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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母语,依本性。说时事,道实情。庄亦谐,奇与平。有烟火,有神性。雅或俗,不一定。大忽悠,我高兴。”忽悠三字经第二层意思是依本性。
什么是本性?本性是动物和人或一切生物遗传所既有的特性。
我要强调的本性不但是人的本性,更要是我的本性。这事说来容易,做来难。
在现代社会里生活久了,人不免要迷失本性,因为为了讨生活,人要不断地适应环境,改造自己。其中改造最多的也还是本性。
比如说雅与俗的追求问题,以前有个朋友到处宣扬自己喜欢歌剧,认为只有歌剧才是高雅的,值得大家追求的。我一度耐着性子去欣赏,发现自己真的无法接受歌剧(主要指意大利风格的歌剧)。因为我觉着,这样的歌剧程式化严重,千人一面,与自己隔着很大的距离,而且由于不懂意大利语,不好了解内容,只是猜测个大概,使我很不高兴。相比之下,流行音乐却很能打动我,因为我接受它的节奏,领会了歌词的含义,似乎这些歌与听众产生了感情互动。比如某某一首情歌,仿佛是对我窃窃私语,勾起我一些虚妄不实的东西,使人陶醉其中。
怎么办?是按照别人说的勉强自己去欣赏,还是依照自己的喜好去靠近。我的选择是爱我所爱,其余的都滚一边去吧。
说起本性,其实也不是个单纯的东西。童年时期心灵很少污染,这个该是很本性的东西吧?不一定。我认为即使人老了,本性已经经过了无数次的改造,严重背离了当初,也还是本性。这种本性沾染了社会的经历、教育的扶正、其他精神产品的影响。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不断完善个体命结结构、追求维生素(另见《命结论》详述)。也即是一方面不断完善自己发展自己及过大个体生命的体系,一方面获得更多用于前者的物质的、精神的元素。
可以说,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具有鲜明的目的性的,而依本性就为诗歌创作找到了实在的理由。我为什么阅读、思考、创作诗歌,就是我的本性驱使我不由自主地行动了。
我可以再创作的过程中说出了想要说的话,以我个性的方式说出了这些话,按我的价值取向选定受众,达到畅快、痛快、舒服、满足、宣泄等效果。
在这个原则指导下,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写作。
也许有问,写作就不考虑他人的感受了吗?
我认为写作当然要注重他人的感受了。要让仇者痛、亲者快。
到此,我们还有必要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吗?有必要别人说诗歌应该是这样的,于是我们就亦步亦趋、邯郸学步吗?
我们应该学习和借鉴,依照本性来说我们应该学习借鉴那些有兴趣的诗歌范式和创作心法,完全可以对什么名人权威置之不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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