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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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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乡村回到乡村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阅读印象

  若在十多年前谈刘亮程的散文,或许还算“阅读的时髦”,可这个年代再来读它,似乎已经有些不合时宜。毕竟那个泛黄的年代与现今花花世界相比,多少会显得有些土气和寒碜。但坦白说,我喜欢的,恰恰就是他浓浓的乡土气息。
  1998年岁末,似乎是没有任何预兆,也没有任何炒作,刘亮程依靠自己的实力“红”起来了:《一个人的村庄》被誉为“20世纪最后的文学景观”,在文学界引起巨大震荡。一夜之间,刘亮程这个名字便是风生水起,家喻户晓。
  乍读《一个人的村庄》,好像在听一个整天无所事事的闲人,在尘土飞扬的西部说些梦呓式的话语——“我把一棵树上的麻雀赶到另一棵树上,把一条渠里的水引进另一条渠。我相信我的每一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具有意义。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注定要闲逛一辈子。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
  “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
  任何一个有乡村生活体验的人都有过或甜蜜或忧伤的记忆。这是刘亮程“一个人”的乡村,也是刘亮程的日常生活体验。除了乡村的相邻进入他的写作视野,在刘亮程的记忆中,一头驴子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拉车耕地的动物,它成为通人性的话语者:“所以卑微的人总要养些牲畜在身旁方能安心活下去,所以高贵的人从不养牲畜而饲一群卑微的人在脚下。”驴子不再是简单的驴子,驴子成为作者审视社会人生的一面镜子,驴子成为折射人类思维的最佳选择。事实上,驴子成为刘亮程表达生活见解的载体。而这样的载体,在乡村是驴子,如是换了都市,可能就是汽车或者自行车。很幸运,我们见到的是驴子而不是汽车,否则就太没有了基本的距离。
  作为一个农村生活经验相当丰富的农人,刘亮程应该有更多的理由为乡村“代言”。但事实是,在乡人的眼中,像刘亮程这样只顾着看天看地的“思想家”,才是个标准怪异的另类。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他没有直接去关注乡村的“三农”问题,倒是乡村里的狗、驴、虫、鼠,这些常人看来就是一种不会说话、不会思考的动物,在他眼里却成了富有灵气的另一种生命。这些生命都没有能够逃脱他犀利而多情的眼睛,它们都开始完全具备人所应该具有的生命表现力——
  狗。“活了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狗一老,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驴。“驴不会把它的东西白给我,我也不会将拥有的一切让给驴。好好做人是我的心愿,乖乖当驴是驴的本分,驴的鸣叫是对世界的强烈警告。”
  虫。“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的。吃饱玩够了,便找一个隐秘处酣然入睡。”
  鼠。按照平常人的思维,老鼠一定是惹人厌烦的动物了,刘亮程却认为,“老鼠应该有一个好收成”,因为“我们喜庆丰收的日子,如果一只老鼠在哭泣,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
  把动物当成主体的生命来思考,这就是刘亮程与万物和谐相处的起点。这样的生活当然有趣,但如果没有一定的语言功力还难以表述出来。“内容大于形式”,中国严格意义上的乡土文学,首先是表现为乡土题材内容的写作。乡土中国的单一解读,即把乡土作为曾经的记忆整体来阐释。刘亮程是在继承传统散文的基础上,融入更多的个人片段记忆。更多的时候,他是把自己完全同乡村站在同等地位上来表述。所谓的“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乡村和刘亮程已经成为彼此不可割裂的统一。
  简单干净的语言,是一个优秀散文作家必备的素质。这种素质有时与生俱来,属于“先天层面”的因素。而一旦有了斧凿的痕迹,作品的表现力就会大打折扣。在刘亮程的散文中,有时本应该要用很复杂的语言才能表现出来的内容,他三下五除二地就给“干掉”了,留给读者的全是自然而精炼的表露。“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大地的将是永久的刺痛。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消磨掉它。除了时间。”大地疼痛的情感,消磨的艰难,都在这简单的句子中完成。这种既来自鲜活生活体验又积淀了文学审美内涵的句子,如此意蕴隽永,大概只有刘亮程才能够创造出来吧。
  叙述简洁有力,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摊草惹笑了。”“在一个村庄活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读《一个人的村庄》,看似柔柔的语言却总是充满了厚厚的张力。
  刘亮程在新疆农村生活的时间很长,但是他的散文中并没有留下西部的痕迹。相反,我们感受到的是作为乡土人文中的意义。那个村不是作为西部的乡村,是中国所有乡村的一个缩影。从这个意义上讲,刘亮程不是站在批评或者审视的角度来阐释他生活的乡村,而是在这种看似单调而实则丰富的乡村中发现乡村有趣的一面。
  种地放羊,作为乡村一个普通的农机管理员,他看到的天和我们看到的天多少有些不一样。他用笔端写出了一种久违的乡村原生态,在这里,所有的事物都是按照生命的本来意愿和智慧生存的,有声音,有动作,有激情,有理趣。当然,由于地域的客观限制,乡村更多的表现为一种天命中的无助、快乐和幸福。这其中恐怕寄托了作者复杂的情感:甜蜜的回忆中少不了苦涩的泪水。毕竟,这是中国乡村的原生态,再怎么美好,恐怕也只能沉浸在过去时态的回忆中。
  成名后的刘亮程走出了乡村,但我从来没有把刘亮程看成是一个乡村的过客,尽管今天早已功成名就的他已经开始新的文学形式的写作探究,也开始用西方新的文学创作技巧玩起文字。这是跳出窄小房子来到广阔天地之后的焕然一新,然而他骨子里头的乡村情结估计是难以改变的了。《一个人的乡村》储满了太多的个人记忆,这是作家第一次留给我们的阅读财富。
  新疆北部沙漠边缘那个名叫黄沙梁的村庄,按理说没有多少地域上的版块优越性。没有刘亮程,就没有我们现在眼中的乡村。在刘亮程的带动下,它开始成为读者思想中的乡土代名词。这一切,都只是因为刘亮程用散文描述了曾经留下的生命痕迹,发现了美,并把美留给了读者。
阅读之余,我也常常在感叹中叩问自己:曾经两年多的知青岁月到今天留给我的记忆到底还剩下些什么呢?是乡村的风还是乡村的雨,是乡村的田野还是乡村的麦苗,也许都不是了。当一切都变成依稀模糊的印象时,这个时候,刘亮程为我重新装满所有的记忆。在他一个人的乡村中,我也在寻找我记忆中的乡村。权当是一次从乡村回到乡村的“温习”吧。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怀念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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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3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自由诗 的帖子

出名是件好事,也别忘了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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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奚秀琴 于 2012-10-13 12:07 发表
出名是件好事,也别忘了乡情

出名是件好事,也别忘了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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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叙述简洁有力,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摊草惹笑了。”“在一个村庄活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读《一个人的村庄》,看似柔柔的语言却总是充满了厚厚的张力。


富有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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