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楼主: 无哲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4-11 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支持!
"嫖窃"应为
剽窃
请无总更正!
发表于 2005-4-11 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呵呵,这么说来,我应该算是论坛打假的“第一人”喽。
按理说应该发个奖章给我,虽然那事并未公开过,嘿嘿。
发表于 2005-4-11 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支持。但是建议先经查实,免得冤枉好人
有些人在每个论坛上的ID不一样:)
发表于 2005-4-11 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支持!
发表于 2005-4-11 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支持!
我曾经在论坛打过假,只是没人关注。
发表于 2005-4-11 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下面引用由一丝不明2005/04/10 07:45pm 发表的内容:
支持!
我曾经在论坛打过假,只是没人关注。
那继续~打假的工作就交给你了,呵:)
发表于 2005-4-11 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这个贴子最后由雨珠儿在 2005/04/13 04:26pm 第 1 次编辑]

呵,明文规定得好!自此之后,请睁大眼。
监督与支持!
发表于 2005-4-11 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抄来的
格杀勿论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05-4-11 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抄袭可耻!抄袭者在这混有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05-4-11 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我热烈的支持拥护    当然也做一做监督工作   虽然说这是分内的
发表于 2005-4-11 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支持~~这里是原创论坛~~坚持原创该是第一责任
发表于 2005-4-11 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支持,杀无敕
发表于 2005-4-11 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这种事公开以后
根本就不可能好意思留在这里
网上的事情
何苦抄袭呢?
难道为了个名字?
不值
支持严惩
发表于 2005-4-11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下面引用由无哲2005/04/10 04:18pm 发表的内容:
  近来发现一些抄袭行为为害论坛,好心人只是指出抄袭,并没有公开指责,把一些信息传给我,对此,我代表管委会重申五条律令:
  1\是会员的,有证据就封人,没商量.
  2\是斑主的.有证据就免职,不 ...
坚决支持,严厉打击。但对无诬陷也不能手软
 楼主| 发表于 2005-4-11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每个人注册一个有意义的网名不容易,要用自己的汗水去珍惜!不要自投罗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4-11-24 02:3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