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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与麻木·文学艺术与“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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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相与麻木·文学艺术与“暴力”


                             ——读雷平阳《杀狗的过程》



在这之前,我读过这首诗,也见过一些相关评论,其中调动我的情绪参与进来,不能不说是因为读到了秦志良《警惕暴力文学蔓延》,其对文学中“暴力”的激进反应,倒使我开始关注起“暴力”与真相,以及在治疗人心的麻木方面可能起到的作用:人心的麻木是否来自我们对于事实与真相的掩埋与隐藏?以我的理解此诗确实给阅读者提供了不小的想象空间与深度,传递了某种可贵和有益的东西。一条忠实的狗,在相依相伴的主人的屠刀下辗转返顾,直至死去的行为描述引人动容,而这里有人们习常中不愿触及揭示的某种生存真实与真相。

有什么比死亡更能打动人心。阅读者分明可以从某种“它物”的命运蹉跎与转折中感受到同作为生命形态而存在的某种人的自身的“危险”,而这或可被认为是“暴力”的原因所在吧。以我的理解这首诗恰恰是奔此而来的,人在感受“它物”的命运的同时,也在打量与考量着自身,狗主人五刀才把狗杀死与其说是狗主人笨,倒不如说是写作者正是通过这种描述来往返地冲击人性的底线,而这无疑是会由人性的触动而造成人性觉醒的后果的行为方式,这应该才是作者这样使用语言的原因与目的所在。

与政治的改换甚至投机性相比,人性有其无法替代的稳定性,而人性的建设将可能作为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保证,衡量政治的标准,并以群体的方式对社会政治起到制衡作用。而这通过文学作品展现出来,也即是文学社会功用的作用与体现。从这方面来说,有关死亡的“暴力”似乎是更有优势与有用的工具。

显然,这种“暴力”来自事实与真相。在很多时候,我们许多人并不情愿了解某种事实存在的“真相”,其原因或许是在于某种真相对灵魂的针灸与其说是在治疗,不如说是在折磨。人们习惯像鸵鸟那样,把头埋到沙里就以为危险不存在了,于此也许就并不意外了。作家张贤亮写过一本小说叫《习惯死亡》,仅就标题而言我们知道,某种结局,即使无可避免,但了解它绝对是无害的,至少我们可以知道我们可以做什么,该怎么做。一个人只有了解了死,才可能真正地了解生或者人生,他的人生才是完整、有深度的。生存的愿望与秩序要求才可能由此而生由此而建立,所谓“向死而生”或正是出自此意吧。而习惯来自于不习惯与陌生,与仓促没有准备而言,了解真相似乎对人更有优势,人确实可以在某种前提下进行综合考虑,甚至是趋利避害。

作为现代文明的一种法律表现,现代国家的法律一般都有“保证国家公民知情权”的条款,而这是作为一个国家公民行使公民权利的必备条款。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这个不想听,那个不敢看、不想知道,他能否知道自己的公民权在何时何地被侵犯,如何保证现代文明所给与他的这种保护不会因此而丢失,又如何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现代国家的公民。与封建国家权利集中于统治者不同的地方在于现代国家的社会权利是分配到每个公民手中的。故此,不回避了解的死角,敢于了解面对事实与真相,做明白人也是一个现代人所必备的基本素养。

就所谓的“暴力”而言,如果他能唤起或者激起一个人或者人群的人性要求,让他们能够从愚昧麻木的不自主的奴性时代回归到自主自立的现代社会,那么这至少会对于改变一个国家的精神面貌有益,或者说它对精神麻木的一种“国民病”的治疗会起到极其有效的作用。也许这需要时间,也许这还需要更多的艺术作品,更多人的努力。

就雷平阳这首诗而言,文学艺术的这种题材性的努力与其“震撼”效果而言可以说是成功的。这首诗的另一巧妙之处在于借用一个有着某种历史文化记忆的围观者的角度进行描述,其中的“暴力”真相与一般大众的伦理愿望产生了极大的道德反差,写作者借这个旁观者的视角,使“红领巾”“小红旗”这样的极富某种时代特质的文化元素顺理成章地融入了作品之中,使作品具有了历史与现实的深度与内涵。在首诗中狗主人、读者与有着玩味某种“历史”文化心态的描述者之间,形成了在一首诗中有三种文化心理与观念并行发展又相互碰撞的语言奇观,我把这看作是真正意义上的口语写作的精髓与奥妙之处。这也使得“主人又摸了摸它的头/仿佛为受伤的孩子,清洗疤痕”与“一张长长的刀叶就送进了”以及“主人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力道和位置,与前次毫无区别”几个看来相互对立与冲突的行为描述变得与语言逻辑相符与无可挑剔了。

当然本文的一个瑕疵之处,似乎是在“这应该是杀狗的/惟一方式。”的起句上,如果其是出于对狗主人五次杀狗而不死的情节描述进行维护而言,又有生硬与牵强之嫌。就文本写作方式而言,其似乎是在直奔主题,作为作品主线又有“急功近利”之嫌。这里使用“似乎”是因为我还不能确定其是因为写作者的原因造成,还是这种口语使用有所局限所致。当然或许真正完美的东西并不存在或者很少,就本诗而言尚有不少本文未及探讨的“好处”,我想这也是造成其能反复为人解读的原因所在,故在此我使用了“瑕疵”之说,就优劣比例而言,这里是指在口语艺术价值与不足之间,我认为用“瑕不掩瑜”进行评价是恰当的。



20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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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杀狗的过程》


            雷平阳


这应该是杀狗的
惟一方式。今天早上10点25分
在金鼎山农贸市场3单元
靠南的最后一个铺面前的空地上
一条狗依偎在主人的脚边,它抬着头
望着繁忙的交易区,偶尔,伸出
长长的舌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
主人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
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
可是,这温暖的场景并没有持续多久
主人将它的头揽进怀里
一张长长的刀叶就送进了
它的脖子。它叫着,脖子上
像系上了一条红领巾,迅速地
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
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
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
有些抖。主人又摸了摸它的头
仿佛为受伤的孩子,清洗疤痕
但是,这也是一瞬而逝的温情
主人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
力道和位置,与前次毫无区别
它叫着,脖子上像插上了
一杆红颜色的小旗子,力不从心地
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
主人向他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
——如此重复了5次,它才死在
爬向主人的路上。它的血迹
让它体味到了消亡的魔力
11点20分,主人开始叫卖
因为等待,许多围观的人
还在谈论着它一次比一次减少
的抖,和它那痉挛的脊背
说它像一个回家奔丧的游子
发表于 2014-12-31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新泽飞翔 的帖子

杀不死狗是一方面,而把杀狗的过程等同于自我慢杀,我想这个格调又能再提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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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1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黑也是条狗(区别于卡拉是条狗)

小黑也是条狗
认识小黑是在我放学以后
看见他很怯生,缩卷在屋子的一旁
听大人们说城里来了打狗队
来这里算是一种躲灾
他很小,很弱
以至于我很不屑一顾,那是一条狗吗
于是乎我抄起家伙试试他的胆量
虽然迎来大人们一顿斥责  永远不要去惹狗
结果我是很满意的,尤其他的狗牙很漂亮
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
我的伙伴家有条狗叫小虎,他说他家的狗几秒钟就能把我家的放倒
我不相信
结果逃跑的是他的家狗
于是我家的狗也有了名字,叫小黑
黑虎掏心嘛
我玩的时候总是把他带着
很显然是凡有狗的地方他都能摆平
他偷偷地得到的奖励是一整条美味可口的鱼
那是大人们弄给我吃的
有一天,来了一条不知名的母狗
她很厉害
这一点从我家小黑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
我就说了胜败乃兵家常事  输了正常
做不了老大做老二也行嘛
结果可想而知,我和带伤的小黑回到了家
过了x年,我从外面回到了家
很想看看我的小黑
听大人们说他死了,是病死的
埋了
在他的坟墓前
我感慨万千
咱们才是难兄难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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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蓝星梦月 的帖子

恕我直言:扔了吧。乏味的陈述,作为散文看都不够。当然如果是作为尝试的话,我想或许多次都未必会成功。

举一个例子。“它的血迹/让它体味到了消亡的魔力”这虽不算是什么特新颖的句子,但这里有对生命的体验与深刻,是对于这种生命体验的诗性言说。所谓深入浅出,没有深入哪有浅出,由此我想说口语写作是一种高级的诗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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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平阳的这首诗使用的基本上可以认为是一种口语的软写作方式,只是在起句与最末一行有硬性的东西,使这首诗未达到一种表达的完整,如果打分的话八九十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称之为诗也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 本帖最后由 新泽飞翔 于 2015-1-2 13: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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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与海水     

      文/新泽飞翔


离开后
她说海水还在她的周围

怎样的一天
怕生的孩子
交上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朋友
大海的海水

起初  她固守着
胆怯地拒绝者浪花的手

但时间连接了这只手
孩子找到了共通的语言

她们们试着交换一下位置
并且做到了

在海水之间  她成了海水的一部分
作为海水 她享有了水的乐趣
她这样看着你
将有怎样的不同
一张有着许多新的收获的脸
海水的脸

这是孩子幼稚和率真的感情
她拥有了这部分海水的友谊

而分离就是把两只小手分开
因为大海也要回家


1999.9.13《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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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蓝星梦月 的帖子

也许不能简单的这样理解,因为雷平阳不是个初学者。如果我使你不愉快了,还请见谅。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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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是写诗不分先后,全凭兴趣使然。二个就因为感觉还行,附和一个,看来拍马屁拍马蹄上去了。呵呵,是我初来乍到,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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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7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蓝星梦月 于 2014-12-31 09:08 发表
杀不死狗是一方面,而把杀狗的过程等同于自我慢杀,我想这个格调又能再提高一点。



诗友所想到的问题在我写这篇评论中也遇到过,比如这个杀狗的人如此险恶,该怎样理解他的人性,他是在杀死自己吗?这里的关键点杀狗的人不等同于叙述者。
作者强行把作品局限在文革意义上,确实有影响到作品格调的问题,毕竟图解某种观念的东西会降低作品的品位。

此前我的回复有些草率,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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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7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蓝星梦月 于 2015-1-6 09:32 发表
一个是写诗不分先后,全凭兴趣使然。二个就因为感觉还行,附和一个,看来拍马屁拍马蹄上去了。呵呵,是我初来乍到,见谅。


它出了问题一般都是由我来买单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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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7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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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瞧:给人家蓝星梦月弄得一愣一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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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新泽飞翔说的够明确了。可是,你们偏偏还是搞不清凉。
新文是这样讲的:
【......仅从语言的语音出发,而无法正确地对语言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取舍做出判断,也没有弄清语音仅仅是语义的一个载体,一个可替换的载体。同时又面对了语言这种命名的约定俗成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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