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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平民诗人得反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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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平民诗人的反思(三)

狗与狗的文学

有一个老朋友特别喜欢狗,喜欢到拳脚相加,暴虐无度,终有一天狗被折磨死了,他伤心欲绝,泪流满面,亲自挖了坑埋了,并以石当碑纪念。十年后,我们有幸再次相聚。我寄住在他的家里,发现狗又多了两条,而他对待狗的方式仍然叫我不寒而栗。我真的搞不明白,他爱狗是为了施虐取乐呢?还是象喜欢孩子般喜欢狗?想起那条十年前的狗的悲惨境遇,我不免对眼前的三条狗担起心来。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每当他下班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抓住一条狗的前腿拎到沙发前百般折磨。最典型的是用两只手捏住狗的前腿和嘴巴不让它喘气,直到狗拼命挣扎逃脱。至于拳打脚踢更是家常便饭,一条小狗哪经得起他的大皮鞋,稍不如意,一脚下去,踢得小狗一丈多远,呜咽的趴在地上瑟瑟发抖。也许我对狗的生活了解不多,大概狗也喜欢这样的生活吧,我想对他说些对狗好一点的话终究没说出口。临走的那天,他的一条小狗丢了,不能说他不喜欢狗,心急火燎的找了半天,没有找到,我暗自庆幸。
三十年代的文艺圈曾经讨论过“那拉”出走以后将怎么办?有人说,过不了几天就得回去。有人说找个工作,经济独立就解放了。但“那拉”毕竟是文艺作品中的人物,人们一相情愿的妄加评说,只能说明易卜生的伟大和睿智,不能说明别的什么。我在想,小狗出走以后,它的命运是什么?这是个现实问题,不是作品中的小狗。也许它到了一个新主人家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或许相反------,不敢想象,因为狗的命运掌握在人的手中,这完全取决于人的好坏,当然,我是站在狗的立场说这些话的。假如站在人的立场,狗的问题就不是严重到非得改革的程度。老祖宗留下的仁、义、礼、智、信,至今是中国人津津乐道的文化传统,不管是大人、小孩,一看到非仁、非义、非礼、非智、非信的行为就异常敏感,以为辱没了祖宗,也对不起给了我们好生活的人民政府。但是,这些与狗无关,因为狗还没有取得做人的地位。因此,我庆幸没有读过太多的书,文化修养不高,所以常常混淆狗与人的区别,看到小狗被虐待,免不了动了恻隐之心。然而,实际情况是,小狗在我的朋友家仍然被虐待,我的恻隐之心换不回小狗不受打骂的生活。问题出在哪?我想,狗的主人是我的朋友,我不好意思说他。再有,被虐待的是狗不是人,法律上没有规定虐待狗犯法。因此,我的恻隐之心仅仅停留在心理活动,与现实中的狗没有关系。这并不说明我冷漠,只能说明我聪明,何必为几条狗得罪朋友呢?于是,我突发奇想,让那条出走的小狗,走一条文学之路,做着狗的文学。甚至,反叛、前卫。对主人献媚的崇高性,持有解构的倾向;对命运的无常持有达观的看法,把苦难喜剧化,把狗的生活提纯后冠以朴素、本真的荣誉。这些,就是我参与的所谓平民文学那一类。
作为狗的阶层,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高明之处,更多的是不自明的劣根性,一方面愤世嫉俗,一方面讲究道德良心,而实际上却在狗的轨迹上运行而不自知。这几年来我也自觉不自觉的沾染了狗的特性,这是千百年来被驯化的必然结果。不管你是走出国门的狗,还是守望家园的狗,狗的本性早已不存在于经典秘籍中,而存在于我们的生活方式中。貌似反传统,实则是传统的另一种翻版。这就是狗,不管它烧了多少四书五经,可他烧不掉的是血液里的病毒。如同文革十年,最终在剪除异己,取向王道,高呼万岁的声中滑稽的结束了,狗的传统时刻都没有离开过中国人的生活。
笔者有意跳出这样的传统,可是跳来跳去,仍然在一群群疯狗中流转,象是一个一个菜市场,倒是自由竟争,按质论价,实则都是在追逐着一根残破无肉的骨头。谁得到了?狗咬狗一嘴毛,而那根骨头却在主人的手里。

2005/4/13

我做不了傻子


我出生于1963年,那一年美国黑人人权领袖马丁.路德.金向世人发表了一个著名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今年,我42岁,除了噩梦不会有什么梦想了,不知马丁.路德.金的梦想实现了没有?嘿,管他呢。中国人的小聪明是各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有机会就捞一把,没机会就装孙子。潇洒一点的三杯通大“道”,和“竹林七贤”为伍了,远离这个令文人们尴尬的年代;聪明一点的打着发财的小算盘,写一些应景的文章,混口饭吃;牛逼一点的据说已然回到了兽性,爱谁谁,永远另类,永远颠覆,垃圾到底了。我对“垃圾”没有恶意,不管是“运动”还是“派”,总归为这个时代的精神找到了一个准确的命名。人人都是垃圾嘛,早晚的事儿。破罐子破摔,摔到尸骨不存,一片废墟为止,可偏偏不能一步到位,自行解决自己这个垃圾。我敬佩这种义无返顾的精神,同时也认可使死亡现实化的种种努力。假如有一条时光隧道能够使人回到从前,回到兽性的时代,我也愿回去,可我没见谁回去过,却看见为数不少的垃圾旗帜飘在文字的垃圾上,有汁有味的活着。嘴上说垃圾,实际上为垃圾正名,为垃圾的生存发展摇旗呐喊,还不如古代的大大小小的暴君,从登基那天起就为死后忙活了。最著名的当属埃及金字塔,工程之浩大,陵墓之壮观,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垃圾艺术。遗憾的是,这样的垃圾艺术恰恰是价值体系中的王牌,要反判,应该反判这种死亡艺术才是啊。

死不起又活不出个人样,那就死皮赖脸的混吧,反正天下乌鸦一般黑,咱也不是什么高贵之人,整不死也要整个残废,谁也别想活的好,看谁还敢装人?这样说,显得太没文化,有亵渎垃圾艺术之嫌,这不是我的本意。我的意思是人活的比较无奈,比较沉重时“一种消极的对抗”就会成为一个时代的文化特征。

记得学人朱学勤的一篇文章有这样的一段话:“为后现代主义颠覆伪价值形态和意识权利话语秩序而欣喜,同时,又为后现代主义越过尺度边界而否定普遍的文化价值根基所造成的虚无倾向表示担忧。”(摘自《五.四以来的两个精神病灶》)我不担忧,我欣赏的是前面的一段话,后面的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艺术没有普遍的道德,也没有强加的主题,唯一的任务就是恢复世界的原状,就像前两天我有幸在旅游卫视的音乐先锋中看了谢天笑的摇滚演出,下面没有几个观众,天笑同志微闭着眼,沉浸在自己悲观厌世的音乐世界里,当他情不自禁的跪地疯狂演奏时,我感动的差点落了泪,谁也不能否认它是艺术的一部分,并且是极具感染力的艺术。同时,我也欣赏马丁.路德.金的梦想,它虽然还谈不上是艺术,但也反映了他那个时代的人文精神。中国就没那么幸运,五.四倡导的科学与民主到了今天好象臭不可闻了,人们除了顺应时代拼命的捞钱已然没有什么再值得去“梦想”了。什么他妈的人文精神,什么他妈的光明前景,有钱便是草头王,管他谁做皇帝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活着,并且恬不知耻,才是聪明之举啊。我能理解,也能泰然处之,因为中国的现代化远没有完成,充其量处在工业化的鼎盛时期。时空错位,思想错位,不可避免的造成混乱,也符合贱民的思想,更符合历代统治者的“无为而治”的权谋。说来说去我又说到非艺术的领域,如果对“贱民”有冒犯,那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敬请原谅。

我们的时代需要的是什么?是死亡还是马丁.路德.金的梦想?我不好说,因为前有海子为农业社会的理想而死,后有垃圾运动为颠覆所有价值体系而鼓噪的声音,象我等平民百姓只好处心积虑的活着了。活没活出个人样?你清楚,我清楚。因此,“玩世”成为不了主义,只能算作态度或情趣,除非你是个傻子,不知天,不知地,就知道傻吃昏睡,警察头痛,老百姓看笑话。如果把傻子说成是“玩世”主义的典范,并不为过。可我看见了电灯明亮,汽车轮子飞奔,宇宙飞船上天,强奸民意的事时有发生,你让我怎样做一个傻子呢?


2005-5-6
发表于 2006-6-1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定深度,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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