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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喜蛙杂谈】中国没有世界一流大学? 见第8页10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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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砸死31岁的章子怡吧
                                 文/曹喜蛙

日前在网上我看见有章子怡道歉及交了16万元的差额捐款后,就写了篇博文《为章子怡的道歉和补捐鼓掌》。后来突然发现,更多的文章是加大了对章子怡的讨伐,且有越来越多的媒体以此为题作专题。
那些专题我看了下有做的不错的,有做的非常差的,但我还是惊讶于国人的不宽容、不宽恕!
这么一个弱女子,这么一个弱智的女子,竟然要被彻底的清盘、格式化了,我想既然大家都容不下她,既然大家各个都是正人君子,干脆就用“砖”砸死她得了,让章子怡从地球上从此消失了吧。
突然,我又想起《圣经》的那个故事:
耶酥有一次在传道路上,遇到一群壮汉和道貌岸然的老学者在追打一个妇女,要用石头砸死她,耶酥问原因,他们愤怒的说这个女人与别的男人有奸情,背叛了她的丈夫,所以必须用石头砸死!
  耶酥对他们说,只能由从未犯过错误的人来砸,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犯过错误的人,站出来吧!
  那群人都低下了头,没一个站出来,于是都叽叽咕咕不满的走了。
耶酥对那个女人说,你回家去吧。
章子怡当下的境况就类似这个故事里的女人,被“一群壮汉和道貌岸然”者追打,不能说这些壮汉和道貌岸然者没道理,但我觉得奇怪为什么要置这个刚刚过了31岁生日的弱女子呢?一个曾经那么的还是被国人捧的“国际章”,一个曾经被誉为作用大于孔子的“国际章”?难道是如今我们的国际地位上升了,不需要这个弱女了?难道真的是卸磨杀驴嘛?寒心呀。
我思来想去,为什么大家会有这种不自觉的集体无意识?想来想去根源还在我们的文化上,还在我们的文化从来就不尊重女人这个根本上。似乎在我们的文章中,男人从来都有免疫系统,多大的错都能被宽容、宽恕,而女人随时都可能被呵斥。
1月29日,学人黄以明委托北京贝朗律师事务所葛小鹰、朱淮兵律师状告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台湾雕塑家萧长正等剽窃其学术著作,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2010年2月3日范迪安就开始快速反击,其中国美术界的大领导能力立现,所谓威风八面、场面壮观,所挟媒体喽啰一拥而上,跟圣经里的“一群壮汉和道貌岸然”者一样“冲啊”。很快,不几天满世界都是范迪安标准像和言说,在范迪安眼里的黄以明可能还不如一只蚂蚁呢,无须正眼去瞧,只需踏上一脚。
与范迪安“剽窃门”的剽窃、侵占、剥夺别人的劳动成果不同,章子怡所谓“诈捐门”只是给与不足,我不敢说章子怡的给与不足没错,但我敢肯定其无罪,敢肯定道了歉、补了捐的弱女子不应该再遭讨伐。我不明白的是我们的媒体本应该讨伐的是“剽窃门”,却变得聆听剽窃者的“训话”;我不明白的是我们本应该宽恕改了错且本来就只是给与不足的一个弱女子,却变得变本加厉的“讨伐”和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我还是要为为章子怡的道歉和补捐鼓掌,哪怕将来她被壮汉和卫道者所逼走投无路、破产乞讨,哪怕她人老色衰,哪怕她最后只能拿出“两个铜板”去给与,因为我的底线是为任何一个铜板的给与鼓掌。本来我对春晚不感冒,但听说今年春晚赵本山的小品是《捐款》,我很期待,这应该是关于“给与”的一个作品,我觉得有关“给与”的罪与罚的探讨值得关注 。

[ 本帖最后由 曹喜蛙 于 2010-5-5 15:49 编辑 ]
发表于 2010-2-10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章子怡当下的境况就类似这个故事里的女人,被“一群壮汉和道貌岸然”者追打,不能说这些壮汉和道貌岸然者没道理,但我觉得奇怪为什么要置这个刚刚过了31岁生日的弱女子呢?一个曾经那么的还是被国人捧的“国际章”,一个曾经被誉为作用大于孔子的“国际章”?难道是如今我们的国际地位上升了,不需要这个弱女了?难道真的是卸磨杀驴嘛?寒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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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这样?
人非圣贤,熟能无过??知错难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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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任何一个铜板的给与鼓掌。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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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章子怡的补捐是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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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人连补都懒得补,又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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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人的劣根性之一,就在于没有容人的雅量,缺少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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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兄说的自然有道理,但我不同意章女是弱女子之说,她弱吗?嘿嘿,她有的是钱,拨根毫毛也够咱过活一阵子,讨伐她是应该的,名人和有钱之耻。
至于她出来道歉,还补了捐款,我看是应该另眼高看,有勇气,直面错误,证明良知还在,还有救,大可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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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言必行,行必果。可是谁人无错。不该将名人的对错放大化。人该善,本是做善事,何必如此斤斤计较。

比起许多什么都不做的名人,她算是善者。能改错,更是大善。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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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错能该,也别抓着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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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0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喜蛙杂谈-1】为章子怡的道歉和补捐鼓掌

为章子怡的道歉和补捐鼓掌

文/曹喜蛙


日前,欣闻章子怡的经纪人纪灵灵发表声明,就“诈捐门”事件表示道歉。同一天,中国红基会也在其网站首页上醒目地打出“中国红基会关于章子怡地震捐款的公开回应”的大标题。
纪灵灵在声明中表示说,章子怡的“诈捐门”事件是因为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我们当时都不在国内,我也没盯这事。但在最近两个星期看到媒体报道说捐款总数没有达到100万,我便开始调查此事……当时会计和另一个同事在各自汇出金额上出现了纰漏,都以为对方汇出了差额。”她还透露,昨天早上章子怡已将未捐出的16万元打入了红基会账户。
红基会在官网的回应中表示,红基会此前先后收到章子怡两笔捐款,并已将捐款用于地震灾区建造明星博爱学校。这两笔捐款是在2008年5月15日向红基会账户汇入的44万元和40万元。这个数字和章子怡曾许下的100万捐款确实少了16万元。对于章子怡经纪人表示已将后续16万元汇出,红基会也在回应中提及,“至此,中国红基会收到章子怡的地震捐款共计100万元。”
其实,到此为止章子怡的公关助理在近来的系列公关行为中一直没有值得夸奖的亮点,但作为公众来说其实对公众人物也不是多么苛刻,主要还是察其言观其行,所以章子怡的助理道歉和补捐都是值得表扬和鼓掌的。
一个公众人物其实也只是个普通人物,即使其助理也绝非一定都精明和强干,不管是因为章子怡还是因为她的助理的失误或错误,只要改了就值得肯定,公众的质疑和哗然都不是目的,目的是结果,就是要章子怡与她的助理的正确行动,至此还不算让大家失望。
而近来弄得沸沸扬扬的体制外学人黄以明状告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侵犯其知识产权一事情中,范迪安先生始终没有作出正确的选择,从一开始的不道歉,到后来的声明的撒谎和欲盖弥彰都不能服人。
比如范迪安说他从来没看见过黄以明那篇文章就是绝对撒谎,我们日前从新闻媒体的报道中知道有知情人说当时的展览出过会刊其中就刊了那篇文章,而且没有黄的署名。黄以明至今也没有这个会刊的原件,希望有保留的朋友可以贡献此宝贵物件。
其次,范迪安说从来没有写过那篇文章,但是并不是说就没有抄袭那篇文章,不能说就没有侵占、剥夺过那篇文章的作者的著作权。
第三,在此事件中更要命的是范迪安作为美术界的领导人物之一,不能保护、珍惜黄以明这样的体制外学者就罢了,还与台湾雕塑家萧长正一起同流合污、狼狈为奸,一起剥削、压榨无名作者的劳动成果,是可忍孰不可忍。更何况黄以明本人并不是真的就是个无名之辈。
建议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多向章子怡学习学习,人家章子怡还是个女同志,希望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更像个男人,敢作敢为,做错了也敢于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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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0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喜蛙杂谈-2】有劳白求恩来治中国文化艺术界的“病”?

有劳白求恩来治中国文化艺术界的“病”?

                                    文/曹喜蛙

学习白求恩咱们从教科书就开始,但是说句心里没底的话,咱们始终就没学好。
1938年,加拿大***员白求恩医生,为了帮助中国的抗日战争,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后在河北涞源县为八路军伤员施行急救手术时受感染,不幸于1939年11月12日在河北唐县殉职。毛zd同志1939年12月21日为此写下《纪念白求恩》一文。白求恩从此在中国家喻户晓,成了全国人民心中的英雄,成了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学习榜样。
但是说句心里话,把白求恩作为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学习榜样实在是大材小用。实际上,白求恩不仅仅是个国际英雄,不仅仅是个伟大的医疗工作者,更是一个不朽的艺术爱好者和卓越的文化圣人。
白求恩出生于1890年3月4日,他的祖先来自苏格兰,祖父是有名的外科医生,父亲是虔诚的基督牧师。
白求恩在8岁的时候,强烈要求家人将他的本名亨利改为祖父的名字诺尔曼,因为他已经立下大志做外科医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法国做担架员负伤后,白求恩便回国开始了漫长而完好的医科训练。
通过在加拿大、英国、美国的不断学习,他把自己的医术锤炼得炉火纯青,使他最终成为蒙特利尔收入最高的胸外科主治医生。
8岁的白求恩当时就立下了长大要做外科医生的志向,可见他从小就对医学事业有着极强的向往和追求,也许谁都没有想到过,就是这样一个小小孩子的梦想却对他今后的一生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白求恩的好友泰德阿兰他在后来回忆,当时,白求恩是蒙特利尔北部不远的卡第维尔圣心医院胸外科兼支气管科主任,擅长绘画,对艺术品的鉴赏力也非比寻常。更难能可贵的是,白求恩的大部分收入都用于购买当地艺术家的作品上,以此保证这批潦倒艺术家的生计。
由于中国多年的计划经济影响,对文化艺术的消费观念一直存在严重的“掠夺”“不劳而获”的倾向,严重不尊重文化艺术的创作者的劳动成果,甚至文化艺术界内部也存在严重的压榨、不尊重文化艺术劳动者的知识产权和文化艺术劳工的“血汗”。
最近体制外学人黄以明状告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的事情,其问题的核心并不是简单的一篇文章的抄袭官司,而是从民间自下而上的发动的对艺术文化界知识产权、文化劳工的血汗钱的全面追讨,除了对道德层面的全面挞伐,更是对当前文化艺术界类似中国足协的烂在内部的爆破,是对类似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这样的艺术衙内的曝光。
白求恩虽然没有以他的绘画留名,但是他做了一个艺术家的人事,正如上面提到的“白求恩的大部分收入都用于购买当地艺术家的作品上,以此保证这批潦倒艺术家的生计”,始终以个人之力在尊敬、保护那些未出名的艺术家的天才和精神。但是我不清楚自从范迪安担任中国美术馆馆长以来做过多少尊敬、支持、爱护底层艺术家和无名艺术劳工的事情?是否有渎职、无为之责?请他扪心自问比比白求恩,到底有多少差距?难道我们文化艺术界的“病”还要劳白求恩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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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0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喜蛙杂谈-3】CCTV春晚寿终正寝可有出路?

CCTV春晚寿终正寝原有出路?
——并给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画像
                                             文/曹喜蛙

旧帖重读。哈,各位春节快乐。其实今年春晚就是电子背景不错,确实增色不少,但是整体水平还是一般,赵本山的小品很差,差的原因是演员结构有问题,几个不错的男演员凑起来,加一个很没有喜剧效果的女演员,所有的包袱都失效。所以,可以说真的是可以寿终正寝,但并不是真的没出路。
                              ——作者按


一般而言,能混到中国美术馆馆长这个位置上的人绝非草包,至少都能像程咬金那样有三把斧,至少也算个“混世魔王”,所以在以往的文章中虽然我也对当前在任的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先生有过讽喻,但心底里从来没有低看过大领导范迪安。
        日前,在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的《关于黄以明状告本人“剽窃”其文章一事的声明》和应接不暇的记者采访中,我们的媒体同行塑造了一幅大领导范迪安的“醒世猛图”,我不知是写了一辈子文章、出口成章的大领导范迪安范郎才尽,还是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伟大祖国的美术事业只给自己留下一个“酒囊范袋”?其语无伦次、口无遮拦、欲盖弥彰之拙劣脑残“盛况空前”。
        本人也脑残,也写了以上语句不通、章法混乱的字句,可能是被大领导范迪安之脑残精神感染的,比如我一再强调的“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就是因为大领导范迪安在一次采访中说,所有的侵权如果没有注明“中国美术馆范迪安”,那中国美术馆范迪安本人都将不予单方认可。说来也是,我承认他的说辞有一定的科学性,他是国家公职人员、吃国家饭、掌国家权、天天通读“科学发展观”,自然熟悉官样文章、自然玩官腔于股掌,自然难免官僚的恶习痼疾,本人表示理解和同情。
        古人云“人宁可无才,不可无德”,“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是否有才还不好说,但语无伦次、口无遮拦、欲盖弥彰之拙劣脑残则是肯定的,无德更是史无前列。古人云,做人难,做官好做,做官只要一字“正”,即可。但迄今,本人没有看到“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可有“正”字之一划。若有,建议美术界的朋友特予转达,本人定将公开致谦、登门请罪。
        同时鉴于本人与草民、丐帮帮主、诗人、艺术思想家、书法家黄以明君有互相牵挂的兄弟之情,不免心底对黄以明有所偏袒,难做到绝对、科学之“中立”,特建议如下,以便国人共睹、监视:
        请全国人民裁决: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是否为官有“正”?
        我只知道此前草民、丐帮帮主、诗人、艺术思想家、书法家黄以明君也有一声明,但罕有媒体关注。
        而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此番《关于黄以明状告本人“剽窃”其文章一事的声明》却引来上有人民网,下有本人博客的倾国倾城、大江南北的关注,建议清查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是否动用“中国美术馆”“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公共资源、公共渠道为个人所用?
        但本人在此声明本人博客转载《关于黄以明状告本人“剽窃”其文章一事的声明》未经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本人同意,也不属于“中国美术馆”“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公共资源、公共渠道。
        请全国人民裁决: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是否为人有“德”?
        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自称写了一辈子文章无须抄袭和剽窃,那其人是否有“德”,建议清查写了一辈子文章的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给多少艺术家写过多少应景评论文章,收了艺术家家多少稿费、字画、礼品而后写了多少有水平的文章?艺术家可以匿名晒晒相关清单。
        当然中国美术馆馆长绝对不是幌子,范迪安也绝对不是骗子,我这里讲的是一个学者的良心和是否本位本份。如果大家不好意思来晒,或者觉得这样有些不妥,也就算了。
        我知道10年前草民、丐帮帮主、诗人、艺术思想家、书法家黄以明君为了给台湾雕塑家萧长正写一篇艺术评论而作足了各类准备工作、笔记就几万字,成文就1万多字,却并未得过什么好处。而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自述在萧长正的展览期间只写了一篇几百字的前言,却出尽了风头,但我不知范迪安是否收了雕塑家萧长正物有所值的额外好处?类似的傻事黄以明干了不少,而且肯定也没得到什么好处。
        请全国人民裁决: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是否为学有“才”?
        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自称很有名气,但我在此事件之前从未听说过有这么个人,本人也曾参与、采访过美术界的活动,比如范迪安本人参与策划的首届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那时的各位主要嘉宾刘大为等等我都记得,就是没记得后来升任中国美术馆馆长的范迪安,算我有眼无珠。我是在此次“剽窃门”事件中查阅材料才发现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里竟然有范迪安。为此我还特意阅读了他的文章,觉得一般。
        为此建议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通过其特殊渠道,将2010年的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临时取消,反正每年“春晚”都没什么新意,如果取消也算寿终正寝,然后由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与草民、丐帮帮主、诗人、艺术思想家、书法家黄以明君同台对垒,这样有才又很有名气的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可以大获全胜。
        为什么我敢肯定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可以大获全胜?因为我知道草民、丐帮帮主、诗人、艺术思想家、书法家黄以明君在北京“漂”了多少年迄今连个普通话都没学好,是个著名的结巴,没有文化、没有客家人翻译的观众听众基本上不可能听懂他在说什么,即使他真的满腹经纶大领导范迪安也不用担心,届时不用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出手,现场“保安”就可以将其收容,岂不大快人心哉?

[ 本帖最后由 曹喜蛙 于 2010-2-14 17: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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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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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0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喜蛙杂谈-4】奥斯卡华语电影全军覆没

奥斯卡华语电影全军覆没
                          文/曹喜蛙

   第82届奥斯卡金像奖第二轮候选名单日前揭晓。詹姆斯·卡梅隆的《阿凡达》与其前妻凯瑟琳·比格罗的《拆弹部队》一点都没有悬念的进入撕杀状态,卡梅隆痴迷技术的硕果与比格罗为男性所唱的赞美诗,都可歌可泣,二位凭他们的实力应该会各有斩获。   
        今年共有65部外语片符合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参赛资格,其中包括中国内地选送的《梅兰芳》、中国台湾地区的《不能没有你》和中国香港影片《泪王子》,可惜他们均未能晋级第二轮。这样一来,华语片已经连续7年在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提名中全军覆没。
        华语片的全军覆没应该是也无悬念,《不能没有你》、《泪王子》我没有观摩,但是《梅兰芳》没有超出陈凯歌以前的颠峰,应该都在预料之中。其实,就是不存偏见的说,奥斯卡毕竟是西方的,毕竟是美国的,标准是人家的,你就是使劲去靠近,也很难符合他们的标准,除非有共同的利益分享,我们应该清楚除了文化理念,利益分享才是最迫切的标准。你想想美国的娱乐产业那是多么大的一个利益链,能随便让你去钻空子?
        所以回过头来说中国娱乐产业的事情,首先拍好片子是大家头号关注的事情,其次是保护和完善我们自己的产业链,2009年一个好的事情就是也有娱乐业的企业上市了,这应该是一个值得庆贺的事情。所以,我希望中国有自己的奥斯卡,至于中国娱乐圈谁值得得奖都是其次了。
        日前,体制外学者黄以明状告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的案子,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立案,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从法律层面去考量这个事情比大家瞎吵吵要好。不过,我看了有关此事的两篇新闻报道,觉得媒体关注的角度不是很好。我觉得媒体应该关注由此建立、完善我们自己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大环境的事情,而不是简单的挖什么花絮。
        不过,也不能说那几篇新闻稿没有曝光一点有用的信息,比如大领导范迪安说的“我写了一辈子评论文章,需要抄袭吗?千万不要把所谓的维权变成一种炒作!”,其实抄袭不抄袭与是否写了一辈子文章没有关系,是否写了一辈子文章与能否写出一篇好文章其实也没太大关系,看来馆长大人有点语无伦次,或者我们的记者水平太差。
        至于所谓的“张冠李戴”,就更不是此次官司的关键,如果真的简单到是因为几个网站的“张冠李戴”,相信黄以明也不会打这个破官司,其实黄以明也写了一辈子评论文章,他的文章被张冠李戴不会是少数,为什么他没有去追究?恰恰选中你大领导范迪安? 而为什么那篇文章会在恰恰萧长正的展览期间流入大陆而且被抹去署名?作为那次展览的重要策展人、一个号称写了一辈子评论的大领导为什么也会有意无意抹杀另一篇评论者的知识产权?
        如果连中国美术界的高层对自己的知识产权都不能正确看待,那中国美术在海外的类似华语片的全军覆没也不会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类似“中国足协”那样的烂在内部或高层才是问题的核心。
        在奥斯卡金像奖的评选中,詹姆斯·卡梅隆与其前妻凯瑟琳·比格罗的竞争是正大光明的,也是在竞争中不断提高和共赢的。而我希望黄以明、范迪安的官司能正常在法律层面进行,至于非要有什么题外讨论的话,那就是多讨论些如何解决、完善、健全中国美术界以及文化创意界现存的各种顽疾,比如蔑视各类创作者的知识产权、对所谓体制外文化生存者的劳务压榨以及更多普通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地位提升等等。

附一: 《中国青年报: 网络时代作者向谁维权》

     2010年02月02日04:22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1月2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知识侵权案主角、自由撰稿人黄以明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11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查。中国美术馆馆长、中国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副主任范迪安成为被告。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当代艺术家、木石雕刻创作者萧长正以及“中华特产网”的归属机构浙江金华奥托康特种生物开发中心。
  黄以明表示,他独立创作的评论萧长正雕塑艺术的文章《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经他人删减发表在面向全球华人公开发行的台湾《艺术新闻》杂志2000年第10期。2006年3月15日,萧长正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个人雕塑展,其间,在黄以明不知情的情况下,《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以“作者:范迪安”等侵犯署名权的方式在多家媒体传播。2008年6月,黄以明发现后做了证据保全公证。在公证材料中,“中华特产网”和“全球特产网”分别于2006年8月15日和2006年9月7日,登载了《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一文,署名皆为“范迪安”。经律师对照,该文共1626字,其中1518字完全剽窃自黄以明的《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一文。北京方圆公证处出示的公证书显示,截至目前还有“世艺网”、“中国雕塑网”、“中国收藏交易网”等几十家网站转载此文。
  律师认为,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作者的著作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我只是希望他能够向我道歉,而他总是放不下架子,给我的也只是‘张冠李戴’的说法,所以我只能诉诸法律。”黄以明说。此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黄以明介绍说,此次立案对他意义重大,“而且这次也只是一个开始,其他网站的侵权行为以后会继续起诉。”
  范迪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他还没有正式得到法院的通知。“我并没有抄袭,在整个过程中我也是受害者。”今年1月,当他得知黄以明要将此事诉诸法律时,曾致电对方,明确表示了自己的意见:第一,自己从来没有写过此文,该网站擅自发表此文并没有得到自己的同意,文章也不是他交给该网站的;第二,如果黄以明起诉网站,他愿意出来作证,共同维权,提供证据,整个事件都是由于网站不负责任造成的。
  范迪安说,在网络时代维权,应该看清楚维权的对象。“我写了一辈子评论文章,需要抄袭吗?千万不要把所谓的维权变成一种炒作!”他说。


附二:
《华西都市报:中国美术馆馆长被告,剽窃丑闻还是幕后炒作?》

2010年02月03日10:15  来源:《华西都市报》

  中国美术馆馆长剽窃!范迪安被黑了?
  中国摄影金像奖剽窃门没过多久,国内知识界再曝剽窃丑闻,而这次受牵连的人居然是大名鼎鼎的中国美术馆馆长、艺术评论家范迪安。一个叫黄以明的诗人于近日委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状告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中国台湾雕塑家萧长正等剽窃其学术著作,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事件回放两年前惹的祸
  黄以明表示,他独立创作的评论萧长正雕塑艺术的文章《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经他人删减发表在面向全球华人公开发行的中国台湾《艺术新闻》杂志2000年第10期。2006年3月15日,萧长正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个人雕塑展,其间,在黄以明不知情的情况下,《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以“作者:范迪安”等侵犯署名权的方式在多家媒体传播。2008年6月,黄以明发现后做了证据保全公证。在公证材料中,“中华特产网”和“全球特产网”分别于2006年8月15日和2006年9月7日,登载了《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一文,署名皆为“范迪安”。经律师对照,该文共1626字,其中1518字完全剽窃自黄以明的《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一文。

  涉嫌侵权黄以明索赔100万
  黄以明的律师认为,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作者的著作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黄以明在接受北京媒体访问时称,他只是希望范迪安能够向他道歉,而对方总是放不下架子,所以自己只能诉诸法律。黄以明介绍说,此次立案对他意义重大,而且这次也只是一个开始。黄以明在诉讼中要求范迪安、萧长正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费100万元。

  馆长喊冤那是网站张冠李戴
  昨日晚,记者电话采访范迪安,他说:“一个月前,我一个美术界的朋友告诉我,一个诗人准备要到法院去告我,当时我很吃惊,这个叫黄以明的人我根本不认识啊,而且当时萧长正的展览我也没有写过他说的那篇文章。我找到萧长正问他,有没有找人写过此文,他说没有,因为他是台湾艺术家,内地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范迪安几经辗转,终于要到了黄以明的电话,他打过去阐明了自己的三个观点:第一,自己也是文化人,很理解文章被抄袭时的愤怒;第二,我根本没有写过《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很有可能是网站张冠李戴了;第三,本人也是受害者,自己的名字变成在别人文章的署名,同是被侵权。范迪安说:“现在不光是自己的名誉受到影响,也牵连到中国美术馆,我是国家的公职人员,所以一定要对美术馆的名誉负责。我现在很急切地想找到转载《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的全球特产网。”不过让范迪安郁闷的是,全球特产网上提供的电话显示停机,找过去也已人去楼空了。“现在那个网成了死网,而另一个转载的中华特产网我根本查不到网址。”

  网友热议这是一场幕后炒作?
  国家级的美术馆馆长涉嫌剽窃,这在常人眼中无法想象。出身草根的黄以明瞬间被人捧为蔑视权威的英雄。有网友说:“范迪安是中国美术馆馆长、是此次雕塑展的策展人和直接受理人,理应对整个事件负全责,为什么对转载侵权文章的网站长期传播不闻不问?”支持范迪安的人则说:“他文章成百上千,他的文笔和艺术思维都受人尊敬,并不是黄以明一个‘自然精神’的概念所能相媲美的,在一个犄角旮旯的特产网发表对范迪安有什么好处呢?”还有人直接质疑黄以明是炒作,而且是一个网络炒作集团的“阴谋”。(记者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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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0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喜蛙杂谈-5】警惕后奴隶社会的到来

警惕后奴隶社会的到来
                                 文/曹喜蛙

        近年来,为了描述当代城市社会的问题,出现不少夸张性的词语,如房奴、卡奴、孩奴等等,一般来说这些词都有撒娇之嫌,难道上辈人就没有过生活、社会所累?也没见谁天天叫喊什么这奴那奴的。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苦难,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也许房奴、卡奴、孩奴这些词真的就是新一代人的撒娇,但撒娇归撒娇,苦难与担当是一点都不会含糊的,对我们的80后、90后都要充满信心,毕竟中国的明天还是需要由他们来托起。但另一方面,我们确实不能忽视当下问题的严重性,也不能不警惕一个后奴隶社会的提早到来。
        在我们的教科书里,所谓奴隶社会是指奴隶主拥有奴隶的社会。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一个人类社会中,如果大部分物质生产领域劳动者是奴隶,这样的社会,叫奴隶社会。所谓奴隶的标志就是无报酬、无人身自由。
        然后一个后奴隶社会并不是简单的奴隶社会的翻版,也不是所谓“黑砖窑”的局部社会的存在,而是一个更广泛社会意义上的表面上有报酬、表面上有人身自由,而事实上报酬不抵基本生活需要、身体完全为“物价”奴役的持续疲惫生命状态。大概这就是有些文章危言耸听的房奴、卡奴、孩奴等等的更加核心的真实写照。
        目前来说,当前所谓的房奴、卡奴、孩奴等等都是改革开放以来的诸多负面效应的真实写照,但这明显与我们的国家政治体制和人民的社会理想不一致,并不是我们的宪法和制度所容许和刻意的追求,相反却是我们的政府和领导阶层始终要克服的社会问题和潜在危机,同时这更是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危机的环境倾轧,是内部危机与外部危机二元集合的复杂呈现。
        但是,正义的宪法、制度和全球化都不是我们可以推脱问题的理由,相反当下的社会问题才是这里应该关照的核心,如果不能在有限的5年、10年、20年内彻底或半彻底的解决这些问题,那就客观上承认和肯定了一个后奴隶社会的到来,我们应该清醒所有的理论在现实面前的脆弱和无力。
        相信物价、就业和经济繁荣在蒸蒸日上的中国都能迎迎刃而解,但是不能不时刻警惕一个后奴隶社会到来的可能性,事实是在我们这个正在全面建设的法制社会,随时能看见一些合法而不合理的事情,尤其我们的很多法律都是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定的,而恰恰那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往往都暗藏无数玄机,尤其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益集团更是有着无上的制定和起草法律的优先权,所谓民主、自由、人权很多时候都是强者的幌子和遮羞布,更别说东西方的文化差异了。
为此,在我们的经济改革问题基本解决的前提下,我们的政治改革问题应该提早纳入改革日程,这是另一个层次的文化自信、文化自主、文化自强的表现,否则目前的贫富悬浮会拉大社会鸿沟,会加大下一步解决社会问题的难度,会一不留神让后奴隶社会上演狸猫换太子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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