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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的感恩】我想跪在你们面前(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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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岁月可以让所有的尘埃卷走,也可以让路途的风景翻过;让所有的淡漠远离,也可以让日子的色彩多变……唯有一种恩情决不能被岁月抹去,更不可能让此生还活着的我就这样简单地说出来。今夜,听着歌曲《感恩的心》,我想用文字记录自己时值今日还能坐在电脑前与时光一起行走着的真实故事。

或许每个人在孩提时代,都有着各种各样的磕磕绊绊,我也一样,免不了这样的遭遇。由于家境贫困,或许是营养不良,或许是天生不济,总之那时瘦小个儿,体弱多病,依稀记得母亲常常催促父亲抱着我去镇卫生院,比如感冒发烧,打针哭泣,成了“家常便饭”。这都不足为奇,也是一个孩子生长过程必经的吧。

事出意外也可能不足为怪,偶然中有必然。小时候比较勤快,和邻居那些姐姐们聚在一块洗衣嬉戏,算是晚饭后,特别是夏日里最快乐的时光。家里六口人,幸福地挤在十平米不到的公房,当时我们居住的平房两面还矗立着两幢大楼(那时候三层楼算是高的了),小孩眼里的“大四合院”样子,那大院子中间就有一口能让乐清全镇人挑水烧饭的大井,我们当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故事也就从这口百年老井诞生:记得自己才6岁不到,想节省点自来水,也可能是因为井水清澈,就拿着个脸盆,(《山楂树之恋》里的那种),按住井沿,跳在一块方型的青石板上,当我装满水,起身的时候,小屁股就撞上井壁,整个人随着脸盆一起沉下去,下沉,下沉……或许这就是命运,那么小的孩子,居然就像在娘胎里那般地浮浮沉沉,等到耳边听见我家左面楼层的一个小弟弟大喊“爸爸,快来啊,快来救人,有人掉进井水了!”,反正我的双脚被拉上来了,整个人也全都放置在安全的井边了。

记得叔叔说,我大概在水里呆了起码5分钟,因为他的儿子刚好在二楼朝院子处才看得见,而叔叔还在二楼家里,是二楼最里面的角落,这是事实。叔叔只说“这孩子幸运,这孩子真能折腾!”,好像也没惊动多少人,就我父母出来感谢了叔叔他们。在那个年代,我们两家关系甚好,叔叔家的春英阿姨白白胖胖,人也特豪爽,平时去她家吃些零食都很正常,也就没怎么正规地言谢。这是孩子时候我的估计,我也就继续正常地生活着。直到我的记忆里永远留着这份恩情的时候,我一直想,一直想,等我长大,等我———这一等,就等到了我的儿子高考进大学了却未能如愿的最悲痛时候,我拖着劫难的身子,默念着:一定带着儿子跪下来,好好感谢春英阿姨一家子。人是个感性又理性的高级动物,好不容易打听和找到她那简陋的家,和春英阿姨太熟络的缘故,也是因为她看着我这些年的沧桑的缘故,我只说出了我要下跪在他们面前的话,而未付诸行动。那一年,那一天是我今生最激动和难忘的日子。想不到阿姨家的女儿也已经有老大的孩子了,想着那些生命的重托,我和儿子离开了他们家。

这件事终是未能如愿完成,但这份救命之恩,何以感恩?心里,每时每刻,我就像当初在她家说的一样,只要我好好活着,就是对叔叔救命之恩的回报了。这是叔叔他们一家子最简单的想法,试想没有他们家儿子那一喊,哪有木芙蓉的现在,还有那健硕的儿子?有的人终其一生不明白,感恩不是那么沉重的,而是你要好好把握住存活着的每一天,简单快乐地向着太阳祈祷你需要感恩的人就是最好的报答了。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生命这样的金贵,唯有在心底千万次地重复着当初被叔叔阿姨拒绝的跪伏,是他们牵起我和儿子,教诲我人在怎么苦都要活着的至理名言,来自老百姓的肺腑之言。“我要跪在你们面前!”,在我木芙蓉的有生之年当是永不消失的声音,这言行会永远重如泰山!

[ 本帖最后由 木芙蓉 于 2010-11-18 10:53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谨在此再次向对木芙蓉有救命之恩的叔叔致以最虔诚的鞠躬,向善良的春英阿姨和他们的儿子阿峰、女儿阿姿,致以最真挚的祝福!!木芙蓉发誓,绝不轻言生命的终结,再苦再艰难都要活着,待木芙蓉被你们真正接受的时候,没有难言之隐的时候,一定再来和你们见面!!
12月19日下午找到阿姨家,碰不到人,再去南大街找,问来阿姿在南城社区,星期天不上班,正愁没联系电话的时候,看到宣传栏阿姿的照片和电话,对话中她说那是举手之劳,其实不是的,一辈子怎么感恩得完呢?那她在我问多了的情况后,说晚上我可去她父母家,会见到。仅此记录,这是平生第二次去,但真的像菩提说的,跪不下的,嘴上说了,拉着阿姨的手漫谈。总之,这辈子能活着就要时刻将救命之恩挂在心中。能去看望就尽力去吧,恩人,祝你们一家都健康平安幸福吧!

[ 本帖最后由 木芙蓉 于 2010-12-20 21: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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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出限制数字,但不肯删去,就让这篇日记作为木芙蓉活着的每一天必须要读的文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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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份恩情让人感动,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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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蜀道人生 于 2010-11-8 00:55 发表
这份恩情让人感动,终生难忘。

姐姐,有时候觉得,活着,真的已经很幸福,不再奢望什么了。经历过太多的沧桑,才会更加珍惜生命。
感谢姐姐第一时间来读木芙蓉的日记! 这篇也已不能称为随笔了。动情了就琐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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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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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活着,真的已经很幸福,不再奢望什么了。

我也持相近的观点。
我在南大西洋做水手的时候,船上淡水供应不足,我差不多有一个星期左右几乎没有喝过水。
那时,我就想,我以前的生活,太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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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最讨厌跪的。
倒不是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的原因。
跪,是一种极度自卑的表现,尊严、人格尽丧。
不仅男人不应该跪,女人也不应该。

上访的时候,老百姓给公仆下跪,我就觉得是相当213的表现。
主人给奴才下跪,全搞反了,黑白颠倒了!
主人比奴才还贱了。

但是,木姐这种,为恩人而跪,我认同,我赞赏!
跪恩人,是合情合理的。
跪家族长辈、跪神佛、跪恩人,在我的认同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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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救命恩人,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舍身相报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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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木芙蓉是个知恩必报的人,所以你才能成为我的红颜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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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菩提本非树 于 2010-11-8 06:54 发表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说得好!

自古以来这句话很灵验。
菩提,我想这是很多人必须做到的。
因为话不新鲜,所以更含深意,唯有懂之。
在我已经是一路的感恩了。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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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菩提本非树 于 2010-11-8 06:55 发表
活着,真的已经很幸福,不再奢望什么了。

我也持相近的观点。
我在南大西洋做水手的时候,船上淡水供应不足,我差不多有一个星期左右几乎没有喝过水。
那时,我就想,我以前的生活,太幸福了。

嗯。只有经历过才深谙此理。
菩提做水手的这段生命过渡期,是劫后重生的幸福源泉。
谢谢菩提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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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菩提本非树 的帖子

菩提非常率性,姐姐赞同你对那些不自爱的人的剖析。
结合下面的留言,木芙蓉更是坚定着感恩的理念。
是的,对救命恩人,舍身相报也是应该的,这不是武侠,是现实可见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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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妙妙 于 2010-11-8 09:47 发表
木芙蓉是个知恩必报的人,所以你才能成为我的红颜知已。

妙妙,尽在不言中吧。女儿情对于我来说更珍贵,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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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生活,见证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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