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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柏相 于 2012-3-11 22:34 发表 
穗穗,我不是在模棱两可,我只是就些纠结,或者说,还没有想清楚。
其次,该杀总该有该杀的理由吧,不能想杀就杀,最起码要找到法律依据啊
还有,是让民众安乐死呢,枪毙呢,砍头呢,车裂呢,凌 ...
呵呵,并非说你。其实很多时候,是需要中庸之道,也就是对一些诗歌方面的认知,只能是求同存异。大众和小众也是相对而言的。
原本写作的路途,和读者的路途的确是两条途径,我们需要好的诗歌理论和诗歌评论,哪怕一些批判和观点是激烈和偏激的,却是有益于大家读后而思、思后有得的好媒介。
任何诗评,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也不是对一篇文字或一首诗歌,下了最终的判决书。我自己喜欢广泛的阅读,听取各方的意见。但在听取意见中,我是心里有自己主意的人。我记得你曾回心似海蓝蓝的话,我知道,你是我的知音,因为你甚至比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的性格和痴迷。
而你自己也是一个激情四溢、感性的诗人和批判者。你其实内心无比清醒,但你并非无限制的感性,所以你尽管提出了尖锐的看法和观点,同时你也很理性地看待自己写下的那些诗评,这是尤为难得的品格。诗歌报,有你在这里砍诗,其实是一剂猛药,我觉得可以敲响并敲醒很多人自我沉醉的丧钟也……呵呵。
[ 本帖最后由 紫穗穗 于 2012-3-11 22:5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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