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查看: 3026|回复: 23

咨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28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诗歌大厅发的帖子《淡马镇》等五个刚才被删了,删帖的版主也发来短息说明删帖的理由为“重复发帖”,因此帖在挑战者板块也发了,对于论坛而言,算是重复发帖了。因此回复了发短信的版主一句“行使你那点可怜的权力吧,无需理由,我无异议”这是真心之言,因为即便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我们的什么东西突然不见了,不会有人告诉为什么的,很感谢发信息告知理由的版主,对于这个算不算重复发帖还请贵坛管理当局明示,因公开挂在大厅首页的发帖规则未涉及此事,同时贵论坛几个板块同时发相同帖子的情况也不鲜见,本人认为可理解为贵坛管理当局为活跃论坛所持的对于无心之失的些许行为的宽凉态度,但就本人帖子的遭遇而言,我的理解有误,希望有责任心的相关人士解惑。谢谢各位版主,本人尊重你们的劳动!

[ 本帖最后由 慢走的云 于 2013-8-28 20:33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版主,本人尊重你们的劳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会员提醒,你不是说很爽吗?至于有没有明文,呵呵,你想找的话,是有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 ... &extra=page%3D1
从论坛首页上,论坛基本法案一点就是这地方了.倒真没藏着.
本来嘛,不知者不怪,不过两个人在有会员提醒时,不但不反思,还要一唱一和地做很爽的样子,那么就只好这样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是一个咨询帖子。可能我来错地方了,我放弃所提的咨询要求。同时谢谢楼上两个热情的回复,无心与人抬杠,论坛来去自由。

[ 本帖最后由 慢走的云 于 2013-8-28 15:47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发还诗歌大厅的《淡马镇》等五个,我自己删除,包括本人的所有回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文责自负还是要的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或本ID或本用户名仅就提出的咨询表示放弃,但对发回帖子由我自己删除的要求不会收回。网络资源也是有限的,原先所发帖子我均已全部删除,对于其他朋友的回复依然保留于原帖,请相关管理者作出适当处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或本ID对自己的行为负全责,即便是错误也是可以正视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9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慢走不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1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  支持  悲哀的是我无力作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1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心似海蓝蓝 于 2013-8-31 12:00 发表
唉~

可怜的是,那点可怜的权利断送了一个喜欢的ID

正是可怜的你的一如既往的撒娇搅事搅走了另一个同样性格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1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喜欢挑事我就多解释清楚,楼主重复发贴,有会员说不是不许重复发贴吗,为什么版主不管,然后一惯故作天真状的心似海蓝蓝继续直接叫好。

也是看了下面的回复都没什么营养,我才把主题贴删除,并留言说明不要重复发贴。然后这位在这楼上就叫这么一出,神马叫自己的事自己处理?你懂论坛系统吗?主题贴删除了你是神仙你能复原?而且你想要的还原是什么?还原之后你把自己把自己的主题像之前的许多主题一样开天窗是吧?

你把主题开天窗,那么下面的回复还算什么?对着空气说话?论坛还保留你样的一个个空气贴子好玩吗?

至于心似海蓝蓝,我直接和你说,你不用时时想着冒出来说风凉话,如果不是这点可怜的权限的制约,就任你的辩论水准,你以为你能跳多高?!

人要识趣,作为一个现实工作是老师的人,请更要注意一下自身的影子正不正?别以为自己天生就可以被惯着。

这些事之前早有预告,在这里的回复算是警告了,就心似海蓝蓝,这里直接点你的名。继续纠缠不休的话,我可以不做这个版主,也要和你好好折腾一下。

另外,向领导告知一下,这个人我以前封过,若再这么天天盯着我撒娇,并且有谁继续以这样那样名目护着的话,我在这个论坛所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封死这个人,然后辞职。

[ 本帖最后由 风筝没有风 于 2013-8-31 13:5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凤士廖 于 2013-9-3 10:38 发表

呵呵,我总是无法避免被误解

我那话儿是对慢走的云说的,意思是:你不要瞧不起权利,即使是最可怜的权利,也可以轻易杀死一个我喜欢的ID,轻易逼走一个慢走的云~

根本不是对你讲的,这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吧 ...



你真是打不死的小强,太佩服你的复活能力了,紫隆、海蓝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4-4-20 00:2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