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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玫瑰相公

《梅花鹿,我的亲密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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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煽情的散文,好像发错了地方吧。我就免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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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诗也排资论辈?你的诗还真有谱啊!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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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我告诉你:一个人如果诗情淫荡、诗意邪恶,就永远只是一个诗油子、诗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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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诗如人,人如诗,这个道理都不明白的人,还配“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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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玫瑰相公 于 2008-10-18 20:00 发表
还行?呵呵,版主呀,呵呵,我与你家站长小鱼儿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呵呵,你真牛------


认识小鱼儿跟写诗是两码事,看不出内在有什么联系!
认识舒婷的人也很多,但是不见得个个会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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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玫瑰相公 于 2008-10-18 22:34 发表
我老人家刚来,没有你小斑竹的狗皮膏药,能给自己高亮贴红,玩玩无耻的小把戏自欺欺人,但我的文字也不致于还行吧。收起你那一套吧,小东西,你还太嫩了,就别现眼了,丢人!


经不起推敲的诗歌和诗人,我不知道你发上来做什么?
你老人家有多老?什么是小东西?
请你尊重别人的同时也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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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进来看看。

从诗的角度来说,送两句话:脸上过于的抹粉等于轻浮,过于的修饰抒情等于放荡。
从你回帖做人的方面来说:傍大款的方式出名你就是出身贫贱,把别人踩在脚底下出头露面的家伙你自己本身什么都不是。

奉劝两句:1、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你的作品,还差一些。
2、到哪里都需要谦虚、友好,不论是谁。

路过,进来,关乎自己的职责范围,发言声明。

[ 本帖最后由 昊飞泓 于 2008-11-4 10: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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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哇!

找到一个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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