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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花土 于 2014-5-23 20:36 发表 我从来没有在表现形式上否定过大叔,我的建议也一直是适可而止。我批评的一直是大叔的表现对象问题,也就是文字的灵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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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花土 于 2014-5-23 20:38 发表 我很纳闷,表现对象有那么复杂吗?在大叔眼里只有超越的才是值得表现的吗?
原帖由 花土 于 2014-5-23 20:40 发表 另外,大叔和丫头不要忘了,我的言论都是针对《乐手》,在这个基础上,偶尔说到了大叔的作品更广的面。
原帖由 这里有阳光 于 2014-5-23 20:21 发表 《修行》 阿满与蒲团上僧人的差别 在于他还不够淡定,还不能融于晨曦赞美苍生的虔诚 他企图在夏至里发现 ...
原帖由 这里有阳光 于 2014-5-23 20:43 发表 《乐手》这首的对象就是乐手及其状态和家人,有表现对象也有表现内容啦
原帖由 花土 于 2014-5-23 20:51 发表 如果非说没有,那是不对的,问题是表现形式和表现对象哪一个占据了上风。我前面已经说过,表现形式必须是为表现对象服务的。诗人可以有个性,但表现对象不应该以诗人的个性为转移。也就是喂饭的道理,表现形式与表 ...
原帖由 花土 于 2014-5-23 20:56 发表 也就是,表现对象成了表现形式的牺牲品
原帖由 这里有阳光 于 2014-5-22 20:16 发表 笛子眼尖哈,这是两首旧的合并的,那就不算吧,俺重写。
原帖由 这里有阳光 于 2014-5-23 20:59 发表 你到底是在说表现形式还是表现对象问题呀 你现在不会说两个都有问题吧
原帖由 章浅浅 于 2014-5-23 22:12 发表 你在诗歌报发的是,基本上俺全读过,失落的只是极少数 所以你瞒不了俺的
原帖由 少林酒桶 于 2014-5-23 22:23 发表 因为立意的缺失而导致表现上陷入了形式主义。这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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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0-2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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