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悲情的结局或开始
文|黑子
胡舒立出走《财经》,给2009年11月的新闻界和财经界带来前所未有的震荡。这个多次刊发黑幕报道,被《商业周刊》称为是证券界“中国最危险的女人”,和她的《财经》,此前一直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那些被撕碎的真相,在11月之前的《财经》上,被像“人骨拼图”一样拼合完整,并成为被批判的对象。它们成为无数知识分子、知道分子长期的话题和反思内容,也在孕育着发展的力量。
远观胡舒立,一直有着神秘的光环。通过她和她的团队,我们能看到新闻的真实记录背后,应该有更多的揭露和批判,甚至可以在触及灰色的暗礁、进攻黑暗古堡之后,尚能全身而退,更是尤能可贵。许知远在《从刘宾雁到胡舒立》一文中说:“她想创造一个新共识,一个关于改革的新共识。她要让孤立的思想和行动连接在一起,让它们变成推动中国进步的理性力量。”但《财经》到胡舒立出走前,也仅仅显示了这只是一种可能,可能改变人们的认识,可能获得改变世界的力量。
之后的胡舒立,并没有将与《财经》东家的纠葛让财经江湖失去壮丽的风浪。她出人意料的成为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创办“我们网”,敏锐直观的报道哥本哈根气候峰会,让胡舒立团队回归到我们的视野;创立“财新传媒”,入主《新世纪周刊》,开设“财新网”,进驻《中国改革》,让我们看到奇迹出现的几率在增加。或许,现在的情况对胡舒立来说不是最好的道路,但绝不会是悲情的结局。
2010年1月11日的“财新”牌或“舒立”牌《新世纪周刊》已经是第三期,与1月18日的《财经》都不约而同的对“李庄案”来了一次封面报道的碰撞,大有分庭抗礼之势。,除了标题分别是“争锋李庄案”和“李庄案检讨”的区别,其报道内容也有区分和“对抗”。
“财新”牌《新世纪周刊》围绕着李庄案事实的争议、罪罚的争论,至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探讨和目前法治状况的探讨做出多方面的分析,在事实挖掘的本身更注重于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质疑,以及所提及的我们有意义或无意义的牺牲对法治的促进作用。庞大的内容和线索链将整个案件清晰地勾勒,而在不经意间透露出种种耐人寻味的场景,更让人内心惶恐。《财经》则全面记录整个庭审过程,并在这其中试图对李庄本人画出素描,在庭审中补充各方描述和观点,也同样对案件的证据和起诉的内容做出质疑。但在新闻背后,已经将触角直接伸及《刑法》第306条的存废之争。
李庄案本身,太多的媒体进行了记录,事件本身究竟如何,已经不太重要。权也好,法也罢,谁正如《财经》所说,“法庭内外有关程序正义的争论,展现了中国刑辩制度的尴尬和当下司法生态的复杂,亦是权法博弈与全民普法的样本。”也尤像《新世纪周刊》所言:“希望能在中国的前进轨迹中留下一些清晰可见的印记,唯此才是社会进步的希望。”而如我一般麻木的看客,多少是希望有更多的黑幕被挖掘出来,最好因李庄诞生一条司法解释。皆大欢喜的局面是每个人都想要的,但事实往往残酷得不近人情。
没有胡舒立的《财经》并没有举步维艰。没有任何一家媒体会因为一个团队的离去而变得立刻举步维艰。《财经》虽说少了一丝犀利,但锐气依旧在,毕竟他已经是一份成熟的杂志,具备“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的气势。有了胡舒立的《新世纪周刊》,温柔全无,虫二消失,猝然由时事刊物转型为纯财经杂志,原来的专家学者也跟过来,连北岛的《北京四中》也迁移至此。这对《财经》来说是个打击,但也不悲情,反利于他们重新审视和改造自己。
我们固然希望胡舒立的《新世纪周刊》能有宽容的环境和改变的力量,也固然希望没有胡舒立的《财经》能坚守和执着,开创新的天地。总不想看到一家独大的局面,那样只能显示传媒界的庸碌无为。谁也无法料到今后会出现什么,能多读些有筋骨的杂志就该觉得幸运万分了。
(《晨报周刊》10.1.25,A叠,《杂志客》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