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容变,再求正—学写格律诗的原则
读了马凯《谈谈格律诗的“求正容变”》(载《光明日报》2011年1月19日)一文,深受启发。文中说:
‘对于任何诗人来说,格律诗都不会是生而会作,都会有个从不甚符合“正体”到逐步符合“正体”的“求正”过程。对这个成长过程,应当持宽容的态度。先“容变”后“求正”,在求得“正体”后又自如“容变”,或许可以走出一条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指导下普及的发展和繁荣格律诗的路子。”我觉得这个看法是很有见地的。
我有时写诗早就想好是八句,中间四句对仗工整,押韵也还可以,是律诗的坯子,如果把它写成五言古风七言古风,就失去了律诗的形式美。我有时也写长短句,先按某一词牌写出初稿,如果不太适合,就翻阅词谱另选词牌,实在不行,才改成句数不等的杂言古风,不过这种赶着鸭子上架的做法,令我很不甘心。我爱写七律,但对平仄懂得很少,对仗也欠研究,有时初写出来,看看立意还不错,就再看平仄合不合律,对仗是否工整,如有违反之处,就尽量挖空心思修改,看来,我这就是先“容变”,后“求正”。我对这种“求正”的感觉,好像是一种文字游戏,改好了,有无尽乐趣,不过,改不好的具多数。
有人说作格律诗如同戴着镣铐跳舞,尽管有人跳得好,但不合拍的也不少,甚至一首诗中的不合拍不是个别。马凯文中说,据有诗家逐一分析统计,《唐诗三百首》所选五律和五绝,破格者竟居多数。可见,在格律诗的鼎盛时代,诗家也不是食古不化,创作氛围也很宽松,或许这也正是鼎盛的原因之一。所以,我认为,写格律诗的“镣铐”,能做的宽松一些。在篇有定句,句有定字,韵有定位,律有定对的前提下,在平仄上不要太严格。只要平仄相间,念起来不觉十分别扭就应当允许。就平仄说,填词与写律诗比,难度要更大一些,因此革新的要求也更迫切一些。曹雪芹借林黛玉的口说:“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这话是很正确的,也是很超前的,它体现了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思想。
时下报刊上发表的律诗和词,不太拘泥于平仄,不让平仄的框框过于把自己束缚住的例子是不少的。一方面是有人指责,既然不懂格律诗,就别在前面冠以“七律”,“满江红”之类;另一方面是你说你的,我写我的,把它称作“伪格律诗”,“字数都对”体诗也行,反正是我行我素, 颇有一点“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的气概。我好像基本属于后一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