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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这里有阳光

关于挑战版开辟论诗(或称之为砍诗、批诗、屠诗等)栏目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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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学是生长在生活这块土壤上的一朵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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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很浪漫
喜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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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D 于 2012-6-5 17:35 发表
支持滴。要砍才会进步,才会知道自己滴不足。求砍。

其实,实质是更深入地交流,在交流与碰撞中相互启迪。所以,能够参与的朋友越多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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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淡海兮若 于 2012-6-6 08:17 发表
这个要的,心态放好,以事论事,不关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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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李显 于 2012-6-6 15:22 发表
阳光兄,文学和艺术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从属关系,能比高低吗?我有些怀疑

一个是土壤,一个是花,应该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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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层这么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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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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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这里有阳光 于 2012-6-4 13:41 发表
无哲———————————领龙刀
紫穗穗——————————龙穗刀
半遮面——————————隐龙刀
这里有阳光————————引龙刀
千千———————————牵龙刀
白小宇——————————白龙 ...

天啊,回老家几天没在,阳光光也送了一把刀给我。惊涛骇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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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叔行动吧。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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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4、栏目的方式,是随意选出来就批,还是主动报名批

应该都不是。
这个专栏应该不定期。有如法院或者派出所,不发生械斗不受理。
一旦发生争论或者口角,则立刻拎进来开刀。
要么各打五十大板
要么判一死刑
让械斗者口服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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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建议很好
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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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兄,等忙完这阵(大约七八天的样子),要不,我做个小丑,先悲情一下,权作抛砖引玉

  主题帖:《柏相砍诗:不论诗技的断头台》
  几点要求:
    1、愿意被砍的,自己贴诗在主题帖里,三天最多一首,我依次编号,逢贴必砍;
    2、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砍死谁都不偿命;
    3、我随心随缘,按我的习惯,不论诗技,先品诗心。

  静等“屠诗管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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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8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柏相 于 2012-6-8 13:36 发表
    
  阳光兄,等忙完这阵(大约七八天的样子),要不,我做个小丑,先悲情一下,权作抛砖引玉

  主题帖:《柏相砍诗:不论诗技的断头台》
  几点要求:
    1、愿意被砍的,自己 ...


好呀,这个栏目要报管委会批准之后方可开张
如果批了
你开送第一个炸药包
备注:没有支架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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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柏相 于 2012-6-8 13:36 发表
    
  阳光兄,等忙完这阵(大约七八天的样子),要不,我做个小丑,先悲情一下,权作抛砖引玉

  主题帖:《柏相砍诗:不论诗技的断头台》
  几点要求:
    1、愿意被砍的,自己 ...

柏相好样的,支持。吃了饭,看谁先给你试刀。

[ 本帖最后由 落幕 于 2012-6-8 20: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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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阳光之地 于 2012-6-7 22:35 发表
4、栏目的方式,是随意选出来就批,还是主动报名批

应该都不是。
这个专栏应该不定期。有如法院或者派出所,不发生械斗不受理。
一旦发生争论或者口角,则立刻拎进来开刀。
要么各打五十大板
要么判一死刑
让 ...

用以解决不必要的争论,可以参考。但反过来,争论或口角一旦已经发生,那么,“刀”们其实是充当不了裁判角色的。
综上,个人建议,对发生争论或者口角的作品,慎重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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