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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虫子 发表于 2025-1-17 10:33 没明白作者意图,去深究这个动作的合理性,容易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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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阳光 发表于 2025-1-17 10:42 散文不是这么写的
古不为 发表于 2025-1-17 10:47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我说的也不一定的对,交流观点,真诚为贵。
古不为 发表于 2025-1-17 10:46 如果只有一个人感觉不自然,那可能是这个人没整明白;如果有几个人同时提出异议,那结论可能是相反的。
这里有阳光 发表于 2025-1-17 10:53 欢迎批评
这里有阳光 发表于 2025-1-17 10:56 不管是多少人有异议,只要有就有他的道理,作者的道理和读者的道理,显然是要服从后者的,再修改一次。有 ...
古不为 发表于 2025-1-17 11:00 我感到违和感,是“夹紧”和“翘腿”两个动作,不可能同时存在,不是这些描述本身。这种描述是大胆的,也 ...
这里有阳光 发表于 2025-1-17 11:03 这两个动作同时存在是很经典的,某个女主持人的招牌动作
古不为 发表于 2025-1-17 11:05 鲁豫?
古不为 发表于 2025-1-17 11:04 前面的女人双手扶膝 说实话,我无意窥视
这里有阳光 发表于 2025-1-17 11:10 他们就是反感这个夹字,所以不能用
古不为 发表于 2025-1-17 11:20 只有夹紧,才能呼应窥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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