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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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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踩不死的小草 于 2007-12-27 18:20 发表 
呵呵,知道猴子哥哥说的哪两位,他们不是我眼里的高人,但他们有他们存在的理由,我不喜欢吃苦瓜,但我却不能否定苦瓜的营养。我不给任何人写情诗,我首先是写给自己看,别人如果喜欢看,我只是在原来基础上多份 ...
存在既是合理.貌似有理.但有些东西还是在小范围内存在好些.比如夫妻俩在自己房间看A片,偶觉得就很不该非议.但是,如果这俩人在马路边上看,恐怕不但是有伤风雅,警察还会找他们.说个真事;我认识几个人在一起时间比较长地在外地干个文化项目.三男二女,两队夫妻.就有一对夫妻每天钻过来和老公做爱.弄的山响.其他俩爷们受不了和他理论.他说,我们爱,想怎么搞就怎么搞,甘你们何事?后来这事情反映到老板那里.老板很惊讶.说:没人说你们不爱,也没人说你们做爱不对!只是,你们回家去做吧,或者,你们找个没人的地方做吧.这是公共场所.你不要侮辱别人....
哈哈,笑话而!俺喜欢打兵乓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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