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查看: 2371|回复: 6

建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2-16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不起,您的帖子从发表到现在已超过 10080 分钟,不能再进行编辑,请返回。"

最好延长可编辑的时间,有很多习作想回来改下,但是这里做不到哦。因此建议下。
发表于 2009-2-16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系统设置,时间是一周,我可以向站长反应,看能不能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9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改成三个月内可以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2-19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方便很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11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建议一个:

修改帖子之后的提示太刺眼,字太黑了,很多论坛是用淡淡的字来表示,不影响版面的清洁,建议调整下,保持版面的效果
                    [ 本帖最后由 这里有阳光 于 2009-3-11 11:3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12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建议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12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4-12-23 13:1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