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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声明:学写诗歌是(词语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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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辩手选拔赛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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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蝴蝶,妳认为如果鱼鱼没有看完全部的帖子,会把这两句话放在一起,然后会在最后说:”得理且恕人”这句话吗?

我想,我们写诗就象做人,对于任何事情要心胸宽大些,而得理更不要不饶人;何况对方原先也向妳说对不起了,不是吗?他不是这么说:
”对于蝴蝶,我只能说不好意思,因我的粗心大意让您受委屈了,说声抱歉。”

妳在接受时,就已经不客气的数落他一番了,妳说:
”反正,这件事过去了。希望你以后办事认真点。
 因为,毕竟是诗人。诗人打字就要小心点。
 虽然你澄清了这件事,可那片阴影曾经在我的心里停了几天。
 不管怎么说。都是你失误造成的。
 下次一定要小心。
 可再别发生这种失误了。
 你知道,科学容不得小小的微差。做学问也一定要严谨。”


随即又补发一帖申明

”我说说我的看法:

我想,这件事可能已经完结了。因为学写诗歌道过歉了。并自称是无心之过。可是:这里的逻辑的确有问题。

首先要说明学写诗歌的态度问题:

因为没查看到给版主的回复就随便找了个人随便按了几个字当成是回复。于是,我就变成了无辜的受难者。虽然他说是无心的。可毕竟造成了我很大的心理伤害。

下边这句:

(我连看都没看就回复了,再去查看的时候就看见有了。)

竟然连看都没看就回复了,足以说明他对别人的不尊重。因为我不是版主,没有权限,他就对我随便回复。
(而回来的时候又有了)充分说明,他已经看到了他打的字。既然他看到了自己打的是什么字,他怎么能说是没有攻击我呢?

这句话存在着非常大的逻辑漏洞。如果非要具体最大化地往好了讲,他充其量只能算是没有无心地攻击过我。因为他的那句已经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可他却说他没有攻击我。这句话真是太违背一个诗人的原则。

学写诗歌,我只想给你一个忠告。做为一个诗人,要惜字如金。要尊重别人。不要因为你不认识别人就抱着似是而非的态度。

人都是平等的,我不会因为谁做过版主就奉承谁,也不会因为我不认识谁就随便给那人回复,而且看到了自己的回复还说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样算是一个诗人的做为吗?

我真的不想说太多。因为你毕竟道过歉了。
可是,你说的话,我不得不再说几句。

攻击是的确发生过了。所以,就不存在你没有攻击我这一说,你这样说就是诡辩了。
攻击的类型分:无心和有心。你自己解释为无心,那你就应该在你的句子前边加上这两个字。而不是你没有。没有就是从来没有。”


妳在事件争端上,好像不因对方说抱歉而打算停止心中的气愤,所以妳回击了对方以至于让他又把那句话重新贴上,因而关于后发事件,要说谁对谁错,其实大家还是以和为贵的相劝,而且多数诗友不都为妳发言,对方不也把声音停下了来了吗?这样还不够吗?

今天,妳发这张申明贴,在措词上有比对方还文雅吗?(我想妳也应该想想)樱版和石版会这样回应妳,只是点明妳对事情的处理态度,樱版这样劝妳

原帖由 白樱 于 2011-3-21 17:16 发表
何必纠缠不休,他复制的帖子在哪?
你的帖子也很不文明,请求站长来处理!
问候蝴蝶,别生气了!


而妳回应这样的话

原帖由 我是天蝎蝴蝶 于 2011-3-24 18:54 发表
实实在在地瞧不起你。当初学写诗歌骂的时候。你不仅不屏蔽他。还兴灾乐祸地说他对我不算攻击。从开始到现在,你都没检举过他一次。
现在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之后。你立刻就反说我不文明。你懂什么是文明?什么是不文明?学写诗歌骂人就是文明是不是?
见过卑鄙无耻的。没见过像你这么阴险的卑鄙无耻。


说句实话,妳的态度那里比那位诗友还好,再看石版的回应:
原帖由 石菩提 于 2011-3-21 23:44 发表
蝴蝶过份了。


而妳所回应的话:

原帖由 我是天蝎蝴蝶 于 2011-3-24 19:02 发表
去看看他发的贴再回来说,你这么说话非常不负责任。我瞧不起你。


别人提醒妳的话,妳都当成刀子,所以妳的话也句句是大刀;而妳对鱼鱼说: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做的一点都不过份。相对他给我的伤害还说。我只能是九牛一毛。
你懂什么?

对方留给妳一句::“很容易的风格不上的B ”,道了歉(妳不接受,骂了一顿,心还不开)又发了帖子写:”学写诗歌是被阉割的B”这样还不够,连相劝的人妳也大骂”阴险的卑鄙无耻””说话非常不负责任。我瞧不起你。”

说真的,妳说对了,鱼鱼是不懂,至少鱼鱼不懂妳所谓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要怎样,如果就妳所提的态度和处世之道,那么妳如此诋毁两位版主的人格的话,又要他们如何地对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呢?

不知鱼鱼的这番话,可否让蝴蝶多想想一些事?比如鱼鱼之前的那句话:”得理且恕人”
当然,还是学学千朔那句老话:所言只是提供给妳参考;当然,鱼鱼也无意与妳相争扏什么;所以妳愿意姑且听之也好,不愿意参考,当做耳边风也无所谓;总之,言尽于此,还是祝妳在这里写诗愉快,能多多包涵就多多见谅吧~

至於上述之言若有冒犯之处,还是请多包涵;问好

[ 本帖最后由 半月鱼 于 2011-3-24 21: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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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春天里的男女声二重唱,男多情,女有意,蝴蝶飞过尽是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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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请一号辩手蝴蝶做最后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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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渔郎 于 2011-3-24 20:45 发表
辩手选拔赛开始了

渔大哥兴災乐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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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正方谁是反方,先确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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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渔郎 于 2011-3-24 21:05 发表
有请一号辩手蝴蝶做最后陈词

你是评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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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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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李显 于 2011-3-24 21:07 发表

你是评审团

大学生辩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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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渔郎 于 2011-3-24 21:06 发表
谁是正方谁是反方,先确定一下

鱼鱼不再来读这帖了,该说的都说,所以再多说就伤身了,打道回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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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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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用诗歌的形式辩论,诗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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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渔郎兄弟,你把这也当作水区了不成?

纠纷争论帖里,请勿用水浇灌,切记!
这事情我已经了解,蝴蝶与学写诗歌的矛盾起因并不是很大,只因为误解和不能理解谦让造成,后来学写诗歌也因此道歉,蝴蝶本人也已经接收。事情本到此为止。但是随后蝴蝶把帖子再看一遍,觉得不服,又再次挑起事端,针对学写诗歌讨要说法。
其实在诗歌报还是在现实中,你要学会得饶人处且饶人,一再钻牛角,只是给自己和别人找不舒服,何必斤斤计较?你提供的那个帖子大家都看到了,经过也摆在那里,后面学写诗歌也没有很极端的话语。
我也跟学写诗歌发信息了,提醒他不要跟你争吵,作为男士多忍让。而作为蝴蝶你,女子要有娴熟通情达理之分,近期几宗纠纷我发觉许多地方有你,这也不是很好。
说的对与不对,听与不听,那是你。我只是实话实说,不是欺负你哦。
都去好好写诗,让学写诗歌短消息给你沟通道歉一下,如何?
此事就此了结,不要再纠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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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蝎蝴蝶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3-25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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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5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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