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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子心 于 2009-5-13 20:13 发表 以我看应该听从你内心的想法,如果你不愿舍其一,定是你内心对这两个女人都不想放弃。 妻子?如果爱钱图钱或谋钱而不关心你还有家庭,只顾自己私欲的人,肯定可怕。 女朋友,为你愿付出一切的人?她真的会?当然爱 ...
原帖由 李显 于 2009-5-13 22:13 发表 那两个前提本来就不是个很确定的东西
原帖由 清风冀 于 2009-5-13 22:40 发表 把钱财交给妻子把爱交给恋人各取所需组成一个稳固的金字塔屹立于男权世界你便是金字塔的塔尖了
原帖由 子心 于 2009-5-13 22:53 发表 看清风说的 这样对女人是不公滴撒 不过要把心分两份倒是可以
原帖由 心纳百川 于 2009-5-14 07:27 发表 我不是一个那么洒脱的人,做不到心有所属。而且还能够和她再续夫妻之事。妻子是爹娘的指定。恋人是我的永生。
原帖由 心纳百川 于 2009-5-14 07:31 发表 你说的倒是轻松,可是做起来很难。
原帖由 心纳百川 于 2009-5-14 07:30 发表 可是现实社会不会允许有这样的事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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