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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爱国者转发引起的深思 拭目以待 帖子不见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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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河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9-19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9-1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删贴时就跟你说过,你是在帮别的论坛发链接,而不是发的北大BBS的原始链接,这些发链接的基本都是打着爱国的旗号在给自己论坛、网站吸引流量,这样的,一律删。

如果再无理取闹,只有让你闭嘴了。诗歌报是文学论坛,不是天涯,也不是人民网强国论坛。

有些话题在别的地方谈是没事的。在诗歌报一谈就容易走调,就容易把诗歌报论坛给封了,大家都没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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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论坛删贴的时候,我有一个回贴,也抄一份在这吧。



那些对删贴有意见的人,在心里回答两个问题:

1.你敢保证你跟贴、转贴里的很多观点、数据都绝对是事实吗,一旦违法,你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吗?
2.诗歌报是小鱼儿(于怀玉)本人的身份证在有关部门备案,并与有关部门签定了责任状的,一旦我被喊去"喝茶",你能为我分担什么?

给那几个意见很大的朋友:

再与我们无聊纠缠、扯皮的结果,就是封ID、清理你历史上所有的帖子的后果。
大家都忙生计和自己的一堆事情,没有时间扯皮,诗歌报有自己的原则和尊严,忍耐到极限了就不会再忍。

~~~~~~~~~~~~~~~~~~~~~~~~~~~~~~~~~~~~~~~~~~~~~~~~~~~~~~~~~~~~~~~~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以下是该决定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我国的互联网,在国家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下,在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中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使人们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对于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服务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如何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决定:

  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二)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四)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三、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
  (二)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三)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五)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五、利用互联网实施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在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普及过程中,重视和支持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违法活动,为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发现互联网上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利用互联网时,都要遵纪守法,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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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河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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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河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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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理解吧,两年来,中国的诗歌论坛消失了多少你应该清楚,诗歌报的行事风格也许保守一点,但都是为了大家有个地方可以玩。
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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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河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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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河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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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河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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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河 于 2011-9-19 10:59 发表
都是同道中人,何必把爱国两个字看得那样敏感,堂堂正正,我们都是中国人,何必噤若寒蝉---



论坛需要安全,诗歌报是论诗的地方。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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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河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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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支持小鱼儿,叹口气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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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河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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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河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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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河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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