝着啤酒,吸着烟,然后渐渐睡去,在尝试做个白马王子的日子里,他除了明白自己心,没得到什么,而那颗心,男孩知道,是眼泪侵蚀成的女孩的脸,如同初相见的时候。
 楼主| 发表于 2004-5-16 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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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篇
我把电话机放在一边,去窗边看雨。问彩虹,彩虹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快餐店里的爱情故事

  老板嫌许言装快餐盒的动作太慢,就罚他到后面洗盘子去了。许言把他那双画油画的手泡在油腻腻的消毒水里,甩了甩额角的长发,无可奈何干起来。
  这家快餐店的老板青青是个女的,对人非常严厉。她的店面不大,却装璜得精美而又气派。那天许言从住处带来两张画给老板,老板说:"嗯,画还不错,不过你是来打工的,这点希望你别忘了。"
  当着大家伙的面说这些,许言觉得有些难堪,一整天情绪不高,中午吃饭的时候连头都不抬一下。傍晚下班的时候,许言悄悄把我叫过来说:"水沁,这两张画送给你吧,在这些人里就你心眼最好。"
  "人家不要的画,你才舍得送我,我不要。"我撑开伞准备出门去,外面在下小雨。许言一下子冲过来钻进我伞下,说道:"我没带伞,一块走吧。"
  一路走回家我才发现,我俩的住处居然离得不远。许言是外地来的学生,他自己租房子住。
  "上我那儿坐坐好吗?我今天心情不好。"
  许言的脸在淡色的雨伞底下被映得更加苍白清瘦,一绺打湿了的头发斜贴有脸颊上,像是谁用墨笔画上去的黑道子。我转身跑进雨里,听见伞顶的雨水滴哒滴哒响得很急。
  晚饭后我没跟爸妈一起下楼散步,推说我要留在家里等一个电话。妈妈十分关心地问:"等谁的电话?"
  雨后的天空又忽然亮了起来,在我的窗口横贯着一条彩虹。我用手指轻轻划着玻璃窗,却触不到窗外的雨水。那一颗颗晶莹透亮的小珠子是刚刚下雨时挂在玻璃上的,现在却泪珠儿一般地凝在那里,动也不动了。
  电话铃响了,是他。
  "你怎么知道是我?"他问。
  "我有预感。许言,我想要你的画。"
  挂上电话的时候,我的心剧烈跳动,有些喘不上气来。我在冰箱上给父母留了张字条,说我到附近去取两张画,很快就回来。那道彩虹跟了我一路。许言站在阳台上喊我的名字:"──水──沁──"声音传到好远好远。彩虹不见了,天黑下来。
  许言的房间也低垂着浓重的深黄色帐幔,把他和黑夜隔绝开来。我席地而坐,一张张翻看许言过去的画,许言坐在我身后,不时伸出手来指指点点。他用发烫的身体紧贴着我的背,让我感觉心慌意乱。终于,他扳过我的肩来开始吻我。窗外又在下雨了。许言在雨地里送我回家,我俩共打一把伞。许言在我耳边一路轻声地说:"水沁,我对你是认真的,你就相信我好了。"
  我俩打着伞站在楼下又说了很久,身边的雨越下越大,雨水把我们包围了。
  许言说:"上楼去吧,裙子湿了,你会生病的。"这样说着,手却紧拉着我,没有要松开的意思。夜已经很深了。
  第二天我就生病了,得了重感冒躺在床上,心里烦得不得了。墙挂着许言的画,那画在昨天夜里也同样淋了雨,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但我仍把它们视为珍宝,因为那是许言画的,背面还写有一行小字:"水沁,我的心。"
  他是那样和热,却生就一双忧郁的眼睛。他那种病态的苍白和如漆的黑发,形成鲜明的对比,他自身就像一幅黑白照片、一件诱人的艺术品,散发着难言的魅力。
  一整天我都躺在床上想着他,他却没来一个电话。我想一定是快餐店里活太书记,老板又凶,许言分不出身来。暑假打工的学生很多,我也是图新鲜才到那家店里去干的,以前我们常到那店里去吃盒饭,老板问我们几个文科生愿不愿到她店里来帮忙?天上掉馅饼,哪有不愿意的。
  爱情是这次打工的意外收获。我没想到爱会像急风暴雨一样说来就来。窗外下了一整天雨,玻璃上的雨水一点一点地积攒起来,然后汇成小河一样弯弯曲曲的道子顺流而下,玻璃上一直像在淌眼泪。
  许言一直没来电话。在我生病这几天里,许言竟像迷一样消失了。我怀疑那夜我俩在雨中相恋相依,说不完的情话,那只不过是一场幻梦而已,就像天上的彩虹,无论它那么瑰丽耀眼,那也仅仅只是一刹那的爱情。
  一星期后的一个傍晚,我推开许言的屋门。帐幔低垂,室内飘着若有若无的音乐。伞,油画,男人,女人,吻,一切都和曾经发生过的情景一模一样,只是换了女主人公。
  她,竟然是快餐店的女老板青青。这真出乎我的意料,一个男人竟能在几天之内爱上好几回,这样的爱情又和店里卖的快餐有什么两样呢?
  第二天傍晚,我收到许言托人捎给我的一个快餐盒,打开一看,见里面是用吃的东西摆成一颗心的形状。以前我欣赏他摆的孔雀,现在却不能接受他这颗快餐盒里装着的心脏。这种快餐式的爱情只是转瞬即逝的虹。我们永远抓不到虹的踪迹,我们无法跟随彩虹。
  "青青她老公远在澳洲,我们只是逢场作戏……"
  电话里传来许言的声音,"水沁,你听我跟你解释,其实我心里真正喜欢的是你……"
  我把电话机放在一边,去窗边看雨。问彩虹,彩虹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楼主| 发表于 2004-5-16 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101个爱情故事22篇------101篇

                           第三十二篇
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把我放心上……
褪色的心

  大三那年,学校依旧举行了隆重的"一二九"晚会,我,从一年级开始便被同学高抬为物理系的"磁性小王子",应邀唱了一首《中国心》,掌声还没有完全消失的时候,我就安然的往后台走,把手中的话筒递给下一个节目的表演者,心不在焉的向对方望了一眼,没想到--一头飘逸的短发,一双微笑的大眼睛就此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永恒的影子。
  很容易的我便知道她是外语系三年级的灵,我在后台听着她朗诵的英文诗《This on go flove》,莫名的,我的心有一丝被爱抚的感动。灵回到后台很爽朗的对我说:"你的歌唱的真不错!"我说:"我很喜欢你朗诵这首时的真挚。"
  晚会结束后,在飘扬的彩纸中我悄悄的递给灵一只黄色的千纸鹤,灵兴奋的对我说:"你知不知道我们还是老乡呢!"于是,我相信了"缘分"二字的奇妙意境。
  接下来的日子,在夕阳西斜的黄昏时我便经常携着灵柔软而冰凉的手,肩上背着那把心爱的吉他,爬到学校后山坡的那棵年纪已很大的尖针木旁,和灵背靠着背,铺张报纸坐在地上。
  我喜欢一遍遍的弹着《最浪漫的事》,灵就一遍遍的唱着"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把我放心上……"数个黄昏就在这浪漫的歌声中浪漫的消逝了,但我们彼此都无怨无悔,因为毕业之时,我们仍在唱着"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毕业之后,我们一起回到了家乡--江南的一个小城。我被分配进入一家国营企业过那种一张报纸一杯茶的生活,灵因为学的是英语很顺利的进了一家独资企业。
  从此,灵的忙碌与我的清闲成了一个让人心痛的矛盾,我愤然的以为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虽然没有李白的诗赋,却有着他那种怀才不遇的感慨,从此我开始抽烟,我记得很清楚灵说她最讨厌烟味。
  在这种度日如年的日子里,我发觉每次见到灵都比以前憔悴了。我没有问她是因为工作还是因为我,在灵面前我变本加厉的抽烟。
  终于,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周末,灵把我拉到郊外的山坡上,对我说:"你太让我失望了,我们分手吧!下个礼拜我要去加拿大了,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当时我的脑中一片空白,只看到灵原本就已苍白的脸在那时愈加的没有血色了……
  第二天我没有去上班,守在电话机旁,第三天,第四天……我还是失望了,终于,在灵说的那个离开小城的日子,我打点了随身的行装,也离开了这个城市。
  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深圳,我应聘去了一家外资企业做很苦的工作--营销,但我因为当时心如死灰,扑在工作上几乎不休息,不久便被提升为营销部主管。
  一年多过去了,依然孑然一身的我回到小城看望亲人,在一个飘雨的日子独自一人跑到郊外的山坡上,竟发觉有许多撑伞的身影匆匆的下山来,才想起今天是清明节。
  我的眼光被一顶黄雨伞吸引了--和灵的伞一模一样,蓦然惊觉原来我的心中一直都还惦记着她,我不禁想看一下伞的主人。"叔--叔,阿--姨,"一向说话流利的我此时竟然有点语无伦次,我绝对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地方碰到灵的父母,灵的母亲眼圈红肿,看到我之后又是泪水涟涟,我的心禁不住往下沉……
  "灵已经不在了,"我谔然!"白血病,工作之后没几个月就走了,她知道自己的时间不长了,为了能激励你有所作为,也为了不想让你伤心,没有对你说实话……"
  灵,我现在说任何一句报歉的话都会奢亵了你对我的感情,我,该如何接受这个现实?
  又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了,灵,你在天国过的还好吗?今天,我折了二十四只黄色的千纸鹤--为你二十四岁的生日,也为你两周年的忌日。
 楼主| 发表于 2004-5-21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101个爱情故事22篇------101篇

怎么回事?没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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