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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琴(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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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2 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寒冰魔焰在 2005/11/21 09:36pm 第 4 次编辑]

(把之前的一个翻出来了,修改了下)




马   琴
(一)
方信坐在后山的顶上,极目四周,整个村子一览无遗。村前有条小河,远远的朝北流去,四周都是山,当中一块不大的地,就像只笼子,把人们的脚步关起来。站在山顶看去,村子是一柄马琴,中间空旷处是琴箱,小河是琴尾,村里的人就是一个个走动的音符。初到此地的人,一定会为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而惊叹,只是这件作品,不知已埋汰了多少代人的梦想,逃避不了的贫穷。
自出生起方信就没离开过这里,他的生命就像山里流过的泉水,晶莹无暇。对他来说,这是个熟悉得能说出每根草、每棵树的名字的地方。他甚至知道,每天泉水会漫到腿的什么位置,每天,地里的苞谷会长出第几片叶子。
夜慢慢降临了,月亮从山后面探出头来,在这个穷山村里,月亮是一件非常重要的生活工具,就像牲口。方信站起来,往山下走去,夜了就看不清路了,曾经因为这个,邻家的阿哥在方信四岁那年失足掉入了底下的山涧,再没回来过。从那以后,村里有了条不成文的规定,太阳下山后,便停止放羊。虽然别人都很欢喜,甚至是一直渴望有这样一个规定,但对他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他每天都回得很晚很晚,他是个让人放心的孩子,喜欢坐在山顶头上,看风看雨,而且,只要在天黑前走过那段险路,是一定能安全回家的。家对他来说,是一个除了喂猪就是喂蚊子的地方,特别在晚上,黑而且安静,除了星星,什么也没有,那时,他会觉得孤独。
方信今年12岁,出生四川西部的这个汉寨里,一个又聋又哑的地方。他小时候,全国上下正如火如荼的开展文化革命,这里却像世外桃源,没有半点风浪波及;方信听说到那次席卷全国的红色风暴,也是在长大以后,感觉就像在听另一个星球的故事,遥远而且不可思议。
村里很少有外人经过,从开始懂事到现在,方信见过的不会超过50个,货郎是几个现成的,每到过年过节的时候会来,还有就是秋收时,因为不远的寨里少数民族过喷火节,要用很多的松香,这时候货郎过来,用松香换走很多的熏肉。方信也能在这个时候,过去玩一玩货郎手里的拨浪鼓,一个平常难道耍到的新鲜玩意。他是个不爱说话的人,每次去,都拖在别人后面远远的看着,而那个货郎很细心,也喜欢他,,每次都会把他叫上前,把小鼓给安静的他玩,而不是那些争着吵着的孩子,他自己虽然觉得奇怪,却也因此非常高兴。
村里最大的官是村长,全村20多户人全归他管。而乡长,还是8岁那年见过以后,就再没来过了。那天是村里的大事,当乡长从30公里外的公社出发时,全村人就开始在寨门口等,一直到太阳到得顶头上时,那队穿的确良衬衣、戴着新式样草帽的人才出现在视野里,看上去很疲累。迎进村子后,就是午饭时间了,大人们边吃边谈,剩下一地的骨头。方信把家里的牧犬黑头带过去,让它吃了个饱,也算是一次特殊待遇。
(二)
如果说方信是不爱说话,那他父亲活脱脱就是一个哑巴,不下地的时候,就在家里祖宗神龛下吧嗒吧嗒的吸旱烟,目光很深邃,甚至有点呆滞,或许是烟嘴已经塞满了他的嘴巴,让他没有空闲来说话。有时候,方信真的怀疑这个世界是通过语言来交流的。
据村里的老人说,父亲以前不是这样子,他是村里最优秀的年轻人之一,弹得一手好马琴,身型也是南人中少见的伟岸,常常惹来姑娘们爱慕的眼神。甚至有人说,有几百里外的姑娘来我们老方家提亲,也不知是戏噱还是事实。父亲十九岁那年,县里头武装部来我们乡征兵,他被推荐去了,戴着大红花,简单的安顿好老人之后,就跟征兵的干部走了。走的时候,村里没下地的人都来送行,据说那次很隆重,气氛也很紧张,很少人说话,因为他是第一个走出大山的人,是大家的希望,但是大家不知道是该希望他回来,还是希望他在外头风风火火,建立自己的事业。
三年后父亲从部队退役,在驻地不远的城市扎根了下来。听邻村在外头闯的人说,在很远很远的一个南方城市里遇到过他,西装革履的,在很气派的地方工作,还请他们吃了一顿有生以来吃过最高档的饭。还告诉方信说,那里是另外一个世界,有比天空还大的海,有山那么高的房子,有马一样快的汽车。在那里一天看见的人,比在山里一辈子看见的人还多。听到这些时,方信心里都紧了一下,每天要见那么多人,只把别人的名字记住都会累死,还要不停的说话,哪里还有时间吃饭睡觉看星星了,真是累。约莫是那时候起,方信对父亲的沉默开始有了点理解。
方信的父亲在出去十年后又回老家了,孑然一人,当时也没人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能坚决的离开城市,回到这穷苦的地方来。回来之后的他像换了一个人,整天脸阴阴的,跟谁欠了他一头牛似的,刚开始还有三姑八婆去探问下,后来久了,也就没人问及他回乡的原因了。很快,父亲继承了祖辈们的生活,与牛羊为伴,与地打交道,伺奉家里的老人。好像日子、或是说那头牛是他的轨道,而他只是顺着轨道在向前滚动,无声无息的滚动,像是犁开的田垄间顺从的水流。从此,人们都很难听到他的马琴声了,偶尔上山,对空弹一次,琴声悠悠,如诉如泣,让人黯然神伤。祖父死之前,父亲娶了邻寨的一个姑娘,也就是方信的母亲,那年他35岁了,后来就有了方信,再后来没两年时间,祖父母双双去世。从此以后,父亲更加沉默了,没人叫唤他的时候,眼睛永远没有焦点。方信的记忆里,没见过父亲一次说很多的话,包括对自己和母亲。有几次父亲从沉思中回过来,想跟他说几句什么,但话没到嘴边,就打住了。那刹那间的形象对方信来说很是深刻,很难忘记。他经常琢磨父亲到底想说什么,只是一直琢磨不出个结果来。
虽然经常听别人说起父亲的陈年故事,但方信怎么也无法相信父亲年轻时,会是个那么风光的人,在他身上,除了旱烟味、牛粪味,看不到一丁点其他的气息。一口熏黄的牙,一双开裂的手,不说话的时候,跟村里其他上了年纪的老人没两样。
(三)
方信是个聪明的孩子,在村里那所只有8个孩子的学校里,成绩总是第一。
那是一所贫困地区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学校,校舍是一个外出打工的人留在家里的房子,全村唯一的石瓦屋,最好的屋。刚开始是准备做队部的,后来在全村人的坚持下,才做了学校。 在山里,老师比较难找,以前来过好几个老师,一个接一个的来,然后一个接一个的走,都因为受不了这里的苦。有的甚至只上了一个星期的课,因此最多的一次,他们一年开了五次学。其实这里并不是说生活条件多么艰苦,每个人也都有吃有穿,只是人太少,生活太静,枯燥得厉害。偶尔的寂静能让人获得思考,但长久的寂静则会让人躁动。所幸现在的老师是本乡人,已经教了两年,比较安心。
山里的孩子上课都比较散,常常是上到一半就出去打草或是下地去了,只有方信能一直坚持了下来,因为父亲在他上学时,从不让他做其他的事。因此方信的成绩总是第一。每次得第一,老师就会用红纸写一张奖状,写一些勉励的话。也只有在看到奖状时,父亲才会把烟斗从嘴巴里抽出来,这时候,他会笑一笑。方信每次看着父亲的笑,看他满脸的皱纹更加明显,比不笑时更苍老,感觉更让人心酸。虽然是很难看到的笑容,但方信的心里没有一点惊喜或是其他异于平常的情绪。
(四)
方信是个苦孩子,村里人都这么说。或许是因为他有个不爱说话的父亲,或许是其他……
方信的妈妈是25岁时生下的他,在出嫁以前她是个很灵动的女子,这点从她那水汪汪的眼睛里就可以看出来。可在方信和大伙的印象里,妈妈好象跟他们老方家是绝配,就也不爱说话,只知道下地、上山,可能关键是有话也没处说去。
在方信12岁那年,夏天吧,妈妈在打草时,被镰刀割掉半只指甲,流了很多血。在乡下这种伤是常事,谁没有个嗑磕碰碰的。母亲当时在山上采了点草药包扎,止血了也就没再花钱看医生。一般情况下,几天工夫也就好了。只是大家都未曾想到,那一次的伤口不但没好,还化脓了,有点腐烂,发出一种臭味。母亲在三天后开始全身发热,怎么降也降不下来,而且嘴里说胡话。那一阵是渔季,父亲在几十里外打鱼,听到消息赶回来时,母亲已经神智不清了,几天时间粒米未进,只能喝姜盐汤。方信在母亲身边一直守着没怎么合眼。父亲回家后,二话没说,套了牛车就将人往乡里的卫生院送,那天大早出去的,还很冷,天空鱼白鱼白的,方信的记忆好像比平常清晰些。
送走父亲的方信整天感觉心慌,心慌到打水时差点掉河里。后来他就一直坐在后山上,吹着风,坐着,看村口的路。父亲不到晌午就回来了,方信看到时,父亲正靠着村口的槐树大口大口的抽烟。方信跑过去抱着父亲的腿,两个男人,一句话也没说。父亲的身子有点软,斜斜的靠在树身上。这个时候,他们心里都很清楚,知道生命里发生了什么事,车后拉着的那个人,是再也不会站起来了,不能和他们去打猪草,不能站船头摇撸高歌了,也不会敲着锅盖叫他们吃饭,不会踮着脚割灶台上的熏肉了。而这,发生在今天的事实,必定会成为他们一生的痛,一种刺骨的遭遇。他们就只能静静的抱着,一句话也没有。也没有眼泪,这两个习惯了沉默的人。
后来村里开始有人说,母亲是方信克死的。因为他是正午一点出生的,五行属金,刚好克母亲的木。而且他命特别硬,克尊长。听到这些时,方信心里怪不是味,很奇怪的感觉。但父亲什么都没提过,后来慢慢的,大家也就淡忘了。
(五)
村口的河是方信的半个家。这是一条可以到达县城城郊的河,每年父亲和母亲都要在船上过五到七个月,吃住都在船上,一人撒网,一人摇船,舱满了就到附近的镇里去卖,换些油盐。这段时间方信便在村里表叔家吃住,表叔家住得不远,也有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因此他住着也还习惯。第一次去送父母的船时,方信站在渡口,看着那点乌蓬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崇山峻岭间,很是失落,跑到山上大哭了一场,哭到精疲力竭。但后来就慢慢习惯了,而他也开始厌倦了眼泪,哭泣总是让人,太累。
后来母亲故了,接着是学校的老师离开,去了临近的乡,父亲就把他带到了船上,或许是怕再一次的遭遇发生在他身上,毕竟,这是两个相依为命的人。在船上的日子很快乐,因为是第一次离开那片方寸地,眼前很多的事物,让他觉察到内心的愉快,雀跃。而且,虽然父亲仍旧是不怎么说话,但每天在打鱼的时候,他能看到,父亲的眼是活的,偶尔还能反射阳光。那一点闪烁的光,反射到他心里,甚至能带来很多欣喜和惊讶。在船上的日子久了,方信的水性也越来越好,有时候一个猛子能在那条河上游上两个来回,也不觉得多累。不过父亲撒网的地方是不能去的,因为如果被网子缠住脚,就谁也救不了你了。还有一些地段有漩涡,也不能去,这些方信都知道。
父亲打鱼总是很有规律,从村口开始,到县郊止。往下的河道更宽敞,是河的下游了,但父亲从来不去,每次都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掉转船头。至于为什么,方信一直心存疑虑,但他也没问过。有一次月夜,父亲在船头弹起了他的马琴,一样的哀怨,一样的悲切,弹到后面,方信看见父亲的眼里有了阳光一样的东西,一闪一闪的。从那天起,方信便开始了学马琴,是父亲主动要教他的,不过他也很乐意。只是事先没有想到的是,父亲那忧伤的音乐传到他手里就变成了青山绿水,鸟雀和鸣,而这种变化,他是无师自通的。第一次听方信奏出完整的曲子时,父亲很认真,双眉紧锁,手头握的旱烟也是有一口没一口的抽,嘴角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或许,是让他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东西,甚至是他自身的经历,快乐或是悲伤。
一个沉默的父亲让方信从小就面对了很多的问题,例如山,例如河。方信经常会想,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山上来的吗?这些鸟呢,树呢,他们从哪里来的啊?还有,会不会有一天,自己能看到河的下游,那里是不是跟父亲去过的城市一样呢?这些问题,方信问过父亲,但父亲总是一口接一口的抽旱烟,也问过其他大人,别人都说他是树上结的,在树的腋窝下长到一尺多长,被他妈妈摘回家的。可他看了这么久,也没见树上结出过人来。到后来,他甚至连牧犬黑头都问了,连水里的鱼都问了,但谁也没有给过他满意的答案。他也并不因此而忧心。
他喜欢看月亮,坐在地头上,或是船上,看着淡黄的月色轻轻柔柔的盖在自己身上,这时,他总能看到月亮上的楼房和大海,能听到月亮上的小曲,就像妈妈以前唱的那样。父亲说,妈妈去了月亮上,可他就不明白,为什么去月亮后,妈妈就再也不跟他说话了,只是给他唱歌,叫他睡觉。到后来,他自己也不怎么会说话了,高兴时弹弹曲子,唱几首歌,不高兴时对着山大喊几声。
(六)
就这样看着、唱着,不知觉方信到了16岁的年纪。
村里人很喜欢他,不只是因为他的聪明,他的马琴,更因为他原原本本的遗传了他父亲英俊的外形,所以,虽然他不怎么说话,但走到哪,都能吸引不少的女孩子。
而父亲,仍旧是老样子,抽旱烟,不说话,农时下下地,闲时捕捕鱼。对于在他身上发生的一切,并没表现出多少的关心。
这天下午游泳累了,方信爬到河中间的石堆上,看着水里自己的倒影,俊朗的外表,结实的肌肉,再想起自己的个头,已经比村里很多大人都高。忽然间,方信觉得自己大了好多,心头充满了力量。他想,是时候去看看河的下游了。
不过,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他心里也没底,尤其是不知道到了外面,是不是还可以种地,还可以打鱼呢?所以虽然很想,但他一直不敢跟父亲说,不知道父亲会有什么反应。
又过了半年,方信的个头更加高了,村里已经开始有人来提亲,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每次都被父亲拒绝了,他连人都没有见过。
有一天,方信坐在山上,看到一只不大的鹰鸠,在很高很高的地方,一会升起,一会俯冲,在云层里穿来穿去,美仑美焕的各种姿势,看得方信都忘了自己,把手臂挥舞起来,想象自己在飞,一时乐不可支。到后来,那只鹰不再盘旋,而是不停的往南飞,朝云层里扎去。直到最后,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消失在目力不能及的山那边,方信追了很久,追过两个山头,可还是没能追到。
那天夜里,方信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直以来的渴望惊扰着他。天快亮时,他终于按捺不住了,于是起来把衣服收拾了下,下了决心,爬上山顶,静静的等待太阳的升起。父亲起的很早,方信回来时,他正对着墙角的包袱发呆,眼睛直勾勾的,旱烟吧嗒吧嗒的抽着。
“我知道你会走。”父亲很平静的说,没有看他,眼睛望向门外露白的天空。
方信没有说话。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父亲接着说,“有事情就回来。”
“那我走了。”方信看着父亲,那个只会抽旱烟不会说话的男人,此刻看上去有点动情,竟然忘记把烟枪塞进嘴里。
“我送送你。”父亲说这句话时嘴唇在抖,很明显的战抖,于是又狠狠的抽了几口烟,这才告诉方信:“把马琴带上吧”
方信坐在舱里,看着父亲摇撸,深一下浅一下的身影,一会把山遮住了,一会山又从他肩头露了出来,看着看着,忽然心底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因为父亲以前摇船的时候,大山都被他的背遮的严严实实的,是父亲老了,还是自己长大长高了呢。
因为没有停留,船比平常快许多,以前十天半月的路一天就走完了,傍晚时,船到了县城,方信没有下船,他决定留在父亲的船上再过一夜。心情很复杂。
这一夜谁也没有睡,就坐在船头,四下里只看到父亲烟斗里的火星在闪,夜空里星星在闪。他们就这样坐着,紧挨着,也没有说话,一直到东面的天空亮开了,一点一点的光线把爷俩的黑影生生的分开。
是时候离别了,天已经大亮,方信站了起来:“走了,我。”
没等父亲的回答,他就背着包袱,提起马琴跳下了船,下船之后也不回头,开始一路疯狂的跑,树木在眼睛的余光下不断向后隐去,他一直跑,直到确信再也看不见父亲和那艘船了,这才停下,狠狠的喘气,往家的方向又狠狠的看了一阵。
(七)
对县城的第一感觉是人很多,很多的人,大部分都穿高档的的确良衬衣,这让他看上去很突出、很特别,一身军绿色的衣服把他跟这个世界若有若无的分化开来。看上去有些孤独的绿色。
城市里的房子建的很拥挤,一间间整整齐齐的,像邻家王叔脸上的麻子一样。地面没有泥,是一层硬硬的黑胶。还有很多新鲜的事物,像跑得飞快的汽车,有很多商品、面积很大的百货商店等等。看在方信眼中,是那么的津津有味。此时的方信可说又是惊喜,又是失望,惊喜的是在城市里,在人群里穿梭,很多希奇古怪的物事都是第一次看到;而失望则是因为,周遭一切与自己的想象还是有很大差距。这里虽然还不错,可并没有人们说的那样大房子,和看不到边的海水,方信想,或许是因为还不是南方的缘故吧。这些想法也让他更坚定了去大城市里,去父亲走过的地方看一看的决心。想到这些,他感觉全身都是力量,但也很茫然,不知从何处开始。
此时在大街上,方信便觉得自己是一个傻子,什么都不会做,而他知道的那些事,在这里根本就派不上用场,没有地种,也没有河流可以捕鱼,没有山可以砍柴。他开始在城里转来转去,转了很久,直到确信自己在这个地方再不会迷路,才找了个地方停下休息。
码头基本是穷人的地盘,仓库旁聚集着乞丐,还有很多搬运的工人,穿着都很破旧。方信打听了一下,这里招人,钱多,但很累,搬一天简直会死人,他们大多是半天便休息,赚钱3毛,算是很多了。方信想,反正自己年轻,干点活应该没关系。就去找码头主事的讨了份活,从上午10点到下午4点,6小时。
下午从老板那拿过工钱时,感觉手脚都快脱力了,想想平常也干过重活,可从没搬过这么久。还一直没吃东西,整个累啊,他差点就两眼发黑了。
在小饭馆,吃了六个白面馒头,方信才感觉缓过气来,六分钱,吃得很香。可码头这活怕是吃不消了,他心里开始有点犯嘀咕,虽然赚钱不少,可这要哪天出个什么事,都没个人照料。
吃完后,他灵机一动,拉着伙计,便开始打听什么地方可以赚钱。他想还是得找点事做,在城里头干啥都得要钱。伙计打量了他一下,看也像个本分人,便问道:“你都做过些什么事啊。”
“我今天才来这里,在码头搬了半天东西,赚了3毛钱。”
“你笨哦,别人都5毛,你才拿3毛。”伙计的话给方信上了城市的第一堂课,“这样吧,我一个亲戚在城东也开这种饭馆,最近正好要招一个杂工,8块钱一个月,包吃住,你去不。”方信想,也行,帮别人洗洗碗筷,搬搬煤球就可以赚8块,干上两个月就可以赶上父亲打鱼一年的收成了。就这么答应了。
去到城东,那店还满气派,名字也好,叫“老和气饭庄”,老板是个矮胖的中年人,看上去满和气的,见到方信也觉得这小伙不错,说行行,来干着吧。
就这样,几乎没遇什么困难,他在这家店里开始了新的工作和生活。
工作是很简单的,洗碗,挑水,上盘子,比码头轻松多了。住下一段时间后,他跟大伙熟了,才发现人和人之间,原来是有这么多事情可以谈论的。跟他住一起的一个叫邵军的男孩子,比他长两岁,浙江人,到南方去过两年。邵军是一个很能侃的人,说起话来唾沫四飞,方信跟他在一起基本不用说话,光听就可以了,还能从他那里打听到很多关于南方都市的事。邵军也喜欢跟方信聊天,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跟方信这人说话就是实在,一是一,二是二,没什么弯弯绕绕的。其实方信天生就是这样,一块来自大山的璞石,很是纯净。
在他看来,邵军简直就是他的偶像,那些经历的事,那些走过的路,那些大世界和大精彩,他感觉怎么听也不腻。后来基本上每天收工了就都跑房里去,两个人掰,说不完的话,还一起去看电影,跑步,一起逛公园,很是哥们,形影不离的。他们两人后来甚至默契到只要谁一说话,另一个就屁颠屁颠的跟着去了的程度。后来邵军报名参加夜校,他也跟着去了,一是学点知识,再则晚上邵军不在家的话,闲得慌。夜校的老师都是附近中学退休的,开的是中学的课程,物理化学历史什么的,都是以前没见过的东西。不过方信最喜欢的还是地理,他喜欢看那些地图,那些大城市,大河,大山,在他心里悄悄的扎根下来,他想,那就是自己未来的人生线路的必经之处吧。
日子过的真快,或许是因为太有规律的缘故,一年时间,方信过得充实而又平淡,每天有工作,夜校的课程已到了3年级,每晚都在继续。但与此同时,邵军那里没有新故事讲了,他感觉对这城市也渐渐失去新鲜感,又回到了以前打渔时候的样子,每天重复着前一天,非常平静。
这天下午,店里新建的集体宿舍竣工了,很漂亮的一个三层小楼,店里关门半天让大家去搬家。整理房间时,方信突然从床底下看见了马琴,好久不用,跟一堆许久没穿的衣服放在一起,落满了灰。他把马琴拿出来,用布细细的擦拭干净,古铜色的马琴,是从祖父手里传下来的,此刻拿在手里,让他感觉沉重,想起许多遥远的事,父亲,大山,月亮,青翠的河水,还有那印象中的南方都市,许多的快乐,或者悲伤。拥挤在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愣了半晌,方信拿起了琴,坐上窗台,随手弹奏起了那些熟悉的旋律,一阵如泉水丁冬的的琴声,从他手里汩汩而出,溢满整个院落,整个天空,就像以前坐在船头、面对大江时一样。许多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站到他的窗前,很惊讶的看着方信。此时的他已经完全沉进琴声里去了,满脸肃然,手里的马琴越来越高昂、激越,好像心里有着千军万马的样子,其实他也只是想起了河上游瀑口的那水,父亲的大烟杆,和母亲唱的山歌,让他沉醉。不知觉,方信的嘴里哼出了声音来,就像母亲唱的那样,飘荡在山野间的声音,伴随着琴头的呜咽,此刻,一切都好遥远,就像一个模糊的背影。
良久,方信停下了手中的琴,窗外众人有种大梦方醒的感觉,有点惊讶,也有点奇怪的眼神,一齐看着他。
这时老板走了上来,脸上还挂着他招牌式的笑,对方信这个孩子,他一直觉得不错,觉得这孩子,朴实,坚强,假以时日,一定能闯出名堂来。此刻听了方信动听的琴音之后,更是坚定了这种看法。此时他心里有一个想头,就不知道方信会不会欢喜去。
他走到方信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小信啊,你在我这里太埋没了,你很有音乐天赋,不如我介绍你去县里歌舞团吧,那里的人见过世面,或许你会得到更大的提高,当然,如果你不愿去,我这里还是很愿意你留下的。”
方信错愕了一下,楞是没回头,说道:“谢谢你,老板,我好好考虑下。”
    还好老板习惯了他说话的方式,笑了笑:“我觉得,你有才华,能在那里干出名气,你相信你自己,也相信我的眼光,给自己一次机会吧。再说,在那边如果不顺的话,我这里随时欢迎你回来。”
“那好,我去,谢谢你。”对于老板,方信很是佩服,做生意很有头脑,也是一个有阅历的人。此时老板跟他说的话,他之前也有想过,只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样,能不能站住脚。这次虽然有点冒险,但对他来说,毕竟是人生的一次机会,不容错过。
   
(八)
就这样,方信成了县里歌舞团的成员,因为老板的关系与大力推荐,歌舞团的团长对他也特别关照。为了让他尽快的进入角色,还给他安排了最好的师傅,学乐器,学声。在这里,方信开始接触到丰富多彩的各种艺术形式,民族的,流行的,舞蹈类,说唱类,他都学的有模有样,或许是他本身就有很好基础了,就像一块干涸已久的海藻,疯狂的吸收来自外部的水分。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自己的马琴和吉他,一门是祖传的,用来顺手;另一门,则让他觉得自由,可以弹奏出让自己动心的音乐。教吉他的老师年纪很大,很用心,但吉他用的并不特别好,可也没有别人能教了。因此更多的时候方信还是跟他探讨,一起编曲子,两人共同进步。
一直当了半年的学徒,经过了好多次排演,方信才获得了演出的机会,地点就在县剧院。那天是他的大日子,有一种见了天日的感觉。当他第一次站在台上,看着下面黑压压的人群,一双双明亮的眼睛期待的看着他,他很奇怪自己并没有前辈们所说的那种紧张,没有手心出汗,心也没有乱跳。他唱的一首自己编曲改造的民歌,在马琴的清越的声音的伴奏下,那直是来自天籁的声音,让底下的观众听的如痴如醉。整场表演下来都很顺利,一切仿若天成。回到后台,大家都不由自主的给他鼓掌,团长还来了个热烈的拥抱,第一次演出能如此成功,大家都为他高兴,也为剧团高兴。直到现在,他才真正明白了老板的眼光,因为,他也开始相信自己天生是吃这行饭的。
那几个月时间,方信在这个小城里成了名人,剧团和观众都需要新面孔,年轻英俊的他每场必上,到后来,几乎成为了剧团的台柱子。许多人来看演出,就为了听他唱一两首歌,听听那来自大山深处,来自天空的琴声。19岁的他,散发着年轻的气息,而他的歌声,他的唱腔,却让人觉得不像这个年纪,他总能勾起观众的某部分记忆。也因此,喜欢他的观众年龄分布很广。后来,他每天晚上演出至少要唱上三首,甚至是更多的歌。一首歌5块钱,他一个晚上就赚15,收入有时候甚至比副团长还高。这时开口叫他小信的人也少了,大家都叫他阿信,虽然按他的年纪在剧团是完完全全的小字辈。
(九)
那一年,北方正在进行声势浩大的学生运动,但在这个偏远地区的小城,就几乎没这回事,人们听到消息时,运动都已经结束了。可以说,那是一股未能越过大山的风。而另一股来自南方的风,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回来,已经开始在细碎的地方不声不响的改变着小城。仿佛是一夜之间,城里开了许多的夜总会、舞厅什么的。很多人学跳舞,并乐在其中。大家开始认识了四大天王,认识张国荣,开始用激烈的方式追星。
此时的方信还是继续着以前的生活,没演出时便在房间里尝试着创作,尝试给自己写歌。在剧团里,或许是因为彼此之间存在着竞争的关系,方信怎么也找不到一个可以像邵军那样跟自己推心置腹的朋友,这种感觉在他出名后尤其强烈,大家之间都若有若无的存在距离,一堵无形的墙。
而只有在演出时,方信才能完全的放松自己,每次唱歌,他都像经历了一次心灵的洗礼,像是回到了大自然,看风看雨那样的轻松。因此他会写歌,他希望把自己全部的感受,将一些依稀的想象和境界,奉献给每个来听他歌的人。他希望能长久的让大家沉醉,让自己长久的留在舞台上。
努力的人总会得到上天的眷顾,一段时间之后,方信得到了小城人更多的肯定。每次演出完,都会有很多的观众等在剧场出口,只为了看一眼他,这个英俊的创作歌手。方信一出门,就有很多人抢着跟他握手,送他鲜花,有些农村里赶来看戏的甚至是送米送面,就像电视里港台追星那样。面对这些,方信有点哭笑不得,但也不得不一一满足他们的要求。
后来,方信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每当他从剧场出来,她都在几百米开外远远的看着他,别人上来握手献花,她却无动于衷,只远远的看着。那女孩喜欢穿一件米黄色的衬衣,扎个马尾辫,看上去满是活泼可爱的。有好几次方信想上去跟她打个招呼什么的,认识认识,但是每次都忍住了。后来方信在演出时也发现了那个女孩,固定坐在第二排左手边的位置,基本上只要他有出场,都能在那里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所以,方信每次演出时,都会在上台时对着那个位子颔一颔首,也不知道对方能不能看到。
又过了一个多月,终于有一次晚会散场后,方信忍不住了。他径直的拔开人群,朝那个女孩走去,周围的人一下都愣住了。那个女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手插在衣兜里,有点局促,一种微羞的美。
“你好,谢谢你每次来看我演出,我是方信,能知道你的名字吗?”方信把手伸了出去。
“我叫马兰。”那个女孩并没有抬头看他,只浅浅的说了一句,转身欲走。
方信追了几步:“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我一个人走得习惯。”马兰没有回头,仿佛从没见过他这个人。
就这样,众目睽睽之下,方信第一把勇敢的火就被无情地浇灭了。
(十)
在那之后,马兰还是一如既往的来看演出,可就是不搭理方信,他有好几次想搭讪,都被三言两语给打发了。那段日子,方信觉得自己很奇怪,总是会无端的想起马兰,有时走在路上,有时吃饭时,甚至有时是在工作,都会想。想起她远远的身影,微羞的笑,想起她活泼的马尾辫,和她转身离去的决绝。他很想进一步的了解她,却只是一筹莫展。在他心目中,马兰就像是塞外的一棵白兰,摇曳在高山上,一种遥远而冷漠的美,不停的折磨着他。到最后,他终于确信自己是爱上了马兰。
那段日子,方信沉入了一种莫名的悲哀,得不到宣泄的感情郁结在心里,让他又回复到以前的沉默。他是个苦孩子,在他的家乡,那个平淡的如同千百年不变的小河的地方,他从没体味过爱的些许波澜,甚至对母亲,也只是一种淡淡的牵挂,或者说是依恋。像现在这样在心底无法言表的冲动,没有经历过,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段时间,他写了很多音乐,很多脍炙人口的歌。他希望马兰能够听到,发现他的这些改变,因为一份爱。
《昨夜的白兰花》
太阳以他的脚步
以窗帘被风吹起的姿势
以微微打开的羞涩
在西天的云彩没有凋谢之前
在面北的树阴里
人们对历史铜谈论中
用一种火
用他憋屈了亿万年的耀眼
的爱
让一双朴实的鞋
湿了边边
昨夜的白兰花没有开放
没有开在今天的阳里
昨夜的白兰花啊
永远没有开放
在今天无法停息火热的艳阳里
一种升起与降落同在
一种降落与升起同在
在昨夜的白兰花该升起的地方
一种火热
降落又升起
这是写给马兰的一首小诗,方信给谱上了曲,练习过无数次,不过一直不敢拿出来唱。在他心目中,马兰是一个圣洁、容不得半点唐突的女子,而且他也很担心,担心自己表白以后,催生的是悲剧。斟酌了很久,方信终于鼓足了勇气,在一次晚会上唱出这首《昨夜的白兰花》,末了还加上一句:“这首歌,送给第二排最左手的姑娘,期待着有一天,你能开在我的艳阳里。”
那一刻,大家的眼睛齐刷刷的朝马兰看去,方信微笑着看着马兰站起来,有人开始鼓掌,更多的人跟着鼓掌,到最后,全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方信呆呆的看着马兰,没有说话,仿佛世界上就剩下了他们两个人。而此刻台下的马兰,站在那里,脸都红透了,远远的看着方信指向她的手,用手足无措来形容她的窘态一点也不为过。
慢慢的掌声停了下来,马兰还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大家都在等待,等待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一段众人传唱的爱情,在这个小城里,美丽的故事太难得一见了。只是过了一阵,事情并没有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发展下去,马兰竟突然坐了下去,又站起身来,顿了顿,在众人的注目下,转身离开了剧场。
台上的方信像被重锤轰了一下,心从九霄云上跌落,重重的摔在地上,摔成一瓣一瓣的。担心的事到底是发生了,那种刺痛的感觉此刻离他这么近。
他咬了咬牙,还是努力的把情绪控制住,绝不能在观众面前丢脸,不能显得太过失落。回到后台,方信把自己锁进换衣间,闭上眼睛,想象自己在大山中,在船头,他尽力忆起那些熟悉的音乐,那些快乐的,鸟鸣山唤的旋律。马琴声响起,静静的洗涤他的心情,把感伤一丝一丝的抽走。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从里头走出来。此时心里已经好受多了,他是个善于调节自己情绪的人。提着马琴走出剧场,夜已经深了,等待的人群早已散去。方信又习惯性的朝马兰经常站的地方望了望。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个熟悉的身影、那个他朝思暮想而又让他肝肠寸断的人竟还站在那里。马兰正微笑的望着他,俏皮而又含羞的朝他招了招手。他觉得有点奇怪,但还是走了过去。
“怎么这么久才出来啊,人家还以为你早走了。”此刻站在方信面前的马兰,很大方,像是很久之前就认识的故人一样。
方信没有说话,或许是刚才的事,他还没有摆脱过来。
“干吗,生我气了,谁让你在那么多人面前让我难看的。”马兰低下头,轻轻的说着:“走吧,送我回家。”
听到这话时,方信还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刚才还冷若冰霜、拒人千里之外的女子,此刻竟让我送她回去。巨大的反差,他还没有意识到幸福已经悄悄的降临在他头上。只是马兰叫他陪着走走,他就顺从的走了。
(十一)
一路上,方信算是把马兰的事情原原本本的打听了一遍,马兰是本地一所中学的美术教师,刚毕业没两年。大学时来四川采风,爱上了这个地方,毕业后便不顾众人的反对,离开了山清水秀的家乡,主动来到西部,到了以后才发现,原来生活并不是画。一时间,现实与理想的落差让她非常的讨厌这个地方,讨厌这里的人,除了方信。第一次看见方信时,看见他在舞台上的表演,那音乐,那人,是她在这个城市唯一看到可以入画的东西。她对这个剧团流连忘返,是希望能找到一些安慰。
在她的眼里,方信是那种荡漾在蓝天大海间的信天翁,是热爱天空的人,是飞翔的人。她觉得,没有任何的丝带可以缚住像方信这样的男子,也没有任何的理由可以让他停止飞翔。因此马兰更愿意远远的看着他,就像看一副画。她知道,没有信天翁的季节,天与海是随时会改变颜色的,而画不会。
一直到今天,方信用歌声告诉了她,这是只愿意为她停留的信天翁,愿意为她的小岛,在郁郁葱葱之间,增添一抹醒目的白色。直到今天,她才发现,原来生活是这么的公平,于是她打开门,筑起了温暖的小巢,一种让信天翁永远也离不开的温暖小巢。
马兰的话,让方信很感动,他想告诉马兰,他不是信天翁,他只是一只夜莺,一只可以抚平黑夜的夜莺,一只可以在她窗台前唱歌,让她忘记生活里所有细碎苦痛的夜莺。但终究他没有说,他并不想改变马兰关于他是一只信天翁的论断。
那天晚上他们走得很慢,从剧场到马兰的学校只有三公里的路,却走了四个多小时。到了学校,两人很是不舍,这一段路,时间过得太快了。
“好了,回去吧,明天还来看你演出。”马兰淡淡的话别。
方信静静的挥了挥手,没有说话。今天发生的事,就像做梦一样,他不知道明天一早起来,会不会发现这真的是梦幻。他害怕了,不舍得让马兰走。
马兰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说道:“行了,别这个样子,你这个样子我会担心的,回去好好睡一觉,别太想我了。”
“好吧,那你也好好休息。”无论是不是梦,方信知道自己总要去面对的。从小到大,所有的事情,无论结果如何,他都是坚持面对。
(十二)
第二天早上方信起床,回想起昨夜的一切,真的不是梦,他一高兴不由得站上窗台,大叫了几声,吓得楼下漱口的人赶紧跑上来,看发生了什么事。
到了晚上演出,马兰果然来了,还坐在老位置,方信朝她点头时,她热情多了,高兴的在那里跳起来鼓掌。于是,方信心满意足的唱了几首歌,包括那首《昨夜的白兰花》,此刻唱来,颇有一番破茧成碟的滋味。这是一首让他找到幸福的歌,他决定了,今后每次演出,《昨夜的白兰花》是必唱歌曲,他要让所有人听到他的心声,听他幸福的歌。
演出完了后,马兰照样在门外等他。他开始喜欢上了这样的感觉,被人等的感觉。
从那天起,他们就在一起了,只要一有空闲,方信就往马兰的学校跑,马兰也一场不拉的过来看他演出。他们感觉自己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们一起去看电影,去逛公园,去爬山,没有更多的语言,只要知道对方在自己身边,相视一笑,就是一种幸福。
马兰是个温柔的女孩,方信是一个可靠的男人,他们的结合,不知道羡煞了多少旁人。
就这样过了约莫半年光景,他们一起从冬天走到夏天,马兰的学校放暑假了。有几个还在美院深造的同学叫她一起去内蒙采风,要去三个月。
方信听到这个消息时,很是担心,不过又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感觉很害怕,好像是害怕马兰走了以后不会再回来了,但他相信这种事情肯定不会发生,他了解马兰,马兰如果要走,一定会当面跟他说清楚。
马兰是晚上走的,方信去车站送她,月台有很多很多的人,可他惦记的就只有马兰一个。他告诉马兰,在外面的日子好好照顾自己,让她早点回来,不要太想念。火车开动时,马兰哭了,哭的跟泪人一样,方信站在月台上,看着火车慢慢慢慢的远去,直到消失,他没有追上去,他怕马兰看了更受不了,他也没有哭,只是嘴里咸咸的,鼻子很酸。晚上回家后,方信怎么也睡不好,他脑子里不停的浮现出马兰俏皮的样子,假装生他气的样子,吃东西的样子,蹦蹦跳跳的样子。他在想马兰现在到哪了,马兰该没哭了吧,已经很晚了,马兰该吃了东西吧。到后来,方信都觉得自己好傻。于是他坐了起来,从柜子里找出马琴,用惯了吉他,他已经很久没有弹马琴了。方信爬上楼顶,看着天上的星星,忽然感觉马兰也在看,他们其实好近好近。那天晚上,方信不知道自己弹了多久,唱了多久,那首《昨夜的白兰花》就一直飘荡在他的嘴边,他没有一丝的腻味,没有一丝倦意。直到东边的天空,白了。
(十三)
马兰三个月后回来,高原的阳光把她晒黑了,也让她更添了一抹成熟女人的韵味。马兰回来前没有通知方信去接,而是直接去了剧团,突然出现在方信面前,直让方信欢喜得快跳上房顶。三个月食不知味的日子过去了,一切都已经回来。
这次马兰带回了很多的画,她跟方信讲采风中发生的故事,讲那边的大草原,洁白的羊群,讲蒙古包、好客的牧民和美味的奶茶,讲那边的干旱和水窖,讲黄河,地上河,特别提到了那边的音乐,蒙古族的音乐,与大草原和谐统一,一种空旷嘹亮的旋律。说到蒙古的音乐时,她还即兴来了两段,再加上她的那些画,直听得方信不停的后悔,当初自己干吗不一起去。
马兰还带回了一个消息,她上海那边的同学说,有很多娱乐公司在寻找新星,只要能发片,就有机会红,红了就是大歌星了,她们说方信不妨试下,用磁带录了自己的歌,寄给那些公司,说不定就被选中了。
方信说自己运气一直不好,这次也不会这么幸运。不过他还是会去试下,录些歌,寄给那些公司。
三个月的时间,两人感觉离别了好久。这次离别,对他们两个人来说是都一次考验,世界总是充满了变化,所幸他们都是懂得珍惜的人,这也让他们都更深刻的体会到两个人在一起的幸福,一种拥有。
(十四)
又过了一年,日子已经平淡了起来,两人之前那种火热的激情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为深刻的默契,有时候只要一个眼神,就能知道对方想说什么、想做什么。这时的他们,已经开始谈论婚嫁了,结合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
方信还是决定带马兰回家见见父亲,而自己也7年没回家了,虽然缺少交流,和彼此间的寡言,他一直不怎么了解父亲,但父亲对他的爱,他是看在眼里的。说到底,那是他美丽的故土,有他唯一的亲人。在人生这么重要的时刻之前,他一定要回家看看。
从船上下来,踏进小村的第一步,他还是为自己眼前看到的一切而惊讶,虽然这是他生活了十六年的故土。这块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土地,此时,那种像是世外之地的气质还是让他惊讶。7年了,外面的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在这里,就像是一副画,一副定格了的相片。7年过去,只是多了一点点灰尘。房还是这些房,地也还是这些地。
回到家时,父亲正如往常一样蹲在神龛下抽旱烟。出去这么久,父亲的满头青发已经花白,而那烟杆,也比记忆中的黑了许多,也许都老了吧。
方信淡淡的看着父亲,不知怎么回事,他一回到家,好像自己就不会说话了,好多话刚到嘴边就转了回去。父亲看见了他,也看见了他身旁的马兰。令他惊讶的是,父亲好象对马兰很熟悉,用一种犹疑的眼神盯着马兰,甚至忘了抽烟----这在以前是很少发生的----还一遍一遍的重复一句话:“太像了,太像了……”。马兰一脸的错愕,感觉是心里发毛,显然是被眼前的情况搞糊涂了。
好半晌,父亲才敛住情绪,问马兰:“你认识一个叫刘小璐的人吗?”
“咦,你怎么认识我小姨的啊?”马兰更觉得奇怪了。她不知道,眼前的这个老人,许多人一辈子也没能弄明白他。
“恩。”父亲应了一句,转身用他那标志性的缓缓的脚步,往后屋的牛棚走了去,弄得方信两人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方信看父亲不愿说话,就带着马兰在村子里四下参观,带她去看小河,还有他经常呆的那块看风的石头。马兰明显的有点心不在焉,方信父亲的反应让她太奇怪了。她告诉方信,刘小璐是她二姨,在她出生前就死了,其他的情况她不了解,但方信的父亲,这个在老山沟里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人,他怎么会认识小姨的呢?
方信苦笑了下,他没有说出父亲出去过一段时间的事,他也只是隐约猜到点什么,也不能肯定。
第二天,方信起的很早,去山顶看了日出,还带马兰去看表叔,那是又一个给过自己温饱的汉子。村子最东面的那间石屋就是表叔的家,表叔对方信的到来很是高兴,谈起方信的父亲,两人都是苦笑,一脸的无奈,现在村里人都不叫他老方了,叫老木,真不知道为什么人可以这样生活。所幸没有人叫他小木。
从表叔家回来,父亲已经出门了,方信看院后的牛棚是空的,知道父亲下地了。于是,找了个耙子,带着马兰到田头去找父亲。
看样子父亲是早就忙活开了,方信远远的看着,他佝偻的身体,后背已经湿了一大片,每一下锄,都好像很费力。与童年记忆中的那个永远不知疲累的父亲比较,他真的老了。
“阿爹,我要结婚了,跟马兰。”方信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父亲听到这话,停下手里的活,回头深深的看了两人一眼:“恩,好,好的。”父亲的话永远都这么少,说完转身又开始干活,仿佛那地跟他有什么深刻仇恨似的。
(十五)
回县城后,方信对这次回家的结果很是满意,毕竟父亲表明了态度,同意他们的结合。受过父母之命的婚姻会得到老天更多的祝福。
婚礼定在了10月1日举行,虽然还有好几个月,但他们心里已经开始有点紧张了,毕竟,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是一个异常重要的时刻。这之前马兰要去西藏采风,回来时刚好学校开学,会很忙,10月1日国庆节,他们选在这个普天同庆的日子,是希望两人的感情能与国同寿,长长久久。
接下来还有好多事情要张罗,每天忙上忙下的,他们买东西,布置房子,还要把所有的朋友和亲人都接来,分享他们的快乐。这天,他们还收到了一个好消息。在南方一家叫新华仑的娱乐公司听了方信的歌,写信来叫他10月底去试唱,那是一家很有名的公司,有许多走红的歌手。这突然而来的消息,让本已十分开心的两人异常惊喜,方信的才能终于得到了承认,努力得到了回报。他已经开始憧憬未来了:等马兰从西藏回来,他们就结婚,然后就去南方,去那边唱歌,看海,看父亲去过的地方。要知道,那是方信多年的梦啊。
(十六)
7月是每年最热的一段日子,马兰按原定计划走了,他并没有感到担忧,相处很长时间了,他了解马兰,对她有信心,知道那是一个心属于自己的女人,心心相印的感觉。
不过没有马兰在身边,天空确实暗淡了许多,生活里还是有了空缺。方信除了演出之外,其他时间基本都在练唱练琴,他要成功,要给马兰幸福的生活,这还需要努力。
这天晚上,方信演出完了,在后台匆匆的收拾东西,他刚找到一个灵感,要在没有消失前回家写出来。团长过来叫他听电话,他去了,平常马兰都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他,刚演出完,问候下,还经常说说旅途中发生的事。他也习惯了。不过这个电话却是马兰学校打来的,叫他明天晚上去接火车,说是马兰马上就回来。
挂了电话后,方信开心的不行,马兰回来了,比原来预计的要早了大半个月,肯定是太想他才匆匆赶回来的。回来后他嘴角还挂着笑,躺床上美美的想,马兰这个月是不是长胖了、晒黑了啊,路上一定受苦了,她一定画好多幅画……
想着想着,方信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好像意识到点什么,为什么昨天打电话时马兰没说回来啊,再说叫他去接车也可以自己打电话来啊,是不是马兰出了什么事,不能打电话了,肯定是!一想到这,方信越来越害怕,越想越觉得马兰是出事了。他一骨碌的爬起来,往学校跑去。夜很深了,学校里黑漆漆的一片,守门的老头估计不在,方信喊半天,没一点动静。他又急又累,靠在学校墙根下悠悠的睡着了。
第二天学校还是没人来,到太阳老高了也没见人影。放假了吧,学生老师都走了。没别的办法了。反正晚上马兰就回来了,说不定只是自己胡思乱想呢,也说不定是马兰想给他个惊喜,但学校里的人却提前说了出来。想到这,方信心里头好受多了。
这一天都不知道怎么过的,就死盯着那日头从东边升起,到落下,好慢好慢。方信一天没吃东西,不饿。
天还没黑,他就跑到了火车站,现在他比任何时候都想念马兰,心里头七上八下。一辆又一辆的火车,来了又走,马兰乘的那趟还没到,方信坐在月台最醒目的地方,不停的张望。
终于,马兰坐的那趟列车,从成都开来的,缓缓进了站台,方信站起身来,很多人下车,遮住了他的视线,他踮着脚尖,四下里张望,人群里并没有马兰顶着个大包和画架的身影。方信从车头找到车尾,慢慢的人都走光了,还没见她。他心想,不会是学校里的人搞恶作剧吧,那就真是谢天谢地了。
这时,方信突然看见了马兰学校的女校长,从车尾那边走了下来,后面车厢里还出来了几个穿白大褂的人,抬着一副担架,还两个藏民和一个衣着时髦的女子。担架上的人看不大清,不会是马兰吧,方信快步跑过去,校长也看见了他,一脸关切的上来握住他的手:“方信,你放心吧,她已经度过了危险期……。”
方信听了女校长的话,有如晴天霹雳一样,两耳发鸣,他呆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后面别人说了些什么也没听清,那一刻,感觉是五脏俱焚,手脚全不听使唤,他怎么也不肯相信担架上的人是他的马兰,他想扑上去看一看,可是校长和那两个藏民死命的拦住了他,他像疯了一样的挣扎,只想见一眼马兰,只想见一见她,给她一点鼓励……
担架被抬进了一辆救伤车,呼啸而去,他感觉整个人都虚脱了,没有实体,整个人都是虚的。
去医院的路上,方信目光呆滞的听女校长给他讲马兰出事的经过:马兰跟她的同学那天来到了离拉萨100多公里一个叫阿朵拉的小地方,在一户牧民家里做客,好客的高原人拿酥油茶和青稞酒来招待远方的客人,她们玩的很尽兴。那天下午,主人带她们去骑马,马兰说她自己名字里有个马字,跟马是亲戚,还说在蒙古已经征服了高头大马,现在这种矮脚马肯定不在话下,所以不要别人帮忙牵马。刚开始主人不同意,怕她出意外,但看了马兰熟悉的上马动作,也就没再坚持了。也不知怎么就那么邪门,那天骑了没多远,马忽然发起疯来,马兰被甩到了马下,镫都没脱掉,被拖着走了几百米,等牧民把她救起时,已是昏迷不醒,全身上下血肉模糊。当时送到拉萨的医院,因为缺少设备,那里的医院只是让马兰醒转过来,马上又坐飞机转成都的大医院。但就因为这一耽搁,转成都后,医生已经无法让她再站起来了。
(十七)
方信坐在医院走廊的日光灯下,他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坐了多久了,也不知道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旁边放着校长给买的饭,他没有胃口。他回忆起以前跟马兰在一起的日子,想起马兰在舞台下看他的演出,想起马兰站门外,远远的看着他的样子,想起那种种种种的好。可是现在的马兰——已是一朵在风雪中飘残的兰花了,她还会有以前一样的笑吗,还会一样快乐吗?更可恨的就是,为什么自己不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她面前,为什么自己不能替她受伤,为什么自己不能救她,让她重新站起来,为什么自己此刻是如此的无助,如此的无能为力,为什么……方信问了自己无数个为什么,到最后,他甚至觉得自己已无药可救,他恨自己,咬牙切齿的恨,把自己的头往墙壁上撞,狠狠的撞。墙上血迹斑斑,医生经过时拉住了他,又给他打了一针镇定剂,不知什么时候,他才睡着。
醒来时,已经在另外一个单人病房了。他想起马兰,一骨碌从床上翻下来,跑到重症室,没找到人,医生告诉他,马兰已经醒了,在普通病房,只是不能太激动,要方信注意说话。医生说完还给他指了指方向。
隔着门上的玻璃小窗,他一眼就看见了马兰,躺在靠窗的病床上,闭着眼,脸色苍白。方信小心翼翼的走过去,搬把凳子坐在她旁边。这时马兰好像感觉到了,缓缓的转过头来,看到是方信,还裂嘴笑了笑:“看到你真好。”
很凄美的笑。
方信的心理防线一下子崩溃了,他忘了医生跟他说过的话,眼泪夺眶而出,好像决堤的江水,要知道,这些眼泪在他心里已经埋了太久太久。这时,医生走了进来,拍拍他的肩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不能让马兰激动。
他出去擦了擦眼泪,很认真的收敛了情绪,确信自己不会再激动了,才走进病房,在马兰的旁边坐下,慢慢的低下头,把脸轻轻的贴在她的手上,就像一只飞累了的信天翁,栖息在小岛。
马兰微笑的看着他:“傻瓜,别哭啊,我这不好好的嘛,你如果伤心,我会担心的。”
方信没有说话,只是用脸轻轻的摩着马兰的小手。
“你看,我穿这白色衣服,还是你给我买的呢,还说是白兰花,咯咯。”马兰此刻的脸上竟能露出那种俏皮的笑。只是方信看在眼里,觉得苦涩。这个柔弱的女子,面对命运的曲折,还能如此坚韧。他想,应该跟她一起坚持,于是他很认真的看着马兰,说道:“小兰,从这一刻起,我会让你永远盛开在阳光里。”方信说这话时很真心,他已经决定了,要用自己的一生来给马兰幸福,要让她永远生活在阳光里。
这真是一种动人的幸福。
(十八)
一个月后,马兰已经能坐起来了,偶尔也坐轮椅,由方信推着她,在医院里转转,呼吸下新鲜空气。这阵子,方信除了演出,基本都在医院里陪她,陪她说话,照顾饮食。值得高兴的是,吃着他给做的饭菜,马兰的康复比医生预料的要快多了。
每次看着方信在医院里忙前忙后的样子,马兰又是高兴又是担心,她担心方信为了她把试唱的事忘了。好几次她让方信别过来,有校长来照顾她就足够了。他每次都答应得好好的,但第二天又鬼使神差的来了,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生气。
此时方信早就没去想什么劳什子试唱了,他只是想把马兰好好的照顾好,让她开心,早日康复。特别是这次马兰出事,让他意识到马兰在他心目中的重要,意识到自己的歌星梦只是因为想给马兰好的生活,而此刻马兰就在身边,在最需要他的时刻,他怎么能因为自己遥不可及的梦,而冷落了马兰呢。因此,马兰好几次叫他回去练歌,他虽然都答应了,他知道马兰是个倔强的女孩,在这个时候他也不忍拒绝她,但他还是一直坚持守在马兰的身边。
在医院里住了差不多两个月时间,马兰身体已经恢复了八九成了,只是大病一场后,体质较以前虚了很多。方信一直都两头跑,一方面准备婚礼的事,一方面是演出,再加上家务活和照顾马兰,他确实累坏了,但在马兰面前他一直笑盈盈的,精力特别充沛。马兰知道他只是不想让她担心,很明显的瘦了。她不想太累着方信,再说住院的费用也高,便向医生要求出院。对方信她是说,还有半个多月就要结婚了,她要回家熟悉熟悉环境,找找做新娘的感觉。方信依了她,因为出院后就不能用医院的轮椅了,他还托人从成都买了架轮椅回来。
回家的感觉真好,马兰坐在轮椅上转了两圈,家里让方信布置的焕然一新,虽然有些地方灰尘还是没有擦干净,男人嘛,总是粗心点,此刻的马兰好像已经闻到喜庆的味道,好像看见了那些来祝贺的宾客,心里甜甜的。家里又添了很多新家具,除了床好象都是新的了。方信是恋旧的人,特别那张床,那是他们一起买的第一件家具,虽然稍旧了点,但意义重大。马兰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和这个男人为她做的这一切,心里头涌动着幸福的感觉。
虽然现在自己身体不好,可是,就方信的这份爱,已让她感觉比许多健康的人拥有的还多。她习惯的拿起扫帚,掀起床单想打扫下,突然看见那马琴,孤零零的在床铺底下,像被人遗弃的孩子,上头落满了尘土。这一刻,马兰的心跌落到了谷底,她终于确信方信为了她已经放弃了一切,她亲眼所见。这时方信刚好从门外进来,赶紧过去把马琴拣起,用布擦了擦,漫不经心的说了句:“唉,你看最近这天气,老是起风,才两天没弹,就这么多灰。”马兰一听这话更不是滋味,因为,这两天没有风。
(十九)
又是一夜难眠,马兰这几个月已经习惯了睡不着,刚开始是身体的痛,而此刻是心里的痛。要知道,一只信天翁决定了不再飞翔,决定用全部的羽毛,为她做一个安详的家,对热爱天空的人来说,是多么痛苦的事啊。马兰忽然想到,自己活着回来是一个错误,死了不就一了百了了吗。如果自己一直像现在这样,又不能站,又不能做事情,好象成为了方信的累赘,让他缩在这个小地方,一辈子庸庸碌碌。马兰感觉自己是个罪人。她打开小镜子,就着月光,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苍白的脸,苍白的嘴唇,她看自己的样子是那么的讨厌,甚至是从未有过的讨厌。不知道方信怎么受得了她这病殃殃的模样。
那天晚上,马兰好几次想到了死,她想打开方信脚上的镣铐,让他自由,但她又舍不得,舍不得这个世界,舍不得方信。到最后还是下不了决心。
这几天方信都起的很早,而且很听话的出去练琴了,马兰记起那晚的想法,觉得自己好傻,因为,大海上的信天翁是从来不畏惧暴风雨的,如果那天自己真的想不开,那就真是大错特错了。方信每天起来后就买菜洗衣,然后做饭,一直看着马兰吃完,才心满意足的提着马琴出门去。中午一般他不回来,饭就早上做好,请邻居的阿姨中午热了给马兰吃。马兰看着方信这么刻苦,心里别提有多高兴。
还有两天就是“十一”了,马兰在房间里哼着小曲画素描,窗外的小鸟多么可爱,每天都来唱歌给她听,她要给它们画一幅画表示感谢。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是方信,马兰知道方信走路的声音。
门打开了,方信面色苍白的走进来,看见马兰错愕的表情,嘴角挤出一丝笑意:“今天太累了,回来休息下。”
“你在干吗了?”马兰很奇怪方信练琴也能练成这样。
“没有。”方信说完这话就两腿一软,晕了过去。把马兰吓坏了,赶紧推着轮椅过来,又是掐人中,又是打耳光,方信却没有一点反应。她又转到门口大声的喊人,喊救命,可现在大家不是在上班,就在外面闲逛,谁也没听到。她只好转回来拉方信,想把方信拉到床上去,拉了半天,也没能拉动。此时,马兰才深深的感觉到自己缺了两条正常的腿,是多么令人难过的事。她看着方信的手,跟以前比瘦得好厉害,心里面酸酸的。咦,马兰突然发现,方信的手臂上怎么会有这么多针孔啊?裤腿里还有好多细沙。
过了好大一会,方信晃晃悠悠的醒过来,旁边的医生看着他,一脸的苦涩。马兰这时已经拄着拐杖出去了。
她去了邻家卖腊味的小店,阿姨老远就看着马兰走过来,从店里搬了凳子出来让她坐。
“阿姨,你告诉我,方信这些天在外面都干吗了?”
“方信啊,怎么你不知道吗?他最近好象在河边给人帮忙挖沙呢,好像欠了他们团长不少钱,想早点还清,他还让我不跟别人说呢,说是怕影响他晚上的演出。我是肯定不会说了,不过告诉你应该没关系。”阿姨好像知道很多事,过了一会又说:“我还听人说他这两天卖血了,你回家也让他好好照顾自己啊,也买几个鸡蛋吃吃吧。”阿姨说完还塞给马兰一根腊肠,说是做好没几天,给他们回家尝个鲜。
马兰听了阿姨的话,好像很平静,有些事她早想到了,来这里只是确认一下。说到底,方信还是为她放弃了所有,她很感动,但内心里是一下一下的灼痛,她没有想到自己给方信带来了这么多负担,换了她是方信,早就承受不起了。看来老天是不肯让他们幸福了,方信终究不是属于她,她要让方信明白这个道理,要让方信彻底的忘记她。此时她在心底做了一个决定,一个让她可以非常平静、非常的心安理得的决定。
(二十)
方信很清楚自己,昨天晕倒,只是因为这几天献血太频了,他相信自己的身体是可以撑住的,只要还清了债,以后再赚钱再吃,还是一样可以补回来,毕竟自己还年轻。
昨天马兰回来后一直没有说话,只是用一种淡淡的笑容看着他,看得他好奇怪,看来马兰是知道他的事了,还好没怪他一直瞒着。
明天就结婚了,结婚之前再干一天活,结婚后还是要呆家里好好的陪着新娘子,方信想到结婚的事,马上精神了起来。
早上出门时马兰送他到了楼道口,还破例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方信走时没带马琴,既然谎言都被戳穿了,这个幌子不要也罢。这天的太阳不是很毒,却晒的方信一阵一阵的头晕眼花,还好自己决定只干一天了。中午吃过饭,方信照例躺在河边的树阴底下休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朝他跑过来,他睁开眼一看,是楼下的小黎:“方信,快跟我走,你媳妇出事了。”
方信还没听清,就被他一把拽了起来。
“到底什么事啊,你这么急干吗。”
“你家媳妇出事了。” 小黎停下脚,好像对方信没听清她的话很生气。
“马兰,马兰怎么了?”方信听到是马兰的事,心里咯咚了一下。
“啥都别说,先到医院去,看能不能见最后一面。”
“医院?最后一面?”听了这话,方信才知道是真出大事了,发疯了一样往医院跑,心里头还不停念叨,马兰啊马兰,你可千万别出什么事,你要出事了,我他妈的还真不想活了。
此刻,真的只能祈求神灵保佑了。
到了医院,马兰已经进抢救室了。马兰上午割脉自杀,中午阿姨上去做饭时才发现,已经是奄奄一息,气若游丝了。
下午三点钟,抢救室的灯熄了,医生从里面走出来,方信一把扑上去:“医生,怎么样,医生,怎么样,医生你倒是说啊,马兰她到底怎么样了。”医生看着方信摇了摇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请节哀吧,病人失血过多,本身体质又弱……”
方信听了,没有哭,也没有说话,没有任何的动作,那一瞬间,他好像回到了家乡,站在山顶上,身体越来越轻,风一吹,竟然飘起来了,飘到好高好高的地方,到最后,他看见了云层上的房子,马兰在房里的画架前,正在画一副兰花图。
方信醒来时,已经是10月1日了,他躺在病床上,看了看日历上红色的“1”字,这个本该是喜庆的日子,此刻竟一股浓浓的血腥气。他从床上爬起来,头还有点晕,踉跄着走进太平间,找到马兰的身体,跟上次看见的一样,苍白的脸,苍白的嘴唇,闭着眼在休息。方信把脸缓缓的贴在马兰的手上,细细的摩着,摩着,好像生怕弄醒了马兰。
很奇怪,方信自己也很奇怪,这次没有哭,甚至连要流眼泪的感觉都没有,他只是想跟马兰说话,呆在那里,轻轻的说,让马兰天冷了记得多加衣服,冬天肯定热不出病来,只有着凉才会病;让马兰头痛了要找中医扎银针,不要去大医院,大医院的西药没有银针有效;他告诉马兰左边的锅里是饭,右边的锅里是菜,打开锅要凉一阵再去端,不然会烫手;告诉马兰不要去阳台上收衣服,要等他回来收,不然衣架掉下来,会砸到脑袋……他就这样不停的说,不停的说,直到第二天学校举办的追悼会结束,才停下。
他没有去火葬场,他觉得他该说的话都说完了,以后的日子马兰会照顾自己的,马兰是个坚强的女孩。也或许是害怕看到马兰化成灰烬,那种残酷,生命的湮灭,归于一捧灰尘。让他看把马兰送入火炉,他真的害怕,想都不敢想。
(二十一)
方信回家了,马兰出事后他还没有回来过,此时回到家,没有了马兰那俏皮的声音,方信怀疑自己变成了聋子,不然怎么听不到任何声音。
那白色床单已经凝结成了黑红色,死亡的颜色。方信没觉得什么害怕,一把躺了上去,他已经几天几夜没有合眼了。此刻人感觉很累,却也睡不着。脑袋里一片空白,也不想马兰,很奇怪,是因为马兰死了吗?
对了,马琴,方信想到了马琴,此刻唯一陪伴他的就是马琴了。
他探手从床底把马琴拿上来,马琴上竟也粘了许多马兰的血,琴尾还夹了一张纸条。方信拿了,走到窗台前,展开一看,是马兰写给他的:
亲爱的信天翁: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兰儿已经在另一个世界了。请相信兰儿,兰儿是带着微笑离开你的。
    兰儿很满足,因为这一生很精彩,兰儿去过很多美丽的地方,见了很多善良的人,而且一直从事自己最爱的工作,兰儿拥有你。特别是你,我最爱的,你是上天赏赐给兰儿的宝贝。第一天见到你,我就清楚的知道,你会是兰儿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兰儿在这里要对你说谢谢,无论是快乐时,还是伤痛时,你都是兰儿最想见到的人。是你让兰儿的生活增添了许多的色彩,让兰儿能安安静静的离去,没有一丝一毫的牵挂。
其实兰儿也很舍不得,但是信天翁要飞啊,信天翁是属于天空的,兰儿不想让你的翅膀过于沉重,所以选择了离开。
我最爱的,请原谅兰儿的不辞而别。
还记得那首诗吗,那首《昨夜的白兰花》,兰儿一生中读过的最美丽的诗,如果你记得,那兰儿想告诉你,该升起的一定会升起,该降落的一定会降落。
对了,你现在拿了马琴了吧,那你为兰儿再唱一次吧,兰儿在听。
还有,记得兰儿说过的,兰儿要你记得的:小岛已经沉没,信天翁必须飞翔。
    我最爱的,兰儿会每天想念你。

最爱你的:兰
方信几乎是用尽了全身力气才支撑着看完的,他的眼泪不停的流,没有一丝声响,他的嘴唇没有动,手和脚也没有动,他整个人都没有动,除了眼泪,一滴接着一滴,不停的流淌。信纸上出现了一个小水洼,慢慢的纸张润了,软了,漏出了一个洞,眼泪就顺着他的脸颊,流到信纸上,再流到地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方信的眼睛里已流不出泪水了,脸上很厚的盐,他还那样固定着站着,在窗台前,就像一尊雕像。
忽然,方信大叫起来,用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高亢的声音大叫了起来,像是山间的狼在嚎叫,又像是一只受伤的豹子在痛号。方信不知道自己在叫什么,反正怎么样声音大就怎么样叫,他只是想把某些东西---他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叫喊声中发泄出来。直到最后方信叫不出声音来了,他还是那样仰着脖子,张着嘴,好像自己还有声音从嘴里喊出来。
然后他把马琴背上,开始疯狂的砸家里的东西,砸床铺,砸柜子,砸碗筷,一直砸到家里没有一片完整的木块,没有一件完整的衣裤,才筋疲力尽,像一滩软泥一样坐了下来。他连打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了,脑子像灌满了铅,踹不过气来,人晕晕的。
(二十二)
第二天一早,方信去了公墓,他要给马兰唱歌,是马兰让他唱的。在马兰的墓前放上了一束白兰花,方信坐在台阶上,从背上摘下马琴,古铜色的马琴粘上马兰的鲜血更显凄凉。开始唱了,此刻他的嗓子虽然只能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但他浑然不觉,一遍一遍的唱,一直唱到太阳下山。他理解了马兰的话,该落下的一定会落下。
从公墓回来,方信没有回家,马兰走了,他也没有家了。此时他心里生出了去陪伴马兰的念头,他在想马兰现在肯定很想他,想他做的饭,想他的歌,没有了他,谁来给马兰推轮椅啊,他好像看见马兰推着轮椅,在一个小坎前累出了满头汗,也没能越过去。去你的南方都市,去你的娱乐公司,红歌星,去你的红歌星,他狠狠的骂着,此刻便只想陪在马兰身边。
他就这样想着走着,像一只孤魂野鬼四处乱转,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还需要做什么,就这样走着,直到发现自己来到了城外的河边,那条从家乡流出来的小河,那条养育了他的小河,小河的那头,连着一个古朴的穷山村。
方信想,先回家看看吧,回家看看再去陪马兰。他在树底坐下来,静静的等着天明。
从县城到家的这段路,方信不知道走过了多少遍。此刻他坐在船头,看着两岸重重叠叠的树影,像是一个个招魂幡,看在心里十分的苦涩。
方信拖着缓缓的脚步踏上了家乡的土地,这个平静的小村透着一股死一般的宁静,与三个月前的感觉大相径庭。大门没关,方信走了进去,父亲还是坐在神龛下,一抬头,看见了面无死灰的方信,看见方信背上的马琴。
好半晌,父亲说话了:“我知道你会回来的”
方信没有说话。
“回来了就好。”父亲好像对世上的任何事都不关心:“把马琴给我。”
父亲从方信手里接过马琴,牵着方信的手,上到了后山,那个方信经常看风看雨的地方。父亲坐在悬崖前的一块石头上,弹起了手中的马琴。刚开始是一种和风细雨,如同小溪涓涓流水、如同山间风的歌声,一种让人忍不住露出笑颜的声音,慢慢的越来越欢快,越来越激动,到后面演变成了一种疯狂的哭泣,疯狂的哀痛,马琴声好像夹着眼泪,打湿了两人的眼,好像有无穷无尽的痛苦,如同大海的波涛,扑向两人,让人无处躲藏。忽然钪的一声,一切都平静了下来,死一般的平静,取而代之的是沉重的,但每一下都那么均衡的一种力量,就像太阳每天升起又落下,就像四季的变迁,一种缓慢而又悠远的声音,渐渐的平息了下来。
方信好像从来没有这么了解过父亲,好像父亲也从来没有这样了解过他,那一刻,他平静了。他顺从了。死亡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事,轻易得就像喝水吃饭一样简单。但是马兰肯定不希望他这样做,马兰要他好好的活,好好的照顾自己。如果他死了,马兰肯定会心痛,会责怪他的。所以他宁愿痛苦的活,也不想看到马兰生气的眼神。
想到这些,方信也就释然了,他看着父亲的眼,此刻父亲盯着头顶上的天空,眼里一抹久久不去的哀伤。
“阿爹,我回来了。”这是方信回家后说的第一句话。
“恩,回来了。”父亲的眼看上去比往常深邃,说到:“走吧,跟我下地去。”
(二十三)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这样,方信回到了以前的生活,每天都跟着父亲,打鱼种地。
原来生活是如此的简单。
父子间的话仍旧不多,但已经没有了那种陌生感。有一些痛,他们都曾有过。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他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再不能让白了头的父亲受累了。
就这样过了五年。
父亲真的老了,方信看着坐在地头上的父亲,皲裂的脸很是慈祥,再也没有往日沧桑落寞的眼神。他已经病了很久了,方信带他看了很多医生,吃了很多药,总是治好了这里那里又出问题。
方信知道父亲的日子不多了,不然,像现在父亲来地里,方信肯定会让他回去休息。而此刻,他只想让父亲多看一看这日头,闻一闻这泥土的清香。
父亲招了招手,让他过去。
“儿子,阿爹有一件事,跟你说说。”父亲缓缓的话语,让方信听的有点惊心,因为父亲从来没有这样正式的跟他讲过话,他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不知道这第一次会不会是最后一次。
“三十五年前,我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当年老团长也转业了,他带我一起去了厦门,还在他手底下做事。或许是老团长特意栽培,三年时间,我就从一名普通警员做到了区分局副局长的位置,当时在厦门是杰出青年,政届很有前途的才俊,连我自己也觉得前途是一片光明。后来,分局来了一位叫刘小璐的姑娘,是老团长的远方亲戚,也就是马兰的小姨,工农兵大学生,小姑娘长的满清秀的,老团长把她派来我这个局里,让我好好的照顾他,我肯定是当仁不让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或许是平常接触得太多了,我对小璐好像产生了感情。就有事没事去打搅她一下,她那人挺大方的,也不说我什么,只是样子很凶的瞪我。后来可能她回去告诉老团长了,在老团长的安排下,我跟她约会了两次,确定了恋爱关系。我们那时候感情很好,跟她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好像天总是蓝的,大海都和颜悦色了。而且奇怪的是,她总是知道我的想法,在我工作上碰到困难时总能出现在我身边,因此,我那时侯,你别说,很得意。一年后,我们顺理成章的确定了婚期,那时我真不知道愁字怎么写的,你看,事业成功,爱情甜蜜,平时出去听的都是夸奖,很是春风得意了。那时候台湾间谍还满多的,特别是厦门,警局主要工作都在抓间谍抓反革命上。后来有一次行动,线报说是有一批大概10多个的台湾人,两天后会坐渔船在厦门背面五十公里的一个小渔村登陆,我们那次全体都出动了,提前一天在那个渔村巡逻。后来那条船真的来了,不过我们没有料到的是,船上的不是普通的台湾人,而是携带武器的一群海盗,我们去的人都带的短枪,那场战斗真的很激烈,在海滩边,那群海盗被我们全部击毙了。我们37位同志也牺牲了5位,其中就包括了小潞。小潞是死在我怀里的,那天风很大,一个接着一个的浪头卷过来,好像老天也在抽泣。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好像很累,很疲倦,眼皮撑不开的样子。我就那样抱着她,看着她,看着她挤出一丝的笑容,让我一定好好的活,然后就是看着她的手,一点一点的垂下了。当时我差不多全疯了,我用手枪在那个拿冲锋枪的海盗尸体上砰砰的开了好多枪,直到我两匣子子弹全部打完。我不知道没有了小潞,我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我觉得整个世界都背叛了我,幸亏子弹打完了,不然我那时肯定自杀了。哎,这一路上几十年啊,也苦了你妈妈。我听了小璐的话,努力的活了,活了几十年,不过现在,我可能得追随你小潞阿姨的脚步了。唉”
父亲的话,让方信听得满眼是泪,他想起了马兰,想起了马兰的一切,那些痛苦、遥远而又真实的往事。他抬头看了看父亲,这个在他记忆里从没说过这么多话的老人,这个一年到头总是平静的抽旱烟的男人,此刻说着平静的话,也已是老泪纵横。父亲的心里竟然藏了那么多苦,藏了那么多年。
“阿爹,我们都是脆弱而又坚强的人啊。”方信缓缓的站了起来,缓缓的说道。
父亲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唉!”拿起垄上的马琴,又弹起那熟悉的曲子,琴声把两人带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尾声:
两个月后,方信的父亲去世了,老人家走得很安详。
两年后,方信娶了本村的一个姑娘,他们生了一个小子,取名方骐。方信也开始慢慢老了,村里又多了一个惜字如金的沉默男人。
十年后,方骐从他父亲那里学会了马琴,也从邻村的人那里听到很多关于父亲的故事: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南方都市里,他的父亲西装革履,在比山还高的房子里出入,在比天还大的大海边游玩……


后记(诗歌)
马琴
上篇:在父亲的烟袋里歌唱
一洼古铜样的山村
这是我世代以脉的琴
高山上旷达的深色汉子
神情里种满阳光
马,没有马
只有啼血杜鹃花
哺乳着老山的真情真性
琴,没有琴
在汉子沉默的背上,醉了的
只是声音
摇曳的下午
风吹草低的平和神色里
矮子马
你的蹄被敞开
你朝着家回来
你把大地跺响
血脉丝丝,奏成
天空的高弦
朝天歌,朝天歌
谁在朝着太阳歌唱
矮子马
我在朝着鱼白天空歌唱
我在葫芦丝一样的山道上
放声——歌唱
朝着那黄土地,歌——唱——啊
阔别多年的土地
我把你揽入怀里
把那纯粹的黄,纯粹的绿
统统揽入怀里
那睡满千年的荒
磁场般的祥和
我把你歌唱
你埋汰了多少人的情思
此刻,又想把我的激越琴音
声声化去
化成春雨
化成跃上脸庞的汗斑
化成
村庄
昂首向天的童子
我奔放的牧儿
你传承了老樟木的风骨
不会哭的
鼻梁最像我的牧儿
你将琴高高举起
我把麦痴痴种下
麦是你的四肢
琴便是你体内那装满泥土的骨血
此刻,在我的指缝
你满身的瘦弱不住挣扎
和声音一起挣扎
不是你我,也不是马琴
是声音

下篇:携着份爱,我回来
白色花朵
颠仆山岚
高高的云,飘在矮子马的顶头上
我从远方归来
从喧闹的黑回到寂静的黑
山洼洼里的村,我孤独的马琴
我曾在你的体内
摸爬滚打
摸爬滚打多年
那纯纯的奈味
纯纯的山泉
纯纯的风
四面纯粹,我一贫如洗
四面纯粹呵,我愧对土地
我从远方回来
两手空空,回到山村
手里没有金豌豆
没有声音
迎接我的感觉
远看是黄,我满身铜色的家乡
此刻,端坐心底,面带祈诚
白兰花开在泉的源点
活力与冥想都来自宁静
我把往事仰起
晾在高粱的穗尖上
烟袋,我曾迷恋的烟袋
屋顶的炊烟是你点起
那是成长的烟火
我的浅薄生命
就随着你的呼吸
又燃又灭
携着份逝去的爱,我归来
我唱些无声无息的歌
朝着那缕晚炊
和天底下最暖的暮色,步步归来
矮子马
路上,你可以说说
今年的收成
是收获了外面的风海
还是那满眼繁星
你说,如果
把麦子割了之后

何去何从
发表于 2005-11-22 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琴(中篇小说)

真想请你喝酒!
发表于 2005-11-22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琴(中篇小说)

  等再睡一觉再看哈...先问候...
发表于 2005-11-22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琴(中篇小说)

提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2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琴(中篇小说)

下面引用由胡月2005/11/21 09:55pm 发表的内容:
真想请你喝酒!
好啊 呵呵 你在长沙请客是不?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2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琴(中篇小说)

下面引用由halidae2005/11/22 03:22am 发表的内容:
  等再睡一觉再看哈...先问候...
呵呵 问好
发表于 2005-11-22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琴(中篇小说)

再次学习!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3 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琴(中篇小说)

下面引用由一江秋水2005/11/22 07:57am 发表的内容:
提一下。
谢提 问好秋水
发表于 2005-11-23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琴(中篇小说)

你丫还真有点才气,:)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4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琴(中篇小说)

下面引用由胡月2005/11/22 01:06pm 发表的内容:
再次学习!
嘿嘿 真读完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4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琴(中篇小说)

下面引用由鱼飞蝶舞2005/11/22 11:12pm 发表的内容:
你丫还真有点才气,:)
你丫还真是鸡飞蛋打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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