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使用道具 举报
原帖由 半只眼 于 2010-10-21 17:24 发表 赶紧放下吧,都二十年了,还这个样子。 不为别的,你妻子太可怜了
原帖由 zlg 于 2010-10-21 17:27 发表 北风那个吹~~~~~~~~
原帖由 剑客无剑 于 2010-10-21 17:34 发表 为歌者歌,还诗者诗 不容易~~~问好!
原帖由 小南 于 2010-10-21 17:47 发表 要不要放弃诗歌 将二十年前的那个夜晚彻底忘记 ---我也想说:要不要放弃诗歌 将十七年前的那个夜晚忘记 皮鞋诗友“诗龄”长于我啊。 “当你在人生的赌场已经绝望,打算离场的时候,注意, ...
原帖由 lks681030 于 2010-10-21 18:05 发表 问好!想起有首歌唱道“从来不会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自然处理,不硬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查看 »
微信扫一扫,加入诗歌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 ) 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5-12-4 04:1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