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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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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投诉寒山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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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天发帖揭露寒山依依,却看到帖子被删除。有人说我人身攻击、造谣诋毁寒山依依,可跟帖的某人也同时攻击了我的人格并放言威胁。
那么现在我正式投诉!恳请领导清查我所说的211、213期临屏马甲投票和重复发帖是不是事实!如是事实,请求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放任不管,恐今后难免有人效仿,影响论坛良好的风气!
投诉:1、211期临屏有马甲投票。
2、213期寒山依依和其马甲克罗娜同时投票,并因有这一票而险获冠军。
2、寒山依依将213期挑战者临屏赛加精的冠军作品《微醉》,又加一首《花瘦》转发红颜诗国,被红颜诗国版主操作成为精华帖。
用马甲并非心虚,有事实说话,就事论事,请有关人士不要拿这说事转移话题!再也是保护自己以免你们一群爪牙的口水弄脏了我的衣服!老子就不信正压不过邪,事实胜不了雄辩!那什么人你的电话我不需要,你要打架,尽可以来找老子单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楼西座14楼201室
发表于 2007-12-16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诗歌报论坛清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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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蛮有勇气嘛,连门牌号都报了来,还怕个真姓名出来?这防弹衣穿得有点不伦不类吧?深圳蛮热的呢,建议您脱下来,省得热了长了暗娼(找不到那个字,随便代替了个,将就着看哈)。
你前一个帖我没来得及回帖就没了,里面的话似乎觉得很邋遢,如果觉得文字有争议,大可以堂堂正正站出来说,但一会又说讨好女人啊,被男人喜欢啊,你还是拿着你的葡萄外头吃去吧,我倒不反对有人喜欢酸葡萄。人生在世,为人处事,有人喜欢有人爱,这也需要你闲着来嫉妒的吗?再说了,你这老花眼又从哪看到了依依使用了什么不正当的手段呢?这样的八卦,如果你是男人的话,我看你是没长那个玩意。
我是依依喜欢的姐姐,她在红颜发帖直抒对我的情感,需要你看着舒服吗?又不是写给你的,别人觉得精华,很文气,碍你哪门子事了?你是权威吗?手也如头一样缩回你壳里吧。(声明:不是我操作的)。
我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用心,说“公道话”需要带上狗仔队吗?再说了,选主席候选人也自己可以投自己一票。还有,心情曾经也说过如果觉得自己的文的确比人的好,也可以投自己的,还有,是朋友就不可以投朋友的票了吗?这些文字你又挑出了些什么毛病啊?你管人家什么腔调,李清照不也这样的腔调千年不衰吗?评评吧,别乱放撅(故意错)词啊。放开这吧,如果这个帖算点正常的话,我说的是你那个帖我还真要说你算个鸟东西。最好露出真身来。

[ 本帖最后由 落草风起 于 2007-12-16 18: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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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不想再说什么,我的观点在上一个回帖里已经很明了了;说到攻击人,大家的眼睛雪亮,您的行径在被删的那帖里已经很说明问题了,不多话。没成想您又自己跳出来了,您还穿着马甲呢?您辛苦。哈,您一口一个老子,还把地址贴出来,打算PK么??您混黑社会的?失敬失敬 我好怕怕,吓死;现在正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呢,您这算哪一出啊?这倒提醒我了,应该提请有关部门注意您,您似乎正是政府重点打击之类,八荣八耻您须记得啊。我觉得还要加上两条:以光明正大为荣,以卑鄙龌龊为耻,以真身示人为荣,以穿马甲害人为耻

[ 本帖最后由 一笑任天舒 于 2007-12-16 17: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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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您不用正常ID出现,我不会再回应您什么的。帖子的事,您爱怎么招怎么招,本来就是玩性质参加的活动,精不精华,依没放眼里。呵呵,得了精华,也没见谁给我点一烟抽。
呵呵,现在我等您出现,跟您探讨人身攻击之事。这事,在我这,过不去。
附上您前日的帖子(自然,包括昨天的回帖)吧,您到底是否地道,进来的,自会自己看。

揭露!原来寒山依依是这样混坛子的,真有才~~~

很喜欢诗歌报论坛,这里的写作气氛很浓,近一年我也常来这里读诗写诗。可是也发现里面鱼龙混杂,有好些冒牌货。看了贝多芬在水区的帖子,我也想依样画葫芦,揭露一个混论坛的高手。为防不测,还是穿上防弹马甲上阵,哈哈。。。
    寒山依依,其实我是不太熟。开始在论坛乱逛的时候看见她很活泼,很多版块都有她的帖子。多是红贴,回复多,点击多,想必 男人女人都喜欢,想她文笔应该很好,我就多了些观察,看她的文字和大家的评价。
    但是,不可思议的是,她的诗歌基本都是风花雪月的寂寞怨妇腔调,美是很美但空洞没什么实质的东西,帖子的赞誉多来自熟人 而且好像拔得太高了,可就是这样居然还接二连三的得到精华,还获得比赛的冠军。可见她肯定有不凡的手段,是什么手段呢?除平 时的奉迎拍马,讨好同性,暧昧异性外,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居然发现了更高级的!~
    就说最近的几期挑战者临屏赛吧。寒山依依可是大爆冷门,平时在挑战者几乎无精华作品的她,213期和211期都得到了冠军。。 。恭喜恭喜!真令人刮目相看。我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所以就去看谁投了寒山依依的诗。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 ,里面有马甲!可恶!我居然找不到原来的投票贴了,不过幸亏我当时小心眼记录下了投票的人,当时的投票贴应该没有删除吧?哪 位仁兄友情提供下,便于核实:)
    苦李子  紫藤花架下  寒山依依  漠海边城  王小程  荒芜梦话  开心老汉  克罗娜  夜游神  青蓝彼岸  远帆  阿遥~  王晓 辉   竹月  弹蓝色吉他的人  雅&玉指  旧恋人的短信   雨影漂泊  (213期投票)
    幻中行  菊之灵  褚国刚  晓月清辉  寒山依依  牧歌悠扬  云垂天  荒芜梦话  秋歌梦韵  思锐  鱼过江湖  贵州周雁翔  柯 默默 踏雪迎风  红尘碟雨  阿遥~  桑吧  找翅膀的音符  弹蓝色吉他的人  雨影漂泊(211期投票)
    寒山依依的马甲应该就是克罗娜吧?菊之灵的马甲是桑巴?我看到在自来水版里面,寒山依依和菊之灵,克罗娜和桑巴,常常轮 番打情骂俏的,想必是情侣关系。不过又不像,好像寒山依依和好几个男人关系也不错。不管那么多了,这些三八的事我管不着。
    可是在213期寒山依依怎么自己参赛,还用马甲投票呢?211期她参赛的时候,菊之灵和桑巴这同一个人也投了两票。这些票会投 给谁呢,很显然嘛:)临屏诗赛不是规定,马甲投票发现者不予评奖?真奇怪!最后寒山依依还是得了这两次的冠军,两个精华。。 。
    这两篇诗歌,到底水平怎么样?我不好说,咱又不是专家。看竹月评213期寒山依依的《微醉》时,搜肠刮肚的写了这么几句实 在的话:“在想评这首诗的时候,一直不知道如何下笔,这些一半一半的字,这些精灵一样的字。构筑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故事 没有结局。作者的立意不新,只是用另一种写法,写出一个思念的故事。不过感觉与微醉这个题目相去甚远。这么悲伤还只是微醉。 我觉得有些做作了。”竹月说的还真让我有同感啊!
    临屏诗赛马甲投票得冠军,本来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那些诗歌就只放在挑战者算了吧。可是寒山依依不是这么想的,混了一个 精华还不过瘾,好歹也是矫情了半天写出来的,要能再多得到点赞美和精华就更好了。这人也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啊!寒山依依就做 到了。居然拿着临屏的《微醉》,加上一篇新写的不知所云的美伦美奂的柔情蜜意的《花瘦》,两篇放一块,就像是甲醛掺水当酒卖 ,买新品搭旧货一样,又发到了红颜诗国版块。可笑的是,红颜诗国没人察觉居然又给她这篇有重复发帖的诗作再次加上精华。。。 实在让人看了好笑。。。
    寒山依依这样一个爱慕虚荣,耍尽心计,表里不一的人,用马甲投票,用重复发帖的方式企图促使自己多混些精华满足虚荣心的 人,屡次犯规,也没有人能察觉,居然还在坛子逍遥作态,令人不齿。不管论坛怎么处理这种行为,大家怎么看这种人,反正我就是 看不惯,揭露出来!要是没有人管,没人觉得有什么问题,改天我们也向寒山依依同志学习,多参加诗赛多作弊多用手段,做一个混 坛子得精华的高人。。。
    揭露的都是真事,说的都是真话!发言完毕,谢谢阅读,请勿随地吐痰,免供纸巾,哈哈~~
******************************************************************
寒山依依:
先谢谢这位朋友深夜不眠,为依撰文。辛苦了!
针对您洋洋洒洒的这篇美文,依只作两个回应:
1,克罗娜是依,在“心情文字”,是早有公开过的。这个ID一度取代“寒山依依”在“心情文字”发主题帖,个中缘由是为私人问题,在此不便公开,作此说明,是想告诉这位朋友,“克罗娜”在依心里,构不成您所言的“马甲”。因而至于投票于自己,依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更无甚不齿。
2,在他版发过的单帖,整理成组发另版,依以为依并非先例,您可以去本坛各版转转,必是大有之。至于您说的这样做是为混精华,呵呵,依无语对您。当然,并不是无话可说,而是觉着实无说的必要。不过,先生您再三提到精华二字,想必先生对精华是相当看重的了,那么,先生加油哦,或者可以参考您说的依的诡计呢。依在此先预祝您心想事成:))
再次感谢这位朋友厚爱:))

寒山依依:
哦,看依糊涂的,喊了半天先生,竟就忘记了,您或许是位女士呢,疏忽疏忽,抱歉了!
无论您是先生还是女士,依都再次谢谢您了!谢谢您关注依呢,荣幸之至:))

九个太阳:
做人和写诗好象没有太大的关系。不会做人,也可以写得一首好诗。
如果会做人,诗又写得好,那就更受人尊敬。都怪现代的人太虚荣了,浮躁了。唉!

菊之灵:
1、“菊之灵的马甲是桑巴”,请拿出证据。
2、“寒山依依和菊之灵,常常轮番打情骂俏的,想必是情侣关系。”情侣关系论坛不允许吗?请告之。菊和依依的关系也不用您操心!
    “打情骂俏”“情侣关系”等请您收回,否则对你不客气。如果不收回,请告之您的联系方式给菊,菊的联系电话15831456885。如果不收回,也不告之您的联系地址、电话,就证明您是个十足的小丑!
3、依依的诗歌在菊看来就是精华,这不许要和你解释。
4、“好像寒山依依和好几个男人关系也不错。不管那么多了,这些三八的事我管不着。”
替依依说句话:以上那些话是人身攻击,请马上收回!您活的不耐烦了吧!不收回,打你是轻的,就怕你是缩头乌龟!我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1217998905  

一笑任天舒:
呵呵,真是目睹诗歌报论坛之怪现象,我似乎正看见小丑在跳梁~~;“子期去兮 ”?我呸!您平白地玷污了这好名字,吐了……
要攻击人,打击人可以,别躲在暗处放冷箭好不好?大可以正大光明的在阳光下正面示人么,用马甲来血口喷人??哈,以为穿上马甲就认不出来你?说你小人都高抬了,看见过无耻的,没看见过这样无耻的,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么?此路不通,大概您要失望了
再者,看看替您摇旗呐喊的二“君子”吧,只看“二君”的ID注册时间就一切明了了,明眼人一看便知,不多说,因为我厌恶野狗的叫嚣,尤其以癞皮狗为甚!说狼狈为奸大概有些过了,一丘之貉是大抵不错的,您心虚了么?还呼朋引类来呢?笑死……,
有争鸣,讨论问题可以,搞人身攻击最让人不齿,尤其匍匐在暗处施放冷箭;一撇一捺,您还能算个人么??
路见不平一声吼,岂不快哉!!怒目斥虫孑,一笑任天舒

一笑任天舒:
啰嗦一句,是非自有公道。各位坛友,版主和站长,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有争鸣可以商榷的,用马甲攻击人不是君子行为,为人不齿。刚才的帖是在气头上发的,可能有些言重了,但这种用马甲暗地伤人的卑劣行为不应该再发生了,文人相轻?哈

[ 本帖最后由 寒山依依 于 2007-12-16 17: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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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楼主还真的蛮正式的嘛`` 211期我也有投票 我也可以告诉你我投了寒山依依一票呢```而且是不假思索地就投了  因为看完后是不容置疑地喜欢  当然我只是个小小的读者  修为也没你高 可我喜欢什么应该没碍着谁吧  呵呵  213 期我有事不在,要是在,我肯定还是会投寒山依依一票 <微醉>  是我追求不来的生动 是我此生道不明的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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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菊之灵:
1、“寒山依依和菊之灵,常常轮番打情骂俏的,想必是情侣关系。”情侣关系论坛不允许吗?请告之。菊和依依的关系也不用您操心!
    “打情骂俏”“情侣关系”等请您收回,否则对你不客气。如果不收回,请告之您的联系方式给菊,菊的联系电话15831456885。如果不收回,也不告之您的联系地址、电话,就证明您是个十足的小丑!
2、依依的诗歌在菊看来就是精华,这不许要和你解释。
3、“好像寒山依依和好几个男人关系也不错。不管那么多了,这些三八的事我管不着。”
替依依说句话:以上那些话是人身攻击,请马上收回!您活的不耐烦了吧!不收回,打你是轻的,就怕你是缩头乌龟!
4、关于马甲的事,您尽管投诉,没说您不对,您这样对论坛负责,菊高看你一眼呢,不过搞人身攻击,并且是依依,菊就不能不管!
5、“那什么人你的电话我不需要,你要打架,尽可以来找老子单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楼西座14楼201室”,不用这么含蓄,再给你一次机会,收回您的话,发帖给依依道歉,菊原谅你,否则一定找你麻烦,至于怎么收拾你,就是菊的事了。
6、劝告楼主,用马甲做这样事,不是您正直君子做的事,菊不是什么好人,做事却也光明磊落。告诉我您的真实ID,单挑都敢,不防把名字、电话发消息给我。201室太笼统,菊不想伤及无辜!
7、看清楚上面的六条,别说没给您机会!
8、只给您三天时间考虑

[ 本帖最后由 菊之灵 于 2007-12-16 20: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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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两个贴没有删没,是转移到内部版,处理事情去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请论坛首席监察昊飞泓查证此事。

在这之前,大家都少说两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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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应这样的贴子我觉得一点都不理智...
我也不理智了,也要留一贴...
既然是投诉贴,何必又搞出恶言恶语呢?是武松就真的该去打虎.
楼主对精华太看重了...
楼主对依依的确算是太细心啦...
其它的我不说了...
深厚感情并热泪盈眶的拥抱依依妹妹八百次 ...热吻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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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鱼站,依依现在对帖子事宜不感兴趣。
依依身为诗歌报会员,在注册伊始,便知身为该坛会员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今日之事,鱼站,您也看到了,不是依依对楼主于帖子提出的质疑存有不满,而是绝对不可能视楼主对依依的人身攻击若未见。
帖子之事,要劳烦您和诸位管理了,对给您及诸位管理造成的时间及精力困扰,依依表示深深的抱歉和遗憾。
但是,作为本坛的管理层,鱼站,务必请您不要忽视楼主出口不逊给依依造成的困扰和伤害。
依依作为诗歌报会员之一,想来,有权力要求诗歌报纸终止楼主这种人身攻击行为吧,至于已给依依带来的伤害,也得给依依一个说法吧?
依依是极力主张就事论事的。
以上,盼鱼站给依依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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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鱼站,依依再罗嗦一遍:
帖子之事,交于论坛处理,依依没二话。但是,依依在诗歌报论坛受到人身攻击(无关什么“马甲”投票的事),鱼站无法给一个态度,依依肯定是不答应的。退一步,如果鱼站为难,不便处理,也劳烦告诉依依一声,依依如果不见道歉帖子,依依会自行处理。到时请鱼站把发帖人的IP给依依,依依会自己去找到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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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他人应该就事论事,没有证据的胡扯加人身攻击,这样的投诉大可不必受理,也没意义!自己身都不正,何谈对他人的公正。本来按论坛规矩,出言不逊,辱骂他人的线要封之了!

对于所谓屏诗赛,我的看法是应该作为活跃论坛气氛之举,热闹点不是什么坏事,假如一个临屏搞下来,没几人参赛,或者没几人投票,还搞他做甚?自己的诗歌,自己觉得好也没什么不对。况且当代诗歌本来就是萝卜青菜,已经没有了同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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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说几句:
    临屏诗赛,大家都心知肚明,人气是第一的,除非作品实在震撼了大家。关键是网站对这个活动如何“定位”的问题。是娱乐性还是玩真格?
   但“挑战者”业已不再先锋,不再是《诗歌报月刊》的品牌效应。这才是论坛板块必须改革的问题,斑竹也要求向大厅一样,对于精华作品,是否也值班评论呢?另外,重朔先锋性的品牌,是否也从管理入手呢?
   至于“投票”事件,只要不违反规则就可以了,自己投自己未尝不可以。如要严肃,需要多规则的修改,譬如只有发表诗歌的id才有资格投票等等。如果既然是娱乐性,也没什么可说的。试问,什么投票能做到公证呢?“以人为本”,凡事以此出发吧。
   我最关心的是,诗歌报杂志里的品牌栏目“挑战者”以不再先锋了,当初就是冲这个来论坛的。试问,诗歌报论坛的战略定位何在?唯美?诗匠?
   板块的品牌和战略才是重要的,这才是管理层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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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天没上来
怎么发生这么多事情?
楼主的真正意图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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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就举报好了,楼主人身攻击的语言真够刻薄和恶毒的,蝶雨胆小,以后还是少来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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