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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诗友涟依,论译诗,所得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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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涟依

《风华与隐痛,在时光深处》
                               ——《诗的时光书》读后感


                            我是你路上最后一个过客   
                            最后一个春天
                            最后一场雪
                            最后一次求生的战争
                                              ——保尔·艾吕雅

法国人Paul Eluard的诗,以前没读过。这次读到,是因为《诗的时光书》。作者是我并不熟悉的两个女子,苏樱、毛晓雯。此书阐释了21位西方诗人——生平故事、代表作品、诗风赏析。

作为一个过气的学英文的“老”人,读此书,遭遇了一些尴尬。说“老”是相对于“新”而言的。新新人类早已不读这些陈芝麻烂谷子啦!而自己当年吸收的英语文学知识,当时新鲜热辣,经过20年时光的淘洗,也变成了老旧泛黄的记忆,古英文、诗歌的条条框框、各位诗人的名篇......重读,才知道自己忘掉了大半——这是尴尬之一。还有尴尬之二呢——重读,才发现,年轻可仰仗记忆力强,但是年轻却多么缺乏理解力!当年一扫而过背下的名篇,仅仅是背单词,哪里懂得细品其中的诗意韵致、风华与隐痛?全部囫囵吞枣,不知神髓!

说来,如今重读,虽然英文还给老师不少,但是基于对中文诗歌的理解加深,对诗的韵味鉴赏力提高,倒是加深了对这些西方著名诗歌的领悟。也许,如《幽梦影》所言,读书恰如看月、望月、玩月,层次不同。理解,是要沧桑和年纪做基础的吧。

中西方比较文学,一直就感兴趣,但是,越比较,越知道难,越知道自己懂得少。
外国文学,不是简单容易深入的领域。对非母语文学作品的欣赏,只能靠自己对该语言原文的理解,所谓别人的翻译,不但隔靴挠痒,而且容易产生歧义和误导,尤其是当今很多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翻译,是完全不可信赖,完全不靠谱的,甚至是对原文的破坏。

就像中文的精华是无法翻译成为英文的,英文的精髓,也绝对不能搬入中文。要理解,要品鉴,必须读原文,读透原文。同时,对母语中文,对自己的文化,必须有很深的底蕴。互相映照,才知其神妙。成功的前辈,如钱钟书、林语堂等人,浸润在中西文化之中久矣,才可以在两种文化里自如转身。
不过,这还只是泛指理解和翻译文学作品,如果特指诗歌,那便有一句美国桂冠诗人Robert Frost 的话可以作答——诗,就是翻译之后失去的东西。原作的意象和思想基本可以复制到另一种语言,但复制品仅仅可以叫做散文、格言......反正,已经不再是诗歌!例如高尔基的《海燕》,本是格律诗,我们的译文呢,只能当做散文,最多当散文诗来读。试问,拼音文字里轻重音的结合、元音和辅音的结合、各种连读和拼读,所能营造的音乐效果,如何用单字单音的中文体现出来?和我们无法把宋词里的平仄转到英文里去同样,格律是构建诗歌形式美的主要质料,离开了这样的形式美,诗歌还叫诗歌吗?宋词失去了平仄,还是不是宋词?一旦翻译,就丢失,而所丢失的,正是最美妙的部分,丢失了,诗便不诗。

从内容来讲,跨文化的理解也有无可逾越的障碍。如果不谙别人的文化,把别人的诗歌里“有理”的诗句“无理”地接受下来学写,无疑会出现很多不通的、匪夷所思的修辞!恰如读某些人中不中、西不西的诗作一样,打着西方意识流啊,后现代啊,意象派啊,等等旗号,写的是不通之极的自己也无法解释的“诗”。

翻译的高下,可以通过对比,马上凸显。举一个例子,某日看诗经英译,《野有蔓草》其中一句“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仅仅八个字,几位大名鼎鼎的汉学家作翻译,各自交卷来看。分别为:
1. We met together accidently, And so my desire was satisfied;  (James Legge)
2. By chance I came across him, And he let me have my will;  (Arthur waley)
3. I met by chance my clear-eyed man, Then my joy began;  (Ezra Pound)
4. Unexpectedly we meet, Fitting my desire. (Hans H.Frankel)
第一位,简直就是白开水,完全直译,简单至极地把口水话摆出来;
第二位,通过将By chance 提至句首,把偶然性强调了,come across 的选用,增加了画面感,但第二句,实在太平淡,而且语义不通,什么叫he let? 什么叫have my will? 她的愿望实现,来自上天安排的偶遇的机缘,而不是来自他吧;
第三位,庞德是意象派诗歌的领军人物呢,第一句添加了对那个男子的描述,称其clear-eyed 眼睛清澈,属于超出原文的发挥,第二句翻译远超第二位译者,放弃了直译。她的愿望满足,而快乐奔涌而来,因此译为my joy began,传神,可以说把语气和情绪融入了翻译里。可依然要说,翻译的两句,句式结构太稀松平常,而且意译过甚。
第四位,傅汉思Hans H.Frankel的译文与原文建立了最佳对应。这位美国汉学家是才女张充和的夫婿,对诗经研究经年。从意上而言——副词Unexpectedly提前,偶然性突出;最胜在fitting的使用,正是“恰如我愿”的意思,指这样的偶遇和我的心愿“完全合适”、“对应得恰如其分”、“铆榫相合”。最高明的是,从音上而言——这翻译照顾了音韵,两句每一句三个词,都是第一词和第三词为多音节,中间第二词,we 和 my 单音节,两句结构平衡,读来第一词加重,第二词放轻,第三词加重,正是:强-弱-强,强-弱-强,节奏有致,朗朗上口。这才对得起《诗经》,这种讲究调式音韵的远古歌咏。翻译达到了简洁凝练,意思准确,音韵合拍的要求。

实在有不胜枚举的例子,越学,越感受到语言学的无涯无际,深邃无底。要碰触,实在需要勇气。对《诗的时光书》两位女作者,非常佩服,从文字看,她们应该年纪不大。而无疑,在诗歌式微的今天,她们沉浸其中,是怀着对诗歌的热爱吧,对理想主义的热爱吧。纪念理想时代的风华,也哀悼理想时代的飘零。无论如何,21位诗人,逐一读来,仿佛在诗的长廊里流连,又像在时光的隧道中穿越,那些诗意的激情,漫过我们,风华和隐痛,一块袭来,像自己对青春和理想的回望。

读完总结,《诗的时光书》优点在于——

一、所选21位西方诗人,具有一定时代和流派的代表性。选择典型代表,进行阐释以说明西方诗歌流派特色,意象派、超现实主义的朋克一派、墓园派、奥登派、拉雯尔前派......态度客观并严肃,不会故弄玄虚,没有卖弄生僻,去选一些不见经传、影响力微弱的诗人。

二、女子写诗评,对诗人生平的叙述、对诗的评价,都很细腻,分析诗人的成长,阐述诗歌的特色,都细致入微。从诗人的生活背景导入,挖掘其诗风形成的渊源,总结其诗歌的主要特点和流派,从多个角度评价其诗作,举出例子,具体点评其作品,细致到一个词的翻译和理解、韵律的转化。

三、特别针对英文诗歌的写作,专门列出“诗礼小札”,讲述英文诗歌所要遵循的“礼”——规律。例如,何谓五音步抑扬格,何谓英雄双韵体,何谓诗歌的音色,何谓诗歌的理趣,何谓西方长诗的传统......这些比较普及的英文诗歌知识,对了解西方诗歌,提高欣赏水平无疑是有益的。

四、在评介诗歌的时候,评价态度严肃,客观。做到吸收多家观点,不妄下结论,有不少联系不同时期、不同流派的多位诗人的横向比较,从思想、哲理、抒情......各个方面展开对一首诗的点评。总结点评的时候,文辞颇有一些精妙之处。即使不懂英文,也不妨碍从这样精准的中文评价里,吸收到诗歌的妙义。

五、作者推出一首诗一位诗人,用的手法非常自然,联系自身,总是结合作者自己的生活经历和阅读体会来介绍,而不是教条式的灌输理论。自己是在何种情况下接触这位诗人的作品的,如何循序渐进地了解这个流派的。读者可以跟作者一起,从不甚了解向前走,进入一位诗人的内心,进入一首诗歌的思想内核。这是生动而易于为读者接受的方式。

当然有不足。有些章节有些诗人分析得精彩到位,有些略有偏题。如,论述泰戈尔的一章,个人认为最失败,真正正面评价泰戈尔诗歌的话,基本没有,仅仅引述一首被传闻是泰戈尔的诗《最遥远的距离》,而大篇幅记叙自己的故事。也许作者著书的主旨仅仅是写自身和这21位诗人的连接缘分?而不分析他们本身?可是,这样弱写诗人,强写自己,无疑给读者一种笔者笔力不逮的感觉。

最大的不足,就是这点,作者似乎为了使读者易接受,加入自己的生活痕迹过多。交代自己如何接近这首诗的,如何知道这位诗人的。但是,有些接触的“故事”不免“制造”的嫌疑。而且某些引入的起点,和要讨论的诗歌诗人,关系不是非常明显,似有多余。为此,作者联系了差不多所有当前流行的、热门的古今诗人,捆绑在一块分析,有时多少有点牵强。例如,因为活佛仓央嘉措的一句“不负如来不负卿”而兜好大一圈联系到弗罗斯特的诗歌(The Road Not Taken)“那条未走的路”: 小路在缀满黄叶的树林里分了岔,可惜我只能选择其中一条。(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议论半天选择和放弃的艰难。要说牵连,这仅仅是一个句子的意思勉强有点点关系,跟Frost的诗歌格调、写法等等,毫无关联。大篇叙述如此切入,跨度太大,而使章节太散漫,主次颠倒。

再者,不喜欢女性刻意避开女性特色的文字,为了避免被指自伤自怜,就故作洒脱,刻意中性化。在这样做的时候,分寸把握不当,文字会显得“油”。女子写字,发嗲卖萌,当然不好,但是还是尽量斯文典雅的好,不用太不羁,太先锋模样,专门摆出阅人无数的老练来。而且,在讨论历史与艺术的时候,个人认为不宜太不以为然,还是就事论事,让文字显现出庄严尊重好些,太多个人批评,联系琐屑事件,扯得过远过细碎过于私人,都是不当。

书里列举各位诗人的成名作,有些太popular,例如叶芝的《当你老了》,这里不说了。摆两首不算名震天下,但是我觉得有特点的出来——

   Nothing gold can stay / By : Robert Frost    《美景易逝》/ 罗伯特·弗罗斯特


    Nature's first green is gold,                     大自然的第一抹新绿是金,
  Her hardest hue to hold.                          也是她最无力保留的颜色。
  Her early leaf's a flower;                        她初发的叶子如同一朵花,
  But only so an hour.                              然而只能持续若此一刹那。
  Then leaf subsides leaf,                          随之如花新叶沦落为旧叶。
  So Eden sank to grief.                            由是伊甸园陷入忧伤悲切,
  So dawn goes down to day,                         破晓黎明延续至晃晃白昼。
  Nothing gold can stay.                            宝贵如金之物岁月难保留。

弗罗斯特写诗严格步韵,名言是——诗歌是戴着镣铐的舞蹈。说的是,要诗人在遵从法度的前提下,表现诗歌的美。上边这首,韵律成aabbccdd. 两句一个韵[d][er][f][ay]。就长短来说,分别为——短音,长音,短音,长音;就轻重而言,分别为——轻音,重音,轻音,重音。读来舒缓顿挫,节奏美尽显。
就诗的内容而言,正如纳兰词“人生若只如初见”,感叹如忧伤的大提琴。中文尽管努力表达,音律是没法处理的吧!

    Fog / By: Carl Sandburg                            《雾》 / 卡尔·桑德堡

    The fog comes                                           雾来了
    On little cat feet.                                     踩着小猫的脚步
    It sits looking                                         它静静地蹲坐下来
    Over harbor and city                                    眺望海港和城市
    And then moves on.                                      然后继续向前

诗歌为什么不能写简单的东西?诗歌可以来自任何具有启示意义的事物,只是不要写的平庸。猫是平常的动物,雾是寻常天气。看似距离很远的两者,被诗人摆在一起,却乍现了诗的不凡。雾像猫一样的姿态:轻盈,优雅,神秘,不知不觉靠近,不知不觉离去,多么若即若离的美丽。

     The Taxi / By: Amy Lowell                          《出租车》 / 艾米·洛威尔

    When I go away from you                                 当我离开了你
    The world beats dead                                    世界的心跳停了
    Like a slackened drum.                                  一如朽坏的鼓。
    I call out for you against the jutted stars             我迎着尖利的星星喊你  
    And shout into the ridges of the wind.                  喊你,迎着如浪尖的风。  
    Streets coming fast,                                    街道狂奔而来,
    One after the other.                                    一条接着一条,
    Wedge you away from me,                                 把你从我身边推远。
    And the lamps of the city prick my eyes                 城市的灯管刺痛我的眼睛,         
    So that I can no longer see your face.                  使我再看不到你的脸。
    Why should I leave you,                                 为什么我非得离开你,
    To wound myself upon the sharp edges of the night?      在夜的利刃上劈伤自己?

这里beats 很简洁精湛,不必写heart, 心跳声已经砰然,且顺利承接下面的鼓点drum的说法。wind风 直接嫁接
ridge浪,合理中显生动。一连串锋利的词下来,到最后一问,这个夜晚的确就那么sharp!我呢,避无可避地
wound受伤。这是现代大都市的离别,灞桥早已没有了可供攀折的柳树,不疾不徐的斜阳底下也早已没有了短
亭、长亭,一切都尖利起来。无论是被出租车飞速挤压起来的夜晚的空气,还是倒退的灯和倒退的星星。这载我
离开的车啊,不给我们留下任何落泪的时间,都市离别没有任何缓冲,飞快,我们被扯开,你手心的温度还在,
我们已被分隔在两个世界。短短几行,这位女诗人的描述,把人带到了那个离别的场景中,感受到劈伤和撕扯的
疼痛。这就是诗。

为什么还是有许多人不放弃对诗歌的喜爱呢?我想,因为人有精神追求吧。在书的最后一章,作者借诗人莫里斯
(Morris)的诗歌《大地乐园》的结句“我只是个空虚时代的无用诗人”(The idle singer of an empty day)
道出了纯文学在如今社会环境下的尴尬。市场大众趣味要求的“文字”品味不能高于《知音》、《青年文摘》、
《时尚伊人》......故,作者在后记里坦言,这本书是“写给一个时代的情歌,也是写给一个时代的挽歌”。

21位曾经在西方诗坛名声赫赫的诗人,逐一读来。他们的面目模糊了,他们的情感却在诗篇里,永远熠熠生光。
人生本短暂,为什么不珍惜一抹照亮灵魂的光呢?

                        人孤独地站在大地的心上
                        被一束阳光刺穿
                        转瞬即是夜晚

意大利诗人卡西莫多用三行诗道尽了一生。诗歌就是那束阳光吧,刺穿人生,曾经在每一片晚霞上燃烧的理想主
义风华,转瞬成了隐在黑暗里的痛,这样的感受,属于一群敏感的人。

午后闲暇里,翻阅《诗的时光书》,夏日的阳光透过身后的落地窗投到身上,似乎把我笼罩在这群人丰富的情
感里。时光深处,他们的风华和隐痛,在这一刻温水一样包围过来。

要说,感谢两位女子,隔着时光和尘世,把这群人的敏感细腻给我们打开。风华与隐痛,都让人感叹,时代的、
他们的、还有我们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7-22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之后,诗还在吗?》 / 风浩荡

作者:风浩荡
整理文字:涟依

《翻译之后,诗还在吗?》

拙文《风华与隐痛,在时光深处》,从弗洛斯特的话“诗,就是翻译之后失去的东西”展开,浅浅议到翻译诗歌的时候,因为文化的差异、文字的不同特色,原诗的一些构成不可避免会遗失,反映不到译文中来。就此陆续与朋友们讨论,收获颇大。其中风的看法,梳理了我文字里的条理,也补充了我文里的疏漏,有整理留存学习的必要,特将风在回帖以及闲聊中所表达的观点归纳收藏于此。文后对本人的肯定、表扬、鼓励,也一并笑纳。

                              《翻译之后,诗还在吗?》 / 风浩荡

【一】诗,就是翻译之后失去的东西,这话有道理,但是片面。

这话有道理。英汉两种文字,在转换之间,错肩而落下的那份微妙情怀,是蛮遗憾的诗意。
不要说西语和汉语之间的互译会失去原语言有的韵味(虽然真正的译家译出的作品也有可能高于原作或在另一种语言的美感里让原诗产生新的味道来,这当然是稀罕之幸遇),就是同一种语言里古译成现代,或现代折腾成古文,也会遗失。一经转手,必有遗失,这其实不仅是语言之间的问题。记得小时玩过的游戏---窃声传话,最初的那句话到后来往往面目全非,也是印证了遗失的这份道理。

但说这句话有道理,并不是说这是真理。这话,可说是译者的一种惭愧之说法,但肯定是以偏盖全。如果一旦进入翻译,诗就不是诗了,那岂不是,诗就变得不可翻译啦?翻译根本毫无用处啦?不是的。例如,将诗经译成现代文,依然很美有很强的启发性。译文加深了我们后人,对原诗的理解。如果让一个对诗经原文就不太懂的人去读诗经,没有译和解释来支撑,那这人能读出什么吗?我相信,很难读出感觉。但如果后面有好的解译,又启发性的东西,他愿意看,肯定会加深对原诗的理解。 从这个意义说,翻译当然是有作用的。诗意在翻译里得到体现。而不是翻译使诗意流失吧?

无论中与西,还是古与今,从读者的感觉来说:
一,首先是这首诗能不能在意思上,给我们或意料当中的可我们平时没有注意的没有说出来的东西,或是意料之外的他不这样写我们真没有想到的东西。而这,是语言之外的东西,是思维上的,想象上的,观察里的东西。
从这点来讲,翻译,是起促进、沟通作用的。从这点而言,弗罗斯特的话是偏颇的。

二,精妙的,即一字一词的动不得改不得,原诗的那种正合适,找不到另一个字和词来更换。这,是语言里的东西,是蛮容易遗失的东西。一旦替换,原味尽失。这点而言,弗罗斯特的话是对的。
你文中提到的,主要是指这第二点。

因此综合而言,翻译不可避免地使诗意有所流逝,但不能说诗意全在翻译里遗失,更不能说,遗失的部分才叫诗。

【二】诗,就是翻译之后失去的东西。这种失去的原因在于是语言本身的问题,不是诗的问题。

每种语言都是每个民族进行交流的最为重要的工作。之所以产生,在运用过程当中,自然就各有其美。按我肤浅的理解,拼音文字强在变化,是数学里的排列,所以随着时代的发展,生出的词汇量因为极易而极大。而象形文字强在发散,是数学里的组合,字和字的不断组合产生不同的新的词的意义来。

遇到新的时代每一种语言本身都有应对的办法。实在不能适应的自然会被淘汰。本人现工作在西北某处,此地有一个人数不多的民族为东乡族,此族有语言无文字。他们说到多少年来少有变化的事物,例如田地、高梁、玉米,肯定说着我们汉族听不懂的语言,但面对汽车、电脑、手机等新生事物的时候则采用了汉语的发音。虽然我们依然不知随着民族之间的融合,没有文字的语言能持续多久,但现在至少是现在依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这可能扯远了。但也可以说不远。即我们说每种语言都有独特的美,这美一方面体现在书写方面,一方面会体现在发音方面。一转译成其它语言,可能这书写,这发音都会遗失。这种美妙的遗失不是诗的问题,更应该说是语言本身的问题。

【三】诗,就是翻译之后失去的东西。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欣赏不了其他语言的诗。

在了解语言的本身的这个问题之后,随之是否就产生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如果说诗一译成其他语言,就将诗意本身失去了,那岂不是各种语言都是相互的屏障?那不同语言的人之间怎么交流?不同语言间、不同时期的语言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可以通过传译而出现的普世的光华吗?

回答以上问题,不禁想起涟依先生前面一文《古意》里说过,古与今,诗意是长存的。今天的现代诗可能就形式和表达上与古体诗大相径庭,可优美的现代诗依然有着古人探寻着的诗意。古与今是相通的,诗意是永恒。我也相信,在中与西,在不同语言的交流中,诗意也是联系着的。若说一个现在流行的话:普世价值。怎么到了诗这个具体的文体上,就没有普世的标准呢?

想起当年读书,唉,很是惭愧的。但还记得一点,索绪尔指出语言其实是一种符号,是概念与音响形象的结合,是所指与能指的结合。弗洛斯特的所谓译而让诗遗失的部分,其实按索绪尔的定义,是能指部分的遗失,而非是所指的遗失。

这说明,概念或定义没有全部遗失。那么真正的有着缜密的观察力、强大的联想力写出的诗意,或在我们寻常人意料之中但不曾道出的诗意,或在我们寻常人意料之外他不写似乎永远不能写出的诗意,在所指方面,都会让不同语言中的人感受到。

【四】诗,就是翻译之后失去的东西。我们能做的正是在可能的范围内避免翻译里的这种失去。

在认识到语言上的诗意的可共性之后,我们便应认识到——我们不能因为翻译使部分诗意流失,那就全盘否认翻译、放弃翻译、放弃通过翻译欣赏外国诗作。

哲学有语:片面即深刻。有片面的理解,也是好的。希望的是,我们可以顺这片面而能知道遗失的可惜,故向往之努力之,而不是放弃之,不然真就放弃了那交流如何产生,相互之间的欣赏怎么能出现?

当然不能放弃,只能说,译者对自己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吧!看过一个有名的诗人说过,真正的诗人(其实哪一种文体又不是这样的呢),应该具备缜密的观察力,强大的转换力和脱俗的联想力,及雅致的语言功夫。这也是有道理的。按我理解的,是说写作者,一个方面要洞察自然造化包括人本身的法度,一个方面要懂得语言本身的基本规则。有二,不可失其一。而译者,更是如此,虽然知道不同语言的转换不可能保证原滋原味,但为了不让南橘变成北枳,一定要兼修不同语言真正之美的功夫。

虽然,无法做到有部分诗意不遗失,但是诗的主题精神,诗的多种表达手法,依然是可以保留、可以复制、可以体现在另一种语言里的。只要我们的译者功夫到家,就可以尽量做到、做好,我们依然可以在不同语言的诗作里欣赏到诗意的光华。当然,这就要说到对翻译的要求啦。

现在一些人喜欢搞些西方诗的翻译,但全是不通的句子,翻译的人,自己就连原作都没弄清楚。那是恶劣到犯罪。当然,各自的语法、词法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要做好翻译,是很难的。尤其是诗,诗是文字里蛮精妙的一种文体。翻译诗歌,中与西的对接,两种文字都要好好的把握才是。

的确,有的诗的因素无法体现到另一种语言里。庞德说过有这样的苦恼——因为他们的拼音文字,太多语法限制,而无法让诗意,通过文字有一种自然的呈现。我举例说几句中文的妙处吧: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你说,如果翻译,这个“直”,是形容词,还是动词?是直的状态,还是进行时态?你的脑海里,可以将想象出
烟,直直的,立在大漠之中;也可以同时想出,烟,正直直的升起。应该两者都体会到,就得在两者兼有的意境里,才有味。这二个句子,十个字都是实词,大漠之烟,河上落日,你说,作者是看到烟,想到落日?还是看到落日,想到烟?还是同时看到,既看到大漠烟,又看到河上落日?方位如何?人倒底在哪里?我们这里,没有这些问题,中文里这不是问题。读者自己怎么想,都是通的。
其实你想想,大漠孤烟直——人在西北这样的地方,荒着的沙漠,人置在其中,围看沙漠,一定天地相连,沙漠就是圆的;而烟呢,直的,长长的,直在天空。长河落日圆——正好相反,长长的河里,太阳是圆的。这十个字,包含多少几何美!这,让英文如何体现?

斜阳半山,暝烟两片,数声横笛,一叶扁舟。
秦观的词,弱细的一份羁愁。一摆就一排,一下子就把他这个人的漂泊的意味写出来了。
一排物象,丝丝入扣,没有一点隔的感觉。我们看到这四句,会想出——他在一叶小舟上,看到日落到江边的半山,雾烟浓浓,或他在吹笛,或他听到有人吹笛。可他写,不是这样的。他把顺序颠倒过来写,远处拉回到他本人身所在处。感觉有时,西方的拼音文字,很难在诗意当中,作这样客观的呈现。
再者,你看,他描绘景色,没有把主观的“我”放入句子里。我们的诗里,可以将主语消弥掉。主语时有时无,通常化在语境里,而不在语言里,可以是我,也可以是你,也可以是他。写到自然物,完全就可以自然着,不着一个人进去。这样的写山水,那个“我”,似乎不在,但感觉处处在,只见山水不见人。看王维的山水诗,就更不仅是山水诗啦,更表达的是一个融山水而无我的哲学观念。这内涵更无法说的——隐含、禅意......等等,那太深了,也进入不了英文的惯常表达里。语言本身的规则不同,也就是思考和表达的不同,那呈现出的意味也就不同。
秦观这句,不仅仅主语不见,融入山水。他四样东西写的形式是对仗的吧。另一点,那些烟,斜阳,笛声,如何用量表达?不可数的都是。中文他就用简单数量词表示了,很妙,半山、两片、数声、一叶。可数的,但表达出了无限的,不可数的景象。

这些是我们熟悉的中文诗的精妙处,如何翻译成英文?一定会困难,一定会有做不到的地方。

当然,不能说就没有好翻译啦!译文好的例子很多嘛,就说你在文章里举的例子—— 《野有蔓草》的这句“邂逅相遇,适我愿兮”,最后一个英译Unexpectedly we meet, Fitting my desire. (Hans H.Frankel),按我的欣赏水平,我以为,甚至强过原文本身。因为这样的英译本身竟有了汉语的对仗的修辞运用。而原文本身并无此特点。

因此,我们必须客观看待诗歌翻译,遗失或者留存或者发扬。我们力求大处表达清楚,细处能到就到,到不了,努力就行。

【五】说说这几首外文诗

Nothing gold can stay / By : Robert Frost
哪怕他头顶桂冠,弗洛斯特,我当年是好好看过他的一些作品,有些随心而作的小诗很显美感的,在所指方面的传达,都会让我这个长用汉语的而非英语的人,感受到诗意来。但显然,Nothing gold can stay ,涟依先生举到的这一例,不属此例。他的这首,只是充分显现出英文特用的在能指方面的独特美感。而将新绿喻成金子,实在牵强。更不用说将新叶说成花,大败味口。而原文里前面提到一个小时后面用到一天,真就混乱不堪。按王国维的说法,处处生隔。最为一般的是诗所表达的不过是好花不常开,这一个普通意思。我只好说一声抱歉, 因为我认为太为平常。

Fog / By: Carl Sandburg                     
诗轻盈着,体会了一下介词的使用。感觉英文的介词的精妙,真就不好译。因为本身中文没这类虚词,介词,很细微的不一样,用细微的介词,用不同的介词,细微的差别在其中。
come on,我们中文,come意思来,已经就是了,他们拖个on,有了过程感了吧,从远来近。当然,这里他是与后边的 on feet 连着用的——以小而轻的步子渐渐走近。再看,Over这个词显示的目光的覆盖感,也很神妙的。总结介词:
一是方位感极强;
二是,通过介词,去表现一个过程,也是很有力的:
三,有时这个介词,还有范围,或大或小,或深或浅。
这些细微的感觉,在翻译为中文的时候,确实只可体会,难以一一对应,这只说明——语言真的很奇妙。

The Taxi / By: Amy Lowell                          
提到一个女人负气伤心而去,坐在疾驰的出租车上,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虽不能说细细体会这诗里的词的精妙之处,但至少我知道写的就是这个意思。
一,我以为,就内容层面,没有什么出奇的,蛮一般。
二,按你提到的,这诗的词所体现的速度感,从这个角度,还是蛮可以的。
三,词汇结构上,形式上的。看到她设计一些结构
When I go away from you
Wedge you away from me, 这是故意的,呼应着。
选词的时候,ridges Wedge edges 也应该是故意的,用在不同的位置,表示了推,边缘啊,一条一条的起伏的啊,也算有个照应的。有时我们说两个词搭配得新奇,那这里也在挑词的时候,她也玩这样的技巧
the jutted stars, beats dead 的用法就是例子。

人孤独地站在大地的心上/ 被一束阳光刺穿 / 转瞬即是夜晚
这叹的不过就是朝闻道,唉,夕就死了!就是中国人写的——朝闻道,夕可死。
他悟得懂得了,感觉自己孤独极了,唉,马上就要死了,一下子就到了晚上。
这是日本的二句半——日本俳句。完全是中国汉诗的余而再余的东西。
陈子昂的那首,比这三句好,也是够孤独的——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沧然而涕下。
前两句,写时间,前不见人,后不见人,这前前后后都没有,只有他;而他呢,念天地,天地在,这是空间感。天地之间,就他一人孤独存在,他哭啦。他从时间,和空间两个角度写的。
同样没有主语。谁来读,谁就会站在陈的位置上,这主角可以换的。
这是独白,仿佛一个人站高楼之上,大声的感叹,但这独白,至少说到了时间与空间感。

【六】《诗的时光书》

一个方面,我承认老弗爷Frost,玩的英语蛮雅致的。你从英文的角度,也会认为词还是蛮雅致的。但不要以为辞藻上很美,内容就很到位。任何典故和辞藻,都要为内容服务。如果只卖弄学问,堆典故,玩辞藻,看似吓人而令人惊愕不敢语,这样的作品,其实假大空。

王国维批评诗人诗作,毫不在乎是谁写的,只看作品,说隔与不隔,其实就是——
一,符合不符合文字里描绘的情景。符合,为不隔。不符合,为隔;
二,文字里的描绘,可以随便用。简洁可以,繁杂也行。
所谓经典,并非无懈可击。不要以为那些有名的诗人,可以在所谓的诗史上留下他们的名字,就以为不得了。真就用心来读,细细体会,有些,其实不过如此。

人生漫步,或来往拥挤的人群之中,或落日长河孤烟大漠的荒野里,灵魂深处总有诗意闪动。于是写——诗,入生活,文,浸精神。时不时因一时因一事而让那些诗出现。感受出多少,都落到笔墨。笔墨留痕,不过就是自己的心与身走过的。而读者来读,她的曼妙身段,款款舞动,都是风景。这风景,其实就是一个具体的人,所有的精彩的感怀。这也是感性的、要正常看待的。

所以,读诗,真就要心态平和客观。论到名家,也尽可能客观一些。学者气度要显的是才学,而感性只能微添几许。谈不上把那些诗人,弄成时光之书的,好大的名字。诗人,把他们当作时间之光去推崇,是过了,说法上,还是最好把握尺度。

【七】总结
翻译过后,诗还是诗。
诗,就是翻译之后失去的东西。这句话对,但不全。至少,主题和意象还是可以复制到第二种语言的,没有遗失在翻译里。这话,说失去,说的是词方面,词可能在翻译中找不到替换的,音律尤其无法体现。
诗,就是翻译之后失去的东西。弗氏的意思不外是,自己费心挑来配合音律的词,结果,翻译的时候一下没了,于是他说,翻译的都不是自己的诗啦。
语言本身就自有特点,这是没有办法的。从字和词的角度,诗意的精妙就藏在里面。请注意,是藏喔。想用另一种语言将这精妙完全找出来,是不可能的。
但是,如果说没办法没有办法啦,诗就隔着啦。显然也是不对的。因为语言是用来交流的,一群人用一种语言进行交流,另一群人用其它语言进行交流。虽然细微处是有差距并且无法调和的。可是大体的,还是可以互译的,是可以大致懂得的。因此,话,也就不能说太满啦。

【八】题外的话

针对涟依先生的文字,我大谈特谈。可能较真了些。其实涟依先生是我很欣赏的人物。此处再次说欣赏,原因有二:

一,如此这般的爱读书,读而有这样的大收益,这在世风日下而爱好难以脱俗的现在,弥足珍贵。
二,涟依先生读书,能一针见血的指出那书的作者磨叽自己,显现小资情怀,对此进行了批评,我深以为然。

感性本身没有错,正如涟依先生前些时写对简桢的看法一样,简桢的作品也是极为感性的。但简桢的书名和作品保持一致,并没有拉上一排排名人以显自己的才学,其实显的是自己的矫情。但这里提到的这部时光书,则就有些啦。

书,一放在桌上,哪怕清风进窗随便乱翻,也是有收获的。作者收获到这么多,令我又怎么不多说一句欣赏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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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2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诗,悦心不已》

风浩荡,与涟依论诗,源于涟依文字里有别与一般的优雅气质。涟依是一位女子,因为文字,我常敬称之:先生。

后跟贴如下:
《论诗,悦心不已》

看到涟依先生专门去查Frost那句话的原文,其认真的态度令我学习。我之前是没有查过的,只是就这样一句经过译之后的话作了发挥,并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而对照他的原文,看来我的不同意见与他真要表达的差不多啦。那,这里我说一声抱歉。他在天上,估计现在眉头会散开,不计较风的胡言乱语吧。

他的文风十分典雅,保持着英语格律诗的传统。可以说是最后一个坚守雅致文风的大诗人。这其实有些像中国的柳亚子,或毛先生。特别是后者白话文写得十分通达,是写白话文的集大成者。可他写的诗词,依然用着古体。

我批评他的这一首,也只是针对这一首提出我的看法,一个方面我认为他写的英语很有味道,字里行间一一应着英语的优美意味,一个方面我认为这一首并不是他最好的。其实他的诗所言的无论是志还是情,都比较老套,而行文之中就神韵方面也显不足。我记得他写过的一首小诗,是速写式的,将街上的雪上尘土,比喻成纸稿上的蝇头小字,清新别致,想象也通达无碍。这首,我回想我看到的时间距现在应该有二十多年了吧。回到这里来,我得说清我的意思,我从不愿意随便否定一个人,不会因为别人的一篇的不佳而认定别人的全部不好。

言有物言且美,这不仅是诗,这个或中西,或古今写法中追求的。跳开来想,哪种文体又不是这样的的呢,再蹦出去远一些,音乐、绘画和人与人相处当中,也都是这样的呢。孔子说过:言之无文,行之不远。也是说这个意思,言得如果没有文采,那谁愿意相信能流传开去。他说这句话的前面也专门说过,《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把这两句结合来看,孔子说的意思是,形与神都是需要的,文中的意思是必须的,而斐然的文采也是必须的。

孔子提到的观点,两千多年过去,回头想想,他的话依然有道理呢。形神兼备,这是一种境界,是一种追求,蛮难。但到了一定是蛮妙的。他这个观点,按我理解,一直是保持一致的,比如他提到为人,中行是难,而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狂和狷者,孔子是能欣赏的,而不是持否定的态度。他最讨厌的是乡愿,这类人内心无德,故天下他横看竖看全不在他的眼里,除了乱骂胡扯以为能事,真就没有其它啦。

与先生论着语言,是快乐的事情。因为自己真实肤浅得很,议着这些不着现实生活的内容,挺纯粹也开心。人一直在现实深处苟且也罢自在春风也罢,但能离开现实一会儿,走神一会儿,纵性情而谈之一会儿,自己再转身进到现实里,发现喔,其实现实里的,没有那么黑暗和肮脏。人的乐观,不就是这样的吗。人的积极,不就是这样的吗。按西方一位幽默作家说的,所谓乐观者,就是对现实看不懂的人。想想也是,何必看得太穿呢。

夜深时,人蒙头大睡,对夜里不拎灯但乱转而轰炸着我的耳朵的蚊子本不想理睬的。可蚊子不依不饶。我起身拍死了,这睡,真就实在安心了。

更有印象的是在西北的路上遇到一个上年龄的武汉人。他说他住的地方,竟然与我住的地方不过几站路。他是自行车一族,这次特地带上自行车坐火车去到青海湖。然后骑自行车作围湖一游。虽然现在是六月,南方已经热及。但青海湖平均海拔三千多米,他说一路上经常此时晴空万里,彼时冰雪交加,特别是像石头一般的冰雹砸下来。且初去时还有高原反应,差点让他放弃。听他说话,看到说话的样子,真的发现他的样子,可用简单而坦然来形容。真正经历过折磨,真正体会到孤独,但为了一个简单的梦----驾单车环游青海湖,他做到了。我以为,这做到,是心里变得干净,这做到,是人的一种境界。

这样的境界,与那些不知愁滋味的但爱登楼乱叫孤独的人不相关的,更是与似乎飞上了楼的蚊子是不相关的。

这样的境界,按我的以为,是诗意的。羡慕这样的人,朋友小飞经常登上雪山,当然也在我的羡慕当中。而先生行文里的那份气息,让我见到真诚,见到名和利之外的东西,一样,让我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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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塞。风先生这部大作必须细读。亮上,大家学习。问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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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西方比较文学,一直就感兴趣,但是,越比较,越知道难,越知道自己懂得少。
外国文学,不是简单容易深入的领域。对非母语文学作品的欣赏,只能靠自己对该语言原文的理解,所谓别人的翻译,不但隔靴挠痒,而且容易产生歧义和误导,尤其是当今很多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翻译,是完全不可信赖,完全不靠谱的,甚至是对原文的破坏。





----------------是的。我阅读主要是思考他们的结构和写作思路,并不太重视他们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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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内容来讲,跨文化的理解也有无可逾越的障碍。如果不谙别人的文化,把别人的诗歌里“有理”的诗句“无理”地接受下来学写,无疑会出现很多不通的、匪夷所思的修辞!恰如读某些人中不中、西不西的诗作一样,打着西方意识流啊,后现代啊,意象派啊,等等旗号,写的是不通之极的自己也无法解释的“诗”。



——————————我想人类对美与艺术是应该有相通的感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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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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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国维批评诗人诗作,毫不在乎是谁写的,只看作品,说隔与不隔,其实就是——
一,符合不符合文字里描绘的情景。符合,为不隔。不符合,为隔;
二,文字里的描绘,可以随便用。简洁可以,繁杂也行。
所谓经典,并非无懈可击。不要以为那些有名的诗人,可以在所谓的诗史上留下他们的名字,就以为不得了。真就用心来读,细细体会,有些,其实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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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涟漪先生的读后感,也学习风浩荡的读后感,十分真诚和公正,带着热爱去读去写,是很能打动读者的。
再次问候风浩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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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Fog / By: Carl Sandburg                            《雾》 / 卡尔·桑德堡

    The fog comes                                           雾来了
    On little cat feet.                                     踩着小猫的脚步
    It sits looking                                         它静静地蹲坐下来
    Over harbor and city                                    眺望海港和城市
    And then moves on.                                      然后继续向前

+++++++++++++++++++++++++++++++++++++++++++++++++++++++++++++

这首,可以配红颜的日出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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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2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这里有阳光 于 2012-7-22 11:01 发表
哇塞。风先生这部大作必须细读。亮上,大家学习。问好风~~

多多交流多多交流。

有缘结识这位诗友,令我深感快乐。因为从她的字里行间,我读到一种真就入到心中去的纯正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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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2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这里有阳光 于 2012-7-22 11:05 发表
中西方比较文学,一直就感兴趣,但是,越比较,越知道难,越知道自己懂得少。
外国文学,不是简单容易深入的领域。对非母语文学作品的欣赏,只能靠自己对该语言原文的理解,所谓别人的翻译,不但隔靴挠痒,而且容易 ...

你这样也是读诗的一个法子。
而细心推敲西方的诗歌,如果稍懂点他们的语法及语义相关的微妙之处,也会被他们的语言之美震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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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2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这里有阳光 于 2012-7-22 11:10 发表
从内容来讲,跨文化的理解也有无可逾越的障碍。如果不谙别人的文化,把别人的诗歌里“有理”的诗句“无理”地接受下来学写,无疑会出现很多不通的、匪夷所思的修辞!恰如读某些人中不中、西不西的诗作一样,打着西方 ...

水在这个地球上是相通的,人为什么不是?

可怕的是,有些人根本没有读通别人的别国语言写出的诗意,却胆子极大,乱摆成我们汉字。这样的译作,有时会吓着一些人,但有时也会让一些总以为西方月亮更圆的人,不加思考的,去模仿。并且他们自以为写得极好。

这,就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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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2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剑客无剑 于 2012-7-22 11:13 发表
精彩。

多多交流。你的诗的感觉越来越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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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2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这里有阳光 于 2012-7-22 11:15 发表
王国维批评诗人诗作,毫不在乎是谁写的,只看作品,说隔与不隔,其实就是——
一,符合不符合文字里描绘的情景。符合,为不隔。不符合,为隔;
二,文字里的描绘,可以随便用。简洁可以,繁杂也行。
所谓经典,并 ...

心中有道,那道不是强扭的填充物,而应该是与造化之中的道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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