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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堰鹤 于 2010-10-30 11:23 发表 我非常欣赏那些离婚后独自出门的人,-------把一切的家产留给老婆(或者说是过去的)和孩子
原帖由 堰鹤 于 2010-10-31 11:26 发表 不过看了你又要结婚的消息,我看法似乎改变了一点,是你有新欢了,你要离婚,全部财产应该归男方,女儿也应该给男方,这样似乎更公平
原帖由 堰鹤 于 2010-11-1 16:07 发表 一般的人做不到,承受力不够,对孩子对父爱的依舍也割舍不够! 妙妙不一般,钦佩下
原帖由 堰鹤 于 2010-11-5 14:28 发表 祝福你早日再找一个,不要再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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