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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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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告]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论坛前斑竹 小~杨~柳  曾因论坛纠纷,扬言彻底离开诗歌报,临走时大肆删除自己的主题贴,并且顺带将别人的跟贴一道删除,造成许多会员贴字被删数上升,连带被降低发贴量。为此诗歌报论坛决定终身不再起用该人回归斑竹队伍。
  近日,该会员再次回到诗歌报论坛,本着诗歌报欢迎一切人的原则,我们不拒绝任何人的交流,但是该会员在论坛一面假装与大家交流,标榜自己,一面不停在论坛用向数十人发短信息,拉人到其他论坛,煽动诗歌报的斑竹脱离岗位到其他论坛,许多正义的斑竹向论坛举报了他的这些违规行为,鉴于此,诗歌报表态如下:
1.虢夺该会员的荣誉斑竹称号;
2.对该会员的帖子,不得挂顶;
3.没收该会员的论坛虚拟货币(诗歌报银子主要用于收发短信息)
4.将该会员列为诗歌报论坛不受欢迎的人;
发表于 2005-11-8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有容乃大,何必太认真,请斑竹考虑删除此帖,并从新起用小‘杨’柳。焦炙的矛盾是两面的伤。谁教他有那么多帖子可以删呢:)
发表于 2005-11-9 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如果的确不错的帖子,加重还是可以考虑的。但是支持并尊重管理的决定!
发表于 2005-11-9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ADMINOPE=小鱼儿|海上生明月|威望由 1 减少至 0|
  作为版主,你应该拥护网站管理员对站务的决定,有意见私下提,公开和管理阶层唱反调,你是一个不合格的版主。
  请你去版主区学习新版主三分钟培训贴。如果你还想不通,或者你还不能认同诗歌报的版主守则,你可以选择不再在这任职。|1131803176]窃以为不必这样
发表于 2005-11-9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下面引用由管理员2005/11/08 01:04pm 发表的内容:
  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论坛前斑竹 小~杨~柳  曾因论坛纠纷,扬言彻底离开诗歌报,临走时大肆删除自己的主题贴,并且顺带将别人的跟贴一道删除,造成许多会员贴字被删数上升,连带被降低发贴量。 ...
“虢夺”~~这个“虢”是不是太激动打字错了啊?
发表于 2005-11-9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纵观以上事实,采取如此的管理措施就很有必要了!!!
匿名  发表于 2005-11-9 16:59

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哈哈,有意思.
死人先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1-13 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5-11-13 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如果你开家肯德基,旁边的麦当劳的人来这说,欢迎大家到我们那边看看看,这应该不算错,但是如果麦当劳在你这私下和你的顾客说,我们那比你这肯德基强多了,他这不行,赶快走吧,你作何感想?
如果我是肯德基的店的老板,我兄弟在旁边来家麦当劳,生意不好,我自己宁愿自己生意差,也鼓动所有的员工包括顾客过去支持一下,这是应该的,这和前面的事情是两个概念。
为什么这样,楼上各位想想吧!
发表于 2005-11-13 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可惜了钱啊,都收了捐给穷人多好,呵呵(开玩笑)
反对一切分裂诗歌报的不诡分子
我个人认为,此人是不能被起用的
发表于 2005-11-13 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下面引用由海上生明月2005/11/08 11:13pm 发表的内容:
窃以为不必这样

  作为版主,你应该拥护网站管理员对站务的决定,有意见私下提,公开和管理阶层唱反调,你是一个不合格的版主。
  请你去版主区学习新版主三分钟培训贴。如果你还想不通,或者你还不能认同诗歌报的版主守则,你可以选择不再在这任职。
死人先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1-13 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5-11-13 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有脾气的,在气头上,先让他休息几天,再恢复发言权,这是应该的。
他说的那些过分的话,如果不是我们及时删除,足够让诗歌报吃不了兜着走了。兄弟啊,论坛是公开论坛,办了几年了,要是被勒令关闭,多可惜?有时候,要从管理者的角度考虑,我们也有难处。
死人先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1-13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5-11-13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会员小~ 杨~ 柳的处理公告!

下面引用由死人先生2005/11/12 09:52pm 发表的内容:
站长也有脾气啊,当然,这人有点不好,但关于,这是我的一个好朋友,他的诗歌,在我们这里已经很有名气了,我相信他是当前中国很有前途和灵感的一个诗人,他选取了诗歌报,只不过说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诗歌 ...
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是很清楚的。我们是个文学论坛,不谈政治是一个文学论坛的自由与取向。他喜欢谈这些可以去时事论坛或者军事论坛。
至于该同志是否很有名气或者很有前途,与遵守一个论坛的规则没有任何关系。在这个论坛里,不缺少有名气的人,只希望互相尊重。希望叶渡本身好好写诗,同样的错误老犯就没任何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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