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是美情韵文,这是我关于诗歌的文体的定义。 先说一个观点:一位研究外国诗歌的朋友与我讨论的时候说,西方诗歌也同样是有韵的。她们押的是各自语言的韵,读起来一样抑扬顿挫,朗朗上口。只是,引入中国时,被二三流的翻译者用汉语一译,只为达意,成了现在我们看到的模样。大多数一知半解者,就认为现代诗歌应该是这样,于是就有了不押韵的新诗。 这个观点,我只赞成一半。 无论是平水韵、词林正韵、中原音韵、十三辙、新华字典韵等,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读起来顺口,美其名曰——有韵。于是写押韵诗的人就会有一种傲慢与偏见,认为不押韵的不是诗。 可是,真就如此吗? 所有能够读出来的“韵”,当然是“韵”,但我认为这只是形式上的“韵”,还有一种“韵”是从的情感、思想的从内心发出的节奏心声,是一种无形的、更高层次的韵。韵者,情之律也。说的就是这。 如: 我爱这土地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 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你能因为这首诗没有用韵字,就说她不是诗吗?她其中流动着的“韵”我们是完全能够感受得到的。 所以,我认为:诗是要用韵的,用了韵的却未必都是诗。这“韵”不仅仅是指看的见的韵字,需要我们体会的还有更高层次的思想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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