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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爱恨无边 于 2009-5-2 14:25 发表 你有勾结坏人的企图! 为了防患于未然,本厅本着宁可使一人被捞,不愿使良人遭殃的办事宗旨,如上处理! 如你有幡然醒悟之心,本官会逐情处理! 有本请奏,无本退朝,好好的五一,好好的快乐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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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堰鹤 于 2009-5-2 14:40 发表
原帖由 半纸情郎 于 2009-5-2 20:10 发表 哼哼,俺反正已经是坏人了,索性什么也不怕了,过把瘾,豁出去坏出个样子来。
原帖由 爱恨无边 于 2009-5-2 20:12 发表 不要破罐子摔破啊,年轻人,为未来找老婆考虑下下啊
原帖由 堰鹤 于 2009-5-2 21:31 发表 那就等子心自投罗网吧,不过子心已经被警告一次,勾结坏人
原帖由 半纸情郎 于 2009-5-2 21:46 发表 坏人还没有被警告过呢,子心倒先被警告了,还有没有天理了!
原帖由 半纸情郎 于 2009-5-2 21:32 发表 “作为备案,一旦出现烧杀抢掠等社会问题,方便向广大石油朋友提供线索和可疑之对象!” 俺不是石油界的,俺的好与坏,不干你事。
原帖由 子心 于 2009-5-2 22:31 发表 哎呀!这水比黄河还浑啊! 俺就不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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