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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迷雾在谈天/原主题管理员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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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2010-10-6 15:33  只看该作者
管理员请进
关于木芙蓉给我发了个回贴,有以下这样的话说是我写的
“论坛中的某个前辈,是高级文抄公.还偏偏发帖,说什么做人要低调,低姿态做人”

我要该贴的证据,我要截图!!!

诽谤一个人很容易,但想就此歪曲一个人就很不容易,请拿出证据来,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样的话!!!

[ 本帖最后由 烈火的轻云 于 2010-10-8 07:28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6 15:35  只看该作者
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 ... &extra=page%3D1

原帖由 低处的迷雾 于 2010-10-6 13:17 发表
太气人了,唉。所以建议一下。
建议封了 烈火的轻云 因为我的一篇文章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 ... &extra=page%3D5,

他便以编故事的形式发帖子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 ... &extra=page%3D6含沙射影地漫骂 攻击 毁损我的名誉..回帖狂妄,以挑衅的口吻纠缠不休。
并在这个帖子里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 ... &extra=page%3D1的10楼,无中生有..散布给菩提本非树..说“论坛中的某个前辈,是高级文抄公.还偏偏发帖,说什么做人要低调,低姿态做人”这是指我上面的文章..既然涉及到抄,那就得认真对待了,可他又不拿出确实可见的证据.,再次毁我名誉..太气人了.。又不想与这种人在版面争执。所以建议封了烈火的轻云。

[ 本帖最后由 低处的迷雾 于 2010-10-6 13:26 编辑 ]

[ 本帖最后由 烈火的轻云 于 2010-10-8 07: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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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6 15:37  只看该作者
我的故事是不是在漫骂,相信读过的人都应该会有所解读,我就什么都不说了,但是说我写过“论坛中的某个前辈,是高级文抄公.还偏偏发帖,说什么做人要低调,低姿态做人”
这样的话,绝对是造谣、诋毁!http://moguideyuyan.blog.163.com/blog/#m=0

[ 本帖最后由 烈火的轻云 于 2010-10-8 07: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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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6 15:53  只看该作者
再说迷雾,身为版主,看不懂文章内涵也就罢了,我写故事本意是劝教,却恶意的歪解为漫骂,并要求管理员封我,我只能认为这是捏造罪名公报私仇罢了。
况且我在他的贴子中指出带有高调骂人的态度去谈低调为美是有问题的,首先就没有保持低调,再谈低调为美,那不是自己说自己不低调吗。
命题是一篇文章非常重要的部分,如果不能精确就应该笼统一些,身为文者却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在传播性的文字里或引用,或使用不礼貌的语言,对待何种人,也是传播了不良影响。

如果论坛认为我的做法或回文是不可原谅的,封我我没有意见。
我的话完了。

[ 本帖最后由 烈火的轻云 于 2010-10-8 07: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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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6 15:56  只看该作者
我故事之前的确是以最高调的姿态进行了批评,这就是我的态度。如果因此而脆弱到连批评都无法承受,你们随意处理吧。

[ 本帖最后由 烈火的轻云 于 2010-10-8 07: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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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迷雾在交流,请管理员把这个贴子先沉或删除了吧;有一定和解的可能,所以我先修改了回复吧,免得影响不好

给论坛带来了不便,尚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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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不删除或许我还可学习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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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大可以自行删除主题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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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烈火的轻云

最近怎么老有你的事情?投诉几次都与你相关。交流能交流到站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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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需要原因我可以复制回来
因为有人无中生有说我说的,“论坛中的某个前辈,是高级文抄公.还偏偏发帖,说什么做人要低调,低姿态做人”
而我和迷雾有过主题和内涵方面的争论吧,说过她高调说话,却讲低调为美。但是我可没说过上述的话啊
这话先是菩提本非树说我说的,却根本拿不出证据。后来他自己又说没找到证据。

我可从来没说过这种话,何况我与菩提只是在论坛交流帖子,从未有短信交流,论坛外的接触更是没有。我如果说过这种话,必然是书面形式的,截个图就行了。实际上没有图。

后来我和迷雾在QQ里进行了交流,把误会消除了,为了减少影响吧,我们商量把帖子修改成现在的样子了。如果你不信,我有聊天记录;如果还不信,我可以把记录截图给你看。

而高级文抄公是谁的口头禅我也已经查清楚了,但我就不想说什么了。
既然监察使问到这个事情,我想我不得不和你细说清楚了。是有人冤枉我,建议封了我(我能不澄清吗?我很喜欢这呢。),而不是我生事!

[ 本帖最后由 烈火的轻云 于 2010-10-7 18: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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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爱吵架,你早知道的。
可我从来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想必你也早知道。
某个人前几天都把我折腾得闹心死了,我还有心情生事?
吊死我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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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凭啥吊死我,谁该死谁死去,我才不死呢,我又没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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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两个宝贝我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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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出警告

今后谁在站务闹腾,不问原因先封再调查。另外,站务的帖子不允许编辑修改,这已经是以前固有的规定,不然无据可查。好端端你说过的话害怕谁看到了为啥要修改?本身就存在有毛病。
在不按照规矩办事我就让管理员把站务的帖子设置不允许修改。
啥事情到自身都有理,这是中国人固有的本性了。
此事到此为止,这帖子我不封,但是也别费口舌,最近从西藏下来上火,别让我碰到谁先封了啊。。。
都好好写作评论去,别为一些鸡毛蒜皮的老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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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再改回去好了,我有原贴保留。
迷雾不要怪我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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