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查看: 3547|回复: 7

对ID寒鸦禁止发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4-1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会员寒鸦注册以来,不断在论坛无理取闹,胡搅蛮缠,对版主和站长工作造成一定的负担,在警告两次后不作悔改,继续公开诋毁站方,为维护正常的交流秩序,予以封禁发贴权限一年。

一年到期后,请以新注册ID向管理员申请解禁。

特此公告!
 楼主| 发表于 2008-4-11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 对《诗歌报网站会员管理守则》中禁止发言的解释细则

以下引用《诗歌报网站会员管理守则》——
————————————————————————————————————————
一、主导思想:为了给诗歌报交流版面创造严肃、规范、整洁、良好的交流讨论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二、总则:
 发布不雅言论的,警告
 发布不端言论的,训诫
 发布不良言论的,限言
 发布不法言论的,禁言
 发布反动言论的,禁IP
……
————————————————————————————————————————
解释细则如下:
禁止发言处罚种类:
 发布不雅言论的,警告(可短信警告或公开警告,不听的,就下手封他)
 发布不端言论的,训诫(公告训诫,可以非正式短期禁言,先封一下,过后解开)
 发布不良言论的,限言(有限期禁言,即封一段时间,再释放)
 发布不法言论的,禁言(封ID,即长期封杀,永远不让发言)
 发布反动言论的,禁IP (封杀IP或者IP段,同时封杀ID,也可以屏蔽言论)
关于禁止发言的详细说明:
1.封人分为两种。一是正式封杀,说明封杀原因,并且在站务版公告;二是暂时禁止发言,主要是制止事态升级,过后可解,这个无需公告;无误论哪种封人都要谁封的谁解。
2.在论坛张贴斜教、XX功、反动政治贴、与诗歌文学毫无关系的纯商业广告的,任何斑竹见了都应该立即封了,再到站务或者斑竹区说一下,就可以了,不需要任何授权;
3.对于辱骂会员、纠缠斑竹、扰乱讨论秩序的,看情况,急的话,所有斑竹可以先封人再请示,短暂封掉,防止事件升级,然后由区版或者管委员下处理意见在站务区公告;此类情况如不是非常恶劣,可以向管委会投诉该会员,请求处理意见;
4.封人根据情节,可以短暂禁言(对于无大错会员过后气消了就可以解开)、也可以禁止发言一周或者半个月一个月,看违规轻重,甚至可以永久封杀(此条只适用于反动分子、论坛公敌、情节特别恶劣者),一般斑竹封人后必须到站务说明封人理由;
5.对于不需要马上封杀的会员,可以单贴屏蔽他的发言,不需要马上封他,他要是不停地乱发贴捣乱,也可以先封或者先屏蔽所有发言,然后再处理,总之是要先制止事态升级,维护论坛正常运转为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1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2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3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4-15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诗歌报不是某些人肆意妄为的私家菜园地,它是大家的诗歌乐园。

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是正确的。我这么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7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9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应该严肃论坛纪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4-11-23 04:1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