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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如我一样寂寞的文字和文人(9月15日更新至40楼/41楼)【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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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1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些如我一样寂寞的文字和文人


■黑  子


  遍布四野的草,向着一个方向倒,却从未向什么屈服过。



  在我展开叙述的时候,请允许我杂七杂八地回忆一点过去。

  1995年底,那一年的冬天很冷,我13岁。
  
  读初三的我和熊成方住在学校猪舍旁边的小房子里,地下全是稻草,这和猪舍一样;不一样的地方是,草的上面垫着棉絮,我们身上盖着被褥,猪身上却什么都没有。

  在农村的中学,这算是比较好的环境了,那些睡在一间大教室改装成的集体宿舍里的男生们,那年全感染上了疥疮。每天上课时,男生们总用手不停抓着大腿内侧,到最后放假时每个人的大腿都是血肉模糊。我和熊成方镇定自若的成为猪的邻居,镇定自若的坐在教室最前排接受老师的知识,以及知识之外的粉尘和唾液,但我们没有抓大腿,还时不时朝班上漂亮的女生望一眼,然后低头看自己的大腿,告诉她们我们没有得任何病,我们是健康的。

  熊成方的父母和我的父亲是同学,我和他从在幼儿园起就是拜把子的兄弟,当时他热衷于练习毛笔字,每日十帖;我热衷于把作业重复地做,每日五遍。他爱在家打沙包,我爱在家看三国。打小我们兴趣就不同,长大后也从事了不同的职业。我在故乡做了一段时间记者,而他是在深圳或者福建的玩具厂做模型师;后来我来到长沙做企业策划,他则凭借第一桶金开了一家手工玩具饰品店。

  初中的我们,与写作是没有多大关系的。我甚至是经常破坏经典的人,我常常质疑孙悟空的卑躬屈膝;我也常常质疑贾宝玉的优柔寡断;我更质疑周瑜的才思敏捷;我还质疑宋江的义薄云天……虽然如此,我还是很认真地上着语文课,但我的作文从来都缺乏原创特色,经常大篇幅抄袭,更多时候是全文不动地搬过来。

  那年冬天,雪还没有落下来,空气和座位都很冰冷。一个午后,我的语文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里,拿出我的作文本,问我:“这是你写的么?” 语文老师姓李,女性,长得白白胖胖的,看上去严肃,却从不发脾气,说话却是轻声轻气的,整个冬天都穿着一双棉鞋,走路无声无息。

  我写的作文是《夹竹桃》,我之所以如此记忆清晰,是因为我在作文最后写着:“去年夹竹桃开了又谢了,今年这时候,我却没有看到夹竹桃的开放,此时,应该是它开得最浓烈的时候。”我完全忘记自己抄露馅了,把季节都忘记。我故做冷静地望着老师:“是!”却全然忘记自己一说谎脸就会红。语文老师看着我,很久都不说话,然后在本子上打了90分,这分数在我读初中时候第一次出现。我很坦然接受了,然后回教室向我的同学们大肆炫耀。

  抄袭事件被我变成了荣耀,连熊成方也羡慕起我来,每天都向我讨教作文的写作方法。这让我很是得意,因为一向我都羡慕着他的字,羡慕着每年过年他能亲手为家里写下对联。然而我只能用钢笔把想出的对联记在纸上,骑着自行车到他家要他帮着我写。

  冬天的第一场雪落下来时,我们正在上着物理课,物理老师是语文老师的丈夫,也是胖胖的,却经常在上课时发脾气,将板刷扔到某位正在打瞌睡的男生身上,然后提出一些刁钻古怪的问题。物理老师正在讲着正电和负电,正在讲着雷电交加的夜晚,教室门口忽然出现了一个人,瘦瘦地个子,面相很年轻却满头白发,背着一个大的背包在寒风刮动的门口。物理老师望了他两眼,继续讲云朵和云朵之间的碰撞。却看见学生们的眼睛都好奇地盯着那个人,没有一个人关心云朵。物理老师再次停下来,走到门口,大声说道:“你找谁?”他决计不是我们的家长,四邻八野的学生家长,我们都是认得的,毕竟生在一个乡里面。

  那人嘴唇微微动了一下,却没有发声。他伸手扯住物理老师的衣袖,拉他到门外的走廊上,拉到我们看不到的地方。过了一会,物理老师进来了,站在讲台上:“同学们,今天给你们介绍一位特殊的客人,他就是门外的这位优秀的杂技师,他姓熊,我们欢迎他为我们表演杂技。”物理老师面带笑容地收拾了他的教科书、尺子、小发电机,走到门外,那位姓熊的杂技师走了进来。

  这是我第一次看杂技,也是我第一次看如此精彩的杂技。杂技师边表演吞剑,边背着岳飞的《满江红》,他的喉咙不发声,却可以说腹语。我们看见那剑一点一点地进入嘴里,最后只剩下剑柄,而《满江红》的词却不停顿地背出来。杂技师还表演了二指禅倒立,边倒立边给我们背食指的《相信未来》,一首诗背得气势如虹,背得我头皮发麻。表演了5个节目后,他站在讲台边,给我们作揖,然后说:“大家看了这么多杂技,我一天没有吃饭了,请大家给我一点饭钱。”见我们没有反应,他打开背包,从里面提出一捆纸来,那纸一叠一叠地装订着,像是老师们为我们油印的试卷集。他高声说道:“这是我写的一些文字,名叫《走》,现在卖5角钱一本给你们。5角钱,在当时相当于一顿午饭的钱,我可以吃一碗猪肉米粉,也可以在食堂吃带肉分子的炒萝卜。但是,当时我们全班40名同学有30名都买了那油印的小册子。

  物理课后,是语文课,语文老师进教室前,熊姓杂技师已经背着包离开了。他为我写下了一句话,后来我把那张纸夹在笔记本里,一直带到大学里。那话是这么写的:“有成就的人,必当是吃过很多苦;有思想的人,必当是走过很多路。”语文老师上课时,我们都没有听,全在那里翻着那本《走》的小册子。语文老师苦口婆心地在讲台上讲着《出师表》,我们却在下面随着杂技师的文字行走千里之外。杂技师写他在西北扒火车,写他在海南遭遇台风,写他在江南邂逅美丽女子,那生活与我们这群农村娃子如此遥远却又那般向往。坐在前排的我和熊成方也很认真地看,奇怪的是,语文老师看见了,却没有责备。

  晚上,自习课的时候,语文老师要我们放下了英文书,给我们讲叙了一个与那熊姓杂技师有关的故事。她告诉我们那个杂技师原来也是语文老师,有一次,一个杂技团来到学校,语文老师爱上了那能站在13把竖成一排的板凳上的女孩子,于是毅然地跟着杂技团走了。后来,那女孩子在一次表演中摔下来死了。杂技师就离开了杂技团四处流浪。流浪途中,他写了很多散文,那些散文没有半点哀伤,全带着幸福的眼泪。语文老师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有两个最珍贵,一个是坚持,坚持爱,坚持写作,坚持生活;一个是诚实,诚实爱,诚实写作,诚实生活。”说完,她意味深长地盯了我一眼。

  这一夜,在猪圈旁,听着猪的哼叫,我一夜没有睡着。我想着那杂技师,想着语文老师说的话。半夜醒来,写下了我的处女作《杂技师的行走》,结果闹得第二天重感冒。而今,我写的那文字已经在我高考失败后烧掉了,但那文字中记录下了语文老师的话,那文字虽然烧掉了,可值得铭记的话语已经刻入了记忆。之后,我写作文再也不抄袭了,总是认真对待自己所写的每一篇文章,我告诉自己,要认真诚实地写自己的每一篇文章,能自己表达的决不用别人的句子,这也是今天我写文字很少引用的原因。而熊成方也因此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决心像杂技师一样行走江湖。

  杂技师,我忘记了他的名字,却没有忘记他的话。他一个人,影响了兄弟两人,让我们的人生走在不同的路上。他或许依然在哪条道路上行走着,或许已经忘记了曾经在家乡的学校进行过一次精彩的表演,但是,我相信他,还在快乐地写作着。




                                                     (等待继续)

首次更新  9月12日 11楼(二)
二次更新  9月13日 25楼(三)
三次更新 9月15日 40楼  (四)
四次更新 9月15日 41楼  (结局)



[ 本帖最后由 ·黑子 于 2006-9-15 13:19 编辑 ]
发表于 2006-9-11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着你的更新,学习问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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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1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东门之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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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1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寂寞的人和寂寞的文字,写作需要我们经受寂寞。

想说:不管别人怎么样,坚持你自己的文字,有寂寞的文字相伴你是幸福的。

支持你!黑~明日细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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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1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黑子来了!
  可我困的不行了,先问候。明天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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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淡淡的文字,从心头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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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大早我就起来看了。 当为“精华”。原因:

1.真情的自然流露,不带一丝痕迹。
2.平实中透露着丰厚和扎实。文字沉入“纸”的内部!
3.比起一些“小情调”来说更显得可贵。
4.“心情”需要这样不浮不躁“的文章!
                         所以“荐精”!!

A.遍布四野的草,向着一个方向倒,却从未向什么屈服过。
(好诗!)

B. 读初三的我和熊成方住在学校猪舍旁边的小房子里,地下全是稻草,这和猪舍一样;不一样的地方是,草的上面垫着棉絮,我们身上盖着被褥,猪身上却什么都没有。
      在农村的中学,这算是比较好的环境了,那些睡在一间大教室改装成的集体宿舍里的男生们,那年全感染上了疥疮。
(这个日子,我过过,仅管没有长出疥疮,却以麦草中的臭虫婆为伴!)

C. 语文(是“物理”老师之误吧?)老师望了他两眼,继续讲云朵和云朵之间的碰撞。

D:“有成就的人,必当是吃过很多苦;有思想的人,必当是走过很多路。”
(哲人,伟大的哲人!)

E:语文老师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有两个最珍贵,一个是坚持,坚持爱,坚持写作,坚持生活;一个是诚实,诚实爱,诚实写作,诚实生活。”说完,她意味深长地盯了我一眼。
(也是哲人!更是伟大的教育家!不伤害一个幼小灵魂的“自尊”)

F: 飞狐子的建议:
    杂技师,忠实的爱的典范!为了真正爱。
    生活中最伟大的哲人。蕴藏着神秘的力量!
    因此,飞狐子真诚的希望你,搜寻记忆的角落,再现《杂技师的行走》。
   (我期待。心情的朋友都期待!)
问好。并欢迎继续支持心情,长回家坐坐!

[ 本帖最后由 飞狐子 于 2006-9-12 07: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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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手枪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9-12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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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雨  谢谢飞狐子  谢谢一枝投枪  谢谢蓝色手枪
谢谢爱看我的文字的朋友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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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我也来支持黑子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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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和我一样寂寞的文字和文人(二)




  我就读的高中,是小叔叔曾经呆过的。

  94年夏天,很热。父亲送我来到学校,在初中之前,我很少进城,即便进城,也大多是治病,别无他事。

  当时的高中还没有现在这么漂亮,建筑也不多。我去的时候,它已经有75年的历史,忙着庆典,忙着大兴土木。校门外的道路还在翻修,走过,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

  我走了学校门,带着某种个人的荣耀,因为这是一所省重点高中,我是乡里为数不多的中榜者。可当我交完学费成为这里的学生后,我才发现它与我的格格不入。

  宿舍是一栋四层的楼房,据说我住的寝室是叔叔住过的,后来我还发现了叔叔题在墙壁上的“飞鸿”两个篆书字。我曾经问叔叔,那两个字的意思是什么,叔叔笑而不答,我就以为那是叔叔对黄飞鸿的崇拜了。

  去后的第一次开会,是听校长做报告。校长讲话很是幽默,据说是名牌大学的文科高才生。我的班主任是一位女化学老师,姓石,想来应该与石达开有点关系的。虽然是理科老师,却对能写会画的人关爱有加,而且对我们这些农村来的特别照顾。语文老师是一位戴着眼镜嘴角有痣的女老师,姓李,也是胖胖的,教起课来一板一眼,很是正经。她常常让我们做的事情是抄名言警句,这难不倒我,我刚好有一本很厚的书,叫《金玉良言》,早对里面的内容烂熟于心。于是我每次摘抄时,就对那些名言的制造者们进行归类。归类整理后,我发现自己最爱的是古龙,于是又大量租借古龙的小说看。

  当时我的同桌是邓涛,一个至今仍然热爱漫画和剧情游戏的人。他后来做了飞行员,每年回来一次,我们总要将他家的酒喝完。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默契,每天晚上自习课,他看漫画时,我放哨;我看小说时,他提醒。我们就这样过着偷偷摸摸看书的生活。

  大概是过了一个月高中生活后,学校教学楼入口黑板上写了一个通知,说校浅草(取乱花渐入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之浅草)文学社招募社员,望参加云云。此前初中时候我曾投稿过,也有些文字在《小主人报》(上海)、《小天使》报(湖南)上发表,也还有过一位浏阳的女笔友彭建,但文学社是第一次听说。我便写了一首名叫“未来”的诗歌,连同自己过去的荣耀一同交到了语文老师手中。第二天,语文老师把诗稿还给了我,上面写着“诗贵含蓄,少一点口号为好”,这是我的第一首诗,为它作批注的是一位脑袋和我一样大的男语文老师,姓余。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评语,却让我对文学认识更深。

  我最后还是加入了文学社,这并不是因为我的文字出彩,而是因为喜爱文学的人本就不多。我所处的那个时代,本就是文学的衰落期,人们越来越爱看短小的文字,却越来越不爱自己动手写点什么;再不就是带着血腥、暴力和情色的,比如说《废都》,在我们的圈子里很受欢迎。

  进文学社后,认识了易术,那时他是社长。很清秀的面容,身材瘦瘦的,不高也不矮,当时他的文字有点郑渊洁的风格(郑渊洁的《童话大王》是我从八岁开始看的杂志,一直到十八岁)。易术当时和我交往不多,和我隔壁班的同学苏苏(段英)交往甚密。当时大家都很纯洁,对文学是,对感情也是。

  苏苏成为了文学社高一分社的社长,我好像是组织部长什么的,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管着每次要出社刊了,我就负责去收稿子;社刊印发出来,我又负责去发刊物。当时我是很服苏苏的,因为她的文字很是空灵,尤其能将散文写得出神入化。而且她的人长得也漂亮,举手投足间女人味十足。当时与我们一同进入文学社的有很多人,黄超众、向龙,他们两个和我一起被称为学校的三大情书王子;朱红、谭萍,她们两个的散文具有阳刚之气;文明,他的文字飘逸洒脱……常常,在学校阅览室,我们这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为一首诗歌的写法大声争吵,有一次,我和黄超众甚至被阅览室老师赶了出来。

  那时易术是很多社员的偶像,其一是他的文字很有质感,其二是他人长得很帅,其三是他在很多年轻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在这文学社里面,也只有他配当社长。每次在路上见到他,总能见到他脸上那自信的笑容。

  很惊异像我这样的默默无闻者,易术居然知道我的名字,还能在无数面孔中一眼就认出我来。我的朋友们说,那是因为你的大脑袋;我的老师们说,那是因为你根本不是文人,更像一个流氓。实际上,那时我的确很少写作,因为我认识到自己的水平完全不能和别人比,需要修炼。

  高一,在一堆小说散文中度过,记得当时我的阅读是平均一天五本,自己买,到阅览室看,到图书馆借,到外面租,各种方法都用遍了。感谢邓涛,他每天的背包里总是我们租的书,这些书让他至少少长了3厘米,要不然的话他现在起码身高一米八。

  高二的时候,苏苏和文明开始了“暗战”。这表现在每次文学社组织看电影的时候,他们总是坐在一起。开始是坐在最前排,后来每次都向后一排,直到某一天我看见最后一排的两个脑袋凑在了一起。那天播放的电影叫《乱世佳人》。我看得很起劲的时候,旁边的黄超众扯了一下我,叫我看后面。我看了一眼,转过头,继续盯着屏幕,可心里乱极了。我是一直迷着苏苏的,她怎么会和文明在一起呢?

  文明是文学社里面的另一大帅哥,尤其眼睛很大,能发出至少1000瓦的电,他朝哪个女孩子看,那女孩子的脸就真像是带电的灯泡一样红通通的亮了起来。不过平常他是很老实的,成绩也相当不错。字写得好,文也作得很有感情。

  实际上,文明和段英的秘密爱情被我们发觉的之前,我们三个人是一体的,秤离不开砣。我们经常一起到学校对面的所谓四川麻辣烫吃那一串串当时很辣的食物,最后看谁吃得少就归谁付帐,不用说,付帐最多的是苏苏;我们还去桥南市场买书,一起评论哪个作家的文字又有进步;我们还干过卖书的勾当,文明曾经说那是我另立门户的表现,有点像传销;我们也一同去文明家蹭饭吃,文明爸爸弄得一手好菜,开了一个小旅馆兼餐馆。

  苏苏和文明成为情人后,我们一起的机会就少了,常常是他们两个单独行动,而我一个人形单影只的在教室里看着书。这时,恋爱在学校里也逐渐成为风气,我就有了另外的生意:代写情书,3块钱一封。我的情书一天能写5封,质量也高,速成机会大,所以到最后得了封号“情书王子”。想不到,一个文学社社员,最后竟沦落到替人写情书出名,真让我心寒。

  但我是乐于接受这样的封号的,能被人称为王子也不错了,也算是肯定了我的文字。那时,我很痴迷写诗歌,但在学校写诗歌的人少之又少,写得出彩的人更少了。我欣赏的有一人,就是易术的同学张梦石。光看这名字就极富诗意,只是大学时我太过羞涩,一直只是看着她的文字,却无缘交往。但她的诗歌确实是刚柔兼备,尤其以我记忆深刻的那首《霸王别姬》,几年后,当我看张国荣主演的《霸王别姬》时,总忍不住想起那首诗,我甚至怀疑那编剧就是张梦石。

  易术他们毕业了,我们也进入了高三,虽然要为了高考,但我们还没有放弃文学社。文学社改选时,我们高三还剩的十三名社员全去了,我当时在台上把衣服脱掉,对台下众社员说:“我就是黑子,那个写情书出名的黑子!”把全场都笑翻了,也让很多人对我记忆深刻。最后社长是苏苏,而我是高三分社的社长。

  后来,在离校前,我们一群人在校报上发了整整一个版的文字,我的文字在中缝,我写道:“很多人像野草一样,有的人中途倒了,有的一直直立着,但我们都记得文学,我们一直坚持着,不断有新草长出来。而我们这些老草们,以后哪怕不写一个字,也依然会记得曾经的这段时光。”

  后来,我们就毕业了。我高考失败,自己找原因,以为是文学害的,便把所有的文字全都堆在一起烧掉了,包括一部初中时候尝试写的长篇小说,包括高中时候的若干小说评论。




                                                (继续等待继续)

[ 本帖最后由 ·黑子 于 2006-9-13 08: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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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子,又贴了看过了。风格依旧。

1。我是一直迷着苏苏的,她怎么会很(和)文明在一起呢?
2。易术他们毕业了,我们也进入了高三,虽然要为了高考,但我们还没有放弃文学社。文学社改选时,我们大三还剩的十三名社员全去了,我当时在台上把衣服脱掉,对台下众社员说:“我就是黑子,那个写情书出名的黑子!”把全场都笑翻了,也让很多人对我记忆深刻。最后社长是苏苏,而我是大三分社的社长。
(在这一段话中,我对“高三”和“大三”有些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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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飞狐子   文字写出来后 就一直没有细看     所以有很多错别字   很感谢   已经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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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手枪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9-12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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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上有两个最珍贵,一个是坚持,坚持爱,坚持写作,坚持生活;一个是诚实,诚实爱,诚实写作,诚实生活。

说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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