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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抄袭者五条律令!
下面引用由是你吗在 2005/04/11 11:52pm 发表的内容: 怎样才更有利于知识的传播和交流,全民素质的提高,在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盗版上,其实国家也是左右为难吧。非商业性的好东东,能让更多人看到,当然有好处。说句难听点的话,我们大家有几个能做到冰清玉洁,100%正版。如果要求如此苛刻,那也便没有这个欣欣向荣的网络了。富人与穷人的逻辑和道理,是有不同的,如美国于我们,与伊拉克。我觉得我们国家说的还是有道理,生存权和发展权是第一位的。
我本人是反对抄袭的,但什么是抄袭,如何处理,似应更宽容一些。在工作中,更是天下文章一大抄,每人都吃得一样的饭,每天哪有那么多创新和创意!还有,各级报纸,不是经常大板块的“保持高度一致”么?处罚要有个期限,要有个视情节轻重,不要一棍子打死.这方面法律规定的比较完善,可以参考借鉴.还有,常用的那么两三千个汉字,几千年数亿人翻来覆去的排列组合,有所雷同自是难免,英雄所见略同?呵呵。我们的学习和提高,总是从抄写和模仿开始的。好像书法、绘画、器乐、声乐都是以模仿得逼真为荣的,要是偶画的比张大千还张大千,写的比王羲之还王羲之,嘿嘿。…….文学也多点宽容吧。还有,超过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期的,大家是可以随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语言的统一,度量衡的统一,才能使人听得懂,促进了更多的交流提高。个性,其实只是统一上的个性,你要表达的美好、失落、深邃,一定已有人千百遍的表达,个性,其实只有1%,就象我们个体间遗传基因的差异。一定意义上说,生活中更重要的语言不是诗或其他,而是每人千百遍重复的“你好!”“谢谢,”“妈妈”,“我爱你!”
与无哲兄,与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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