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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风景》/程维著,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2009年10月第1版
《他风景》:现代诗歌精神的补正与修葺
■贾 非
全民网络时代已有十余年了,依附其便利与快捷,诗歌似乎比其它文学形式更能轻易地猎获幸名。纸质时代审慎的庄重感在许多人眼里已沦为朽木。直追艺术终极的“命名”能力,仿佛已化作无数人君的腕下自由,以至于诗人赵丽华破茧羽新的笔法,被恶搞妖化为人人均可分行的什么“梨花体”。在如此的语境之下,安静的思考与写作,依然能镀上经由时间过滤后的光芒与穆肃。
在我看来,《他风景》就是这样一本属性明显的诗集。作为早已成名的诗人,程维于此间推出聚诗一百六十余首、计20余印张的集子,显然是有自我认知的自信与智慧的。或者可以这样说,程维与出版者对当下诗歌的生态,无疑有着一份道义上的责任担当。事实上,我个人并不扁仄的阅读经验和审美倾向认为,《他风景》的核心价值在于:诗人程维以母语最阳刚的底色,赋予了现代诗歌精神以传统人文关怀的底蕴,固执彰显,直达补正与修葺的效能。
什么是现代诗歌精神呢?面对诗歌艺术标准已被网络与自娱格式化为“多元”或“空白”的尴尬,我自以为可以忽略。因为诗歌评论家、诗人杨远宏1989年在《诗歌报》上发表的《重建诗歌精神》一文已有很好的阐述,他认为诗歌精神应该从传统浮泛的言志、抒情走出来,构建“人文关怀、哲学智慧和宗教感”的三位一体的立体美学,以期为诗歌找到一个更为“辽阔、深远、坚实的灵魂基点”。通读《他风景》,我惊然发现,程维诗歌的精神向度既是杨远宏呼唤的诗歌美学架构的一个佐证,又是一种同频共振。说是共振,是因为我今天看来,程维在那个时段的诗歌风格便已成熟地展示出来了。作为我诗歌停笔了十年也没能忘记,并在开博第一时间联系到的诗人,我并不打算单一地借某个评论家的嘴来替代完成自己的命题。我将以个人有限的认知,粗略谈谈《他风景》独具魅力的三大艺术特征。
A:意象之“剑”下的英雄情怀
意象是承载诗歌美学要素的上等容器,也是解读一个诗人的灵魂或情怀的最好途径。意象的捕捉直接关乎一个诗人艺术触角的禀赋与核心价值的取向。在“主义”与“流派”异常活跃、茂密的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麦子”与“罂粟”一度泛滥在许多诗人笔下,而大多力有不逮。我注意到,九十年代初期便诗名炽盛的程维,与这两个最普遍的意象是绝缘的。频繁出入他诗中的意象,是冷兵器时代的“剑”。在《他风景》中,“剑”或是诗中最耀眼的意象,或干脆就是直接表达的主题,最终成为英雄与智慧的具体化身。
剑指引我,走无常的路
杀。是我的职业,屠狗或屠龙,酒把我的胸膛烫热
我左手是长风,一条寒江,乱发中的酒杯,或者狂雪
右手:是帝王的头颅
而美人在左和右中间,填补心的空白
——《怒之花:荆轲独白》
把剑横在眼睛上
是文学意义中的眉。伍子胥与鲁迅,和这个词最为接近
他们的横眉。比冬天更冷,比眼睛更传神
——《词根:剑》
一个夜晚子时
雄剑在梦中朝雌剑飞去
以爱情的速度和锋利
割取王的首级。飞到雌剑一起
一个王朝已经覆灭
——《干将莫邪的铁血与梦幻》
黑暗中光明的大师。我听见
你的天才掠过黑暗时
发出刀锋的声音
书生柔软的笔
在你手中我们才发现是:剑
——《与鲁迅先生的最后一次邂逅》
剑在他手上 锈斑纷纷落尽
露出千年前的晶莹
像从沉沉的大梦里
睁开了眼睛
——《锈剑——赠洛夫》
这些有着“爱情速度”的诗句,指向鲜明,把勇于献身的侠勇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剑”于现实生活来说,虽然只是一个“虚在”,但诗人的运用,无论是让“剑”作为主题意旨还是核心意象的诗,却都生动得仿佛能令白纸片也如剑光一般飞动起来,使冷冷的“剑”在诗性的火焰中获得了新的生命。在我看来,程维在创作这些与“剑”有关的诗歌时,必定是把自己化着了“剑”的,或者以人文关怀为烛照,使得那些冰冷的“剑”自此拥有了人性的体温与哲学的深度。由此看来,程维心中是有英雄情结的。在以儒家文化为主流思想的传统文化中,民众被信奉的人纲五常“仁、义、礼、智、信”早已深入骨髓,即便是知识分子,独立思考、思辨的能力,不可避免地会身陷体制缰绳的重围。所以“勇”近似于稀缺之物,便常常在报刊或大街的的重要位置呼唤大众。诗人程维以独立思考、思辨的智慧,突破了思想禁锢的重围,剑锋所向,在诗歌本意中彰显作为个体生命的英雄情怀的同时,也有力地揭示了当下以诗歌精神为代表性的传统文化精神的一种缺失,他将“虚在”的“剑”与自己鲜活生命融为一体,具象成一种“实在”的“英雄的一面”,从而使“补正”与“修葺”的效用自觉地获得了如墨浸透纸背的艺术魅力。
B:历史深处风景的共享介入
《他风景》中,程维常常会深入某个古人或某一具体事件之中,或者将自己置身一个远去朝代,采撷自己需要的精神或艺术养分。我注意到,为数不少的当下诗人,都向往诗歌盛世唐朝。“莽汉”代表诗人李亚伟复出诗坛后,在《河西走郎抒情》第二首中这样表达对唐朝的倾心:一个男人应该当官、从军、再穷也娶小老婆,/像唐朝人一样生活,并且在坐牢时写唐诗……程维快炙人口的《我要到唐朝去——谨以此诗献给热爱诗歌的人们》,在我的印象中要算最为透彻完整的情感表达。整首辑此并无必要,我只是想附其第一节,以便展示诗人把握这种比“剑”更难的“虚在”,是怎样自在如手中之笔的——
我要到唐朝去。以梦为马:今夜就出发
一日就是千里。骑着闪电的马匹
我在它的速度上疾驰
五千年的凤凰。五千年的车
五千年的明月。五千年的诗
唐朝!唐朝!一个麦穗般成熟的女子
像女王一样
体态丰盈 品貌高洁
雪山是她至大至圣的裸体
女王。我从黎明的铜镜中打量着你
城市。诗篇和粮食
光阴浩大
山河壮丽
历史的终极价值在于“共享”,由此而生“传承”。面对历史,我们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它尊为神龛供奉起来景仰,或是踩着跳梁的节拍实施破坏性解构。这两种笔法,都不能洞悉历史的真相与奥秘,更无缘领会深藏其间的经验与智慧。荣格在论《心理学与文学》中关于诗人的论述中说:“艺术创作和艺术的效用的奥秘,只有回归到‘神秘共享’的状态中才能发现,即回归到经验的这样一种高度,在这一高度上,人不是作为个体而是作为整体生活着。”在我看来,诗人要与历史事件融为一个整体,只有“介入”。也惟有“介入”才可能更好还原“本相”。这是一个难度系数极高的活计。在我阅读喜好所选择的的当代诗人中,柯平、龚学敏也是长于深入历史进行诗性挖掘的。柯平第一本诗集《历史与风景》以及后来的《文化浙江》,开辟的是另一条路径,在复活式的抒情呈现之时,伴之以基于现代文明座标指示意义下的价值追问与哲学思考,进而形成自己的艺术命名。而“介入”式的“整体生活着”的“共享”,比起在《紫禁城》系列中表现出的、擅长于诗意的浸濡与环绕的龚学敏,程维似乎来得更为简洁明快,如剑直指眉心。他仿佛掌握了通往历史的时光遂道的密码,身如幻影,进退自如。你看,他是这样置身唐朝现场的:
我要到唐朝去。今晚就出发
扛一麻袋诗稿。投奔某位大师门下
说不定我敲开的
是一代天香国色
她不正是姓杨名玉环的那个女孩——我梦中的
玩伴吗
——《我要到唐朝去》
这似乎已能说明程维对于“介入”技巧的无隙衔接了,但我发现,他并不仅仅停留在这种表层浅显的位置,他时刻都将自己交付给历史人物/事件,与之呼吸共同的时光。比如在《秋瑾》一诗中,他是这样收笔的:
……我正在你的诗句中
经历一些事情
用一纸伞抵抗风雨的
入侵。从第一个字进去
到最后一个字出来。额上
已长满了皱纹
与历史人物/事件同悲共忧,于此“介入”便巧妙地让自己与历史融为一体了,这种深度的抵达,在他的诗歌中比比皆是——
拧灭台灯
这两句诗在暗中仍刀一样
割痛我的眼睛
使我看清了语言的锋刃
它的无情
并不亚于世上任何一把刀剑
——《两句古诗的读法或再咏荆轲》
那两句古诗是什么呢?我想略知这一史实的人,都会豪情顿生地吟起“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古人旧事,于当今的我们来说,无异都是陌生或神秘的,但优秀诗人的艺术触角却能消解这种陌生与神秘,程维面对他意欲开采的历史事件/人物,都能准确地找到“共享介入”的因子,于是诗人自然地就获得了“在场”的特殊权力,即便这个“场”只是一个虚在,但蕴藏其间的精神力量与哲学思考,使得诗人却自行荣冕了“实在”的丰盈的悟得——这,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与精确的认知判断力,是不可能实现的。深远的智慧能力,不但使程维获得历史经验丰富了自己,进而还实现了历史与自身的双重超越。
C:雄性旗帜飘扬的阳光歌吟
是旗帜,就要飘扬
就要在天空把人类的精神舒张
驱散暴矢,疾病与死亡
是旗帜,就要插在黑色高地上
并且不能倒下,哪怕血肉纷飞
只剩下一根骨头
也要挺直自己的脊梁
是旗帜,就不属于自己
而是属于圣洁信仰
把它交给世界,让大风传扬
是旗帜,只要飘扬过
就会在天空留下深刻的印象
一面旗帜
是血养的诗之精神
它升华生命,将荣誉高举过头顶
为了让它飘扬
诗人的每一颗头颅都是它的立足点
只要它不倒下
即便剩下最后一个读者
也是大获全胜
——《旗帜》
这是《他风景》的开卷之诗《旗帜》。我特别注意到,程维在整部诗集中几乎都是直抒胸意的。究其现代诗诸多技巧,直抒胸意应该是最朴拙的,因为直抒不当,就会沦为说词,诗意也会大打折扣,所以这种笔法是很多现代诗人最不屑的。如前所述的原因,窃以为这种不屑里大多躲藏着某种胆怯。李白算是直抒胸意的大师,“床前明月光”一喊,这月亮至今还亮在故乡的床头,相思数千年绵绵不绝。程维的直抒笔法也是诗性豪情的,同时他更想借这首诗鲜明地坦陈出自己的诗歌价值取向——“升华生命,将荣誉高举过头顶”。这是一种精神力量的输出,即使心中积有散不开的阴霾,读程维的诗,也会不自觉地被其大胸襟、大情怀感染,直至涌起信心的喜悦。
铁板铜瑟。读完《他风景》后,我脑中就闪出这个词。我自认为,再没有其它词能准确地与《他风景》的整体风格相照映了。而诗歌当下的生态状况又是怎样的呢?在我看来,自“第三代”开始,个性化、人个化的写作,纷纷披挂登场,一些人甚至以PS北岛作为开采诗歌矿藏的入口,试图构建自己的诗歌图腾;更多的所谓诗人,不过是把母语拖入了密码与暗礁混存的深水区;网络的兴起为自由的表达提供了绝好的技术支持,许多的“主义”不自觉地注入了信息时代虚妄的激素,碎裂的,颓废的,喧泄的,几乎把诗歌的先锋性强行拖入注水猪肉式的陷阱,或是变成为一种很像诗歌的转基因作物。而程维似乎无视这种存在,他依然坚持着自己的、阳光气息饱满浓郁的诗歌精神,即便是一个温情、柔软的题材,在他笔下,你也会无可拒绝地沐浴于那种雄性气场。
……
亲爱的,在我想你的时候
你可千万别把我忘了,想啊使劲地
想:把黑夜想走
把时间想走,把国家想走;把
一年360天想走,想啊
你要苦苦地想。把樱花想成海
把春夏秋冬想成家
想就是飞机
想就是火车
想着就到了车站。我就守望在站台
等你下车
——《写给在日本的妻子:菊》
这是《他风景》中不多见的情诗,抛开凭借“在我想你的时候”高超地转合到思念共存的无痕技巧不说,程维的表达也是直抒胸意的,但却因为“黑夜”、“国家”、“樱花”、“海”、“站台”等等并无直接关联的意象,不断重复推进的“想”似一根线,将这些思想的晶体珍珠一样串了起来,并与汹涌的情感同步构筑了一个意境宏大却又完整如巢的立体空间,文字的阳刚把他心底的温情诗意隐藏了起来,使得这份爱更见深情。也可当爱情诗解读的《雪崩》一诗,同样包涵着这种惊世的美学。手捧这般的有着铁血意味的作品,我更愿意忽略程维对“想”诸多破局式的命名。停留在技术层面来解读程维的诗歌,在我看来,说是亵渎或者冒犯,是不为过的。
从程维博客一些文字透露的信息,我注意到,他有意放慢了写作的步子,并以书法与绘画两大更有传统意味的艺术形式,作为自己的诗歌的另一个现场。在《他风景》的自序,亦即出席第46届贝乐格莱国际作家会议时题为《我想说:纸•镜子》的论文中,程维是这样思考自己的写作意义的:“经典写作与传统意义上的‘经典’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首先意味着写作的减速和写作数量的减少,而不是增加。”他缓慢的审慎的书写,在拒绝自己“让纸的命运沦为垃圾”的同时,也无声地对那些破碎的、颓废的、喧泄的表达进行着补正与修葺,恰如西穆斯•希尼在《欢乐或黑夜:W•B•叶芝与菲利浦•拉金诗歌的最终之物》一文中说,诗人必须“尝试一种在观照环境之时又超越其环境的写作方式,”这样才会生发出令人称道的“诗歌的纠正”的力量。正如《他风景》压轴之诗,我特别注意到,程维是以有象征着凝重、严谨、经典的《鹅毛笔》为题的,他有着这样的期许——
我写下这首诗
只是想把一种不愿言说的感觉
留给你,让你知道
很多年以前,有人写诗
只是为了等你
让你读懂,一滴眼泪
也能放大一个字:爱
在这不需要诗的年代
我写下这首诗
留给你
——我的读者
你是一位明艳的丽人
还是一个忧郁的男子
让我们隔着长长的岁月
在某个早晨或是黄昏相遇
走向读者,深入读者,使诗歌通过最后的“发现”实现并完成其个体艺术价值的普遍社会属性,这不正是所有真正的诗人们的写作愿景吗?
2010/12/15、16晚于川北麋鹿居
2010/12/20晚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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