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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晨的诗歌《90年代的成长:爱情和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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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必须诚实,这个题目来自西渡和闻燕的《连心锁》。原来的题目是《60年代人的成长,爱情和忧伤》。这本里的文字,我每一字都认真的读过,每一幅画,我都配了一首诗,这些诗歌,我让它们共着一个题目《我看见了》。

仅举两例:
《我看见了(一)》
秋天到了
我终于想到要搬家了
我把家安置在
鸟人留下的大鸟巢里
里面充斥着鸟粪和青虫的气味
还遗落在树枝的野蜂巢
时而还能有一两只野蜂飞出来
嘤嘤嗡嗡的飞出来
趴在鸟巢的边缘
我看见一辆自行车打从树下经过
骑车的是个成熟的男子
载了一个比他要小很多的女人
60年代如果有这么一幕
这女子必然失了贞操
可现在是21世纪了
所以这男子和这女子
定是完美了浪漫的爱情
树上的最后一片枯叶咻然飘落
秋天可不是谈恋爱的季节

《我看见了(二)》
终于在这次的视野里
没有人的出现
因为我把家安置在了废弃的庄园
我看见一只老猫
带领着
九只猫仔穿梭在瓦砾和垃圾之间
我看见一只耗子
带了九条命
在肮脏和堕落里往返
我看见那终年不肯发芽的树上
有一只乌鸦站立在悬着的布条上
那乌鸦还给布条打了个圈
拉上了一个死结
还不屑一顾的伸进去自己的脖子
我居然看到了一只乌鸦的自杀
       
写诗已经写了五年了,技艺算不上成熟,但诗歌也已自成一局,也算得上独特。抛开诗歌,抛弃虚幻,写一写80年代人的成长,爱情和忧伤。
       
一首诗歌《80后的大街上》,有人问:“你不是说了,抛开诗歌的吗?”我笑:“你们忘了吗,我是一个坏孩子啊,爱说谎的。”

《80后的大街上》
很多人
蜗居在街道的一角
相互依靠
很多人
放肆的走在80 后的大街上
不知道走到哪里
才能够歇脚
很多人眼神迷茫
回头张望走过来的路
已经很长很长
很多人
想路过荒野
寻找点什么
又似乎
对什么都不屑一顾
包括
爱情和忧伤
很多人
在谈论着一些很久很久故事
最后大家都选择了失语
用沉默掩饰和抵挡
结局的无奈和感伤
80后的街上刮起了一阵风
很多人
都装作很潇洒
都装作很自由
依旧很放肆的
走在80 后的大街上
       
我说80后的大街上,很多非80后的人们不高兴了:“大街上也有90后,70后,60后的啊,还有很多10后的呢!”我笑:“是啊,人们越来越长寿了,真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呢!”
       
可是大街上最多的人群是80后的,不必怀疑,这是事实,我观察这个世界很久了。你们可以不相信我的嘴巴,可是你们应该相信我的眼睛,如果你们不相信我的眼睛,你们应该相信我的善良,善良人说谎是有节制的。80后的很多人都身在校园里,比如我。我必须做一些80后经常做的事情让你们相信我是一个80后。
       
有人说:“孩子啊,你不用证明了,我们相信你是80后。”我说:“那不行,空口无凭啊,死无对证的。”写到这里,我笑了一下,我怎么这么刁钻呢?一首诗《一段生活记录》,证明我是80后,这就好比纪录片,纪录的是真实的事件。

《一段生活记录》
飘雪的冬
寒冷
不愿意出门
拒绝上课
马哲课
我一直都是个很乖的孩子
遵守时间
热爱老师
关爱同学
只是寒冷让我叛逆
只是马哲让我愤怒
窝在被窝里
读《悲伤逆流成河》
这些足以证明
我是一个80后
一些课程足以让我反感
一些结局足以让我伤感
所以我按部就班
一页一页
一章一章
悲伤逆流
我站在不同的方向看
相同的时间里
有人搀扶我
有人挤兑我
有人笑话我
我幼稚的情感里
常常有很沉重的文字
空气稀薄的无法品尝
淡淡的
仅剩下呼吸
我充当着自己的角色
我充当着自己的看客
文字像罂粟
可以中毒
泪水打湿双眼
心哀伤的无法言喻
生活的清单上
为什么总有泪痕
生活的重压里
为什么总有伤心

是郭敬明让我受伤了
       
一个叔叔说:郭敬明,没伤吗,倒是轰轰烈烈的。是啊,谁没伤呢,我也是有伤的。我不了解别人,但是绝对了解自己,以我为例吧,一纸文字,我的爱情和忧伤。
       
其实文章从这里才真正开始,一篇非常诗情画意的文字,写满了我的爱情和忧伤。

《80年代的成长:爱情或者忧伤》
       
童年时期,有那么一个时光,我扎着羊角辫,短短的,乱乱的,就像散落的呼吸。蜕变的尾巴,抚慰着童年时的欢笑和忧伤。
       
作为一个80尾巴上的80后,转眼之间,就长大了。而我已经不再是扎着羊角辫,四处奔跑,满身泥土的小女孩,如今我想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诗人。童年轻轻的碰了我一下,就像那一对羊角辫散开了,以后,再也不能扎起。时间,有很多,貌似很多,人们才肆无忌惮的浪费。文字于时间,是一次良好的补偿。所以,爱上文字,无可厚非,且义无反顾。
       
文字就像是秋天的一场瘟疫,稍不留心,就会蛊惑我的灵魂。于是,我经常生病,还经常病入膏肓。月下的薄霜泫然飘落,风波里,迷了双眼。
       
我没有流泪,我只是捂住双眼,我不睁开眼,文字就不会被我看见,因此,我再也不会流连于任何让我不能自抑的色彩和字眼。
       
我常常会做这样的梦,梦境里是一个穿花格子衬衫的少年,阳光并且忧郁,帅气并且羞涩。
       
我常常认为凭着这样的一个梦,我可以独自一人一辈子。我常常认为这个梦,某一天会奇迹般的实现,在我窘迫的时候,在我困惑的时候,这个少年带着我离开,离开所有的不快和是非。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漂亮的女子,这是我的事实。因此我让自己在文字里蜕变,期待破茧。我想自己挣脱蚕茧,振动羽翼的时候,世界会惊呼:这是一个不一样的女子。
       
不一样,可以不漂亮,可却要一定独特。最好只此一个。孤本才会显示其能。其不能因为没有对照,不能亦能。而我无非尽量让自己标新立异,特立独行。我以前很爱说话,现在我已经不再说话。当我发现一些话语没必要说出的时候,说出来,只会徒增自己的无。像石头般沉默,最好的归路。
       
我想如果要作为一个作家,要先学会说实话,当实话圆润到人们辨不清真假时,再讲假话。而我的理想是成为诗人,在我的心目中,诗人是至善至美的。因为诗人在用灵魂书写。
       
爱情,在我的诗句里常常被提到,其实在每个诗人的诗行里也都被提到,只因为这是一个不会衰老的主题。而世界上能持久到永远的东西,在我的心目中,有两个,一个是爱情,一个是死亡。
       
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当然,这里包含着自己的因素很多,其一大概就是没有魅力。但是我的暗恋经历很多,对于暗恋,我无需遮掩,因为我必须学会说实话,因为我想成为一个诗人。
       
在我初三的时候,我暗恋过一个男生,就叫J吧!他是这样的一个男子:长长的头发,遮住了脸颊,很高,身材颀长。而我只和他说过两次话,对于暗恋的对象,我试着主动过。
       
那一次在上学的途中,是寒冷的冬天,我必须写出季节,否则,我无法写出他的酷和寡言。我们在振兴路大街拐角处,不期而遇。当时,我很激动,但是,我只说了两句话:HI,J。
       
而他仅仅是象征性的点了点头。我问:你,你不爱说话,对吗?问出这个问题,我就后悔了,这是一个白痴性的问题,只会让他认为到我是一个弱智的女生。但是,他回答我了,他说:天冷,嘴冻得上。之后,无语,我们就这样肩并肩骑车到学校,之后,到教室。之后,各自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我在第三排,他在最后一排。看到他,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因此,我的少年因为距离,与我疏远。
       
还有一次,我们又有了交集:我不下心踩到了他的脚,他没有因为我踩到他的脚,就和我谈恋爱,这和偶像剧里的情节一点都不一样。我很小声的说:对不起。他说:没关系。
       
或许,我们真的是没什么关系,同学而已,并且阶级不一样的学生,我的阶级是无产阶级,他是资产阶级。我是好学生,他不是一个好学生。后来,他就辍学了,据说是因为斗殴,我想不出这样一个美好的男子,打起架来是多么的丑陋。或许,这没什么的,男孩子大家和女同学戴花般稀疏平常,是我太大惊小怪了。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他,因为我们本来交集就不多,构不成网。这是我的第一次暗恋。我什么都得到了,又什么都没得到。
       
第二次暗恋,是在高中时期,我想我们都长大了,长的足够大,已经不再需要为暗恋耿耿于怀了,况且,暗恋是一种多么诗意的事情啊。我也没必要死守着暗恋的秘密郁郁寡欢了,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了。过了那个,因为某个人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心跳脸红的年纪了。换句话说,就是我长大了。
       
如果有人问我,你高中暗恋的是谁?我会毫不犹豫的说:是小旭哥。我没有必要避言,因为这如同我的相貌不漂亮一般,这是我的事实。小旭哥,是我高中最好的男生朋友。当然,不可以简称为男朋友,因为小旭嫂会不高兴的。呵呵,我不由得嘲笑了自己一把。小旭哥,是一个帅气的男子,一米八三的个子。有时候在我眼里,他很腼腆。是属于那种很爱面子的男孩子。
       
而我在高中根本就不是一个女子,我是所有男生的哥们,我是班里所有女生的哥们。他们都叫我:晨哥。我也只是在高中里过了一把当大哥的瘾,因为大学里我的骨头已经支撑不起我了,我不再打闹,不再玩笑,不再言语。像一块顽石,除了沉默,就是沉默。我记得那时吃午饭,我们都买回到教室里用餐,因为教室里没有食堂的芜杂和喧哗,那是一个相对安静的圣地。吃饭应该要享用的,嘈杂的环境,只会遏制我的食欲。中午经常会和小旭哥碰到一起。

记得一次,他买的鱼香肉丝,他不爱吃肉,所以他很瘦,所以他把肉给了我吃。而我拥有一双猪手。即很肥的手。猪手这个称呼就是小旭哥给起的。他几乎给班里每一个人起了一个不雅致的外号,我的还好一些:像小谢娜,因为我长得有点像谢娜,性格也像,笑起来最像,就是笑起来肯定让人很受伤的那种笑。其余的就不说了,因为自己也忘得差不多了,自己的记忆似乎在高考完,就日渐消褪,似乎我的脑袋把我带上道之后,就离我而去了。
       
到了大学里,我还想找出一个可以暗恋的对象,因为有暗恋可恋,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得多,至少自己心里有那么一个念头。

可是,当我目寻一遍,再也没有这样的男子了,似乎,我已经老的不能再去喜欢上任何一个人。而我知道,在我的内心里总会停留一些美好,在我暮年,甚至在我临终前,都是我铭记的回忆,因为美好,所以不灭。
发表于 2009-5-4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晨晨,编排上修改一下.有些乱.
诗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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