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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学习笔记五
这是一个初学者的诗歌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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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历辛卯年二月初六,西元2011年3月10日,木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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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叙拗救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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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笔记三》中,我说到我对拗体的看法其实是偏向于保守的,只允许自己小拗(这种小拗都几乎可以算为标准律句)。偶字、尾字是严守格律的。大体是避免了孤平、三平脚、三仄脚之后,严守“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并在仄起仄收“仄仄平平仄”句型里,第三字不允许自己拗。
具体一些,则如下两段所言。
五言中,除了平起平收“平平仄仄平”句型外,首字可不拘,第三字严格遵守平仄。平起平收“平平仄仄平”句型中,则第三字可不拘,首字必须平声。偶字、第五字,我是不允许自己拗的。
七言中,则相应的除了“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外,第三字可不拘,第五字严格遵守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中,则第五字可不拘,第三字必须平声。偶字、第七字,我也不允许自己拗。另外,首字,均可不拘。
但是,“严于律己,宽于律人”。阅读他人的作品时,标准还是会放宽些的。如下三段出现的拗救方法,我都不会运用到自己的作品中,仅作为判断他人作品是否合律的标准(当然这个标准还包括本文开头四段中出现过情况)。
“仄仄平平仄”句型中,拗第三字“平”为“仄”,或拗第四字“平”为“仄”,或拗三四两“平”为“仄”。这三种的救法都是在对句“平平仄仄平”当中将第三字“平”再拗为“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中,拗第五字“平”为“仄”,或拗第六字“平”为“仄”,或拗五六两“平”为“仄”。这三种的救法都是在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当中将第五字“平”再拗为“仄”。
“平平仄仄平”句型中,拗第一字“平”为“仄”,形成孤平。救法是再拗第三字“仄”为“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中,拗第三字“平”为“仄”,形成孤平。救法是再拗第五字“仄”为“平”。
“平平平仄仄”句型中,拗第三字“平”为“仄”,形成三仄脚。救法是再拗第四字“仄”为“平”。这是本句自救的特拗,几乎可算是标准律句。
简而言之,救拗都是用以毒攻毒的方法,在拗的基础上再拗一次。如上三段中未出现,也未见于本文开头四段中的拗体,个见都是无药可解的大拗(我始终对拗体的看法是偏向于保守的,比我遥尊为老师的象皮先生还要保守一些),已经脱离了格律诗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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