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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溪高羽

高羽加入福建省作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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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5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做鞋的!这里还有个剧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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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5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芙蓉姐姐 于 2010-5-4 21:47 发表
俺特别喜欢作协的才子,并欲觅佳偶,往高羽代为帮忙,我的条件不高。

一、年龄不限,是男的就行。
二、长相不限,有人模样就行。
三、收入不限,有低保就行。

限时三天,找不到我就嫁给你了

雨斑啊,三天时间好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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