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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小小写那点事,我也发发世间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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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欲哭无泪

火车鼓足了劲向前跑着,我在半梦半醒之间,窗外的风景我都能倒着背过,懒得去看。

(一)
     我每天都在漂着,坐汽车,坐火车,但从不坐飞机,我觉得那玩意悬,没准会掉下来。
     我的手机多年没有换号,除了换电池时也从不会关机,但手机也从来没有响过。
     但我每天早上八点都坚持拨打一个电话,电话都会出现同一个声音:“你要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询”。
     于是,我会对着手机发呆半天。可是,奇迹从来没有光临过我。
      其实,我不坐飞机是怕错过一个电话。
     我没有固定的住所,四海为家。我是一个贼,但我从来没有很多钱,原因只有一个,我用不着钱。师傅也是,我和师傅最大的不同就是师傅喜欢喝酒,一种叫“醉生梦死”的酒,我喜欢喝茶,一种叫“欲哭无泪”的茶。
     这种酒和茶是没有名字的。
酒是一个偏远渔村里渔民喝的散酒,一位老人祖传二十四代传下来的,以此为生,价格从来都是一样,2元钱一坛子,不过,喝到半斤就会自己睡去。
     茶是这个村庄一种树的叶子,泡的水非常苦,苦的叫人想落泪,但是从来没有人掉下泪来。
    所以,阿秀就给酒和茶起了一个名字,叫醉生梦死酒和欲哭无泪茶。
(二)
每年的腊月十五,我都会去那个渔村看师傅,其实师傅已经死了五年。我只是去师傅坟上洒几坛醉生梦死酒,送给师娘一些生活费,然后去看一看我的阿秀有没有回来。
师傅就象我的父亲,把我从小养大。
我的父亲和母亲是典型的知识分子,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受不了那种待遇,双双自杀离去,只留下了八岁的我四处流浪。
那天,我追赶着一只兔子,想着如何将它放在火上烤得香喷喷的,用以填满我那不断瘪下去的肚皮。兔肉的香味已经开始在我的鼻间和喉咙里迷漫,弄得我全身的神经无比亢奋。那只兔子在草丛间灵活地穿梭着,企图逃脱我饥饿的眼光。但是没用,我的脚步已经离它很近,我为这马上到手的美味激动不已。可是,当我看到兔子跑到一个草垛边跳了几跳便不再奔跑,从另外一个草垛边上站起来一个人,上前就捉起了兔子。
我饥饿的腿软了下去。我知道今天晚上我还要挨饿,懒洋洋地把自己埋进草垛堆里,许多夜晚我都是这样度过的。
那是我第一次见师傅用刀。确切的说是用刀片。我看到那人从嘴里弹出一个刀片,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整个兔子的皮全部褪了下来,取出火柴点燃一些树枝烤起了兔子。
香味从远处漂过来,我更加饿了。
“过来吧!已经烤好了!”那人说。
我拨开脸上的麦桔,四处看了看,发现没有别的人。
“说你哪!还不快过来”
我怯生生地走了过去。
那人把一只兔后腿扯了下来递给我,三下两下我就啃完了,没有尝出什么滋味。
那人又扯下另一根后腿,我照旧啃完了。那人见到我那样,直接把整个兔子扔给我了,我用一只手拨下了头发上的草,老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便没命的啃了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我哼了两声,仍旧啃那只兔子。
“问你话哪?”
我好久都不说话了,自从父母走了以后,我只说过一句话:“别管我!”许多好心的人送我饭吃,我都没有开口。
“我叫无双”便埋头继续啃我的兔子。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或许父母希望我将来能够出人头地。
“你的父母呢?”
“死了!”
“你的亲人在哪里?”
“没有,我自己!”
他吃惊的看了看我。
“跟我走吗?有饭吃!”
“嗯!”
三)
那时,我不知道那人带我到哪里去,我只想着有饭吃。我只知道坐了好久的火车,又走了很远的路,来到一个靠海的小村,我见到了我的师娘。
可是我一直想不通,师父为什么专门跑到这远远的地方来。师父很怪,怪人都有本事,这是后来我得出的结论。有时我也想,师父来这或许是为了师娘。她肯定是个美丽的女人。至少是从我出生到现在八年见的过最美丽的女人。海边的女人的脸蛋被海风吹惯了,没有表情。可师娘不是这样。师娘就像一片充满汁液、颜色鲜艳的玉兰花。
当师傅领着我站在师娘面前的时候,她用白皙的手指抚过我的脸。我闻到了玉兰花的幽香从她身上飘出。我没有见过玉兰花,是师父说的。他说那是一种白得象玉,香气叫人沉醉的花。
确切地说,师娘不是我师傅的女人。这是我后来知道的,师娘的丈夫出海时就没再也没有回来,后来一直没有嫁。
我住师娘的西房。晚上我喜欢睡觉,我不出门,这鬼地方太阳一下海就只剩下风声。吃完饭我会跟我的“红猫”聊聊天。“红猫”是师娘养的一条棕色的狗。我不想狗咬我,所以我才叫它“红猫”,我希望它会永远是温顺的。有时我会站在海边瞎想,想我什么时候我能找上师娘这么漂亮有玉兰花香气的媳妇。
师傅每到夜晚就会喝上一碗酒,师傅经常外出,而且一出去就是许多天,我有时候不知道师傅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师父不爱说话。师父除了帮着师娘做些家务,就坐在门前的小板凳上,望着无边无际的大海发呆。这时我总觉得师父像个什么都不会做而且不知道要做什么的孩子,虽然师父的年纪足可以做我爹。所以经常端一碗水送给他。偶尔,当水滋润了他的唇和喉,也会跟我说说话,说一些我走两步就能忘记的话。
我并没有想到要跟师傅学什么东西,我没那个欲望,我的欲望就是能天天吃上饭,能喝上师娘做的鱼。
一年以后,师傅开始训练我,我挨了不少打,为此我有逃走的想法,可是为了填饱肚子,一直没有行动。
师傅有一招绝技,他能在嘴里放五个刀片,一样能吃饭说话,而且还叫人看不出来,师娘叫那招“咬牙切齿”,据说有好多黑道上的人来找过我师傅,叫他传授给他们,师傅始终没有教给他们,可是却教给了我。
后来我跟着师傅上路了。其实师傅很少倫钱,既使偷也是倫有钱人的,师傅偷完钱总喜欢去医院,倫倫把钱送给没钱治病的人。
就这样,很快十多年就过去了。
师傅每年都有一段日子离开一阵子,不会带上我。说是去看他的夫人和孩子。
那年也不例外。那年师傅回来以后,好象变了一个模样,看上去老了很多。
(四)
那天,师傅回来以后,没说一句话,走进了屋子就再也没有出来。
我只看到了师娘进进出出,脸上落满了从没有出现过的哀思。我没有敢问,师傅说过的,不该问的不问。
师傅好几天没有出门,倒是经常见到师娘每天都搬出一些空酒坛子。
夜里,我被“红猫”吵醒,翻身起来。这时我见到师父坐在门前一块石头上,头发披散在脸上,看不清他的脸,但我仍感觉到那眼睛的脚步在空气中飘荡着。我以为他会哭,可是没听到哭声,口里喃喃地说着什么,我也听不清楚,只是依稀听到他说“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第二早上,师娘过来喊我,说师傅不行了,叫我过去。
我看到师傅歪在坑头上,一地的酒坛子。
师傅拉了我一下手,低低的立下了两条规定:一是月圆之夜不能出门,二是经常回来看看师娘。
师娘坐到师傅旁边,不久师傅就走了。
我和师娘草草把师傅埋了,没有去火化,师娘说是师傅的意思,也是,在这偏远的村里,一个外乡人没有人去管的。
只是师娘自始至终都没有流过一滴眼泪。
师傅死后有好多人来找过师傅,但很快就走了。日子过得很平常,我经常外出,漂来漂去的。从那以后我很少和师娘说话,师娘的话好象被海风吹干了。她要我做什么,就会看看我。多年的朝夕相处中,我、师傅、师娘之间有了默契。有时候我会静静的看师娘做饭,那时我才发觉其实师娘的眼睛有很多东西,好象在诉说着什么,光线在眼中缠绕着,蜿蜒着,只是我不懂,不懂得如何将这些线牵出来,我想师傅应该懂的。
(五)
一天,师娘把我喊到她屋里去。
“你应该知道你的师傅。”
“嗯!”
师娘给我讲了起来。
师傅不是本地人,师傅有一个完美的家,可是师傅不会挣钱,不过日子过的很悠闲。
你师傅对我说过:把力气和汗水给了白天,晚上再把自己交给安稳的梦,或者细听身边一个人的呼吸声,那是让人浑身舒坦的东西。
可是,上天不允许师傅那么做。当师傅妻子生孩子时遇到了难产,送到医院时,要交120元压金才可以做手术。
你师傅没有钱,口袋里只有38元钱,包括好多毛票。
结果师傅的妻子和孩子走了。
师傅没有哭,他把妻子安葬之后就离开了,师傅说他夜里不能入眠。
后来,你师傅就成了一个贼,不过你师傅从来不偷穷人,偷的钱自己很少用,都送给了别人。
你师傅到这里来,是为了喝酒,喝醉生梦死酒,喝了酒以后你师傅会象孩子一样睡去。
那天你师傅回来以后,就喝酒,喝了好多酒,也不能入眠,是因为他在途中偷了一个人的钱,结果那个人没钱给自己妻子换肾造成了那人妻子的死亡,为此师傅因酒过量而死去。
我终于知道了师傅为什么要喝醉生梦死酒。喝了酒他会安心的睡去,一旦酒不再起作用,那就是师傅的归期。
(六)
听完师娘的话,我觉得我心里非常苦,而且酸。这时候我想有一个家,有一间风吹不进的屋子,我想起了我的阿秀,阿秀走了好多天了。
阿秀是这个村里一个孤独的女孩。师傅领我来这个村认识的唯一女孩。
阿秀没有父亲,出海时就一至没有回来。阿秀的母亲靠织网为生,阿秀每天都在帮母亲织网,偶尔到海边捡贝壳,各式各样的贝壳。
我空闲时就到海边陪阿秀玩。
就这样,我们都长大了。没事我总爱拿阿秀和师娘做比较,我觉得阿秀象师娘,她的香味与师娘不同,她的眸子很亮,亮的能照出我的模样……
阿秀总让我编故事,我总爱重复大海的故事。
“在很久以前,这个世上根本没有大海。有一个善良贫穷的女孩,经常受继母的欺侮。她经常坐在门前的树下对着小池塘哭泣,希望自己能够自由,希望自己是一条鱼,游来游去。她的遭遇感动了上天,上天把她的眼泪收集起来变成了一个大海,她变成了一个自由自在的美人鱼。大海是咸的,是那个小女孩的眼泪变成的。”
听完后,阿秀就说:我不会流泪,变成鱼我就再也看不到你了。
阿秀会杀鱼。所有的人应该都会杀鱼,但你没有看到阿秀杀鱼,看阿秀杀鱼是一种享受。
阿秀杀鱼用菜刀,杀一条鱼只三刀。第一刀刮去一面的鳞片,第二刀刮去另一面的鳞片,第三刀切开鱼腹,并且鱼的内脏已经被刀尖全部挑了出来。为些我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翻云覆雨”。
为此,好多鱼店的老板来找阿秀,开工资1800元阿秀没有去。阿秀说,钱多了没有用,吃上饭就可以了。
我知道,其实阿秀是怕我孤单,这个世上没有人能比阿秀更爱我。
(七)
阿秀十八岁那年,阿秀的母亲走了,阿秀母新走的时候我正好在家,阿秀娘把我的手和阿秀的手拉在一起便走了。
阿秀没有哭,但是我知道阿秀心里很苦。
送走阿秀娘的夜晚,在阿秀家里,我搂紧了她,觉得好温暖,我吻了她,她的唇有股熟悉的味道,我说不清是什么味道,但我永远不能忘记那味道。
她没有反抗。可她眼睛里,分明流着泪水……
以后我就住进阿秀家里,阿秀把家布置的是我喜欢的模样。每次外出回来,我都会带给阿秀一些东西,可阿秀并不再意那些东西。
后来很多人用起了手机,我买了一对,阿秀一只,我一只,可是阿秀从来不打给我,只有我打给她,她说:那玩意儿没劲,不能看到人。
我回来的时候,阿秀会给我做鱼吃,各种各样的鱼,我说:我只喜欢看你杀鱼的样子。
阿秀喜欢偎在我的怀里问,“我们什么时候结婚啊?”
我总是说你才多大点就要结婚,以后再说吧。
后来,我开玩笑的说:等你捡到999只颜色一样的贝壳我就和你结婚。
再后来,阿秀再也没有提结婚。
(八)
有一天,我在外面偷了一个大款的钱,送给了一个没钱看病的农民,我听说他的手术很成功。
我给阿秀打了一个电话,说晚上到家。
可是,是我忘记了吧。我在一个酒吧喝了好多的酒,醒来时已经深夜,我的身边躺了一个女人。
我大吃一惊,连忙问:我的手机响了没有?
她说:吃过,一个女人的声音,我问谁?就挂断了。
那是我第一次身边除阿秀外的第一个女人,我没有做过什么,连夜赶回鱼村,等到鱼村的时候,打鱼的人们已经赶着出海了。
“我回来了!”我推开门。
餐桌上放满了阿秀做的各种各样的鱼,不过都凉了。
只是我的阿秀不见了。
我打手机,手机关了。
起初,我以为阿秀有事出去了,可是等了一天,阿秀没有回来。
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我的阿秀,于是我养成了每天打手机的习惯,后来手机成了空号。
我找阿秀找了一年,这个村、这个乡、这个县、这个市的鱼馆我找遍了,我没有找到阿秀。我会点很多关于鱼的菜,煎的,炸的等等,我要活的,我都要亲自看人杀鱼。
没有人能比得上我的阿秀杀鱼快,没有人使出“翻云覆雨”,没有人能比得上我的阿秀做的鱼好吃。
于是,我过起了四处漂的日子,我不再看杀鱼,也不再吃鱼,我只喝茶,喝我身上带的“欲哭无泪”茶。

火车的刹车声把我从梦中惊醒,已经到站了。
我看到了一个贼,把手伸进了一个回家过年的民工的衣袋里。
我站了起来,使出我师傅教我的“咬牙切齿”,把钱拿了回来。
一下车,我拍了拍那位民工的肩膀,说了声,小心你的钱。钱已经回到了民工的衣袋里。
走了两个小时的路程,我见到了我的师娘,送给了师娘一些生活费,买了几坛子“醉生梦死”酒去师傅坟上洒了。
然后,我回到了阿秀的家,门还锁着,还是那把锁,没有锈,是去年我把锁修理过了,可能不会再生锈。
房间还照旧。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桌上多了些灰尘,阿秀没有来过。
这个房间里有我的太多欢乐,还有阿秀太多的气息。
她为我做过的鱼香还飘在我的面前,她为我洗过的衣我还整整齐齐放在柜子里,她擦过的窗户都思念着她的抚摸……
五年了,阿秀离开我五年了。
我开始清理房间的灰尘。
不小心我把桌上的一只阿秀捡回来的海螺碰到地上,滚到床下,我伸手去摸海螺的时候,我碰到了一只箱子。
我拉了出来,打开了这个满是灰尘的箱子。
我呆坐在了地上。
箱子里有999只颜色一样的贝壳。
我对阿秀说过的,等她捡到了999只颜色相同的贝壳,我就会娶她,我说过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友许刚

谁都不会相信许刚现在找不上媳妇,我也不曾怀疑。许刚是标准的帅男子,高高的个子,XXX大学本科的高材生,在一家外企工作,工资待遇在这个小小的市级城市算是上流。不抽烟,不泡吧,只喝少量的酒,而且从没有醉过。
这样的男人很少见,确切的说这样会过日子的男人很少见。
我去过他的房间,是一套三室一厅的公寓,房间的布置是装饰公司精心布置过的,草绿色的窗帘,丝绒的床单……,最让我难忘的是放在桌上蓝色的情侣杯。
许刚经常到我这里来,他有我房间的钥匙。
他说他无处可逃,他走进房间就象走进监狱。手机天天开着,除了换电池时从不会关机,口袋里总是装着备用电池,换电池的速度都可以精确到毫秒。
没有一个电话打来,包括打错号码的宿生人。奇迹在这里不复存在。
那天,我打开房间的门,许刚歪斜在的床上,眼睛象标枪,直直的看着天花板,我开门进房间都不能惊动他。
我下意识的看了看天花板,雪白雪白的,什么也没有,包括一只细小的蚁子。
我没有打扰他,静止走向我的电脑前。
许久,他突然站了起来,庄重的问我,有没有看过电影《东邪西毒》。
看过,我说。
他又问我,电影上有种酒,是什么酒。
我说是一种叫醉生梦死的酒。然后又补充了几句。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是黄药师了,因为他喝了醉生梦死后就忘记了过去,而最不幸的是西毒欧阳风,因为他喝了醉生梦死之后却记得更清楚了,这是他最爱的人跟他开的最后一个玩笑。
他拉起我的手,我请你喝酒。
我被动的跟着他走到街上,打的转过几条街,走到一个靠近城市的小村口,来到一家新开的酒馆《忘情酒吧》。
我顺便打量了一下,酒吧的四周非常别致,路过的车辆很少。
找了一个座位坐下来,他去点酒,不知道和服务员说了什么。
等了一段时间,服务员端上来精心调过的酒,酒的颜色段落清晰,红的、黄的、蓝的。
这是这里最出名的酒,叫醉生梦死,许刚说。
我们只是静静的喝,谁也不说话。
这酒是不是真的能让人忘记什么,许刚终于说话了。
我笑了。怎么可能忘记,如果忘掉的是从六岁学到大学的知识那不是很吃亏。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他说。
他在网上见过一个女孩子,整整聊了三年,三年会有许多事情发生。
有些人天天见都没有感觉,有些人只见了一张照片便毫无保留的爱上了他。
那个女孩每天都在晚上出现,会讲很好听故事。别的什么也记不清,他毫无保留地爱上了她。
终于,他向她求婚了,他们约好在一个城市相见。
他说他去接她。她不肯,她说她相信缘分,她会穿一身淡黄色的西装,胸前别一枚蓝色的胸花,会在某个街口等着他。
他没有想出要买什么送给她。他买了一对蓝色的情侣杯。
我记起来了,就是他桌上的那对。
可是途中发生了一件想不到的事情。
车上发生了抢劫,一个男子被捅了三刀,血流不止。好多人眼睁睁地看着,没有去管。
他叫停了汽车,拦截了一辆出租,把那人送进了附近乡直医院。
可是这个小镇没有直通约会城市的汽车,也没有出租车,等他赶到那个城市的时候已经是约会时间的第二天下午。
他在那个城市找了十天,走遍了大街小巷,根本没有那个女孩子。
他感觉到不安,报摊边驻留了一会,瞥见了一条消息:“市公安局抓获一伙流窜抢劫犯,XXX市的方向窜来,在本市抢劫时杀人被抓获,被害人一外地女青年,身着淡黄的西服,胸前别一枚蓝色玫瑰胸花……”
泪水滴在了报纸上。他看不下去了,XXX市正是他工作的城市,那个女孩子就是……
说到这里他已泣不成声,我是第一次看到许刚流泪,象个孩子一样,鼻涕都流了出来。
如果,如果我不送那个人去医院……他还在继续。
我害了那个女孩子,那次抢劫发生在约会时间的第二天上午。
后来,我经常陪他去那个酒吧喝酒,工作忙起来后就再没有陪他,他一如既往,自己天天去。
再后来我听人说他见了几个女孩子,不久就分开了,说他神经质。
我最深刻的是记得有一次他问我,“你知道这世上最悲伤的感觉是什么吗?”
我说:流泪。
“错!是有泪流不出的感觉”,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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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邻家女孩

我住在一个单身公寓里。所谓的单身公寓就是为那些单身的上班族租赁的楼房,一间房,一个小阳台。
邻家女孩是一个上班族,家庭富足,街上流行什么,她就流行什么,绝对是有薪水当月花完的主。
可不,这几天迷上了上网,只是学过计算机知识太少,隔三差五的到我这里来请教。久而久之,我们已经相当熟悉了。
她叫我小哥,我其实比她大八天。我叫她丫头,她默认了,因为她的网名就叫丫头。
那天,我在睡午觉,她敲开了我房间的门。
当然,我正在甜蜜的梦乡中,被她打搅了,有点不耐烦:“我说臭丫头片子,大中午的不休息,跑我这里捣什么乱啊?”
“嘿嘿!臭小哥,俺和你商量件事中不?”
“咋,不行,肯定不行,你都说要请我吃饭多少遍了,至今还没有兑现。”
“求求你了,臭小哥,我一定请你吃饭,你就答应吧,我还没有说什么你就不答应,别人我还不求呢?你看隔壁那个臭小子,我肯定不求他,就知道吃。昨天我刚刚买回来一堆零食,半路叫他截杀了差不多一半去。”
“小哥,你就答应了吧!肯定不影响你良好形象!”
“啥?说来听听!”
“你先答应!”
“好,好,好,我答应你,你知道吗?你比我用的502胶水还要粘,I服了YOU!说吧。”
“给我当一次男朋友吧。嘿嘿”
我从床上站了起来。
“什么什么?不行,直接不行,直接影响俺良好形象。我未婚,你还叫俺找女朋友吗?叫俺家你那小妹看见了,不拿菜刀把我劈成八半,那个醋坛子一定会底朝天。”
“切切切,什么人啊?放心,俺不会爱上你的,不就是一次男朋友吗?俺还怕你想歪了呢?”
“再说了,这不是看你长的帅,人又老实吗?其实就是做我一次保镖。你答应了,不许反悔的。”
“今天晚上俺有个网友聚会,都是本城的,俺害怕,所以叫上你了。”
我还在迟疑。
“行也行,不行也行这事就这么定了,晚上6:30我来接你。对了,明天送你一盒中华烟。”
说完,关门跑了。
晚上我给女朋友打了个电话,说今天晚上有事,不去找她了,然后把自己装修了一遍。
晚上聚会,去了八个人,都是我们一般大的男孩子或是女孩。就是在一起吃顿饭,互相认识一下,嘻嘻哈哈,倒也轻松愉快,只是她经常看门外,好象在等什么人。
聚会中间,有一个男孩子说:丁丁铛不来了,说有事来不了。
我看到她眼里流露出一种失望,我猜到了她在等那个人。
回来的路上,我们没有打的,一路走了回来。
只是她没有了去时的高兴劲,时不时的对我说:丁丁铛没有来,真是遗憾。
这次没有失言,第二天她给我送来一盒中华烟。好多天没有来找我。
一天晚上9:00左右,天比较热,我在房间里赶一个材料。
“咚!咚!”
一阵敲门声,开门一看,是丫头。
我还没有说什么,她就喊:“完了,彻底完了,丁丁铛是他,就是他。”
“又是什么事啊?什么丁丁铛的!”
“你不知道啊,我来告诉你,丁丁铛是隔壁那个黑小子!”
“我在网上有一个好朋友,非常好的朋友,我们很谈的来,那次本来他说去参加聚会的,我就是为他而去的。”
“他在网上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爱听我讲我的不愉快,替我分忧。我爱上了他,结果他就是隔壁那个黑小子!”
我疑惑的看着她。连忙又说。
“他说他要搬家了,说公司派他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发展业务。约好了今天晚上一起看星星的。”
“他说,他请我看星星,9:00正一块走出门来看星星,手里拿一束玫瑰花,在夜空里送去我们彼此的祝福。我们虽然不知道对方在哪里?但我们同在一个星空下。”
“结果是我提前搬了个小凳子走向了阳台,自己在那里看星星。”
“可是,9:00正,我看到旁边阳台的门开了,那个黑小子拿着玫瑰花出来看星星,我吓跑了。”
我禁不住笑了。
“笑什么笑?快给我拿主意啊,我该怎么办?人家明天就要走了,大臭笨蛋。”
“快掏钱吧!”
“掏钱做什么啊?”
“去买啤酒啊!我陪你过去为他送行啊!臭丫头片子,笨啊!”
那天晚上我们喝了好多啤酒!不过我们都没有醉。丫头和丁丁铛很开心。
后来的事情我不知道了,我搬家离开了那里,也不知道他们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只是记得第二天丫头问我一句话。
“这世上最残酷的是什么?”
“是见不到最爱的人吧。”我说。
她说不是,而是与最爱的人经常擦肩而过却没有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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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李嫂

提着垃圾下楼来,扔掉,推出自行车上班,这是我早上上班前的第一件事,也是周而复始沿续了多年的事。
可是最近我又多了一件事情,去帮一个人回忆过去。
李嫂仍然按时地坐在楼前的石凳上向我摆手。
我走向前去,给她讲了我记着的关于她的一件事情,她满意的向我笑笑,说了声谢谢。
我便骑车走向单位。
认识李嫂是多年前的事情了。我搬进这座楼的时候,楼也搬来了一户人家。我看出来了,他们很恩爱。
我在傍晚的时候总会在窗前看到他们手拉着手坐在楼前的石凳上看斜阳。
因为是差不多同时搬来的,我们都属于这里的陌生人,认识的特别的早,两家经常来来往往。
李嫂没有工作,是从农村来的打工妹,结了婚就把工作辞了,专心在家做家务。李哥是大学生,有一份优越的工作,至于他们家庭的事情,我一直不曾知道,他们从来也没有说。
有段日子,不知道为什么,她们两口子失踪了,我不再知道他们消息,因为这是秋收季节,我们一家没有尝到李嫂从老家带来的土特产,叫我三岁的女儿失落了好久。
说实话,在这样一个人来人去的小区里,遇到一个好的邻居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大约两个月后的一个早晨,我刚刚推出自行车准备去上班。楼下来了一辆自行车,楼下来了一辆汽车,下来了三个人。有李嫂,还有两个年长的老人。
其中一个男的老人走向我。
“三楼是李刚的家吧!”
“是!”我说,我看到李嫂的样子怪怪的,好象把我忘记了,一直在看这座楼。
我没有问什么,我觉得这时候不能再问什么,我看到两位老人的脸上挂满了那种能刺痛人神经的伤痛。
中午回到家,我们一家人还没有来得及去看楼上的李嫂,便传来了敲门声,推开门一看,是问我的那位老人,我抓紧招呼老人坐下。
“我知道你是小徐,你和李刚关系很好的,我求你帮个忙。”
我有些诧异,老人看到我的表情,又说。
“我是李刚的父亲,李刚走了,离开我们走了,一切都是我们的错。”
“李刚认识了小娜之后,只回过家一次,是我们不让他进家门的。就那一次,我的儿子就走了,永远地离开我们了。”
老人断断续续地讲起了一段经历。
赵娜就是李嫂。
原来,李刚认识了赵娜之后,他们相爱了,家庭的反对叫李刚离家出走,和家庭彻底决裂了。
仲秋节那天,李刚带着赵娜回了老人家,就是老人说的那一次。他们带买了月饼还有好多东西去看望两位老人,因为老人不理赵娜,他们又闹翻了。李刚发疯一样的带着赵娜走出家门,结果他们的摩托车冲向了路边,李刚因为抢救无效而死去。赵娜也因此失去了记忆。
通过老人,我还知道了,李刚在最后一口气时,告诉老人,要他们认下赵娜这个儿媳妇。并且恳求我们家照顾一下李嫂,帮她恢复记忆,过段时间,他们要把她接走。
于是我们家就有了照顾李嫂的义务。
后来,李嫂再也没有记起什么,我的骨子里希望李嫂再也不能记起什么,因为那种打击叫一个病人是无法承受的。
我清清楚楚的记着李嫂问过我的一个问题。
“这世上最悲痛的感觉是什么?”
我胡乱说:“是失去知觉吧!”
“不是,是拥有知觉却想不起自己的过去……”李嫂坚定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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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事刘强

走出办公室,望了一下天。
天阴起来了,估计又要下雨。
正准备离开,后面有人拍我的肩。
“刘强,是你,跑哪里去,好久不见了。”
“等会再说,我请你去喝酒!”
我没有反抗的余地,已被扯到一辆车前。
“哇!发财了,有了这样的车!”我望着刘强的奥迪A6大呼。
“你快上车吧,麻烦!”

刘强是我原来的同事,来自农村的一个大学生,家庭条件不太好。后来辞职不做了,自己开起了公司。

我们找了一个偏远的小酒店坐了下来。
“李倩呢?”
“李倩是谁?哪个宾馆的?”
“我靠!你一起毕业的那个漂亮女朋友!你们在一起住了那么久竟然忘记了!”
“你是说她,不知道!你问她老爸去!”

刘强有一个令人陶醉的女朋友,我们在一起工作的同事都知道,毕业时他们就住在了一起,没有事我们就拿自己的女朋友和李倩做比较,比来比去,还是李倩最漂亮。
“怎么回事?”
“能有怎么回事,散了呗!”说着话的时候,刘强的脸上滑过一丝丝愤怒。
“我们同居了一年以后,她脱着我去见她的爸妈。”
“我当是真高兴,为了准备礼物,我把下个月的工资都支付了,花了三千元买了一套茶具。”
“当我走进她家的院子时,我开始看自己的衣服;当我走进她家的房子时,我的腿有点抖;当我见到她的爸爸时,我彻崩溃了。”
“为什么?”我急着问。
“她爸爸把那套茶具看都没有看就扔到了一边!你说我怎么办?”
“我头也没有回的走了,我高攀不起!”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刘强辞职不做远走了呢!
“第二天我就辞职走人了,以后的事就是这些了!”
“你现在有钱了,可以再去找刘倩啊!你那么爱她!”
“切!滚他妈的爱情,都是骗人的,我天天活在爱情里。”
我醉了,我看到刘强和一个服务员耳语了几句,然后对我笑了笑,搂着服务上楼开房间去了。
就这样,我们在一起喝过几次酒,只是每天晚上都有女人陪她睡觉。
我问他为什么这样做?
他说,她们需要人陪,我也需要人陪,这就是爱情。
有一次他喝的大醉,问我:什么时候能感觉幸福?
我说: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吧。
错!当你睡过去以后,刘强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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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帖终于看完了。。。。如果一直看不完该多好。。。不想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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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发过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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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要求写故事和模妨都是要收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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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我没看过。

反正在水里,发过也是没发过。

横批:尽管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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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自觉遵守,今天晚上没鱼吃,我先回去买了。明天记得主动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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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紫穗穗 于 2011-11-23 17:31 发表
嗯,我没看过。

反正在水里,发过也是没发过。

横批:尽管来发!

上联:瓜西西滴呆瓜来水里发瓜西西滴诗
下联:港吼吼额港督帮阿拉港港吼吼额话
横批:西西港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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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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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不忍心灌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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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阿秀这篇,是真的还是虚的呀,前半部尤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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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时想不起呆瓜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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