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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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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冕翼十品在 2005/09/02 02:37pm 第 3 次编辑]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文/冕翼十品
    前一阵儿,病情渐趋平稳的影视演员傅彪,却突然在昨天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四十二岁的生命演绎了最后的悲壮一幕。可是很不幸,这一幕是真实的,而结局竟是向人们无声的抉别。少妻幼子,尚未尽孝竟然就白发人送黑发人,无常索魂阴阳两隔。张逸飞走了、王均瑶走了、梅艳芳走了、古月走了、高秀敏走了...如今又轮到了平时看起来体壮如牛让人喜爱有加的傅彪。
    这些人正值英年,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早早地陨落了。千万人的祈祷和祝福挽不回一条生命、汪汪如流的金钱挽不回一条生命、现代精湛绝伦的医术挽不回一条生命...万物自然的精灵----人类的生命竟是这样的羸弱、不堪催折吗!!!? 既便是在悠远的过去,年岁过百四世同堂的例子也有所闻。可是,到了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日益丰盈的今天,人类的命运却有了物极两端的分化。 一方面,鹤发童颜岁已过百依然健硕的老人不再少见,另一方面却是生命之花过早凋零的不胜枚举。追根溯源究竟何以至此呢!!!? 许多人以为那是医生的事、是药物研究人员的事。大多数的人都以为身体是自己的,使用权当然也是自己的,出了问题到医院“修理”一下,表面的症状OK了,就万事大吉该怎样过还怎样过、该怎样挥霍还怎样挥霍。医院无力回天的时候,人们以为那是医者乏术,患者“该”走到生命的尽头了。孰不知恰恰是患者自己为自己修造了通向冥国的便捷之途。
    应该说,人们把医院当成生命的守护神是没错的,但往往忽视了医院的真正功用-----医院应是救死扶伤的!!! 换句话说,就是救急的,例如:机械性创伤、大出血、外源性中毒、急性或亚急性生命垂危体征(溺水、触电、窒息等等)、难产、综合性意外等。而对于人们常说的----病,大部分的责任是应由自己来负的,只有自己配合才能有康复的可能。而幻想靠这药那药来获得健康,其行为是舍本逐末,其结果是抱薪救火...按住葫芦浮起瓢,成为医院的常客、瓶瓶罐罐的奴仆!!!
    放眼人类和自然的发展史,长生不老自然是愚不可及的欺人之谈,人们早就弃之若履。但结合人类自身生命的自然规律,现代科学已经证明:哺乳类动物的寿命应是自身生长周期的五---六倍,换言之,我们人类的寿命应在120---150岁之间。长寿老人自有长寿的秘诀,究竟如何健康长寿,也是说来简单行之容易,但能否持之以恒还要看个人的自我管理韧性即约束力、克制力。限于篇幅,在这里不可能详述致臻,除了我们呼吁全社会关注生存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之外,也可以概而要之约略地提几点:1.均衡膳食,尽量多摄入健康的多种类的果蔬和植物性食物,动物及合成性食物适量少食。2.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情绪,宽宏大度善待人众也善待自己,避免长期过度陷入不良情绪。3.培养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保证自己能够得到良好的休息与运动。假如能做到以上诸点,那么,自然就会远离疾病做一个健康人...
    失者已矣,渐去渐远让人不胜唏嘘,我们除了缅怀故人音容外,是否真的能以此为鉴善待生命呢!!!?
   
                                                                                                                                              2005.08.31      
发表于 2005-9-1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深有感触,好文章!从今天开始注意养生.给老乡施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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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死生都由天命。
另一面,做到长寿的几点很难。
他们这些人都风光过了,死也值了。不象现在农村中因贫穷而挨饿,一辈子抬不起头,而死于小病的人。
可展开有意义的讨论,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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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1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下面引用由虹雨2005/09/01 10:50am 发表的内容:
深有感触,好文章!从今天开始注意养生.给老乡施礼了.
谢谢虹雨兄弟,遥致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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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下面引用由北溟2005/09/01 11:03am 发表的内容:
死生都由天命。
另一面,做到长寿的几点很难。
他们这些人都风光过了,死也值了。不象现在农村中因贫穷而挨饿,一辈子抬不起头,而死于小病的人。
可展开有意义的讨论,重一下。
谢谢北兄加重!!!  但兄台之言,十品稍有异念,不敢苟同!!!  “生死由天”这是俗话,自然就有它一定的道理,但那是说给亡人的, 对于生者而言岂能凡事却凭天定...
浩天阔地,“问情为何物”!!!? 如果世间能有爱己之人,己爱之人,心存山水天地又岂能不惜时世乎...              握手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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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人的生命有如一叶扁舟,载不动太多的荣誉和利益,什么事情到了哪种程度,该放手时就放手,该放弃时就放弃。生命里最重要的只是一颗心,如果心死了,收获再多也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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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推荐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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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我来学习了。好文。极富现实意义。
的确是精品。
问候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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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1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下面引用由halidae2005/09/01 12:05pm 发表的内容:
  人的生命有如一叶扁舟,载不动太多的荣誉和利益,什么事情到了哪种程度,该放手时就放手,该放弃时就放弃。生命里最重要的只是一颗心,如果心死了,收获再多也是徒劳。
斑斑一个“该”可引出无穷的思与话,我曾就这一字写过一些,生命的历程里的确大多数时间只是为着一颗心而活着!!! 得失之间也是存在辩证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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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1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下面引用由泽润2005/09/01 12:44pm 发表的内容:
推荐精华。
谢泽润兄垂重!!!  十品也不过乍思乍现耳,但能对部分朋友有所裨益,也就写有所值了...  遥致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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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下面引用由一江秋水2005/09/01 01:51pm 发表的内容:
我来学习了。好文。极富现实意义。
的确是精品。
问候楼主!
秋水斑斑过谦了,谢谢你的雅评, 多批评才是!!!   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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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下面引用由冕翼十品2005/09/01 03:36pm 发表的内容:
斑斑一个“该”可引出无穷的思与话,我曾就这一字写过一些,生命的历程里的确大多数时间只是为着一颗心而活着!!! 得失之间也是存在辩证法的...
 何为“该”何为“不该”,说到底就是一份欲望而已。有些人为事业活着,有些人为爱情活着,人可分三流九等,评界只有二种,一为成功,一为失败;一为名,一为利,如何让“心”活得自在,就是一个如何取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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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下面引用由halidae2005/09/01 04:38pm 发表的内容:
 何为“该”何为“不该”,说到底就是一份欲望而已。有些人为事业活着,有些人为爱情活着,人可分三流九等,评界只有二种,一为成功,一为失败;一为名,一为利,如何让“心”活得自在,就是一个如何取舍的问题。
的确,人的活法和想法绝不是一致的!!!“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历史”,有的不择手段成功了-----但往往赢得的是一时,落的是骂名,如秦桧、纣王、隋炀帝。有些失败了,但得到了人民和历史的景仰,如屈原、谭嗣同等。追名逐利者一心往之常有达者,或者活得也颇自在,但也有幡然醒时“一杯黄土一口棺,仍归地府不登天”的喟叹。如此看来,天地公理自在人心,这个人大写的人,人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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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由此引发的议论可谓良言,留给人们的思考也多了。
  赞同泽润版主意见,推荐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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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下面引用由halidae2005/09/01 05:45pm 发表的内容:
  由此引发的议论可谓良言,留给人们的思考也多了。
  赞同泽润版主意见,推荐精华!
在和大家的交流中,十品领悟并学到了更多... 谢谢朋友们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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