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文化与个性
个性化创作作为一种尚未被承认的话语实践,它似乎达成了一种社会“共识”:个性就是诗歌。这中说法乍看起来很有道理:诗歌当然要有个性。但是实际却忽略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诗歌是杂根在本民族的土壤之上的!
任何新诗在寻找出路时,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文化特性,当时代特征和人类的生存环境转型,文化也要随这转型,以前的主流要进行扬弃,在适当的时机,可以突出个性化写作,前提是真正的与现行的人文精神相适应,如果以单纯的诗歌线条来勾勒文化视图,那么,在表现向度上,以及表现内涵方面,将会顾此失彼。所以,个性化创作不是单纯的个人创作,而是站在一定坚实的好不动摇基础上的个人发挥。个性不是自由到忽略了自己,很难想像,一个认为诗歌是自己(或者个人)的事的诗人能写出别人接受的诗歌。事实证明,现代一些诗人已经采用口语和故事的方式写诗歌,应该说是“通俗”到不能再“通俗”了,相当于诗人脱光了衣服来自我叫卖了,但是国人仍然在说:这种诗歌我读不懂。他们不是要打击这些诗人,他们是真的不懂——以前的诗歌语言太绕了,太“深奥”了,读者喊读不懂,为什么现在诗歌已经很“通俗”甚至开始追求“俗气”了仍然读不懂,这不能不说明诗人付有主要责任!
进入90年代,诗歌创作已不再构建在特定的文化模式之上,似乎越凸露越锋芒,越显个性,但个性化的创作乃至“私人化的写作”,有时使诗歌不再切近个体自我的真实存在,与客体完全对立割裂开来,沦为生命的庸俗化,在向度上,他们确实突破了以往诗歌在表达上的死区与禁忌,具有开创作用。但是,脱离现实的盲目表现,一味追求语言的陌生化与极致性,给读者带来理解上的不可知性和迷惘性,诗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诗,已不再表达特定意义与价值的特定的生活方式,不再存在于制度与日常生活之中。诗歌开始飘忽了,进入了太空状态。诗歌只有诗人自己写自己读了,以至于国人都有些模糊:这多年没有了音信,中国诗歌是不是已经消失了?
可以想见诗人们在自己喝酒,相互吹嘘的时候,是不是很酸?!
能在个性之外,让诗歌扎根在时代和自己民族文化的土壤里,既留心当下又关注普遍的民生状态,在中国新诗中真是少之又少!因此,像昌耀的《斯人人》〈热苞谷〉、 郑敏的《稻束》、洛夫的〈裸奔〉、曾卓〈悬崖边的树〉、墨人钢的〈一个人的病在小镇〉、〈麻雀〉就显得特别重要了,但是相对于20世纪其他一些国外诗人,我们不能不砍刀自己的贫乏,尤其是一些大诗人如帕斯的〈太阳石〉、里尔克的〈杜伊诺哀歌〉、金斯堡的〈嚎叫〉更有艾略特的〈荒原〉,则我们的距离是显而易见的。我的意思不是说要去学习国外诗歌的语言和境界,我认为我们应该拷问自己为什么没有出好诗歌,诗人至少应该多问问自己。找回我们自己的文化,牢牢地扎根在其上,一个抛弃自己文化的诗人是不可思议的,也是耻辱的。
不怕有距离,就怕看不见距离。我们只要承认这些距离的存在,抛弃诗人帝王梦和孤芳自赏,中国的诗歌就会有胜出的一天。中国,一个文化大国,他的文化顶尖世界几千年,以后仍然会再次顶尖世界,就向我们国土上的珠穆琅玛峰一样:这一点我们深信不疑,而且深深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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