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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8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红颜诗国管理条例 <<
      
1、诗歌(包括散文诗)原创作品在诗歌大厅、活动大厅发表过的,请勿再张贴于红颜。
2、每人每次发主帖(原创作品)不得多于五个.短诗建议集中发表。灌水请发到灌水区。
3、原则上五行以内,30字以内的主帖皆按灌水处理,均转到灌水版。
4、希望大家互相交流探讨,回复自己也回复别人的帖子。
5、版面同一页同一人的帖子(主帖原创)不要超过三篇,希望大家提帖时注意这一点。
5、红颜诗国倡导百家争鸣、各抒己见,对于不同观点大家求同存异。以诗及诗,以道推道,避免出现诗歌讨论范围外的言辞。
6、各版主撤帖转贴后请用短信息及时通知原作者,说明缘由,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红颜最近来了很多新朋友,在这里我真诚地欢迎大家的光临,以上内容希望大家自觉遵守,谢谢合作
   
发表于 2004-5-28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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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04-5-28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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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并支持!
发表于 2004-5-28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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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支持~~~~~~
发表于 2004-5-29 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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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并遵守。建议条例能够一直挂着~
发表于 2004-5-30 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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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郎~遵守
李梦欣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4-5-30 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4-5-31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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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记住!
再问:如里在几个不同的大厅里发超过了一天五个,是否能行?
如里版面内有人回贴把几十年前的都调出来,可不关作者的事对不?
转贴也得删对吗?
写不好是否也删无赦?(因为我只是乱写乱发,所以赶紧问清一点,免得被删了)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04-5-31 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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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雨珠儿的问题吧:
1、这个指的是红颜的管理条例,在不同大厅发主题贴超过五个只要不重复应该没有问题
2、转贴的问题已经说过,如果转贴,应注明原作者,最好加上评论或解析,而且也不是删,是转移到别的版面。
3、对于恶意翻贴子的,版主可以适当操作,把贴子沉下去,回哪个贴子本来是会员的自由,和作者没有关系,有的朋友喜欢某个人的作品,集中回贴也情有可原,但版主在注意版面上一个人的贴子最好不要超过三篇。
4、写得好不好我们都不会删贴子,这里是论坛 ,大家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作品,况且好与不好都是大家的心血,我们不会这样做的。
发表于 2004-5-31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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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
发表于 2004-6-1 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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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同意老昊的。
发表于 2004-6-3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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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04-6-5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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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却是有人误犯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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