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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袖·玉容

心情各斑竹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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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2 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各斑竹请进!

此事一定要弄准确。
发表于 2005-9-12 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各斑竹请进!

是紫禁烟花给我的短信,我请她查证,若系抄袭,立即取消精华。泽润已代劳了,建议对此人严肃处理。
发表于 2005-9-12 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各斑竹请进!

下面引用由红袖·玉容2005/09/11 07:18pm 发表的内容:
会员举报的,我们斑竹一定要引起重视,而且一定要立刻开始查证。
紫禁烟花只是发现,提醒一下,并非文章原作者,
所以说请举报人查证有点说不过去,斑竹应当负起查证的责任。
如果文章原作者找到诗歌报来的话, ...
知道了,以后我会注意的。
发表于 2005-9-12 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各斑竹请进!

还有这种事耶!晕……
发表于 2005-9-12 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各斑竹请进!

[color=#0000CD]杜绝抄袭!
发表于 2005-9-1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各斑竹请进!

   北溟,再等一天,若楼主再不来说明,我们就在心情通报批评他,好给领导和会员一个交待。我马上给他发短信。
发表于 2005-9-12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各斑竹请进!

若真是抄袭,大家应口诛笔伐,令其自愧自新。
这等人存在一天,文坛断无宁日。
本人申明:
所发作品均系原创,另用笔名“骑着瘸腿白马的行者”(在“一枝笔写作社区”注册,并张了部分帖子,“吴谷翔”为我真名谐音,在“且听文学--文学”及其它站点,如“新散文”诗歌、散文--999gg.com(此为网站自选,未经本人同意)有部分作品!
在报刊所发有真名,有笔名。
特此说明,以供勘验!
向论坛卫士们致敬!!!
发表于 2005-9-12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各斑竹请进!

下面引用由骑瘸马的行者2005/09/12 08:47am 发表的内容:
若真是抄袭,大家应口诛笔伐,令其自愧自新。
这等人存在一天,文坛断无宁日。
本人申明:
所发作品均系原创,另用笔名“骑着瘸腿白马的行者”(在“一枝笔写作社区”注册,并张了部分帖子,“吴谷翔”为我真名 ...
也向坚持原创的写手致敬!
发表于 2005-9-12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各斑竹请进!

   对 ,论坛就是应多一些正义的声音!
发表于 2005-9-13 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各斑竹请进!

哦,原来是这样啊!
发表于 2005-9-13 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各斑竹请进!


  支持!赞同!该批评的就绝不姑息养奸!
  该表扬的就绝不说反话!心情里不容许有一丝污浊!
  天堂里除了纯净容不下其他的!
  本来就是如此,不是吗?
  各位工作辛苦了!:)
发表于 2005-9-13 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各斑竹请进!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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