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查看: 2611|回复: 11

迷篱羞不羞,或者可以说可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10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诗大观2010年4月号32页《永安河的柳树湾外二首》中的“解药”乃抄袭边离发表在本论坛的《钟声外一首》里的解药。边离的解药与钟声最初发表在汉诗国风论坛的一次同题临屏结束后的助兴。

第一届临屏同题两首祝贺
相关搜索: 祝贺
本帖最后由 边离 于 2010-2-4 23:31 编辑

《钟声》

看不见的绳子,在黎明
抑或黄昏,更深的夜色闪现

清澈、透明,翕动的翼翅
在云端上面回旋。它让寂静
更加寂静,让宽广更加宽广

你甚至可以剖开封存的水面
看见岩石漂浮,雪白、鲜红
就像不同时辰树叶上的两片太阳

五个方向的手指攥紧一个信念
天空就会有飞鸟的痕迹


《解药》

还会有什么不会飘散
他指纹里的骨灰
让大海更加轻盈

每一天都在复制
被我们攥紧、打开、攥紧
一扇门,无数次的开和关
都不能走远

有一种忧伤,适合一个人享受
有一种爱,适合一个人抵达

钥匙已经丢失
黑夜泊在发梢
半个月亮枕在山头



地址:http://shigebang.5d6d.com/thread-907-1-1.html
发表于 2010-7-10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边离 于 2010-7-10 12:36 发表
新诗大观2010年4月号32页《永安河的柳树湾外二首》中的“解药”乃抄袭边离发表在本论坛的《钟声外一首》里的解药。边离的解药与钟声最初发表在汉诗国风论坛的一次同题临屏结束后的助兴。
...

關於抄襲在台灣也時有所聞
尤其現在因為網路發達又浩大
很多人都在網路上寫作但又沒有實際發表在書面資料
有些人就會存此僥倖之心

然而,寫作是人的一種本質與本能
如果真是寫不得
就也真的無須為此虛名費心費力呀

千朔小讀有感
也問候邊離,希望你有發函去那書社
提提這件事~
問候中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0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移站务讨论比较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0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千朔 于 2010-7-10 12:51 发表

關於抄襲在台灣也時有所聞
尤其現在因為網路發達又浩大
很多人都在網路上寫作但又沒有實際發表在書面資料
有些人就會存此僥倖之心

然而,寫作是人的一種本質與本能
如果真是寫不得
就也真的無須為此虛名費 ...

嗯,赞同千的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0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边离 的帖子

好久不上网了,也懒得拿一些不好的作品出来现眼,今日抽出“一部分血”——一部分时间看看诗歌上上网,搜索中,偶然看到此贴,只看标题便令我大惑不解,我怎么抄袭了著名诗人边篱的诗歌了?自觉我的诗歌不怎么样,我往往只是从兴趣情感出发写一些只言片语,有些拙作蒙各位编辑错爱,偶尔发表一些,也不至于抄袭别人的诗歌。
这颗炸弹未免太过武断和可笑了!
本想认真找到自己的作品与之仔细比较一番,可惜它已丢失无影了。亏得该兄如此重视自己的作品还时常挂念,及时能拿出来晒太阳,视为珍品!我则写一首丢掉一首,我知道作品不是由个人保存的,真正的好作品自然会被记住和流传下来,比如我的同乡海子,虽然他走了但人们记下了他的作品,因为他是不朽的!
我敢对我的每一个字负责,它们绝非出于任何著名诗人的笔下。
很荣幸我的作品能被著名诗人边离误认为是他自己的作品,这好像能证明我的作品快出神入化了!是吗?
没有人回答我。
我不想多做辩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历史的车轮也是符合规律的碾过。
只是觉得网络世界有太多的任意观点,空穴来风的嫁祸层出不穷,它在方便大家交流的同时也将一部分人引入了秘密的歧途!
著名诗人边离,希望你别这么武断,照照镜子吧!
不好意思,差点忘了说明:我就是迷篱!

[ 本帖最后由 行林 于 2010-7-10 20:10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0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迷篱何许人也,请老昊查查,如是论坛会员,查证属实,可以送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1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边离..那些纸刊的编辑也有责任..文贼就和生活里的小偷一样,抓住了就应该把他们的爪子剁下来.看他们怎麽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1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纸刊真是不负责的,你应该打电话或通过别的途径去问一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2 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说

通过搜索,本论坛没有迷篱这个注册ID。
而且关于《新诗大观》的事情,不属于诗歌报管辖范畴,要投诉请到相关网站,别在这里。
不过声明观点:坚决打击抄袭行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3 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昊飞泓 于 2010-7-12 02:58 发表
通过搜索,本论坛没有迷篱这个注册ID。


昊飞泓大哥請看一下第五個回貼寫的字啊~

原帖由 行林 于 2010-7-10 20:04 发表
不好意思,差点忘了说明:我就是迷篱!

[ 本帖最后由 行林 于 2010-7-10 20:10 编辑 ]


不好意思,千朔真的是不小晃進來,也就不小心看到的嘿~
問候晚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4-12-23 14: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