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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xiao

不羁的孤独 古典的情怀--------------自我解读拙作《我他妈的就是会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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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就放在这里吧,哪里讨论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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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身这样的粗口的诗歌的讨论,我是不赞同在大厅的,但见小小勇气可嘉来解读自己的作品,便同意在大厅2两,现在争议太大,变成争吵就失去了意义。

都消消火,到此打住吧。别再争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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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6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柏相 于 2012-5-16 00:44 发表

  你侮辱没侮辱我,有你的回帖在
  我可能移动不对,但你不能那样侮辱我吧,你回头看看你说的那些话~~~
  尊重应该是相互的,我移动不对,你可以有多种方式告诉我,说那么伤人的话,何必呢
   ...


我是个在乎精华的人?——我可以认为你在侮辱我啊。

还记不记得,上次因为《瞎啸集》我给无哲投诉那件事? 其实与圈圈 和阳光都没有关系,你才是“罪魁祸首”? 我后来想明白了,阳光是“误伤”。我给你发了纸条的,说“放你一马”,不想把事情弄大?

什么是一样? 我已经说过了,一样干嘛要移动?一样,干嘛我要投诉? 关于强奸与快感的例子我实在没有力气再举了。

这件事情,我想听到无哲的意见,我已经给他实事求是的说明了。

有不同意见是很正常的,但强加意见给别人是要遭天谴的。和稀泥无异于“助纣为虐”。

我本可容天,奈何天不容我?

我心已伤过多次,不必再留恋。我在这里发的最后一个帖子估计也快要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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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6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半遮面 于 2012-5-16 06:21 发表
本身这样的粗口的诗歌的讨论,我是不赞同在大厅的,但见小小勇气可嘉来解读自己的作品,便同意在大厅2两,现在争议太大,变成争吵就失去了意义。

都消消火,到此打住吧。别再争吵了。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我希望弄个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坦坦荡荡。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我要求有个不要任何遮羞布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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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比喻是强制的,强制造成的后果不够自然,有可能是无病呻吟。虽然用到了“那些话”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愤青也有愤到点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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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xiao 于 2012-5-16 07:08 发表

我是个在乎精华的人?——我可以认为你在侮辱我啊。

还记不记得,上次因为《瞎啸集》我给无哲投诉那件事? 其实与圈圈 和阳光都没有关系,你才是“罪魁祸首”? 我后来想明白了,阳光是“误伤”。我给你发了纸条的,说“放你一马”,不想把事情弄大?

什么是一样? 我已经说过了,一样干嘛要移动?一样,干嘛我要投诉? 关于强奸与快感的例子我实在没有力气再举了。

这件事情,我想听到无哲的意见,我已经给他实事求是的说明了。

有不同意见是很正常的,但强加意见给别人是要遭天谴的。和稀泥无异于“助纣为虐”。

我本可容天,奈何天不容我?

我心已伤过多次,不必再留恋。我在这里发的最后一个帖子估计也快要来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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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夏萧兄,你上楼的有些话实在不妥
:struggle :struggle :struggle :strug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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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6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让你清清楚楚 明明白白知道自己错在哪?

1. 组织程序

   既然半半和风雨已经同意,你已经表示保留个人意见,即使有新情况,再起风云的话,是不是要经过半半和风雨同意?
   你也是几十岁的人了,这起码的规矩和分寸应该知道啊,打个比方,我已经有上级的批文,你这个下级执法机关来处理,你说要不要先给发文的机关打个招呼呢?

2. 不尊重同事

   也也和温柔也是版主,他们也在热议当中,如果有问题,他们会知道。你这样做,是不是说他们两个不作为呢?
   这件事情,你陷他们于两难的境地。
   还有阳光和剑客无剑也在讨论和热议当中。

   其实,这也是不尊重水区的做法。水区我以为是属于娱乐性质,不是垃圾场和回收站。这些话,只怕水区的斑竹都憋在心里好久了。

3.不尊重我
   这个不必说。

4.处理方法完全不当
  
   这不是你的自留地,也不是你家客厅。你已经表示过保留意见的,可以不参与讨论,我们求同存异即可。你既然保留意见那就保留到底,再移帖,我就认为你“阳奉阴违”。
   这么多人都是有经验,有水准,爱诗,识大体,顾大局的人。还有谈笑之间,章羽等前辈及腋窝等等。
   你的逻辑有问题,“本想移动到水区再参与讨论的。。”这无异于掩耳盗铃。既然在哪讨论都一样,为什么要移动? 你有什么讨论的话不适宜在大厅讲?

   即便你对章羽的回帖有意见,可以删嘛,自己没有删回帖的权限,至少半半有嘛。你不能再拿我的主题帖说事。

   

5. 章羽的那个随笔 真的有问题吗?

   我觉得这个也是争议很大的问题。我个人是觉得没有问题的,也是应该在包容范围之内的,不是“下半身写作”。

   再读章羽这首诗:“随便找个女人当回儿子” ——怎么理解? 这完全是一首描写母爱的诗,高尚的作品!
可惜了!
   只读字,心理阴暗的人才会读不出来啊


6. 我认为的底限

   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人伦道德;
   不涉及邪教,赌博,淫秽等等;
   不涉及侵犯任何人隐私和其它利益;
   不违反任何互联网信息发布的相关法规;

   就本帖而言,讨论的宗旨和内容始终在诗歌的核心。


一点补充: 最近有好几次,我,也也,刀刀,章羽,间或还有谈笑,天放,阳光,无剑,呆瓜等人,几次夤夜贴谈,大砍大杀,砍了好几个“精华”的帖子,对于诗歌的正本清源,对于诗往何处去,如何写如何提高等重大问题的讨论都非常深入和真诚,气氛非常好,极有成效。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诗友来讨论。
          在这个帖子里,大家也正砍得起劲,我都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

   
        我们对于论坛存在的互相吹捧,互相恭维的不良习气,开始了一场清理和抵制,正在形成有组织,有规模的系统化运作。可惜啊,要毁于一旦了。

       这是非常有建设意义的事情, 你这么做,真的是极大的破坏。
  
       多做建设性和开拓性的事情,不要干破坏性的事情啊,即便你是无心的,但后果却是糟糕透顶

[ 本帖最后由 xiaxiao 于 2012-5-16 1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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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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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6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莫O0o 于 2012-5-16 09:52 发表


你可以提出自己的抗议

要求移回大厅。做不做在你。

不过我今天替你说出来了你的心里话。你欠我一大人情。

这是你的权力,与我本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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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擅长把所有的帖子灌成水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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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xiao 于 2012-5-16 09:53 发表


你可以提出自己的抗议

要求移回大厅。做不做在你。

不过我今天替你说出来了你的心里话。你欠我一大人情。

这是你的权力,与我本人无关。

  事情到此,我不得不说,我鄙视你!请你冷静回头看看这个讨论的整个过程,我们相互无恩,也无所谓义绝。你并没有说出我的心里话,再说,即使你以后那一天说出了我的心里话,也不存在我欠你人情的问题
  我尊重半半决定,到此为止,你要是在没事干,就继续在这里无聊吧
  你只记得你发站内消息说“放我一马”,还记得后来发站内消息说让我读写你的诗歌不?你只记得《瞎萧集》,你还记得那件事和我有什么关系不?你有好多记得,你也有好多不记得,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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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我给圈圈说的话

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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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6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248# 如果你还看不懂

我也不必和你再说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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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xiao 于 2012-5-16 09:53 发表


你可以提出自己的抗议

要求移回大厅。做不做在你。

不过我今天替你说出来了你的心里话。你欠我一大人情。

这是你的权力,与我本人无关。

  顺便告诉你,移回大厅,我没有那个权力,即使有,我也不会移的。
  你去向水区的版主申请移动吧,这也是你所说的组织程序之一。
  还有,算了,不多说了~~~
  呵呵,我可能也太执拗或偏执了,夏萧兄不必在意,我还等着你道歉呢,关于移动帖子,我在前楼已经正式道过谦了,你说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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