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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无法停伫的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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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 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迷人的傍晚,天空沁出一点一滴的红,洁白的云朵像被一双有力的手巧妙地铺展在我的头顶上,似真似幻,若即若离,仿佛一幅写意画。我抬起布满尘土的脸孔,用一双疲倦的眼睛凝视着他乡的这幅画,百感交集,忍不住要下跪,仿佛这里是我那远得挂在天边的故乡。
云层掩映间,一轮残阳射出绝望却爱意浓浓的光晕,照在呈十字形的路口,两条偏僻大路的交界处。面对着十字形的中央,有一家小小的杂货店。我站在它面前,背对着大路,读着小店上方那大大的字,“风伫亭”,白色的底,红色的隶书字。我久久凝视那三个字,心底涌起阵阵暖意。然后,缓缓地将视线向下移动,敞开的店堂里横摆着一只柜台,透明的玻璃下面,置放着一些食品和生活用品。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皮肤黝黑,忠厚纯良的男人坐在柜台前,左手支着微微向上仰起的头,闭着眼睛,似睡非睡地摇晃着脑袋,他的手边放着一只黑色的小型收音机,正播放着一曲慢如流水的歌谣。店旁蹲着一只小凳子,凳面干净地在夕阳下微微发着光亮。我明白我一定是来到了那个地方。
很久以前,当我踏上这片辽阔的他乡的土地时,听见人们在传说,在一个路口,有一家小店,店旁有一只凳子,店主每天都要擦拭它,使它一尘不染地在阳光下发着光亮,迎接来来往往,寂寞疲倦的旅人,邀请他们坐在上面,喝杯水,平静地看少量的车来车往,或者,聊一些年代久远的往事。
我走到那只小凳旁边,俯身坐了上去,等待着夕阳下平静的路面一点一点被黑夜吞噬。一只小球从店里滚出,滑到我的脚边,我将它拾起,捏在手心里。接着,店里跳出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可能是只刚出生不久的幼猫,小小的猫身顶着小小的猫脑袋,不住地四下里张望。然后,伴着咿咿呀呀,听不真切的童声,又从店堂里出来一个白白嫩嫩的小男孩,他步履蹒跚地走到小猫旁边,蹲下身,一本正经地问它:“球呢?”看着他可爱的严肃样子,我忍不住笑了。朝他挥了挥手,小孩跑到我面前,我举起左手,摊开手掌,露出淡蓝色的小球,小男孩抓了过去,奶声奶气对我说声谢谢。我摸了摸他头上稀疏的头发,指着那只小猫问道:“这是你的伙伴吗?”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然后,一蹦一跳地跑开,与那只小猫一起玩球。
这时,我听到了那熟悉的旋律,从那黑色收音机里传出。我感到自己的心在颤抖,我斜仰着头,若有所思地倾听。前奏,开始,高潮,结束。当歌声消失在黄昏暧昧的空气中时,我发现泪水在我眼中流转,过往的风将它们吹得荡漾开来,可就是流不下来。
孩子玩腻了,跑到我面前,注视了我一会儿,伸出白嫩的小手,摸了摸我嘴角边上零零落落的胡子。我问他:“刚才那首歌好听吗?”他闪烁着明亮的双眼,摇摇头:“不知道。”“叔叔再给你唱一遍好吗?”没等他回答,我已经忘情地唱了起来。
“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
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
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
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
多少次,迎着冷眼与嘲笑,
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
一刹那恍惚,若有所失的感觉,
不知不觉已变淡,心里爱。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
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
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仍然自由自我,永远高唱我歌,
走遍千里……”
我用早已学得惟妙惟肖的粤语腔,将这首心爱的歌谣唱给自己听,唱给这片天空和天空下的人们听。可是,许多情感在岁月的流水中已被冲淡,变得无法辨析。我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深秋夜晚,我曾经用一颗破碎的心,吼着沙哑到近乎滴血的嗓音,一字一句唱出这首歌。
很多年前的一天,我由于醉酒,躺在床上熟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我从床上爬起,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望着夕阳泣血般哀怨的红光,久久才想起,今天,是11月6日。
此时此刻,接新娘的车子应该已经等在那里,我的云云,一定身穿白色的婚纱——那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头戴漂亮的发饰,化着淡雅的妆,手捧鲜花,坐进车里,驶向等待他的新郎,以及他们共同的未来。这幸福的场景我曾一次次地在心中完成,可是,现实里,新郎却不是我。
我顿感伤痛莫名,铃起手边的电话,拨给阿维和阿树。叫他们一块儿去喝酒。这两个臭小子真不够意思,平时想安静一点的时候,老在我面前晃得心烦,现在真要他们陪我一会儿了,又婆婆妈妈地在那里装模作样。我一气之下想摔了电话,这两个家伙又像事先约定了似的,都装得很仗义地说:“虽然我今天晚上有点事,可既然哥们儿心情不好,我一定奉陪到底。”
我在饭桌上,一口菜也不吃,一杯一杯地猛灌酒,想借此忘却一段从指缝间滑过的感情。当我喝到第七杯的时候,阿树提议唱歌助兴。我心中一动,叫来了服务员,对她说:“请给我放三遍BEYOND的《海阔天空》。
不久,熟悉的前奏音乐响起,我用颤抖的手,拿起话筒惨烈而绝望的唱。我一面悲伤地高声放歌,一面想象着此时此刻,我的云云一定与她的新郎并肩而立,为前来祝贺的宾客敬酒。“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我知道她听不见,可我只想唱给她一个人听,我的呼喊。
第二遍开始前的间隙,我一口气吞下两大杯酒。音乐再次响起的时候,我的眼前浮现出另一幅画面:装饰一新的洞房,新娘和新郎在众人的簇拥和起哄声中,喝着交杯酒,预示着两人朝夕相对,相濡以沫的开始。花烛摇曳,良辰美景,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唱到高潮的时候,我泪流满面。“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我带着哭腔,一遍一遍唱着这句词,想让遥远的云云听见。
接着,我又狂灌了几杯酒。音乐第三次响起的时候,我彻底崩溃。我用一种近乎痛彻心骨,呼天抢地的呼嚎声,声嘶力竭地唱完了整首歌。然后,用抖个不停的手,拿起酒杯,靠近同样颤抖着的嘴唇。阿维和阿树一直瞧着我的一举一动,这时,见状不对,忙伸手抢夺我手中的酒杯。已经来不及了,只听“扑通”一声,我重重地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之后的事情,对我来说既模糊得不可辨别,又清晰得痛楚难忍。我隐约记得,阿维和阿树两人将我扛回家,我在床上躺了数天,才醒过来。当时,我在昏睡中,一遍又一遍看见了那些熟悉的场景,喊着云云的名字,对着她越来越模糊的背影。
第一次见到云云的时候,我19岁,她17岁。我在懒散的初夏午后,满无目的地游荡在那条尘土飞扬的大街上。刚下了场大雨,路上凹陷处积着雨水,与尘土一起混合成一个个又黑又脏的小潭。我一面闲逛,一面用变化不定的眼光环顾四周。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女孩,身穿白色相缀点点繁星的漂亮裙子,头扎一条朴素的小辫子,慢悠悠地沿着人行道行走。一辆笨重的卡车呼啸着驶过,溅起片片泥水,弄脏了那条漂亮裙子。女孩停步,小心翼翼地俯身查看。午后,热情的阳光照在他美丽的侧面上,我怦然心动,走上前去,与她搭讪。
“嗨,不要只顾看你的裙子,你看,这里车来车往的,小心!”我颇为热忱地对她说。她抬起了脸庞,一双大眼睛清澈而深邃,使我联想起浩淼的太平洋那片宝石般的蓝色。鼻子上沁出点点小汗珠,洁白如瓷的双颊泛起片片红晕,十分可爱。她有点尴尬地问我:“你说,我这样子回家,人家看了会不会笑我?”我调侃道:“怎么会,我觉得像一种很另类的花纹呢。”
于是,她笑了,像花朵突然盛开的声音。接着,笑容就转移到我的脸上。
这时,一个小学生模样的小女孩,背着那种上班族才会背的单肩包,皱紧了眉头,像个忙碌的大人,雷厉风行地从我们身边走过。我们对视了一下,不约而同又笑了起来。她拼命忍住笑,用不连贯的声音说道:“这小孩儿,真有意思哦?”
然后,我们肩并肩地步行。我问她叫什么名字?接着,从她口里我就看到了天上美丽的云朵飘了下来,飘到我身边。她问我:“你呢?”我卖个关子,“我嘛……”然后,指了指天上,此时,正巧有架飞机从头顶飞越,在飞机的轰鸣声中,我告诉她说:“我叫宇宙,宽广无边,就连飞机也在我下边,仰视着我。”她就噘起了嘴:“骗人,我不信!”
初夏的树木,茂密纷繁,依稀可闻的蝉鸣听起来像一首首轻快的民谣。我们在它们的陪伴下,走了长长的一段路。
那时,我刚进大学,而云云则在我们学校附近的一所护士学校念书。
云云第一次来我的寝室时,我正坐在破寝室里我的破床上,抱着把破吉他,苦思冥想着音符与旋律之间的关系,想破了脑袋,才找出一些单个音符串成美妙有震撼力的旋律所需要的技巧。
就在这时,云云身穿另一条漂亮的白裙子,飘进了我那又脏又乱的破寝室。我非常兴奋,忙叫她随便找地方坐。他嘴里“噢”了一声,却站着不动。左手握着块小手绢,擦着鼻子上沁出的小汗珠,右手则捏紧了,不知道搁哪儿好。我环顾了一下四周,才明白过来,我这个破寝室里,已经没有一个地方可以承载起云云那条干净漂亮的裙子了。地上胡乱地堆着乱七八糟的书,唱片,臭球衣,还有一只伤痕累累的篮球。墙角斜靠着一把破贝斯和一把破的电吉他。对面阿维那脏乱差的床单上,不规则地乱放着几十双臭袜子。我的床也好不到哪里去,灰漆漆的床单像块抹布似的耷拉在我的床板上,紧贴着我的屁股。我笑了笑,问云云:“不习惯吧?”云云点点头,半晌才说:“就是这股味道受不了。”她指的是长久以来,聚而不散的臭球衣,臭袜子等发出的发酵气味。于是我提议:“那我们出去走走吧。”就放下吉他,挽着云云的手,走出了这间又臭又乱的屋子。打水房经过的时候,阿树正在哗啦啦洗着堆积了数周的衣服,见到我们就吹了几声响亮的口哨,还对我挤眉弄眼的,意思是说:“你这厮艳福可不浅啊!”
我们在黄昏的天空下,以我的学校为圆点,手挽着手绕圈子。我问她,为什么老爱穿白色的裙子?她调皮地说:“傻瓜,因为我喜欢呗!”于是,我就对她笑:“怪不得你的志向是做护士噢,未来的天使。”她皱了皱眉头:“这是什么逻辑啊?”
天开始黑下来的时候,我们都腻了,我就指着右面一条偏僻的,田间小径般的路,说:“去那儿吧。”云云犹豫了一下,我像个护花使者般充满豪气地说:“有我在,你还怕吗?”她摇摇头说:“不是怕,只是觉得那里静得有些吓人。”
于是,我给她唱歌,挽着她的手,走到那条小路上,在两旁水洼地里偶尔传来的蛙声的伴奏下,我唱到:“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我学着黄家驹的唱腔,一字一顿地唱给云云听。
以后,每当我用单车载着云云去兜风的时候,他总是坐在我后面,抱着我的腰,让我唱这首歌给她听。她问我,是不是最喜欢这首歌?我说以前不是,以前最喜欢那首《海阔天空》,现在因为你,所以最喜欢这首。于是,她就笑了,并说:“我最喜欢这首啦!”
就这样,我们度过了将近四年快乐而单纯的时光。
毕业的时候,我抱着那把破吉他住回了家里。母亲和大哥问我,将来有什么打算?我指着怀中的吉他对他们说:“我打算一辈子搞音乐。”他们非常吃惊,竭力反对我那“不成熟”的人生目标。他们认为我应该找份体面的工作,然后安安心心过日子。从小没有了父亲,母亲一个人把我们两兄弟抚养长大。大哥为了我,过早地放弃上大学的机会,踏上社会闯荡,与艰辛的生活短兵相接。望着母亲憔悴的脸上近乎哀求的目光,望着大哥那张,由于小小年纪就被迫学习太多人情世故而日显沧桑的脸庞,我几乎是妥协了。我像他们期待的那样,制作着恶心的个人简历,使劲挖出自己身上的好处,投人所好地在其中铺陈着大量空洞的内容。不久,连续收到几家公司的面试通知,但每一次都被我主动搞砸了。有好几次,我不情不愿地坐在自称是某公司人事主管的人对面,那个人总是一边翻看我的个人资料,一边问我一些在我看来傻到极点的问题,然后,静静地注视着我,等待我的回答。我想我可不是研究心理学的专家,不知道那个人喜欢听什么样的答案。于是,我漫不经心,随心所欲的回答每一次都使那个人听得目瞪口呆,甚至满脸怒容,坐立不安。
这样胡乱折腾了将近半年,我终于厌倦了。思考了许久,我再一次从箱底翻出了那只已布满灰尘的袋子,将里面的那几首歌曲的词和曲谱小心翼翼地取出,寄给多家唱片公司。那些歌曲是我大学期间花了很多心思创作完成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有一家远在香港的唱片公司给了我回音,他们告诉我下个月会有一个专门挖掘新人的制作人去北京,如果我愿意,可以在那里等他,详细商谈签约的事情。
我斟酌了很久,终于下定决心北上。走之前我告诉我哥,如果这次北上成功了,就让我一辈子搞音乐吧!假如失败了,我就回来,听他的话,找份体面的工作。大哥沉默了良久,才开口问我:“想清楚了?”我坚定的点了点头。他叹了口气,对我说:“那好吧,你去试试。”于是,我收拾了简单的行囊,抱着吉他,乘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我走的前一天晚上,和云云手挽手,再次走在那条安静的,田间小径般的道路上。我问她:“假如我这次北上成功了,为了我的音乐,我的理想,以后将会过着漂泊不定的日子,你会不会等我?”云云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只是看着我的眼睛说:“我想再听你唱一遍《喜欢你》。我希望,无论你走到哪里,都会记住,那是我最喜欢的歌,而且,最喜欢听你唱。”
于是,我在布满繁星的夜空下,唱起了《喜欢你》。“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低低的轻吟声,缠绕在香甜的夜风中,将路旁的树叶吹得来回柔缓地摇晃。
我在北京苦苦等了那个制作人三个月,却一点音讯也没有。我身上的钱早已不够。只好从原本租的房子里搬出来,住进一间又小又潮,不通风不见日的小房间里。在那里,又等了两个月,还是没等来我要等的那个人。期间,我千方百计想办法,终于以吉他手的身份,暂时加入一个缺人手的地下乐队,在一个废弃的工厂里,搞了几场音乐会,用所得的微薄收入,付清拖欠的房租。就在我即将彻底失望,打算落魄潦倒,疲惫不堪地回家时,却意外地等来了那个制作人。他仔细对我创作的歌曲进行了鉴定,在听了我的现场弹奏后,当即决定以他们公司的名义与我签约。让我尽快去香港录歌。并答应了我先回一趟家的要求。
当我坐在返乡的火车上时,看着窗外一排排往后疾退的树木,和一片片绿油油的,像波涛一样向后翻涌的农田,心情一直无法平静。我将头伸出车窗外,迎着扑面而来的风,在心里默默地对远在家乡的云云说:“等我的唱片制作完成了,我就把它送给你,作为求婚的礼物。”
我回到家,头一件事就是给云云打电话,拨通之后,对方听见我的声音,立即挂了线。接连几次都这样,我觉察出不对劲,云云在故意躲着我。
我坐着,想了一会儿。然后,就去找阿树,十分焦急地问他我在北京的五个多月里发生了些什么事,为什么云云不接我的电话?阿树起先支吾着不肯告诉我,在我苦苦逼问,并且承诺知道后一定克制住自己不干出惊天动地的傻事后,才把一切吐露出来让我知晓。
我走后没多久,云云有一天在为病人打点滴的时候,突然肚子剧烈疼痛起来,蹲在地上,无法起身。正巧一个来查房的内科医生经过,把她抱到病床上,检查之后,确诊为急性阑尾炎。那个医生年轻有为,风度翩翩。然后,云云就成了医生的女朋友。
我听完之后,怒气冲冲,拼命往她家里打电话。每次都不成功。我忍无可忍。第二天一早,冲到云云工作的医院,把正在输液室里的她一把拉住,连奔带跑地来到医院的小花园里。我们在阳光底下,面对着站了一会儿。然后我气呼呼地质问她:“为什么不等我?哼!也对,人家当医生的,有钱有前途,你跟着他可以过好日子,不像和我在一起要吃苦噢?!”云云一直把头放得低低的,凝视着脚下的青草。这时,抬起头,看着我,眼中噙满了泪水,对我说:“你走的那天晚上,有句话我一直想告诉你,可始终没有说出口。我想对你说的是:如果有一天我违背了诺言,不是因为我变了心,而是因为我累了。我只是向往一种安定的生活,每天在家中等着我的爱人回来。宇宙,你天生有一颗不羁的心。对不起,我想我不是那个可以陪你走到老的人,真的对不起!”说完,她哭着跑开了。
我一个人怅然若失地站在那里,很久,我才微微仰起了脸,顿时感到双眼被阳光灼伤,心如刀割,流下了两滴泪水。
或许,云云是对的,因为我是停不下来的风。
我从昏睡和失落中醒来时,已经是云云举行婚礼后的第四天了。我抱着疼痛而麻木的脑袋,很久才下定了决心。我沉重地握笔,给云云写了一封简短的信。我怀着忧伤却真诚的心情对她说:“云云,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轻易唱《喜欢你》这首歌了!但我一点也不怪你,因为我们并不合适。祝你幸福!”然后,将它寄到云云工作的医院里。
第二天,我踏上了南下的路。从此,我漂泊不定地穿梭在一个又一个他乡中,看了无数的风景,见到了无数的人,从没遇到过可以使我停伫的地方和人。
多年来,我抱着我心爱的吉他,与多家唱片公司签过约,却都没有长久。每当他们要我写一些煽情却无关内心的歌曲,每当他们想删改我的创作时,我就毅然决然地与他们分道扬镳。
我一次又一次踏上征途,从不知道前方等待我的是什么,只是不断的在路上。偶尔回头,但再也不会转身。
我依旧坐在小店旁边的凳子上,一遍又一遍地喃喃唱着那首《海阔天空》。此时,夕阳已完全没入西面那条长长的地平线下。我抚摸着小男孩的头,褪下左手上深褐色的佛珠,戴在他胖胖的小手上,问他:“喜欢吗?”孩子轻盈地点点头。于是我用亲切的语调对他说:“送给你,希望给你带来好运。叔叔要走了,再见!”说完,站起身,沿着那条人烟稀少的大路,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行走。
我回头,望着那家名为“风伫亭”的小店。心中默念着这个名字,向它和目送着我的小男孩挥手道别。因为我是无法停伫的风。我再一次回头,凝视着那条吞没夕阳的地平线,在心中默默地对着离我很遥远的妈妈,哥哥,还有云云唱:“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谨以此文献给天堂上的家驹,献给成立二十周年的BEYOND,献给一直以来都没有背弃理想的郑钧!)
发表于 2003-10-4 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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