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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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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名状》

1
生不能同生,死愿同死。
你说完这句话,就对着泥菩萨,下跪
磕头。我也跟着下跪,磕头
说着一样的话
举头三尺有神明,拜了把子
我们就是兄弟了
以后在北京闯荡
就多了一个人,站在身后
不再怕,有人在我身后
捅刀子


2
其实,这句话
我一直想咽进肚里
成为兄弟,你就不再是我的人了
从租你回家过年
我就逐渐和家人
统一了对你的感觉
我想像中的未婚妻
一定要留有你的长发
嘴唇上有雪的味道
体态微胖
温柔的时候像一只猫
发脾气的时候,也应该像一只猫


3
患妄想症,已有三年
当年眼高手低,漠视整片森林的男人
已在当年秋后问砍了
再也不能在你的手掌
指点江山;再也不能在我的祖国
对那些分不清撒娇
与矫情的女人
抱有希望和
性幻想
也不能让那个男人
在此刻的想象里,再死一次
旧历上的草和树木,要比现在的山坡
茂密


4
关于那个男人的死
我要负起全责
我真的太讨厌他了
明明喜欢得要死
也能装作无动于衷
像土地庙里的土地
石头身子,石头心
我曾烧了那么多香
日子也没因此安顺过
反倒是这些年
像背负一条人命
四处逃亡,落魄江湖


5
惊堂木落满灰尘。
握笔的判官,已退隐至卷角的旧书
我在旧书插图里
找到了小路
见到了那个男人,拜访了他喜欢的女人
他有我这般的帅
她有我想像中的未婚妻那样给我感觉
他对于我的指控,供认不讳
说舍不得的,都舍得了
只为那野心勃勃的梦
这让逐渐失去自我的我
险些被滚起来的红尘
看破


6
我还这样的自恋
在江湖里,我信仰:外人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
兄弟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
我真的很担心
我们的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莫非,我不娶
你也不嫁?
那个死去的人,是我的兄弟
我们穿着相同的衣服,说着相同语态、语调的话
喝着相同的酒,饮着相同的月光
和渐行渐远的村庄
母亲三十年血汗盖好的新房
直立在逃亡人的心上


7
如果,我早些年对你说
爱你,会不会改变我们的结局?
低烧的人
在北京,低烧多年
爱上了兄弟的兄弟,喋喋不休
仿佛要向一个封建遗民
讨要原本属于我的婚姻生活
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
书中的小人儿
把死去之人的美梦
弄得春光乍泄
湿漉,又如霜冷


8
这个秋天即将完蛋
耳旁风,是一只飞走的老蜜蜂
你说过的话,我能记起的
渐少。花间的词语,同样忘了大半
山坡上,低档的果实
挂在树上,像一个个吊死鬼
接二连三在落月中
掉进草丛
湿漉的霜白里,我目睹到死者与死者
结拜为弟兄


9
月转星移,我要给杨白花喂一副哑药
省得抄袭诗意的诗人,不问出处,就将沉溺河底多年的灵太后
与她的大臣们
写进诗中。衣着光鲜的人群,在我逃亡的北京
正不停地脱去躯壳
有哭、有笑、有上吊
有祸起萧墙,牵着别人的媳妇,而枉顾后院起火
婚姻的门槛,太高
我不在现场,我备好的铁器,面具和钢刀
成了无用之物。


10
丢掉了过去,我视为死过一次。
天堂或者地狱,我想要的美,菩萨和阎王都不想给
他们说,你口中有芭蕉扇,吹一吹
就变大了。而我不能变小
在人间,我注定是被万象耍弄的猴子
连梦想成为你枕边的宠物猫
也极为奢侈


11
今夜,我打算再死了一次
你还不知道吧,
再死一次,我就回到了这个世上
我想好了
这次活着,不与你结拜
孟婆庄的孟婆
在给我喝迷魂汤前,下了能记起前生旧事的草药
做为代价,
我做不了一个可以为善为爱的平常人
如此也甚好啊
做一只猫,舔你掌心的痣
还能闻到你发间
淡淡的,洗发水的味道
还是原先的牌子啊
已入中年的贵妇
发表于 2014-9-17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故事很动人,情感很充沛,提上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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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剑客辛苦,又给俺送上好文字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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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不能同生,死愿同死。

我以为恋人才盟的忽悠誓 读着像看电影,有点精彩哦!

跟我一样,死成了口头禅,改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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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写是不容易的,更何况要一直保持这种饱满的写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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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出来俺就看穿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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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就是用来出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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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有11呢。
我觉得到10就足够了。
撕裂就撕裂吧。
若是精华,必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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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这里有阳光 于 2014-9-17 21:43 发表
故事很动人,情感很充沛,提上无剑

大叔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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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夜渔 于 2014-9-17 21:50 发表
剑客辛苦,又给俺送上好文字老

谢谢夜渔!多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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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北蔓萝@ 于 2014-9-17 23:04 发表
生不能同生,死愿同死。

我以为恋人才盟的忽悠誓 读着像看电影,有点精彩哦!

跟我一样,死成了口头禅,改改哦

谢谢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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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朵拉 于 2014-9-18 09:28 发表
坚持写是不容易的,更何况要一直保持这种饱满的写作状态

谢谢阿朵姐!多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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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章浅浅 于 2014-9-18 14:54 发表
一出来俺就看穿你的

也木有见你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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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囫囵食神 于 2014-9-18 16:23 发表
朋友就是用来出卖的

所以要拜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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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狗腿子是个人名 于 2014-9-18 20:33 发表
为什么要有11呢。
我觉得到10就足够了。
撕裂就撕裂吧。
若是精华,必赞同。

谢谢狗腿子!晕,你这个名字叫着不得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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