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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木芙蓉 于 2010-6-2 16:14 发表 其实俺们把老清和见闻炒得嘎热闹。按规定要受到奖赏才是,富裕的水区,平民的基地。
原帖由 见闻 于 2010-6-2 11:04 发表 有个叫平女的最喜欢在这里贴诗了,而且创作冲动正高潮期,不想你去打击,万一到正牌区反而写不出了,没灵感,就是我们扼杀人才了,罪过啊。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惜水区降人才啊。
原帖由 这里有阳光 于 2010-6-2 16:53 发表 恩,明天我开始剽窃作品。
原帖由 zlg 于 2010-6-2 16:19 发表 俺的叙事体不应该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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