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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十恶不赦”到底是哪十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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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们经常说的成语“十恶不赦”有它的渊源,它的形成,要从我国的法律制度来看。  
魏晋南北朝时期,历代都进行了法律法典的编纂,而在这些法律法典中,比较有影响的有魏时的《魏律》,北朝时的《齐律》,而后来据说的“十恶”最早也就出现在《齐律》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   

 “重罪十条”把这十条罪行称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到了隋唐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说法,所以说隋唐“十恶不赦”其实原来是出自于《齐律》的“重罪十条”。它的主要内容有:  
  一、谋反,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二、谋大逆。指毁坏皇家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三、谋叛。谋叛是指叛逃到其它敌对国家。   
  四、恶逆。指打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   
  五、不道。无道。   
  六、大不敬。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七、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八、不睦。   
  九、不义。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十、内乱。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   
  “十恶不赦”自从《齐律》出现这些条款后一直沿用到宋元明清。
发表于 2010-9-2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就强调忠孝两全嘛,对大家和小家,但归根到底还是对大家,小家只是陪衬哈。如此,那些推翻前朝统治建立新朝的,都可入“十恶不赦”之列啊!真是P话,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 本帖最后由 钓雪斋主 于 2010-9-25 17: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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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制定法律的人都该十恶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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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5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的十恶又是什么呢?
我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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