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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首芸芸诗言散语在此作个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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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3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所谓诗人***
  
  我总愿意把“诗人”看作是一个代词,就如同“你我他”一样。不过,诗人与普通的“你我他”也还是有区别的,那就是对于生活的反思力度。尼采说:“只要你能不住地感受到社会的生机,时常和一群精灵生活在一起,那么你就是诗人。”这也就是说,诗人需要时刻拥抱生活,在生活的体验中不停地汲取,并经常进行自我关照,不为现世的概念所囿,越是受生活力量的制约,越是竭力要想悟彻生活之谜。从这个意义上讲,诗人不一定要有灵动的诗行、华丽的词章,有的只是生活体验后灵魂深处的爆发。因此,在我看来,一个孝顺的文盲匍匐在慈母棺柩上撕心裂肺的哭诉,抑或一位愤懑的老农对横行乡里的村支书背地里咬牙切齿的怒骂,就这特定的一刻,文盲与农夫无疑都是诗人,只是他们不可能在诸如“天涯”之类的地方留下诗行。
  我知道有位盲人,为生活计,四处吟唱,在节日庆典、在神灵祭祀、在新人婚宴、在大战前夜、在英雄葬礼……,他倾诉出伟大的心灵振颤,历史将他的唱词积淀成了史诗,他也当然地作了英雄。双目失明的荷马告诉我们:如果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那么诗歌便是灵魂的语言,正是借助了这种语言,许多原本不可见的东西才被呼唤出来。
  诗人自身的内在生活的结构本身,决定了他的体验程度的深浅,也决定了他的内在价值的深浅。缺乏内在感受,缺乏内在精神的人,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诗人,哪怕他会写出华美的诗句,会精巧地摹写现实,那也只不过是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高超技巧和“为赋新诗强说愁”的浅薄内容,除了空洞的外壳,并无更多内在的东西。
  我深知诗应该永不脱离人的感性感受、情感的领域,但却每每不由自主地表现出强烈的哲学冲动,在诗中充释了太多的理性思考,这种以哲学追问的方式取代生命之谜的探究的诗歌倾向,缺乏诗意,是向高科技社会的妥协,然而我已无法自救,值得庆幸的是,我不过是个所谓的诗人。

***现代诗亦在妙悟***
  
  与一位前卫诗人谈及诗歌的话题,伊认为:诗歌是纯自我的东西,一切皆应以“我”为中心,即便是吃饭、睡觉、拉屎、撒尿等等,这些传统意义上不可入诗的俗物,亦能成为自我关照的对象。
  某问:那么诗歌的意义何在?
  伊曰:无需什么意义!诗歌是自然的流露,倘若预设一个意义,反到背离了诗歌的本质。
  不能说伊没有道理,但任何事物都必然有其存在的理由,诗歌亦然!其终极目的无非是表达主体的一种态度,而这种态度引发的共鸣,才是诗歌存在的意义(或道理)。如此来看,一首描述“提肛肌用力过程”的诗,或许能够找寻到苦于便秘的知音,但就此事而言,“偏方”存在的理由确乎要比诗歌更为充分。
  虽说现代诗歌早已脱出近体诗的束缚,但也决非“流水帐”似的自说自话,对诗以外的东西,即“余味”的追求,二者应该是一致的。东坡有云:“作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近体诗的一些讲究虽非现代诗的追求,但也并非不能借鉴,比如所谓“诗眼”或“点睛”,往往前面平淡无味甚至全是废话,整个诗意只于末句见出,为人熟知的如:一片二片三四片 /五片六片七八片 /九片十片十一片 /飞入草丛皆不见。另如:水窗晴掩日光高 /河上风寒正涨潮 /匆匆梦回忆家事 /女儿生日是今朝。
  “诗之妙处,总在旁见侧出,吸取题神,不是此诗,恰是此诗。”现代诗的许多精品正是暗合了“吸取题神”四字。如李文明《春天》:对于男人来说,春天就是他用锋利的刀片剃去脸上蓬芜的须;穆木《落果》:拾起我来吧,不是生的乞求,而是贡献的渴望;顾城: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美妙的诗句之所以堪称“精灵”,不光因语词的浓缩陡生其强大的内在张力,还因其富含的意向的元素,为人脑这个小周天,提供了恢弘博大的思维想象空间,使之与宇宙这个大周天相通相融。所以,我偏信“现代诗大多都是垃圾”的说法,包括名诗人。
  

***现代诗要关注现实***
  
  自打电视台推出个“模仿秀”节目,一夜间,各地的“假刘德华”、“假张惠妹”们还真就有了市场,而可怜的“国足”糙歌们,仿了巴西、又仿意大利,却至今还在家门口攥筋。所以,我向来认为文艺远不及体育真实,体育这东西作不得假,即便是违禁药品,也得是人家约翰逊吃了才管用,对我等而言,至多起到“伟哥”的效用,也还说不定。
  模仿的东西再好,但一旦现出模仿的痕迹,就会令人心中杆格,打大折扣,尤其是因此而得名天下者。比如,一提戴望舒便必提《雨巷》,一说卞之琳就必说《断章》。然而,《雨巷》40几句诗所围绕的中心元素:雨、丁香、愁怨,以及其要表述的意境,不过是南唐中主李景《山花子》中“丁香空结雨中愁”一句而已。《断章》仅有四句:“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后两句当是前两句的衍生),当徐朗齐在乾隆年间苦吟《竹枝词》“东家女笑西家女,桥上人看桥下人”时,卞之琳的祖爷爷还不知在那儿着床呢!
  我不敢断言其就是盗用了古人的意境,然而就汉语语言文字表达而言,古典诗词已然登峰造极,老祖宗为我们留下的深邃意境和丰厚底蕴,足够我们消受的了。所以,现代诗还是要更多的关注现实社会,要勇于揭露现世的不平,以及人间的丑恶!写诗的人们就要少些名利思想,尤其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
  其实,即便是在现实中,所谓“名利”也不过是“各领风骚三五年”罢了,只是若能发出个时代的强音,那就不枉做了回音符。浪迹海外的北岛如今已“没落”,但作为时代的弄潮儿,不管是否入选某些诗集,其深远的影响是断不会泯灭的。王朔也已“废掉”了,但于那些自持清高的文化人纷纷改口自称为“码字的”来看,也还是功不可没。
  

***“花心”与“诗心”***
  
  套用前足协主席阎世铎名言:“是和尚就得剃光头”的句法,我要说:“是美女就得被人看”,否则最好别出门,再不就象中东妇女那样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反正有美女打眼前过,让我目不斜视或聪耳不闻、视而不见,怕是办不到。自然,耳朵也曾被老婆揪得生疼,不过,当我信誓旦旦地表白了一句不知从那看来的名言:“可以欣赏的人千千万,可以爱的人却只有一个。”老婆便轻易地解除了警戒,却也并不深究此言是发自肺腑的深情还是无奈现实的喟叹。反正现在伊总是把街上最美的美女指给我看,自己同时享受着一份莫大的安慰。
  对我而言,没有心情看美女,那有心情写诗!换言之,无有“花心”那来“诗心”?于是以己度人,得出这样的结论:大凡诗人要“花心”。
  这显然有悖于先贤“诗三百篇,一言以蔽之,思无邪”的教诲。然而,诗歌发展到“下半身”的今天,“思无邪”总不能老停留在“道德先生于内需所困,急急度至闺房,口中唠唠‘非为色也,乃为后也’”的地步。而对“看到臂膀便想到乳房”的抨击,于五元钱即可获取两盘“毛片”的当今,即便是鲁迅也显得苍白无力。
  当然,我所谓“花心”决非沉溺于青楼妓院的行动,也不应该停留在意淫的层次,而是那种怡然的心仪或神交。倘为这“花心”寻一个尺度,先哲圣言的“思无邪”到是再合适不过。
  “玉立长身窈窕姿,相逢从此若相思”——花心也,思无邪!
  “梦中还有梦,家外岂无家”——花心也,思无邪!
  同窗好友,扔掉明星画册,倒头便睡,曰:“想到谁是谁”——亦花心也,亦思无邪!
  “思无邪”理应成为古今诗人内心里的一把戒尺,不过,一旦其成为可操作的现世标准,这戒尺也就变作了棍棒。
  令我越来越困惑的是,如今的美女以其肆无忌惮的展示完败了我肆无忌惮的审视,而我却并没有感觉到诗歌春天的到来,相反,我到是更加的怀念躲在墨镜后面的含蓄。于是我再次得出结论:“花心”并不等同于“诗心”。
  

***借“诗”还魂***
  
  死掉了的个体实在,称之为“尸”,活着而没有思想灵魂的个体存在,称其为“行尸走肉”,于是,我们很容易得到如下一些谐音的概念:
  尸——肉身实在。
  思——思想灵魂。
  私——“尸”与“思”的唯一。
  
  这就便于我们对另一个谐音的概念“诗”来进行表述:
  诗——某一个体的、灵魂的、独一无二的术求。
  或可将其视为对“行尸走肉”的否定性判断。譬如:一个四处求职,碰得头破血流的青年,常以诗歌疗伤,便可笃定其辉煌的未来;一个终日奔忙,疲惫不堪的中年,惯以诗歌解乏,则可断定他内心世界的富庶幸福;勾心斗角的官场宴饮过后,能以诗歌自嘲的,大抵是良心未泯的官员;尔虞我诈的商战谈判之中,能以诗歌自省的,大凡都不是奸商。
  《说文解字》有云:“诗,志也”,“志”就是心意,诗是用来表达心中愿望的,在心里不说出来是“志”,用语言表达出来就成了“诗”,此所谓“歌(诗)以咏志”是也!这样看来,诗歌更多地属于志满气高的年轻人,是不错的。然而,每一个体所追求的不可重复的自我实现,其实就是“诗化”的生活,诗即生活的自然流露,或曰生命的写实,其并非如“温饱”后所“思”的“淫欲”那般层次分明,而是温饱有诗,不得温饱亦有诗。如果“尸”是“魂”的寓所,“诗”便是“魂”的支柱,生命失却了诗意,剩下的便仅仅是等待,如同那些聊作牌趣的老人。所以,借尸还魂只是俗理,借“诗”还魂才是真理。
  

***感悟***
在有限的资源分配中,一如学校这样的地方,拥有职称与否,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层面,其差异均可道作“天上人间”,即便是有了职称,正职与副职也还是泾渭分明,置身这样的环境,似乎谁也不能免俗,物质决定意识,“君子”们就难免作些有失“风度”的事情来。
  真希望每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都能钻进哲人们茂密的丛林,透过每一道缝隙,追寻每一屡思想的光芒,或者跃入诗歌的海洋,去抒发人类独具的情怀。然而却只能像动物一样的活着,因为怀有野兽般的欲望。
  我崇敬那些将诗歌视作生命的建构元素、并身体力行的人们,因为我缺乏那样的勇气。诗歌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在这里,世俗的贫富并不重要,也许潦倒的落魄诗人充满了斗志,而衣食无忧的诗人却可能已疯掉了。如果说生活在“勒紧裤带闹革命”年月的人们好比落魄诗人,那么毒品、色情、暴力便是物质社会里的“疯子”。
  一位旅欧的学者告诉我,由于社会公共福利保障体系的发达和完善,象瑞典、挪威这样的西方小国,人们的精神境界及个体素质已提升到了相当高度,因此,“发财”已不是那里的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我们将“恭喜发财”当作最高祝福的社会里,精神必然成为物质的附庸,于那些断无发财希望的人们,物质上的贫乏又必得寻求精神上的慰籍,因此,李宏志这样的“圣人”小丑便有了市场。
  贫富悬殊的不断加剧,使我们的精神家园里住满了疯子和流浪汉!砸烂精神枷锁、拯救人类灵魂,只能靠物质上的“平均主义”。当然我指的是建立在物质丰富基础上的、有如瑞典、挪威一般,而非如当初的“铁姑娘战斗队”那样,即便只有一个鸡蛋、一条黄瓜,队长也要想方设法往鸡蛋里多加淀粉、将黄瓜尽量切薄,做出二十几碗鸡蛋汤来,保证人人有份的那种平均主义。

***伪装***
我燃上一支烟,准备来作一篇有关“伪装”的文章,于是首先想到了,在我所供职的学校里,一些年少的学生,每每也叼着只烟卷,娴熟而做作地吞吐着。在他们或许是成熟的昭示,而在我看来去不过是一种幼稚的伪装。
  有个电视节目叫作《奇妙的世界》,自然界里的花草鱼虫们,为着生存的目的:或捕食或不被捕食,进化得与周围环境几无二致,其伪装的缜密,岂是身着谜彩的兵士所能企及。然而,就伪装的极致,又不得不首推灵感的人类。
  曾经热恋的男女,多年后不期而遇,各自挎着爱夫贤妻,四目相撞激发的电光,立时将散落在边缘的记忆照亮,多少情爱与恩怨迅速浮现脑海。然而,电闪之后却并未见雷鸣,犹如不同轨道上的两颗星球,内里虽翻江倒海,彼此却安然划过,陌若路人。这心灵的伪装又岂是鱼虫所能企及!
  自然,那曾经热恋的男女,为各自生活的安稳考虑而进行的伪装,是不应该招致非议的。就伪装的字意而言,也并不就意味着坏,比如作战的掩体、居室的装修、节日的街道、女人的粉底。进而言之,如模特的气质、艺人的谈吐、例行的检查、赴约的男女。细而说之,男子的长发、女子的秃头、耳唇的打孔、胸臂的刺字。凡此种种,都不能称作坏,大不了也就是“自作自受、死要面子活受罪”,至多不过被明眼人识破,“犹如开屏的孔雀,于那些认真的、非绕身后去看个究竟的人,便一定会看见它露出的屁眼。”(鲁迅语)
  

 楼主| 发表于 2006-2-13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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